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了。
書桌前的男人全神貫注在紙筆之間,絲毫未曾留意窗外的天色已經暗下。他振筆疾書、思緒清晰,儼然已經達到了“人筆合一”的境界。
他一向都是手寫,投入小說創作已經這麽多年了,他一直堅持著這樣的習慣,從未改變。即使計算機輸入已經是現在的潮流,他仍然是連想都沒想過。
曾經有個編輯問過他,“為什麽不試試看?至少在修稿方麵很方便呀!”
對此,他嗤之以鼻。
對他而言,寫字,是一種修行;寫稿,是一種態度。寫字本身能夠沉澱一個人的心神;至於下筆成章則是身為一名作家的基本尊嚴。
修稿?嘖,他全兆鑫的字典裏沒有那兩個字。
如此自大卻又自律的性格,或許正是來自他那名氣響亮的父親。
全兆鑫一直覺得自己的爸爸是個神經病,父親對他的教育十分嚴苛,卻又澈底放縱,他從小就是在這種無所適從的環境下,戰戰兢兢地生存著。
直到他十歲的時候,他終於忍無可忍,對著父親怒嗆,“你這個瘋老頭!一下說這樣可以、一下又說這樣不行,你到底是想要我怎樣?”
沒想到父親老神在在,抽了口煙鬥,道:“沒錯,就是這樣。這個世界就跟個瘋婆娘一樣,今天她說你是她的英雄,明天她可能就指著你的鼻子罵渾球。你就是活在這種瘋狂的世界。”
當時,年僅十歲的全兆鑫不懂父親的話,後來他懂了。
因為父親的盛名,他從小備享尊榮,總是東一句“神童”、西一句“天才”的,之後市場漸漸改變,大約在他高中的那幾年間,父親不再是暢銷榜上的名人了。
從此之後,過往那些誇讚什麽的瞬間變成曆史,取而代之的是不過爾爾啦、作品空洞浮誇等貶抑詞。
索性,他不再創作、不再投稿、不再以“全琮明之子”的身分出現在各大文學刊物上,他甚至在升上大學的時候選了理學院,放棄了文學路。
當然,這隻是表麵。
他的目的是想讓這個世界暫時忘了他,忘了他的身分、忘了他曾經背負過的期望、忘了他曾經代表過的形象。
四年後,大學畢業,他參加了當年度的推理小說比賽,結果出爐,他以極高的評價奪下了首獎,甚至作品出版了之後,瞬間就攀上大眾文學類的銷售榜首,“全兆鑫”三個字再次席卷了出版界。
隻不過,這次他代表的就是他自己而已,很純粹的就是他這個人,而不是什麽全琮明之子。
這時,一陣電話鈴聲從抽屜裏飄了出來。
全兆鑫正在巨細靡遺地描述凶手殘忍分屍的過程。他心一驚,立刻把筆擱下,急忙拉開抽屜,翻找那支從來沒響過的話機。
那支衛星電話是他申請來給母親用的。
起因是因為某一次他上山閉關寫稿的期間,母親在家不慎摔傷了,骨折送醫,他卻隔了十五天之後才知道這件事。
當時他非常內疚,隔天立刻去申辦了衛星電話,以防家裏臨時又出了什麽狀況的時候,母親能在第一時間聯絡上他。
所以當他接起的時候,語氣有些驚慌。
“喂?媽?怎麽了嗎?”
“啊……也沒什麽重要的事啦,就想問問你那個同居的對象怎麽樣?喜歡嗎?有沒有合你的口味?”
一聽,他閉上眼,差點吐血,“……媽,妳三更半夜打這支緊急電話,就為了問這種無聊的事?”而且很顯然地,母親似乎還不知道這個同居的對象就是她最寵愛的唐家屏。
不過這也令他有些意外,原來唐家屏那家夥什麽都沒提。
“吼,這怎麽會是無聊的事?”白詩詩的叨念開始從電話的彼端傳來,“我很擔心這件事情耶,從早上一直忍耐到現在才敢打。我剛才還在想,萬一打擾到你們『辦事』怎麽辦?”
天哪。他深呼吸,撫摸著額頭,“媽,要辦事也不會在第一天好嗎?妳當我種馬啊?”
“唉唷,這事情很難講的,像我和你爸當年——”
“拜托,妳別說了,我一點都不想聽。”他製止了母親。
“不不不,這很重要。我跟你爸當年就是幹柴——”
“停,我真的不想知道。”誰會想知道自己的父母當年如何幹柴烈火啊!
