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穿了,格鬥技就是在用體重互撞啊。」


    龍童盯著屏幕這麽說。


    我正在看資料,老爸偷弄來的資料。


    龍童正盯著屏幕上一些以前的拳擊影片看,是從網絡上找來的。托馬斯·赫恩斯(thomas hearns)對羅伯特·杜蘭(roberto duran),最終是由徹底掌握比賽的赫恩斯獲得勝利。


    此戰堪稱技巧派拳擊手的模範。


    「可是我不認為杜蘭重一點就能贏。」


    「那是當然,畢竟他根本打不中。」


    龍童移動他那沉重的身軀往沙發躺去。桌上的大披薩連同配菜的意大利麵和雞塊套餐全被他一掃而空。身高一百九左右,超重量級的精實體格,所需熱量應該有一般人的三倍以上吧。


    「所謂格鬥技巧,就是能把自己多少體重加諸在對手身上。換個角度想,不需要想那麽複雜,也不用練習,隻要想怎麽用身體衝撞對手就好了。」


    「按照你的理論,相撲稱得上很強的格鬥技呢。」


    「隻要肢體能碰撞到對手的話,那是當然。不過對手肯定會躲啊。所以說,去討論哪種格鬥技最強這種事,基本上是沒意義的。」


    「你說基本上,表示還是有產生意義的時候?」


    「該怎麽打中,又該怎麽撞?一些規則就是為此存在的呀,憐。」


    「那自由搏擊呢?不是有陣子流行過嗎?」


    「雖然號稱自由搏擊,其實也……」


    托馬斯·赫恩斯擅長閃擊拳(flickerjab),放低左臂牽製對手於無形。然後拉開距離,絕不讓對方靠近。赫恩斯身形高挑,雖然一被人貼近身就沒戲唱,不過隻要保持擅長的距離來對戰,他就能讓對手毫無反擊餘地。杜蘭直到倒地不起為止,都隻能像個沙包般不停挨打。


    「你比赫恩斯還重對吧,所以你能贏他?」


    「可以。」


    「用身體衝撞?」


    「與其用那招,我的腳還比他長。」


    「可是不管用踢的還是撞的,在拳擊比賽中都是犯規啊。」


    「所以我才不打什麽拳擊。」


    「你不管做什麽都撐不久耶。」


    真的很可惜。


    像龍童這種擁有天賜之材的男人,盡管擁有一副神擺明創造給他來練格鬥技的身體,卻不管做什麽都是三分鍾熱度。說是這麽說,其實他也不算自甘墮落。他既有在鍛煉身體,也有在長跑,絕不疏於自我管理。


    就算他赤手空拳,也能輕鬆殺了我這種人,肯定不會錯。


    「才沒那麽誇張,我也有持續下去的啊,例如合氣道。」


    「合氣道都能撐下去,為什麽拳擊和空手道就沒辦法啊?」


    「因為我動不動就想犯規啊。」


    這個男人成天到晚犯規,眼中所看腦中所想全是如何犯規。


    例如拳擊他就會動腳踢人,不管怎麽忍耐都克製不住。禁止打臉的空手道他就往臉招呼,有穿防具的就先把防具打壞。當龍童心中想著打倒對手,他便會忘記規則。


    也就是說,他不適合當個競技選手。


    他是那種隻要眼前擺著槍,就會毫不遲疑拿起來射對手的類型。


    就算托馬斯·赫恩斯有個「機關槍湯米」的綽號(※注1:為早期的綽號?後來的綽號為「襲擊者」&「車城眼鏡蛇」。),也不會真的拿機關槍,因為他是拳王。不過換作是龍童,肯定二話不說開始掃射。那假使對方拿著手槍又如何呢?其實這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


    兩年前我和他一起從高中畢業前往美國的時候,他示範給我看了。我們特地前往一個治安很差,工廠接連因不景氣而倒閉的城鎮。然後我就像在拍電影那樣,赤手空拳到處閑晃。


    或許是真的太明顯了,一直沒人來襲擊我。結果我幹脆顧了一個女人陪我走在大半夜的路上,馬上就有獵物上鉤了。然後龍童就趁機從旁殺出,和拿著手槍的敵人大幹一場。


    如同現在影片中往前倒下的杜蘭一樣,當時我就看著龍童表演一一擊倒那些小混混。由於那時有顆流彈飛來,讓我和死神擦身而過,所以我記得一清二楚。


    總之在擊倒對手這件事上,我還沒碰過比龍童更講求效率、更不擇手段的人。明明應該要有的動搖或猶豫,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例如剛才提到麵對持手槍的敵人,龍童隻是麵不改色地說「其實和用鐵棒快速刺出沒兩樣」。


