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愛他了他最愛你 作者:一節藕 文案: 周時軻是傅斯冕最忠誠的追隨者,從高中到大學畢業,一直都是 大家都知道,傅二身後那個白白嫩嫩的乖仔仔,是他養的 周時軻並不乖,他隻是怕傅斯冕不喜歡,該戒的都戒了,該學的都去學 壓死駱駝有無數根稻草 傅斯冕小竹馬看上了周時軻手上的戒指,周時軻不想給,傅斯冕就摸了摸他的頭發,溫柔無比,“乖,一枚戒指而已,我再買給你。” 周時軻把戒指摘下來,轉身就走 周時軻消失了,傅斯冕依舊風輕雲淡的談生意,眾人皆稱讚傅二有傅老爺子當年的風範 再見到周時軻的時候,周時軻手腕上有紋身,抽煙的姿勢無比熟練,在酒吧被人眾星捧月的捧著 傅斯冕旁邊的兄弟是後來,低語道,“是周家老三,頑劣不堪得很,什麽都敢玩。” 頑劣不堪?傅斯冕還記得當年周時軻一身白襯衣黑色長褲乖巧的站在自己麵前,“學長,我叫周時軻,我喜歡你。” 沒人比周時軻乖了 但現在周時軻是周家老三 - 周時軻被拎到車裏,傅斯冕給他遞了杯奶茶,周時軻看都沒看,一巴掌甩開,“我不愛喝甜的。” 傅斯冕也不生氣,“好,不喝。” 傅斯冕湊過來吻周時軻,周時軻順從的被他吻,然後笑了,“傅斯冕,我吻過好多人,小明星小網紅,你不嫌髒?” 傅斯冕緩緩放開周時軻,他摸了摸周時軻的頭發,一如以前,溫柔,也冷淡,“不髒。” “但是,很遺憾呢,我情願跟十八線小野模接吻,也不願意跟傅先生,我喜歡他們,但我不喜歡傅先生啊。” - 在江城呼風喚雨的傅家,出了個大事,已經是繼承人的傅二,忽然發了瘋著了魔的要去北城開公司,他說一不二,帶著自己的班子去了,北城一時間動蕩起來 傅斯冕這次涉足的,是他自己從未想要去了解和發展——娛樂行業 傅斯冕給周時軻發消息,“你喜歡什麽樣的,可以自己過來挑。” 卑微得可以 1.追妻火葬場,狗血(輕輕 3.雙初戀,不平等戀愛關係,非by 不換攻,1v1,he 火葬場力道大 (待補充) 以上,不喜勿入哦,入了不要罵我哦 4.殺千刀的攻v頑劣小少爺受 內容標簽: 情有獨鍾 破鏡重圓 天之驕子 相愛相殺 搜索關鍵字:主角:周時軻,傅斯冕 ┃ 配角:下一本《我的綠茶男友》 ┃ 其它: 一句話簡介:追妻火葬場 立意:即使生活充滿坎坷也要積極向上滿懷希望 vip強推獎章 從校園時期便在一起的周時軻和傅斯冕,同樣都是天之驕子,卻秉持著不同的戀愛觀點,時間越長,兩人由於戀愛觀點的不同矛盾逐漸累積最後爆發,周時軻心灰意冷回到老家,傅斯冕後知後覺,在意識到自己錯誤之後前去道歉挽回,卻遭到拒絕,在挽回的過程中,傅斯冕接受了一切周時軻的情緒反撲,最終,兩人冰釋前嫌,以嶄新的人格與姿態選擇重新開始。該文講述了一段感情從破碎到重圓的過程,主角敢愛敢恨,付出不求回報,卻知道及時止損,該文情緒表達細膩,人物塑造立體豐滿,文筆自然流暢,是一部值得一看的感情流小說。第1章 “阿軻,‘沒緣分’新開了一家酒吧,來玩啊!” “不去,我哥出差回來了。” “嘖,你就秀吧。” 暴雨如注,周時軻開車回到住的小區,雨氣在車庫裏彌漫過後留下一身的寒意,車庫裏的燈前幾天懷裏,報修過後師傅一直沒時間過來,周時軻打開手機上的手電筒,按下電梯。 周時軻一隻手拿著鑰匙開門,一隻手抱著一堆最近新寫出來的曲子,雖然都是草稿。 這裏是江城的富人區,隔音效果做得頂好,客廳裏安靜得過分,燈沒開,隻能借助外麵的隱隱的天光看清沙發上的人影。 跟周時軻早上去公司時的味道不一樣,客廳裏現在有一股很清淡的柑橘的香氣。 是傅斯冕身上的味道。 周時軻把鑰匙和草稿丟下,踢了鞋子就撲到沙發上的人的懷裏,用頭使勁蹭對方的頸窩,“你回來怎麽沒和我說一聲?” “哥,我好想你。” 周時軻表達愛意從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直白又熱烈,這也是傅斯冕一直和他在一起的一個理由。 見多了戴著麵具的,就尤為喜歡周時軻的單純和天真。 男人抬手摸了摸周時軻的頭發,伸手掐著周時軻的下巴抬起來吻了上去,淺淡的柑橘香氣瞬間衝散了周時軻身上的寒氣。 周時軻主動地伸手攀著傅斯冕的肩膀,仰起頭回吻。 傅斯冕的氣息灼熱,燙得周時軻腿軟腰軟,窗外天際一道閃電由遠及近砍過來,客廳裏驟然明亮了一瞬間。 驚醒了周時軻。 “對了,你吃飯了沒有?”周時軻從傅斯冕身上下來,翻身下了沙發,跑去廚房,“啪”地一聲打開燈,在冰箱裏找著什麽。 傅斯冕看著他的背影,揉了揉眉心,按開旁邊小茶幾的台燈,“吃過了。” 周時軻動作頓住,抱著一盒水果從廚房裏出來,有些不滿,“你為什麽吃過了?” 傅斯冕笑了一聲,“我餓了啊。” “好吧。” “哥,我們組合裏的新來的好像不太喜歡我。”周時軻抱著枕頭坐在傅斯冕旁邊,看著傅斯冕又開始處理工作,歎了口氣,“他說我寫的歌沒有深度。” “他說的?”傅斯冕眼也未抬,語氣淺淡。 “嗯,我寫的歌真的很難聽嗎?”