“好啊,要我不說也行,那你快告訴我同居的對象怎麽樣?”白詩詩一副勝利的口吻。
“妳還敢問?”他被激怒了,“要不是妳擅自去幫我報名那什麽鬼婚友社,我現在需要坐在這裏嗎?”
“誰教你都老大不小了,還不趕快交個穩定的女朋友。”
“老大不小?”全兆鑫忍不住驚呼,“二十七歲哪裏老大不小”
“二十七歲還不老?要是在我們那個年代——”
“夠了,我知道妳要說什麽。”
“而且又沒人叫你住那麽遠……”白詩詩立刻轉了話題,裝無辜,“家裏房子又不是隻有山上那一棟,你可以挑近一點的呀。”
嗯,挑近一點的,然後讓母親發現婚友社替他相中的對象,居然就是那個唐家屏?他又不是瘋了。
幾乎完全可以預料,當母親知道所謂的“對象”就是唐家屏的時候,她絕對會煽風點火,甚至可能會設計讓自己的兒子失身,來個生米煮成熟飯的大爛梗……
不不,這太可怕了,他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媽。”他決定使出殺手鐧。
“嗯?怎麽了?寶貝兒子。”
“我跟妳說,我現在正寫到一段非常重要的劇情,而且我靈感正旺。”
這招果然奏效。“哦?真的?那媽不吵你,你快去寫。”語畢,白詩詩連個字都不再囉唆,乖乖收了線。
坦白說,這一點他就該好好感謝父親了。
多虧父親長年以來的調教,母親一直相信靈感來了的人最大,所以從小到大,他家就一直有個不成文的規定,隻要父親一句“我靈感正旺”,或者是“我手感正順”,父親的書房就會立刻變成紅色警戒區域,閑人不得靠近。
小時候他討厭爸爸這樣,長大之後,他突然覺得這一招真是超好用。
不過,雖然耳根清淨了,可剛才那滿腦袋的熾烈靈感卻也因為母親的一通電話而變得不倫不類。
例如血腥殘酷的殺人場景,變成了一張婚友社的甜蜜同居協議書;再例如,凶手在他腦中應有的森冷眼神,突然變成了唐家屏那雙傻憨又花癡的圓杏眼……
嗯?對了,那家夥呢?
他這時才想起了好像很久都沒出聲的唐某人。
那個唐某人縮在沙發上睡著了。
他一下樓,就看見一個人影橫在沙發上,還發出微弱細小的鼾聲。他不以為意,走向冰箱,打開後嚇了一大跳,站在那兒愣了好一會兒。
冰箱裏已經被塞了滿滿的生鮮食材、罐頭、飲品。
那女人是怎麽回事?把自己當逃難嗎?還是她真以為他會被餓死在山上?冷笑了聲,他隨手拿出了一瓶汽泡礦泉水,扭開瓶蓋,關上冰箱,然後仰首灌了一大口。
他本想直接上樓,可在經過沙發後方的時候,他不自覺地停下腳步,多看了她一眼。
她睡得超熟,好像五級強震都搖不醒她似的。他突然彎下身,好奇似的伸出食指,戳了戳她軟q的臉頰、捏了捏她的鼻尖。
居然完全沒反應。
他忍不住笑了出來,然後不由自主地繞到沙發前盤坐著,就這麽無意義地坐在她前方,盯著她的睡臉發怔。
想想當他收到婚友社萬聖節活動的配對名單時,他人正在開車,而且嚇到差點去撞電線杆。
“怎麽可能”這是他心裏第一個冒出來的想法。
先撇開所謂的巧合不說,她有那麽急著結婚嗎?她才二十五歲吧,真有必要在這時候就急著找婚友社?
於是在那當下,他立刻撥了她的號碼,劈頭一陣指責,“妳沒事去跟人家湊什麽熱鬧?是怎樣,二十五歲就嫌自己滯銷了嗎?”
她當然也不甘示弱。“怪了,我想結婚不行哦?你呢?還不是一樣偷偷報名,還敢說我。”
“開玩笑,我全兆鑫是什麽樣的人物,需要婚友社?要不是我媽瞞著我偷偷入了會,我會淪落到跟妳配成一對嗎?”
“對啦對啦,我就是賤民一個,配不上你全大爺,你以為我喜歡巴著你呀?哈、哈、哈,我巴著你隻有一個原因,就是逼你準時吐出稿子!”
