楔子


    災變前他是一個罪犯,販毒、涉黑、倒賣槍支,在警察的眼裏,他是一個無惡不作的黑勢力頭目。災變後,他成為了這個城市的一名幸存者,在這個擁有無數危險的末世中,苟延殘喘。金錢、欲望、權利都已經變得不再重要,唯一還剩下的就是活著,為了活著而活著。


    於林緊握著手中m1a1卡賓槍龜縮在一輛廢棄在路邊的大巴車中,握了握卡賓槍厚實的木柄,心裏不自覺的踏實了許多。看了看手腕上的潛水表,已經是淩晨四點了,這個季節,隻要在等待兩個小時,天就會亮,他就可以趁著白天喪屍們行動不便,回到他的藏身之處。


    慢慢的抬起頭,借著明亮的月光看著車窗外遊蕩的數十隻喪屍,於林有種想要將他們一一爆頭的欲望,但是他不能這麽做,這次出來尋找食物,他隻帶了一個基數的彈藥,兩百發卡賓槍子彈,八十發手槍子彈。昨天的在那個超市裏已經用掉了三分之二,雖然喪屍在白天不會主動攻擊人類,但是為了保險,還是不能浪費彈藥,在這個末世裏,什麽最珍貴,答案就是武器和食物。沒有食物他會餓死,沒有了武器,他就沒有辦法出來尋找食物,同樣會餓死。


    在災變前,於林是這座城市的黑老大,擁有這座城市一半的地下勢力管理權,可以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既然是黑社會,做得當然是違法的勾當,販毒,倒賣槍支,*良為娼的事他沒少幹,他自己也承認,他不是一個好人。


    原本於林並不是一個無惡不作的人,相反他算是一個有為青年,十七歲當兵,當了一名邊防特警,軍事素質過硬,死在他手上的馬幫毒販至少一個正編排,本想就這麽一直呆在部隊,可惜因為一次解救人質的任務失手誤殺了人質,特戰隊不允許有任何失誤,一旦出現失誤下場就是被除名。


    對於一個被除名的軍人,於林被遣送回了老家,以前獲得的軍功章全部變成了廢鐵,沒有任何一個部門肯接受他,再領到了數萬元的安家費後,於林成功的成為了無業遊民的一員。


    世道艱難,他自己在部隊中除了殺入本領對於別的更是一竅不通,靠著那幾萬塊的安家費,他的生活過得一直很拮據。就在這時,當地的一個黑社會頭目看重了他前特戰隊員的身份,高薪聘請他做了保鏢兼職打手。當時的於林看透視世間醜態,也就不在顧及以前自己的身份,完全進入了角色。


    在地下勢力中三年的摸爬滾打,他明白了很多道理,也許世間還有真情在,也許世間還是有很多好人。但是他卻是並沒有遇到,久而久之,他變得默然,不在同情任何人,為了過上更好的生活,他也開始參與到了他的老大的生意中。


    一開始隻是小打小鬧,慢慢得他存夠了足夠的本錢,成為了他所在的幫會唯一能夠與他老大比肩之人。之後就是取代了他老大的位置,自己成為了他所在城市中真正的一方霸主。警方很早就注意到他,但是由於於林幹過特勤,相當了解警察那一套查案手段,自己做事又是很小心,他一直沒有落下什麽把柄在警察手中。


    有了錢財,有了實力,他開始追求他以前想卻得不到的東西。於林是個二戰軍迷,他喜歡二戰時期的槍械武器,尤其是那些二戰經典槍械,他更是收藏了許多,並且為此在城市郊區的大山裏還建造了一個隻有他自己知道的小型武器庫。


    他手中的m1ai卡賓槍就是他的珍寶之一,作為美軍二戰時期的軍官專用武器,輕便、精準雖然射程不是很遠,但是絕對可以堪稱經典武器,另外他這次外出攜帶的手槍,也是二戰時期的極為出名的毛瑟駁殼槍,就是抗戰時期八路軍遊擊隊常用的二十響。


    災變來臨時,他剛剛與另一個黑社會組織交易了一批毒品,對方沒有給他現金,而是給了他許多黃金,所以他隻能自己駕車去到郊區的秘密倉庫安置這些黃金,就在他剛剛臨近郊區時,災變開始了。


    許多人類變成像是得了瘋狗病一般,對著身邊的人又抓又咬,甚至還將那些人的血肉內髒,給生生的吞進了肚子裏,沒吃過豬肉,還沒看過豬是怎麽跑的嗎?生化危機,什麽活死人的黎明那些描寫喪屍的電影,於林看得多了,那些人很明顯就是電影裏的喪屍。


