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410號口徑霰彈多用於狩獵,想在國內取得還算容易。
霰彈槍雖然也能合法持有,但是考證照太麻煩。再說,根本不可能隨身帶著那種長柄武器走動。盡管可以等到有些市麵上合法販賣的霰彈槍流入中古市場,記錄被抹消變成違法後再買,最終還是會露出馬腳。
我把以上的話說給以前交往過的一名美國人聽。
一邊露出身體一邊說。
那名美國人是個軍人。
我挑逗到他極度想得到我的人,我當然沒輕易許身,不過也沒一下拒絕他。而無論東洋西洋,賭博賭輸的男人總會開始胡來。
我接著又要求了一句「我想用來防身」。
其實這句話算在半開玩笑。我隻是想試試他能因我的無理取鬧努力到何種程度。就算沒辦法如願也沒差,剛好讓我拿來當分手的借口。不管我想要多麽難取得的東西,這男人要是弄不到也隻會怪起自己,所以不會幹些像是跟蹤狂的行徑。我和他劃清界線,對他說「隻要能弄到我想要的東西,我就是你的人」。結果現在不知為何,我為自己還沒兌現感到罪惡。
其實我一直很想分手,因為玩膩了。
不過話說回來,這美國軍人大概費盡不少工夫吧,真的弄來一把真槍給我。
一把醜到不能再醜,彈倉又大得詭異的手槍。
這把手槍有個綽號叫「法官」,能射出霰彈槍用的子彈。我從沒想過世上真有這種玩意。
「這玩意派不上用場喔。」
他如此叮嚀我。
據他所說,大多數霰彈槍的槍身內都沒有膛線。雖然偶爾會有,不過如果真的碰上,不如直接用一般的狙擊槍就好。因為霰彈正如其名會飛散,不需要膛線這種用來在子彈發射時增加回旋力,提高其威力、射程和準度的構造。取而代之的是改造槍管構造,來控製霰彈飛散出去的軌道。不過由於「法官」並沒有脫離手槍的領域,所以拿它來射擊等同縮短有效射程,一出槍口就不受控製四處飛濺的子彈也會導致破壞力銳減。
話雖如此,射擊起來真的挺有趣。
我技術奇差,加上這把槍若不在極近距離開槍根本沒什麽用,因此真的隻能用來護身。有個說法是,這把槍是為了讓法院的法官在被罪犯挾怨報複而襲擊時得以護身。就算是由技術差的外行人在危急中開槍,霰彈在近距離散開而無法有效殺死對手,也能達到嚇阻的功效。
這把槍的用途就在此。
雖然它是把無法消音的左輪手槍,我倒很喜歡它不必顧及架式,隨意開槍也沒什麽壞處這一點。不過在我因此胡亂開槍的過程中,我的手臂甚至肩膀變得異常結實,但並不是變粗。其實就算粗一點我也不會介意啊。
有個奇妙的傳聞默默傳開了。
殺人兔女郎。
聽起來一點都不好笑,不過事實上一個我認識一個叫「來霧」的人已經被斬首殺害。其實我們有一段時間沒聯絡了,因為他有陣子一直糾纏不清想泡我,我才會把他設為拒接來電。他和我說話時不隻靠得近,還會全身冒汗,實在讓我非常不舒服。我連讓他當金主都不想,再說他也不會替我弄到「法官」這種東西吧。
據說有個「一般人」目擊了來霧被砍頭的現場,而我們這群都稱不上一般人。
那個人看到現場的慘狀後以為自己看走眼,不是什麽正人君子的他之後倉皇逃跑,也沒跑去報警。平常夜路沒少走的他,一時之間還催眠自己隻是看到了幻覺。
接著,各大媒體開始相繼報導這起淒慘的砍頭殺人事件。
那家夥因此確定不是自己眼花,可是仍然沒去報警,畢竟他可是個不得不躲警察的人。所以,他隻能不停對朋友說:「我看到了!看到兔女郎像惡鬼一樣砍下人頭!」