然後兩個人火氣十足地掛了電話,並且鐵了心決定不甩那份萬聖節活動的同居協議書。
可是那份契約怪邪門的,彷佛有一股力量在懲罰他們兩人。
首先是他開車時不過揉個眼睛而已,居然差點被闖紅燈的卡車給撞上;她則差點被工地掉下來的磚頭給砸到。
他寫了半個月的稿子莫名被風吹出窗外,還被一群放學路過的小學生給拿去折紙飛機;而她的鑰匙串不偏不倚掉進了水溝蓋孔。
他隻是去買個早餐而已,就被瘋狂粉絲尾隨、偷窺,最後還襲擊他的**——那位粉絲是個男人;至於她則是在疲勞了一天之後,好不容易可以回家,準備好好睡個覺的時候,卻在家門口遇上了溜鳥俠。
所以說人真的不能太鐵齒。
他們兩個約出來見麵,決定就照契約上訂定的來走,橫豎就隻是同居三個月,能有多可怕?再可怕也沒有先前遇上的那些倒黴事還要可怕。
反正他倆幾乎是看著彼此長大,同居?哼,不過就是住在一個屋簷下罷了,是不是?
“但我有條件。”他說。
“什麽?”
“住的地方我來選。”
“為什麽?”
“因為妳找的地方一定又小又寒酸。”
有道理。她完全無法反駁他,“……好,這點我可以接受。還有呢?你應該不可能隻有這麽一點要求吧?”她太了解這個男人了,他的龜毛和偏執不是三言兩語能夠道盡。
“同居不代表同房,妳別想跟我擠同一張床。”
“嗯哼,這你放心,我對你的肉體沒興趣。”她一副閑適泰然的模樣。
“還有,不準用我的沐浴乳、洗發精、洗麵奶……任何我用的清潔產品妳都不能使用。”
“為什麽?”
“因為我不想在妳身上聞到跟我相同的氣味。”
“……你真的很莫名其妙。”誰會有這種聯想呀?
“不準在我的地方吃鹹酥雞和臭豆腐。”
“是。”
“我的東西不管多亂妳都不能碰。”
“我沒那麽無聊。”
“不準幫我洗衣服,尤其是貼身衣物。”
“我也沒那麽勤勞。”
“最後,不準沒穿胸罩就在家裏走來走去。”
“……我才不會好不好!”她的臉有些紅了。
最後,在一長串的不平等條約之下,兩個人就這樣正式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同居生活。
書桌前的男人全神貫注在紙筆之間,絲毫未曾留意窗外的天色已經暗下。他振筆疾書、思緒清晰,儼然已經達到了“人筆合一”的境界。
他一向都是手寫,投入小說創作已經這麽多年了,他一直堅持著這樣的習慣,從未改變。即使計算機輸入已經是現在的潮流,他仍然是連想都沒想過。
曾經有個編輯問過他,“為什麽不試試看?至少在修稿方麵很方便呀!”
對此,他嗤之以鼻。
對他而言,寫字,是一種修行;寫稿,是一種態度。寫字本身能夠沉澱一個人的心神;至於下筆成章則是身為一名作家的基本尊嚴。
修稿?嘖,他全兆鑫的字典裏沒有那兩個字。
如此自大卻又自律的性格,或許正是來自他那名氣響亮的父親。
全兆鑫一直覺得自己的爸爸是個神經病,父親對他的教育十分嚴苛,卻又澈底放縱,他從小就是在這種無所適從的環境下,戰戰兢兢地生存著。
直到他十歲的時候,他終於忍無可忍,對著父親怒嗆,“你這個瘋老頭!一下說這樣可以、一下又說這樣不行,你到底是想要我怎樣?”