    也虧的當時剛剛做了一次非法交易,於林的車裏有一把五四手槍和一把ak47與幾個彈夾的子彈,靠著這些武器,於林擊殺了數十隻喪屍後,終於是駕車逃離了人口密集的地方,成功的逃入了他在山上的秘密倉庫。


    這個秘密倉庫,耗費了於林許多金錢,也是於林為未來自己所做違法之事敗露後,第一個躲避警察追捕的藏匿地點。裏麵擁有全套的生活設施,水電暖一應俱全。就是靠著這裏的一切,於林度過了災變最初的幾個月。


    但是,秘密倉庫畢竟物資有限,他也不能坐吃山空,所以在龜縮了數月後,於林開始到附近尋找食物和必要的生活物資。


    看著東方的太陽慢慢升起,那些肮髒的喪屍開始慢慢的躲回陰暗處,經過這幾個月觀察這些喪屍的習性,於林知道了這些喪屍是晝伏夜出的生物,他們沒有視力,沒有嗅覺,唯一強大的便是聽覺,就算是極為細小的聲響,也足以將方圓數百米的喪屍引來。


    於林每次外出都必須在城市中露宿一晚,由於災變時,正是一天之中道路最擁擠的晚高峰,本來就擁堵的交通,加上災變時人們慌忙逃竄,更是使得整個城市的交通全部陷入了癱瘓。車輛隻能到達環城公路處,就再也不能向內行駛了,於林隻能依靠步行穿梭整個城市內部。


    本來預計在城市中隻待一晚,但是昨天向郊區行進時,於林發現了一處中型煙酒超市,對於一個合格的煙民來說,一天可以不吃飯,但是一天絕對不能沒有煙,現在又是末世,沒有人和你要錢,超市商店裏的東西隨便拿,於是於林就心安理得的進去搜刮了一番。


    可惜,他的偶像謝文東有一句話說得很對,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他進去搜刮煙草,成為了他這幾個月來犯得最大的一個錯誤。


    本來喪屍由於懼怕陽光照射,不會在白天出來,可是那個煙草超市中卻沒有陽光啊,如果於林隻是在最外麵隨便搜刮一些也沒事,可是他好死不死的看到了最內側那些昂貴煙草,於是他悲劇了。


    在這個占地上前平米的中型煙酒超市中,有著數十隻躲避陽光喪屍,他們躲避在陰暗處,等待太陽落山,出去覓食。可是這些喪屍很幸運,因為一個傻帽主動送上門了。那些躲避陽光的喪屍,怎麽可能放過這麽一個鮮活的食物,他們從桌子下,櫃台中,屋子裏一一走出,對於林進行了瘋狂的攻擊。


    不過於林手中的卡賓槍不是吃素的,在借助一個櫃台為依托,消耗了自身三分之二的彈藥後,於林成功的擊殺了煙酒超市內所有的喪屍,還好是在白天,否則槍聲直接會吸引更多的喪屍來圍攻他。


    由於這一戰的耽擱,他沒有時間在天黑前回到自己停放在外環路上的車輛那裏,隻能就近找了一輛廢棄的大巴車,將裏麵的幾隻喪屍清理後,就在大巴車上過了一夜。


    於林看著東方泛起了魚肚白,微微抬頭看著車窗外的喪屍開始向著周圍的建築物中緩緩行去,他開始收拾起了自己的物資和裝備。紮上武裝帶,套上他的美軍騎兵作戰背心,將m1a1卡賓槍放入背包中,取出毛瑟駁殼槍與槍套鏈接,把保險調至連發狀態,這把古董級的手槍就成為了一把裝彈量二十發的微型衝鋒槍。


    說起來,於林最喜歡看的就是雪豹與我的團長我的團,裏麵兩個主人公,都是這樣來使用這把槍的,雖然這把槍不是很漂亮,但是貴在結實耐用,保養方便,再者他是二戰時期少有的自動武器之一,殺傷力也不錯,有效射程是50—150米,這個射程甚至已經超出了目前許多現代衝鋒槍的有效射程。


    距離災變已經五個月了,於林在他的秘密倉庫中龜縮了三個月的時間,主要原因是,他災難片看得比較多,知道像這種災難剛剛爆發時,人類生存的幾率是最低的,那時的喪屍擁有充足的食物,而且剛剛變異的他們,還保留著生還時,大部分身體素質,但是他們的原本強壯的身體,會隨著他們身體機能不斷下降而隨之下降。


    其實喪屍也是一種生物,是生物就需要進食,隻有吃飽了才有力氣幹活,這是一句真理,適用於任何生物,當然也包括喪屍。三個月的時間,喪屍吃光了他們能吃的一切,但是畢竟屍多人少,在災變一個月後,這些喪屍就已經很難找到活著的人類了。