一說再說,說到嘴酸還說不膩。
他這番話之所以沒被其他人當作瘋話,是因為他每次說的內容都一樣,加上他最後是倉皇逃跑。假如他說些想逮捕凶手,和她纏鬥之類的謊言,肯定會露出破綻。沒有誇大其詞才有可信度。
真有趣。
斬首殺人的兔女郎。
真有趣的都市傳說。
所以我盡管知道會增加重量,如今仍把「法官」放在包包裏帶著走。能收進手提包,方便攜帶也是這把手槍的優點之一,以前使用它的時候幫了不少忙。
在日本,一般人根本想不到手提包裏會突然變出一把手槍。
不用特地瞄準,反正子彈在蹦出槍口的瞬間就會像淋浴般擴散,能有一顆打中敵人就起了嚇阻作用,在那之後再瞄也不遲。甚至拉近距離也是個辦法,畢竟敵人不隻受了傷,更受到了衝擊。
左輪手槍其實也不賴。第一發用410號口徑鳥彈,第二發為求保險選用稍重的獵鹿彈。
接著第三發才是重頭戲,霰彈塊,一種別稱一粒彈、熊彈的單發彈。被這個打到一定沒命,就算沒死透也會動彈不得,畢竟它可是鉛塊。
那時候我射中了。深深記得對方的天靈蓋被我一槍轟開,脖子以上隻剩我從沒見過的奇型怪狀。想忘也忘不掉,更不想忘,直到進棺材前都會牢記在心,我一生最棒的記憶。
我有個朋友叫龍童,是個肌肉呆男。
我很想試試我這招對他管不管用,會被他一手打掉嗎?擁有一副天賜之驅,運用赤手空拳展現暴力的天才,一想到連我這種女人都有殺掉他的可能性,我整個人都興奮起來。
此時手機響起,不過我不管,是那個美國軍人又打來了。再不快點兌現和他的約定,恐怕不是鬧著玩了。雖然殺了他不是不行,不過由於我沒有用霰彈殺死美國士兵也不被發覺的信心,直到現在都沒動手。
我打電話到其他地方。
我打給憐,我們所有人「銀行」的行長。我打給他本來是要跟他領點錢出來,結果卻聽到意外的消息,讓我瞬間皺起眉頭。
「……你說玻璃人下落不明?怎樣,那家夥也被殺了?被殺人兔女郎幹掉了?」
「你這消息是哪聽來的?跟你說的家夥嗑了藥不成?」
「嗑是有嗑,可是我聽下來,要說是妄想也太完整了。」
「……你明白這下子我們有可能被盯上嗎?」
「當然明白啊,但隻是『有可能』對吧。」
「盡管可能性不高,你還是暫時別大意。」
「要我躲起來的意思?」
「去找你那美軍朋友一起住吧,那大概是最安全的手段。」
「和警方相關人士的憐你比起來,哪邊比較能安心啊?」
「肯定是你那比較安全。叫人在美軍基地裏給你找份掃地或販賣部店員的工作吧。」
我並不討厭普通的工作。我知道去酒店或賣身賺得最快,可是我不缺錢,沒必要去做那種女人出賣身心的工作。我已有了她們得賣身賣成廢人才能賺得到的龐大財富,隻是現在不在我手邊罷了。
全都放在「銀行」裏。
是針對我們而來的犯行還是碰巧?關於這點憐的回答是還沒有答案。最有可能的答案是對方知道我們有一大筆錢,還是筆不能見光的錢,才會衝著我們來。
本來那筆錢應該由我們所有人平分後各自保管,但我們沒有那麽做,對方是不曉得這點才襲擊我們嗎?還是把錢全交由憐保管的方法太過聰明,聰明到對方無法理解,仍然像個傻子般襲擊我們?
話說回來,我還是有個疑問——為什麽穿幫了?
憐也在想這一點。關於這方麵的問題,他總是能想得比我們更深更遠,所以才能成為我們的「行長」。看來暫時隻能由他去想辦法,我得好好思考該怎麽保護自
己才行。
我把注意力放回從外觀根本看不出來的沉重手提包上。
那個殺人兔女郎會來襲擊我嗎?
