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澆花呢,怎麽就變成搞我了?  我趴在他的胸口抓了他兩下,雖然幕天席地也是種不一樣的體驗,說實話我還挺興奮覺得挺刺激的,但態度上必須表示抗拒,正確立場不能動搖。  盡管我知道我家附近絕對沒有外人,但露天場合總是會產生一種奇異的,擔心被發現被偷窺的緊張感。  我推拒地並不堅定,秦燼卻好似誤會了我的肢體語言。  他把我托起來翻了個身,於是我們換了個姿勢,變成了我在上,他在下。  他背後墊著草地,而我墊著他。  似乎的確這樣好一點,畢竟這草地雖然軟,但蹭久了還是挺糙的……  我心道,他這回還挺識相的,服務態度可圈可點,表揚。  於是我愈發不堅定了,鼓勵般地俯下身輕輕地啄了他一口,離開時順便十分不要臉地舔了舔他緊抿的唇縫。  我感覺自己像磕了藥一樣,心跳如鼓槌一樣砰砰地打在胸口。  明明不過是一個隨便的吻罷了,說調戲都可能更妥帖一些……  如同小心的試探,我又湊過去,故伎重演。  秦燼被我壓著,沒動,想動也得費一番功夫,幹脆就躺平了任我折騰。  我們倆兩塊煎餅一樣幾乎完全貼在一起,我確定感覺到有什麽東西存在感異常顯著。  秦燼看著我,底下正頂著我,麵上卻什麽都瞧不出來,依舊是一片毫無波瀾、風平浪靜的表情,如果不是那觸感明顯,我倒還真以為他如表麵一樣,真的沒有反應呢。  在草地裏玩兒了不知多久,天都快黑了,最後我像整個人從水裏撈出來的一樣。  好在今天下午太陽夠大,我們一個被我潑濕了衣服,另一個也濕的差不多,倒也不太冷,應該不至於著涼。  秦燼把我抱回屋子的時候,我默默吐槽自己,好好一個周末……正經事什麽都沒幹,淨用來鬼混了,我可真是越活越過去,越來越墮落了。  回家第一件事,先洗了個澡,把身上的泥和草都衝掉,然後我們輪流換了身幹淨的衣服。  我累死了,踹了秦燼一腳叫他去熱湯,我癱在床上,眼睛一閉,差點直接昏過去。  我迷迷糊糊地心想,難道真是我年紀上來了嗎,快三十的人了的確不能跟二十出頭的小年輕比?我記得我上大學那會兒被秦燼翻來覆去亂七八糟地折騰一宿,第二天還能跟往常一樣回學校趕論文上課連軸轉,什麽事沒有。  現在是真不行了,唉,我相當心酸地想,社畜熬夜加班多了真的影響這方麵的能力。  倒是秦燼,他那恐怖的體力怎麽倒還沒有退步啊?這不科學。  秦燼把晚飯準備好又上來叫我時隨口說了句:“地下室漏水了。”  我怔了一下,腦子昏昏沉沉的還有些沒反應過來,我問:“你說什麽?”  “地下室漏水了。”他又用那種毫無起伏的口吻重複了一遍。  “?”  這兩天又沒下過雨,漏的哪門子水啊?  我急急忙忙跑到地下室一看,人傻了。  整個房間內簡直可以用水漫金山來形容,牆體浸濕,水漬自上而下在牆上印出斑駁的痕跡,滴滴答答的,漏水的來源應該是地下室頂上那扇窗戶,這扇窗連通著外麵後院的花園。  花園那兒,好好的,怎麽會漏水啊?  哦不對,等等,我今天白天的確跟秦燼在外麵“玩水”來著,大概是後來我們都太忙了導致水閥也忘了關……  “。”  好吧。  由於一時被美色迷昏了頭腦而貪圖享樂,此刻擺在我麵前的就是這樣一個難題——  現在的情況,地下室肯定是沒法住人了。  那我該把秦燼放哪兒?  家裏倒不是沒有備著客房,我便說:“那這樣,我再給你收拾一間屋子出來,你先住樓下,地下室的問題我明天再……”  秦燼打斷了我,用低沉的嗓音道:“不必這麽麻煩。”  我愣了一下,幾乎是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低垂著目,濃密修長的睫毛下眼睛灼灼地看著我,那一瞬間表情竟顯得無比煽情。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從何得出這個結論的,也許隻有我一個人因為他短短一句話便又開始心跳加速。  這已經是第幾次了?  數不清。  數不清我為他心動的次數,數不清我為他妥協的次數,從始至終,我都是一敗塗地的那一個。  算了,我都懶得掙紮了。  很小的時候,我一直不理解為什麽一對夫妻必須睡在一張床上,大部分人眼裏,若是他們分了房,那必定是吵了很嚴重的架,或者感情不再,即將要走到分道揚鑣的地步。  我小學起我爸媽就不睡一起了,因為他們隻要呆在離對方三米以內的地方就必然會吵得不可開交,跟點著了什麽火藥一樣,永動機似的炸個沒完。  為了大家都有個安穩覺睡,為了不被鄰居投訴,一人一屋似乎已經是最好的妥協辦法。  而我自己也擁有一個小房間。  據我媽講,我自出生起就不是個黏人的小孩,都說三歲看到老,她表示她在我三歲以前就發現我長大以後一定是個特懂事的寶,別的小嬰兒隻要媽媽一不抱著就要哇哇亂叫,而我被她丟在一邊卻從來不哭不鬧,連屁屁被打針的時候都不會掉眼淚。  