沒想到父親老神在在,抽了口煙鬥,道:“沒錯,就是這樣。這個世界就跟個瘋婆娘一樣,今天她說你是她的英雄,明天她可能就指著你的鼻子罵渾球。你就是活在這種瘋狂的世界。”
當時,年僅十歲的全兆鑫不懂父親的話,後來他懂了。
因為父親的盛名,他從小備享尊榮,總是東一句“神童”、西一句“天才”的,之後市場漸漸改變,大約在他高中的那幾年間,父親不再是暢銷榜上的名人了。
從此之後,過往那些誇讚什麽的瞬間變成曆史,取而代之的是不過爾爾啦、作品空洞浮誇等貶抑詞。
索性,他不再創作、不再投稿、不再以“全琮明之子”的身分出現在各大文學刊物上,他甚至在升上大學的時候選了理學院,放棄了文學路。
當然,這隻是表麵。
他的目的是想讓這個世界暫時忘了他,忘了他的身分、忘了他曾經背負過的期望、忘了他曾經代表過的形象。
四年後,大學畢業,他參加了當年度的推理小說比賽,結果出爐,他以極高的評價奪下了首獎,甚至作品出版了之後,瞬間就攀上大眾文學類的銷售榜首,“全兆鑫”三個字再次席卷了出版界。
隻不過,這次他代表的就是他自己而已,很純粹的就是他這個人,而不是什麽全琮明之子。
這時,一陣電話鈴聲從抽屜裏飄了出來。
全兆鑫正在巨細靡遺地描述凶手殘忍分屍的過程。他心一驚,立刻把筆擱下,急忙拉開抽屜,翻找那支從來沒響過的話機。
那支衛星電話是他申請來給母親用的。
起因是因為某一次他上山閉關寫稿的期間,母親在家不慎摔傷了,骨折送醫,他卻隔了十五天之後才知道這件事。
當時他非常內疚,隔天立刻去申辦了衛星電話,以防家裏臨時又出了什麽狀況的時候,母親能在第一時間聯絡上他。
所以當他接起的時候,語氣有些驚慌。
“喂?媽?怎麽了嗎?”
“啊……也沒什麽重要的事啦,就想問問你那個同居的對象怎麽樣?喜歡嗎?有沒有合你的口味?”
一聽,他閉上眼,差點吐血,“……媽,妳三更半夜打這支緊急電話,就為了問這種無聊的事?”而且很顯然地,母親似乎還不知道這個同居的對象就是她最寵愛的唐家屏。
不過這也令他有些意外,原來唐家屏那家夥什麽都沒提。
“吼,這怎麽會是無聊的事?”白詩詩的叨念開始從電話的彼端傳來,“我很擔心這件事情耶,從早上一直忍耐到現在才敢打。我剛才還在想,萬一打擾到你們『辦事』怎麽辦?”
天哪。他深呼吸,撫摸著額頭,“媽,要辦事也不會在第一天好嗎?妳當我種馬啊?”
“唉唷,這事情很難講的,像我和你爸當年——”
“拜托,妳別說了,我一點都不想聽。”他製止了母親。
“不不不,這很重要。我跟你爸當年就是幹柴——”
“停,我真的不想知道。”誰會想知道自己的父母當年如何幹柴烈火啊!
“好啊,要我不說也行,那你快告訴我同居的對象怎麽樣?”白詩詩一副勝利的口吻。
“妳還敢問?”他被激怒了,“要不是妳擅自去幫我報名那什麽鬼婚友社,我現在需要坐在這裏嗎?”
“誰教你都老大不小了,還不趕快交個穩定的女朋友。”
“老大不小?”全兆鑫忍不住驚呼,“二十七歲哪裏老大不小”
“二十七歲還不老?要是在我們那個年代——”
“夠了,我知道妳要說什麽。”
“而且又沒人叫你住那麽遠……”白詩詩立刻轉了話題,裝無辜,“家裏房子又不是隻有山上那一棟,你可以挑近一點的呀。”
嗯,挑近一點的,然後讓母親發現婚友社替他相中的對象,居然就是那個唐家屏?他又不是瘋了。
幾乎完全可以預料,當母親知道所謂的“對象”就是唐家屏的時候,她絕對會煽風點火,甚至可能會設計讓自己的兒子失身,來個生米煮成熟飯的大爛梗……
不不,這太可怕了,他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媽。”他決定使出殺手鐧。
“嗯?怎麽了?寶貝兒子。”
“我跟妳說,我現在正寫到一段非常重要的劇情,而且我靈感正旺。”
這招果然奏效。“哦?真的?那媽不吵你,你快去寫。”語畢,白詩詩連個字都不再囉唆,乖乖收了線。
坦白說,這一點他就該好好感謝父親了。
多虧父親長年以來的調教,母親一直相信靈感來了的人最大,所以從小到大,他家就一直有個不成文的規定,隻要父親一句“我靈感正旺”,或者是“我手感正順”,父親的書房就會立刻變成紅色警戒區域,閑人不得靠近。
小時候他討厭爸爸這樣,長大之後,他突然覺得這一招真是超好用。
不過,雖然耳根清淨了,可剛才那滿腦袋的熾烈靈感卻也因為母親的一通電話而變得不倫不類。
例如血腥殘酷的殺人場景,變成了一張婚友社的甜蜜同居協議書;再例如,凶手在他腦中應有的森冷眼神,突然變成了唐家屏那雙傻憨又花癡的圓杏眼……
嗯?對了,那家夥呢?