一想到我可能會犯下人生第二次的殺人,心中突然莫名湧上一股想讓「法官」盡情爆發的衝勁。
所以我重新回撥給那個美國軍人。
手機屏幕上瞬間照出我的臉,一副興奮不已的表情。
霰彈槍雖然也能合法持有,但是考證照太麻煩。再說,根本不可能隨身帶著那種長柄武器走動。盡管可以等到有些市麵上合法販賣的霰彈槍流入中古市場,記錄被抹消變成違法後再買,最終還是會露出馬腳。
我把以上的話說給以前交往過的一名美國人聽。
一邊露出身體一邊說。
那名美國人是個軍人。
我挑逗到他極度想得到我的人,我當然沒輕易許身,不過也沒一下拒絕他。而無論東洋西洋,賭博賭輸的男人總會開始胡來。
我接著又要求了一句「我想用來防身」。
其實這句話算在半開玩笑。我隻是想試試他能因我的無理取鬧努力到何種程度。就算沒辦法如願也沒差,剛好讓我拿來當分手的借口。不管我想要多麽難取得的東西,這男人要是弄不到也隻會怪起自己,所以不會幹些像是跟蹤狂的行徑。我和他劃清界線,對他說「隻要能弄到我想要的東西,我就是你的人」。結果現在不知為何,我為自己還沒兌現感到罪惡。
其實我一直很想分手,因為玩膩了。
不過話說回來,這美國軍人大概費盡不少工夫吧,真的弄來一把真槍給我。
一把醜到不能再醜,彈倉又大得詭異的手槍。
這把手槍有個綽號叫「法官」,能射出霰彈槍用的子彈。我從沒想過世上真有這種玩意。
「這玩意派不上用場喔。」
他如此叮嚀我。
據他所說,大多數霰彈槍的槍身內都沒有膛線。雖然偶爾會有,不過如果真的碰上,不如直接用一般的狙擊槍就好。因為霰彈正如其名會飛散,不需要膛線這種用來在子彈發射時增加回旋力,提高其威力、射程和準度的構造。取而代之的是改造槍管構造,來控製霰彈飛散出去的軌道。不過由於「法官」並沒有脫離手槍的領域,所以拿它來射擊等同縮短有效射程,一出槍口就不受控製四處飛濺的子彈也會導致破壞力銳減。
話雖如此,射擊起來真的挺有趣。
我技術奇差,加上這把槍若不在極近距離開槍根本沒什麽用,因此真的隻能用來護身。有個說法是,這把槍是為了讓法院的法官在被罪犯挾怨報複而襲擊時得以護身。就算是由技術差的外行人在危急中開槍,霰彈在近距離散開而無法有效殺死對手,也能達到嚇阻的功效。
這把槍的用途就在此。
雖然它是把無法消音的左輪手槍,我倒很喜歡它不必顧及架式,隨意開槍也沒什麽壞處這一點。不過在我因此胡亂開槍的過程中,我的手臂甚至肩膀變得異常結實,但並不是變粗。其實就算粗一點我也不會介意啊。
有個奇妙的傳聞默默傳開了。
殺人兔女郎。
聽起來一點都不好笑,不過事實上一個我認識一個叫「來霧」的人已經被斬首殺害。其實我們有一段時間沒聯絡了,因為他有陣子一直糾纏不清想泡我,我才會把他設為拒接來電。他和我說話時不隻靠得近,還會全身冒汗,實在讓我非常不舒服。我連讓他當金主都不想,再說他也不會替我弄到「法官」這種東西吧。
據說有個「一般人」目擊了來霧被砍頭的現場,而我們這群都稱不上一般人。
那個人看到現場的慘狀後以為自己看走眼,不是什麽正人君子的他之後倉皇逃跑,也沒跑去報警。平常夜路沒少走的他,一時之間還催眠自己隻是看到了幻覺。
接著,各大媒體開始相繼報導這起淒慘的砍頭殺人事件。
那家夥因此確定不是自己眼花,可是仍然沒去報警,畢竟他可是個不得不躲警察的人。所以,他隻能不停對朋友說:「我看到了!看到兔女郎像惡鬼一樣砍下人頭!」
一說再說,說到嘴酸還說不膩。
他這番話之所以沒被其他人當作瘋話,是因為他每次說的內容都一樣,加上他最後是倉皇逃跑。假如他說些想逮捕凶手,和她纏鬥之類的謊言,肯定會露出破綻。沒有誇大其詞才有可信度。