    既然子彈直直從槍口射出,那隻要往旁邊閃就好。不是閃子彈,是閃槍口,再不然就是攻擊對方的手把槍打偏。然後據他說,距離越近越容易躲開。


    這個道理我懂,隻是一般根本不可能有人辦得到。


    就跟若問托馬斯?赫恩斯的閃擊拳躲不躲得開,一般人自不必多談,即使曆經一定程度鍛煉的人都躲不開是同樣道理。


    這不光是身體機能的差別。普通人會整個人會僵住、會緊張、更會陷入混亂。要想學會格鬥技,就得習慣暴力,例如來自他人的恫嚇、或是自己動手時的感覺等方法都有效。打從最初就徹底習慣暴力的龍童之所以無法持續練格鬥技,是因為他總是能想出更有效率的手段,才會對用來比賽的格鬥技毫無興趣。


    才會有「格鬥技就是比體重」這種單純至極的想法。


    他這已經不是常人的想法,而是麵對熊還是其他強敵時的想法。


    「龍童,你有辦法空手掐碎脖子嗎?」


    我盯著手上的資料隨口問問。龍童這時剛好開始看不同量級的比賽。他似乎很喜歡看拳擊比賽,明明自己視規則於無物,卻說什麽「如果隻是看的話,規則多的才比較有看頭。」


    「我覺得隻要我認真一點,應該可以。」


    他毫不遲疑地回答。


    「脖子耶?整塊都是肌肉耶?隻弄斷脊椎骨還沒話說,不使盡全力的話沒辦法掐碎脖子吧?」


    要是我根本不可能。


    「手刀就夠了。隻要刺進去,接下來就好辦。」


    他伸出兩根粗食指和中指,細細盯著瞧。


    「那刺得進去嗎?」


    「其實比較像是用指甲挖啦。隻要有一點刺進肉裏,剩下隻需用力一掐,就像開餅幹袋封口時,撕開一點就能輕鬆打開全部的感覺。」


    他把手指彎成鉤狀動給我看。光聽他這樣說的確可行,而就算他真的成功,我也不會吃驚。隻要稍微努力一點就能空手捏碎人的脖子——龍童就是這種人。


    「……來霧的脖子是被捏碎的嗎?」


    龍童停下手指動作,用充滿期待的眼神看向我。如果聽到真有人這麽做,他肯定也會想試試,尤其是有關這種運用蠻力的事。


    「不,據說是用刀砍的。」


    「刀啊,可是小刀類的不太行吧。」


    「還不知道用什麽刀,再說也算是蠻幹。因為凶手不隻刺了一次,而是不斷又刺又砍,才總算把頭切了下來。真是一點都不聰明,讓警方比起與人結怨,更傾向朝精神病患隨機殺人的方向偵辦。」


    我看的數據上是這麽寫的。


    本來凶手會不斷又刺又切,通常都是因為和被害人有深仇大恨。可是來霧他的傷口實在太慘,還被反複刺了相當長的時間。不管深仇大恨引發的殺機有多強烈,等到真正下手的時候,氣勢都會在短時間內消失。


    隻要一注意到「對方死了」,馬上就會清醒。


    何況因為很有可能被人看見,凶手殺完人後應該要趕緊溜之大吉,可是這起案子卻是凶手花了至少三十分鍾,在極有可能被人目擊的小巷子內不斷嚐試,才切下了來霧的頭。


    肯定是


    由精神病患所為。


    對砍頭這個行為產生性衝動,進而開始漫無目標的隨機殺人。不過如果凶手隻出手這一次,這起案件將變成找不出嫌疑犯的懸案。


    然而很可惜的,精神病患正是因為無法控製自我才叫精神病患。


    要是繼續這種隨隨便便、毫無計劃的犯案,總有一天會自取滅亡。就跟賭博是同樣道理,就算連贏再多次,隻要繼續賭下去,到最後一定會賭輸。


    來霧是我們的夥伴。今天他被用這種詭異的方式殺害,當然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所以我拜托在警界當高官的老爸讓我看了搜查數據,不過他隻給我書麵拷貝,還吩咐我看完就燒掉,畢竟直接給我電子文件風險太高了。