周時軻用頭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聲問道。 “重要嗎?”傅斯冕側頭瞥了周時軻一眼,“隻要你寫,我就給你出,誰寫得比你好,我就把它買下來署你的名字。” 周時軻心裏緊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來這種事,可是…… “哥,你聽過我寫的歌嗎?”周時軻故意問道。 “聽過。”傅斯冕合上電腦,側頭看向周時軻。 周時軻手指在沙發皮子上抓了抓。 對方傾身吻了過來,手順著衣服下擺探進去,捏了捏周時軻腰上的肉,“又瘦了?” 傅斯冕這麽主動,周時軻頓時什麽都拋到了腦後,他靠在沙發上,一副任君采擷的模樣,“可能是太想哥了吧。” 男生被壓在沙發上,他比傅斯冕小兩歲,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過剛剛畢業,傅斯冕在生意場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換盞虛與委蛇,他隻需要發愁吉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寫的詞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從由表叔提供,變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時軻是被傅斯冕嬌養著的小孩兒。 - 兩人都年輕,身體扛得住各種弄,但周時軻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開始會很溫柔,將周時軻哄得暈頭轉向,說什麽姿勢就什麽姿勢。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擊性的,每次都能讓周時軻渾身顫抖,連聲求饒,連手指頭都虛了脫。 傅斯冕這次出差兩個月,兩個人隻能通過手機聯係,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內斂含蓄,周時軻埋在傅斯冕的脖子裏,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張開。”傅斯冕扶著周時軻的後腦勺,輕聲說道。 周時軻的脖頸繃直,雙腿被傅斯冕用膝蓋抵開。 窗外的雨下個不停,沙發上的抱枕被丟到了地上,靜謐的室內時不時一聲抽泣和低喊。 結束的時候,傅斯冕單手就將周時軻抱了起來,周時軻雙腿盤在傅斯冕的腰上,整個人都軟綿綿的。 “哥,說你愛我。”男孩子悶聲悶氣地撒嬌。 傅斯冕失笑,“我愛你” 花灑裏的熱水澆下來,周時軻看著傅斯冕將沐浴露擠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後才抹在自己身上。 “哥,我也是,我愛你。” 傅斯冕始終淡然。 周時軻仰頭看著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朧昏黃的燈光裏,傅斯冕的臉一寸寸變得模糊,和記憶裏站在主席台上的穿著白襯衣的少年完全重合。 周時軻因為在家裏待不下去了,被發配到申市讀書,吃住都由表叔負責。 轉學來江城的時候,他正好高一,開學典禮那一天,傅斯冕作為高三學生代表上台發言,他穿著白襯衫和黑色長褲,褲型將他的腿拉得長又筆直,衣角飛揚,他眉眼俊秀清冷,聲音從話筒裏傳出來,讓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時軻是個聲控加顏控,他喜歡唱歌,對聲音好聽的人自然就喜歡,而在之後的主動接觸中,周時軻對傅斯冕越加無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經高三了,在周時軻還沒能把人拿下的時候,他就已經去了大學。 周時軻在接下來的兩年,咬著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學,再一次成為了傅斯冕的學弟,沒有了不能早戀的校規掣肘,周時軻終於開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 他以為傅斯冕很難追的。 學校裏喜歡他的人用卡車都拉不完。 但周時軻隻用了三個月,就追到了傅斯冕。 他知道傅斯冕喜歡幹幹淨淨的小男生,他跟舅舅說,將本來要準備買給自己的超酷火紅色越野換成了低調的奧迪,又扔掉了花裏胡哨的眉釘耳釘,洗掉了肩膀上的紋身,衣櫃裏的潮牌被款式簡單設計大方的毛衣襯衫代替。 他本就臉嫩,當時說他是高中生都有人信,就算是現在都大學畢業了,看著也比傅斯冕小上好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