真有趣。
斬首殺人的兔女郎。
真有趣的都市傳說。
所以我盡管知道會增加重量,如今仍把「法官」放在包包裏帶著走。能收進手提包,方便攜帶也是這把手槍的優點之一,以前使用它的時候幫了不少忙。
在日本,一般人根本想不到手提包裏會突然變出一把手槍。
不用特地瞄準,反正子彈在蹦出槍口的瞬間就會像淋浴般擴散,能有一顆打中敵人就起了嚇阻作用,在那之後再瞄也不遲。甚至拉近距離也是個辦法,畢竟敵人不隻受了傷,更受到了衝擊。
左輪手槍其實也不賴。第一發用410號口徑鳥彈,第二發為求保險選用稍重的獵鹿彈。
接著第三發才是重頭戲,霰彈塊,一種別稱一粒彈、熊彈的單發彈。被這個打到一定沒命,就算沒死透也會動彈不得,畢竟它可是鉛塊。
那時候我射中了。深深記得對方的天靈蓋被我一槍轟開,脖子以上隻剩我從沒見過的奇型怪狀。想忘也忘不掉,更不想忘,直到進棺材前都會牢記在心,我一生最棒的記憶。
我有個朋友叫龍童,是個肌肉呆男。
我很想試試我這招對他管不管用,會被他一手打掉嗎?擁有一副天賜之驅,運用赤手空拳展現暴力的天才,一想到連我這種女人都有殺掉他的可能性,我整個人都興奮起來。
此時手機響起,不過我不管,是那個美國軍人又打來了。再不快點兌現和他的約定,恐怕不是鬧著玩了。雖然殺了他不是不行,不過由於我沒有用霰彈殺死美國士兵也不被發覺的信心,直到現在都沒動手。
我打電話到其他地方。
我打給憐,我們所有人「銀行」的行長。我打給他本來是要跟他領點錢出來,結果卻聽到意外的消息,讓我瞬間皺起眉頭。
「……你說玻璃人下落不明?怎樣,那家夥也被殺了?被殺人兔女郎幹掉了?」
「你這消息是哪聽來的?跟你說的家夥嗑了藥不成?」
「嗑是有嗑,可是我聽下來,要說是妄想也太完整了。」
「……你明白這下子我們有可能被盯上嗎?」
「當然明白啊,但隻是『有可能』對吧。」
「盡管可能性不高,你還是暫時別大意。」
「要我躲起來的意思?」
「去找你那美軍朋友一起住吧,那大概是最安全的手段。」
「和警方相關人士的憐你比起來,哪邊比較能安心啊?」
「肯定是你那比較安全。叫人在美軍基地裏給你找份掃地或販賣部店員的工作吧。」
我並不討厭普通的工作。我知道去酒店或賣身賺得最快,可是我不缺錢,沒必要去做那種女人出賣身心的工作。我已有了她們得賣身賣成廢人才能賺得到的龐大財富,隻是現在不在我手邊罷了。
全都放在「銀行」裏。
是針對我們而來的犯行還是碰巧?關於這點憐的回答是還沒有答案。最有可能的答案是對方知道我們有一大筆錢,還是筆不能見光的錢,才會衝著我們來。
本來那筆錢應該由我們所有人平分後各自保管,但我們沒有那麽做,對方是不曉得這點才襲擊我們嗎?還是把錢全交由憐保管的方法太過聰明,聰明到對方無法理解,仍然像個傻子般襲擊我們?
話說回來,我還是有個疑問——為什麽穿幫了?
憐也在想這一點。關於這方麵的問題,他總是能想得比我們更深更遠,所以才能成為我們的「行長」。看來暫時隻能由他去想辦法,我得好好思考該怎麽保護自
己才行。
我把注意力放回從外觀根本看不出來的沉重手提包上。
那個殺人兔女郎會來襲擊我嗎?
一想到我可能會犯下人生第二次的殺人,心中突然莫名湧上一股想讓「法官」盡情爆發的衝勁。
所以我重新回撥給那個美國軍人。
手機屏幕上瞬間照出我的臉,一副興奮不已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