    城市中的人類,要麽已經變成了喪屍,要麽就是被喪屍吃掉,還有一小部分跟隨著當時來救援的部隊逃走了,當時於林用自己的望遠鏡也看到了國家救援部隊,但是他沒有去跟隨他們逃跑。


    也許是小說和電影看多了,每一部小說和電影中,都是說活人才是末世中最可怕的存在,對於這點,他自己也是深信不疑,人類本身就是野獸進化來的,在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著相當殘暴的一麵,也許在和平年代,因為法律的製約可能已經將內心的獸性深埋在了心底,但是這是一個沒有了法律約束的末世,人類內心深處的獸性會被激發出來,然後無限放大,最後人類自己也就會變成一隻活著並且有思想的喪屍。


    於林不想和太多人接觸,他有實力,有足夠的武器,而且他還擁有一個可以永遠藏身的避難所,所以他選擇了遠離自己的同類,他不相信他們,從災變前他就不相信他們,在這個末世中,他的這種思想變得更為堅定了。


    大巴車外已經看不到一隻喪屍了,於林慢慢的從車中走了出來,掏出了一根黃鶴樓1916,這是他昨天用一百八十發子彈換來的,很貴,貴到他自己都感到一陣肉疼,如果可以選擇,他寧可不要這些災變前價值一千多塊錢一條的香煙,要知道,雖然他的彈藥還有很多,但是他可不會製造子彈,這東西是消耗品,能少用一個就少用一個,他的日子還長,由不得他如此揮霍。


    叼著煙,看著清晨的陽光灑落在城市的每一個角落,於林恍惚間感受的了一種安詳,一種極為詭異的安詳,仿佛現在這個世界才是他渴望的世界,這個想法甚至讓於林覺得自己已經瘋了,末世剝奪了他的一切,財富,地位,權利什麽都沒有了,可是他突然發現他感到慶幸,為自己活在這個末世中感到慶幸,也許他真的瘋了。


    甩了甩自己的腦袋,將那些莫名其妙的思想拋到了腦後,於林開始加快腳步向著環城路的方向前進,他必須回到山上的秘密倉庫去,那裏才能讓他感到真正的安全,況且他現在找到的食物足夠他消耗一星期左右了,還有就是他是步行的,到達環城路還要二十多公裏的路程,雖然這點路程對於一個前任特勤的他來說不算什麽,但是別忘了他還背著將近八十公斤的物資和彈藥,他不是超人,他殺完喪屍也沒有找到小說中那些喪屍腦袋裏可以讓人變強的晶核,所以他還有很遠的路要走。


    其實於林本可以選擇找一些自行車或是摩托之類的代步工具的,但是他不想用那些,他把尋找食物當做是一種鍛煉,他要變得更加強大,外力終究是外力,強化自身技能,讓自己的身體變強才是王道,所以於林放棄了在城市中使用一切交通工具,選擇了徒步,這是他對自己的鍛煉。


    一路小跑,隻是一個小時的時間,於林就在路況複雜的街道上,背著八十公斤的負重跑了九公裏,此時已經到達了城西區,距離他停放汽車的外環路還有十公裏,於林決定停下稍做休息,順便解決一下早餐的問題。


    隨便找了一個路邊小型超市,將背上的背囊放置在外麵,左手握著毛瑟駁殼槍,右手則是抽出了腰間的尼泊爾軍刀,這把刀是他的一個朋友從境外給他帶來的禮物,絕對的真品,出自一名廓爾喀大師級工匠之手,是一件上過十七世紀廓爾喀人與英國人戰場的古董級軍刀,一位廓爾喀將軍的佩刀,價值連城,可惜現在這把刀隻能被於林來砍喪屍。


    於林之所以選擇這把刀的原因是,這把刀真的是一把寶刀,不知道是用什麽材料打造的,刀身呈亮黃色,經曆了兩個多世紀的時間,卻是沒有在這把刀上留下任何歲月的痕跡,說什麽削鐵如泥是時吹牛,但是這把刀卻是能夠一刀劈開喪屍的腦袋,而不沾染任何血跡寶刀。


    一手持刀一手持槍,於林小心翼翼的打開了小超市的玻璃門,有了在煙酒超市的教訓,這次於林學乖了,他不在貿然入內。於林用刀背敲打著玻璃門,發出清脆的當當聲,他要將躲在暗處的喪屍吸引出來,這個小超市不大,裏麵不會有太多喪屍的存在,隻要知道他們的具體位置,於林就能將他們一網打盡。