他這時才想起了好像很久都沒出聲的唐某人。
那個唐某人縮在沙發上睡著了。
他一下樓,就看見一個人影橫在沙發上,還發出微弱細小的鼾聲。他不以為意,走向冰箱,打開後嚇了一大跳,站在那兒愣了好一會兒。
冰箱裏已經被塞了滿滿的生鮮食材、罐頭、飲品。
那女人是怎麽回事?把自己當逃難嗎?還是她真以為他會被餓死在山上?冷笑了聲,他隨手拿出了一瓶汽泡礦泉水,扭開瓶蓋,關上冰箱,然後仰首灌了一大口。
他本想直接上樓,可在經過沙發後方的時候,他不自覺地停下腳步,多看了她一眼。
她睡得超熟,好像五級強震都搖不醒她似的。他突然彎下身,好奇似的伸出食指,戳了戳她軟q的臉頰、捏了捏她的鼻尖。
居然完全沒反應。
他忍不住笑了出來,然後不由自主地繞到沙發前盤坐著,就這麽無意義地坐在她前方,盯著她的睡臉發怔。
想想當他收到婚友社萬聖節活動的配對名單時,他人正在開車,而且嚇到差點去撞電線杆。
“怎麽可能”這是他心裏第一個冒出來的想法。
先撇開所謂的巧合不說,她有那麽急著結婚嗎?她才二十五歲吧,真有必要在這時候就急著找婚友社?
於是在那當下,他立刻撥了她的號碼,劈頭一陣指責,“妳沒事去跟人家湊什麽熱鬧?是怎樣,二十五歲就嫌自己滯銷了嗎?”
她當然也不甘示弱。“怪了,我想結婚不行哦?你呢?還不是一樣偷偷報名,還敢說我。”
“開玩笑,我全兆鑫是什麽樣的人物,需要婚友社?要不是我媽瞞著我偷偷入了會,我會淪落到跟妳配成一對嗎?”
“對啦對啦,我就是賤民一個,配不上你全大爺,你以為我喜歡巴著你呀?哈、哈、哈,我巴著你隻有一個原因,就是逼你準時吐出稿子!”
然後兩個人火氣十足地掛了電話,並且鐵了心決定不甩那份萬聖節活動的同居協議書。
可是那份契約怪邪門的,彷佛有一股力量在懲罰他們兩人。
首先是他開車時不過揉個眼睛而已,居然差點被闖紅燈的卡車給撞上;她則差點被工地掉下來的磚頭給砸到。
他寫了半個月的稿子莫名被風吹出窗外,還被一群放學路過的小學生給拿去折紙飛機;而她的鑰匙串不偏不倚掉進了水溝蓋孔。
他隻是去買個早餐而已,就被瘋狂粉絲尾隨、偷窺,最後還襲擊他的**——那位粉絲是個男人;至於她則是在疲勞了一天之後,好不容易可以回家,準備好好睡個覺的時候,卻在家門口遇上了溜鳥俠。
所以說人真的不能太鐵齒。
他們兩個約出來見麵,決定就照契約上訂定的來走,橫豎就隻是同居三個月,能有多可怕?再可怕也沒有先前遇上的那些倒黴事還要可怕。
反正他倆幾乎是看著彼此長大,同居?哼,不過就是住在一個屋簷下罷了,是不是?
“但我有條件。”他說。
“什麽?”
“住的地方我來選。”
“為什麽?”
“因為妳找的地方一定又小又寒酸。”
有道理。她完全無法反駁他,“……好,這點我可以接受。還有呢?你應該不可能隻有這麽一點要求吧?”她太了解這個男人了,他的龜毛和偏執不是三言兩語能夠道盡。
“同居不代表同房,妳別想跟我擠同一張床。”
“嗯哼,這你放心,我對你的肉體沒興趣。”她一副閑適泰然的模樣。
“還有,不準用我的沐浴乳、洗發精、洗麵奶……任何我用的清潔產品妳都不能使用。”
“為什麽?”
“因為我不想在妳身上聞到跟我相同的氣味。”
“……你真的很莫名其妙。”誰會有這種聯想呀?
“不準在我的地方吃鹹酥雞和臭豆腐。”
“是。”
“我的東西不管多亂妳都不能碰。”
“我沒那麽無聊。”
“不準幫我洗衣服,尤其是貼身衣物。”
“我也沒那麽勤勞。”
“最後,不準沒穿胸罩就在家裏走來走去。”
“……我才不會好不好!”她的臉有些紅了。
最後,在一長串的不平等條約之下,兩個人就這樣正式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同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