    「……來霧那份『存款』該怎麽辦?他還有剩吧?」


    「那家夥的份已經剩沒多少,誰叫他跑去亂買美國車。」


    「哪一款?」


    「firebird trans am,還是全車改裝完成過的。」


    「真浪費,根本在花冤枉錢。」


    「就交給他父母處理吧,反正就算他死了,我也沒打算要他家把他領出來的份吐回來……話說龍童你倒是剩不少啊。」


    「錢隻要能讓我吃好料就夠了。何況我都吃一些對肌肉有幫助的食物,夥食費比一般人還多,『存款』算是幫了大忙啊。」


    龍童微微一笑。


    「再說,比起我沒花多少,不減反增的你才強吧。」


    「光拿著這筆錢也很無聊啊。隻要所有成員同意,來霧的『存款』就交給我運用,賺來的利潤我會分一半給你們。」


    「我是不認為有人會反對啦。」


    「說到要尋求大家同意,現在有個聯絡不上的家夥。」


    「……玻璃人嗎?那家夥四處閑晃,常常找不到人啊。」


    「從來霧被砍頭之後他就音信全無,也沒回家過。」


    我忍不住「嘖」了一聲。


    「而且來霧在死前曾打手機給玻璃人。」


    「我不覺得是玻璃人殺的啦。」


    「我也不覺得,隻是警方起疑了。」


    「理所當然吧,畢竟是珍貴的線索。」


    接著我們兩人都沒說話。


    蛋幕上現在播著曼尼·帕奎奧(manny pacquiao)對奧斯卡·德?拉·霍亞(oscar de hoya),一場最終由體重較輕的帕奎奧獲勝的比賽。不過這並非否定了龍童的理論,因為他的前提是「肢體能碰撞到對手的話」,而德·拉·霍亞並沒有活用自己的體重。


    「……假如玻璃人突然發瘋殺了來霧,那其實也沒什麽。」


    「假如不是呢?」


    「我會開始擔心。」


    「我不會擔心,隻會覺得很有趣。」


    「你和我不一樣。」


    「因為你可是我們銀行的行長啊。」


    要是有人殺了來霧和玻璃人,那麽不管他是個多麽異常的家夥,隻要沒有個萬一,下一個目標肯定是我們之中的某個人,而也隻有龍童會期待這種事發生。


    「……你有聯絡大家嗎,憐。」


    「馬上采取行動也太急,我打算再稍微調查一下。」


    「有辦法調查就是你的強項啊。真不愧是我們的行長,頭腦果然最靈光。」


    「畢竟老爸很寵我呀。」


    「別在那說謊,你肯定威脅你爸了吧。」


    「我不覺得這在給他添麻煩啊,反正他的位置也是買來的,我隻是要他稍微破壞一下內規而已。」


    所以說隻要講一聲,一些警方內部的資料都不是問題。


    但我不打算因此讓老爸丟官,和他作對沒有意義。或許我的確算在威脅他,不過也隻是在交涉途中玩了點權力遊戲罷了。我想得到的隻是觀看警方動員大規模人力搜查來的情報資料的權利。


    情報就是力量。


    就算龍童再怎麽強,也沒辦法當上職業格鬥家。隻會作弊的強者賺不到錢。他那種無用武之地、無法以金錢衡量的強悍,和我的強項不同。


    「……我沒在怕,甚至根本不想理。如果我們已成為目標,我巴不得對方快點來找我。我很期待啊,他們能不能讓我久違地認真起來。」


    「……我覺得應該沒人能受得了你認真起來就是了。」


    「有過一次啊,當時我還以為真的要被殺了,真的很感動。」


    「是那時候嗎?」


    「就是那時候啊。」


    「如果對方打算針對那時候的成員,我們以外的兩個人也會被盯上,如果他們兩個也死了就不會錯。雖然警察到時還是會以精神病患犯下的連續獵奇殺人偵辦,日本也會久違出現像艾德·蓋恩(※注2:是美國最有名的連環殺手之一。)那樣駭人聽聞,宛如戲劇裏的殺人鬼吧。」


    「……說是這麽說,可是我想磷華應該沒那麽簡單被做掉吧。」


    我們以外還剩下另外兩人,而龍童說的正是其中一人。另一人大概一被盯上就沒命了,以體能上來講他甚至比來霧還弱。


    磷華。


    若想殺了那個女人,想必就連龍童都得費一番工夫。


    畢竟她有一把槍,還是把非常詭異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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