    不得不說喪屍對聲音極為敏感的,哪怕是他們害怕的白天,但是有了屋子的保護,陽光並不能直接照射到超市內的喪屍。不多時,便從小超市的角落中走出了四隻喪屍。


    看著走出的四隻喪屍,於林的心裏明顯一震,那是四個不大小孩子變成的喪屍,最小的看起來隻有四歲,他們青灰色並且大部分腐爛的臉上已經看不出原來的容貌,但是於林還是能夠從他們的身材上看出他們生前的年齡。


    其實別看於林年紀不大,但是他卻是很喜歡小孩子,更是想擁有自己的孩子,隻是這些年他忙著賺錢,女人倒是有不少,但是真正喜歡的卻是一個也沒有,更別提讓那些女人們為他生孩子了,他不會讓自己的孩子,懷在那些隻是為了錢和他上床的女人腹中。


    看著眼前幾個小孩子喪屍,於林心裏很不是滋味,也許這是他第一次同情與他毫不相幹的人,但是同情歸同情,畢竟這幾個小孩子已經變成了喪屍,他還是毫不留情的解決了他們,隻是這次他卻沒有用尼泊爾軍刀劈開他們的頭顱,卻是用手中的毛瑟駁殼槍在他們頭上留下了一個小洞,他想給這幾個孩子留下個全屍,這也是他現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因為這幾個小孩子喪屍影響了於林心情,隻是在超市裏選擇了幾包餅幹和兩瓶礦泉水,草草的吃過早飯,於林看了看自己的潛水表,現在時間是上午八點,他決定到附近轉轉。


    這兩個月來,於林經常遊走在城市之中,他發現,災變隻是針對人類的。城市中的動物並沒有屍化,哪怕是啃食死亡喪屍屍體的野狗和老鼠們也沒有變成喪屍,這一點倒是令於林安心了不少,一想到電影中那些屍化後的變異動物,於林心裏就有些懼怕,小動物還好,試想那些動物園的獅子、老虎、大象什麽大型野獸要是變成喪屍動物,他可沒有自信憑借手中這些輕型武器,對抗那些猛獸。


    知道動物不會屍化後,於林一直就想養兩隻小狗之類的寵物,一是有個伴,還有更重要的是,他可以訓練這些動物們,讓它們成為自己尋找食物的助力。可惜兩個月的時間,他一隻動物的幼仔都沒有發現,哪怕是一隻老鼠的幼仔都沒有看到。


    已經成年的動物不好馴化,又總是成群結隊的出現在城市中,這讓孤身一人的於林也不好對它們下手,總不能真的養隻老鼠或者小貓之類的寵物吧,他的糧食還沒多道揮霍的地步。


    其實於林在城西區停下來,還有一個原因。城西區有一個大型的寵物市場,這也是城西區的野狗野貓比其他區域多的原因,他想去那裏碰碰運氣,萬一讓他找到一隻狗崽子,或是別的什麽大型動物的幼仔,他可以弄回去馴養,將其變為自己忠實的夥伴。


    於林就是這樣,相比於和陰險狡詐的人類打交道,他覺得還是智慧不高的動物比較可靠些,最起碼動物隻要認定你是他的主人,就會對你無比的忠誠,不會因為利益什麽的在背後對你出手。


    於林背著自己的物資開始向著寵物市場的方向進發,行進了近半個小時的時間,bd市寵物市場的大字便出現在了於林眼前。整個市場倒是沒有受到災變的影響,災變時正是下班時間,寵物市場更是比其他的職業下班更早一些,除了一些買寵物用具和食物的商店,基本上出售寵物的商店都是在下午四點就全部關門了。


    於林小心的走在寵物市場的街道上,倒不是說害怕會出現什麽喪屍之類的,白天喪屍不會出來曬太陽的,他害怕遇上野狗群,那些畜生什麽都吃,保不齊那些野狗會不會攻擊他。


    不過在寵物市場中搜尋了半個小時後,於林卻是失望了,他並沒有看到一隻活著的動物,那些寵物店裏被鎖在籠子裏的寵物,早就餓死了,沒有餓死的大概也已經跑掉了,於林在整個寵物市場看見的活物就是老鼠,那些再啃食貓糧狗糧的老鼠,於林他討厭老鼠,尤其是在沒有找到自己想要的動物後,他就更討厭老鼠了。


    無奈老鼠太多,就算他很討厭它們,他也沒有時間對他們出手,現在時間已經九點多了,他不能在這個已經對他沒有實際價值的寵物市場中,浪費他本來就很寶貴的時間,他可不想在這個該死的城市中再次露宿一宿,到時候還不知道會遇到什麽樣的危險呢,他最近的運氣一直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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