而另一方麵,我也的確不是個喜歡和他人保持太近距離的怪胎,或許是天生性格如此,大部分時間總是獨來獨往叫我覺得更為自在,這在我幼兒園時期就提出要一個人睡覺這件事上也初露端倪。  再長大一些,直到我大學時期看上秦燼之前,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愛無能的家夥。  那時我甚至認為,我這輩子都不會遇到那個命中唯一的伴侶,我此生都不會擁有墜入愛河的機會。  或者“命中注定”這個概念本身都是悖論,是人類編出來滿足其對“忠誠無二”的另一個假想對象的終極幻覺。  為什麽呢?其實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完全無法接受有人晚上同我睡在一張床上。  我光是想想那場麵都覺得渾身難受。  你等我洗澡,我等你洗澡,最後一起躺進被窩裏,搶一床被子……如果對方打呼嚕說夢話怎麽辦?他睡著了我還沒睡著怎麽辦?我把他吵醒怎麽辦?他把我吵醒怎麽辦?如果我今天困了想早睡,對方卻開著燈在玩手機,我可能暴躁憤怒到把人直接踹下床,趕出家門。  這樣的我,怎麽可能和別人在一起?  直到後來,我才曉得,原來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所有一切我自以為是的麻煩都變成了產生多巴胺的催化劑,我心甘情願地忍受一切以前從來不習慣的繁冗瑣事,心甘情願地接受外來者侵入自己的生活,也成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哪怕隻是跟他呆在一起,就能感到無比快樂。  這實在是太神奇了。  就好像那是你的身體用無形的語言在告訴你——  想要接近他、想要觸碰他、想要抱住他。  愛是一種生理反應。  現如今,我來回躊躇了半天,盯著秦燼,心裏卻自我安慰道:  長期一個人睡一張床習慣了,偶爾也可以試試身旁有另一具溫暖的身軀陪著吧。  ……這麽想的我其實早已在動搖了。  我暗自在心裏歎了一口氣,卻拿這樣隨意退讓的自己毫無辦法,我臉上緊繃著表情,說:  “如果你要跟我睡一起,可以。”  “但事先提醒。”我著重強調道,“我今晚不想你給我提供任何服務,你也不要來招惹我。”  廢話,我腿還酸著呢。  未免又擦槍走火,畢竟這種事又不是沒發生過,還是先聲明的好。第44章 拎包入住  我臥房本來就放著張尺寸很大的雙人床。  當初會買這張床倒不是因為我未卜先知給另一個可能會與我同床共枕的人留了位置,而是純粹因為大床睡起來舒服,隨便翻滾也不用擔心掉下去,而且空餘的位置可以把第二天的衣服擱在一邊。  沒想到如今倒是給秦燼提供了方便。  我簡單收拾了一下,把自己的枕頭從大床的中央挪到右邊,在左邊另放上一個枕頭,秦燼就可以拎包入住了,真是一點都不麻煩呢。  秦燼進來看見我理好的床鋪,卻將我跟他的枕頭掉了個個,說:“你睡裏麵。”  “哦。”我應了一聲,誰睡裏麵誰睡外麵我其實沒什麽講究,之所以我剛才第一反應把自己的枕頭放在靠床沿外側的位置,大概還是因為我想著若是晚上要起個夜什麽的,出去的時候不容易吵到他。  但睡在裏麵的話,我進出都得從他身上跨過去,想來姿勢不太雅觀。  然而我還是沒有拒絕秦燼的提議,因為我喜歡貓在角落。  於是我從善如流地看他換了一下枕頭,我躺進去,對著牆,感覺到身後塌陷一點,秦燼也躺下來。  他關掉床頭燈,我們同時陷入一片黑暗。  記憶不期然地將我拉回不久前那個大雨滂沱的夜晚,以及更久以前,我出差時,做過的那個過於真實的夢。  思緒發散開來,我甚至在想,要不要真的試試,把夢境變成現實……  可明明是我自己口口聲聲說不要他提供任何服務的。  接吻當然也不行。  秦燼此刻正一動不動地躺在我邊上,相比上回,這次因為床大,我們之間隔著一個相對看起來“禮貌”的距離。  四周靜悄悄的,隻是我卻無法忽視那種曖昧到讓我體溫不自主升高的渾濁氣氛,真是奇怪。  他沒有靠我很近,沒有動手動腳,說好什麽都不做就什麽都不做。  我卻沒有因此放鬆下來多少。  倒不如說,因此,想象力反而更如野馬脫韁般不受控製地奔騰出去了。  其實被他摁著毫無反抗之力,我應該還是更喜歡掌握主動權。  明明都快三十的人了,我卻仿佛重新回到了血氣方剛的少年時代,一天到晚的,就沒個清醒時候。  我有些煩躁地拉開一點被子,試圖散熱,就這麽一點點動靜,秦燼卻出聲了。  “還不睡?”他幾乎是充滿暗示地問道,“大總裁,想什麽呢?”  他不也沒睡,好意思說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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