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痛不痛啊。”知樂小心摸了摸傷處。 柔軟的大床微陷,燈光照在兩人頭頂,沈程比知樂高大半個頭,麵對麵坐著,也要比他高出些許,微微垂眸,目光落在知樂幹淨的麵孔上。 一點小傷,算什麽。 沈程沉聲道:“痛。” “那,怎麽辦?”知樂憂心道。 “是啊,怎麽辦呢?”沈程看著知樂。 知樂說:“那我,輕一點啊。” 知樂小心翼翼的按揉,手法生疏而輕柔,目光十分專注,與其說在按揉,不若說在撫摸,像哄小孩一樣,低下頭,邊揉邊輕輕吹氣。 沈程垂眸,眼中映照出知樂柔軟的脖頸,修長白皙的手指。 “好了,”知樂抬起頭,“還痛嗎?” “不痛了。”沈程回答。 知樂頓時鬆一口氣,露出笑容。 “你做的很好。”沈程說。 被誇讚總是令人開心的,知樂眼睛微彎,他收拾藥箱,準備去洗手,卻被沈程攔住。 沈程的手搭在知樂的胳膊上,說:“做的好,應該獎勵。” 知樂正要說話,沈程用受傷的手臂,拇指與食指捏著知樂下巴,微微抬起。 接著,沈程身體小幅度前傾,吻在知樂嘴角。 “嗯?!” 燈光覆在二人身影上,像初秋的陽光,靜謐柔和。 隻是短短一瞬,猶如蜻蜓點水,沈程鬆開手,離開柔軟的唇瓣。 知樂雙目圓睜,愣愣看著沈程。 “這是獎勵,也是要告訴你的,第一件戀人們會做的事。” 沈程低聲說。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這幾天幾位大大灌溉的營養液,麽麽噠~第60章 六十 “樂仔,你要小心。” 方木語重心長的說。 這天下雨,難得的涼爽好天氣,知樂與方木各自在家賴床,過了九點都還沒起來,窩在床上打語音電話。 方木對知樂的事挺上心,聽過知樂講述後續後,在電話裏這樣說道。 “原以為他隻是有商業頭腦,想不到感情上也有一套,這麽快就化被動為主動。” 方木不得不承認,沈程是個高手,短短一天,輕而易舉,便重新掌控局麵,知樂在他麵前,貨真價實猶如一隻小白兔。 “樂仔,你要堅持住,不要那麽快淪陷,多少給他點苦頭吃。” 知樂問:“為什麽,要讓他吃苦?” 方木說:“因為男人都一個德性,太容易得到,就不會珍惜——你我除外。吊著他,吊他一段時間。” 上回方木解釋過何為吊著,知樂想了想,問:“你以前,也這麽吊著,秦大哥的嗎?” 方木:…… 方木:“我們情況不一樣。當年我追的他……” 知樂:“我也是,追的啊。” 方木:“……算了,說不清楚。反正結局注定無法改變,既然如此,不能反抗時就享受吧,也許這對你來說,是件好事。順其自然吧,寶貝。” 方木悲憫的歎了口氣,已經能預感到,不要多久,自家好友就要被拆骨入腹,恐怕連一粒渣滓都不會剩。錯過眼下這最好的階段與時機,以後再想拿捏沈程,談何容易。 然而事實上,知樂跟沈程之間,自從那天說明,確定關係後,兩人之間的相處似乎有所改變,又似乎仍是老樣子。 每天早上一起吃早餐,知樂送沈程出門,而後一個在公司,一個在家中,各司其職各做其事,晚上沈程下班回家,晚餐過後,書房裏待幾個小時,十一點左右先後回臥室,關燈,睡覺。周末或平日有空閑,沈程便帶知樂出去逛逛玩玩,吃點外頭的東西,看看其他風景與人情。 這是這幾個月來,已逐漸形成和固化的模式,如今與之相比,大體未變,卻似乎又多了點微妙的東西。 “哥哥,再見。早點回來。” 早晨的清新氣息裏,知樂站在門廳處,朝沈程再見。以往通常沈程會點點頭,之後在知樂的目送裏,頭也不回的走出沈園。 “送我到門口。” 某天起,沈程忽然提出要求。 於是知樂便陪他走過花園,沈程西裝革履,知樂仍一身簡單的家居棉t恤,頭發睡的後腦勺翹起一撮,還沒好好打理。地上影子一高一低,穿過綠意盎然的草地與漂亮的噴泉,一路送到大門口。 “我會早點回來。” 沈程揉揉知樂的頭,手掌摸摸那撮翹毛,嘴角隨之翹起,似乎滿意了,轉身,上車,方去上班。 知樂揮揮手,車子駛出視線範圍內,便轉身,沿著與沈程剛剛走過的路徑返回,陽光有點刺眼,心情卻很好。 中午。 餐桌上,知樂打開視頻,畫麵中沈程也在吃飯。沈程最近調整了就餐時間,中午特意留出一個小時,放下手頭的工作,專心吃飯。不像從前那樣,隨便找個地方應付一頓。 知樂坐在家中餐桌前,沈程則坐在辦公室小會議桌上,連上視頻,麵前擺放著一模一樣的菜品——中午家裏提前做好,再派人送到公司。這樣一來,就好像兩個人在一起就餐一樣。 “今天的湯,真好喝。” 知樂滿足的感歎。 俗話說,人多吃飯香,從前知樂一個人吃飯似乎也不賴,但自從兩人這樣連線後,他的胃口與飯量與日俱增,明顯吃的更多。 沈程慢條斯理喝了碗湯,“上午讀了什麽書?” 知樂便說了書名。 兩人一邊吃,一邊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話。 沈程工作時言簡意賅,一針見血,從不多費口舌,與人應酬交往時,也沉靜穩健,鮮少侃侃而談,久而久之,給人一種冷峻寡言的印象。然而事實上,他並非內向木訥之人。當遇到願意交談的人與事,寡言便不複存在,反而十分健談,且很懂得說話藝術,徐徐言之,不緊不慢,無論哪種話題,都能接下去,言談間使人如沐春風。 知樂與沈程仿佛有說不完的話,他們之間從未冷過場。 “這種瓜皮薄,但水分和甜度都一般,不如另一種。” 朱輝偶爾進來送緊急文件,起先聽到這種話語,當真大吃一驚,後來便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我們家總裁越來越接地氣了呢。 從早上改成送到大門口後,知樂自發的晚上也到大門口等沈程。 高大的梧桐樹下,知樂站著或蹲著,有時則幹脆坐在路邊幹淨的草地上,翹首張望,沈程回來,讓司機停下,他先下車,司機再將車開進園內車庫,他則牽起知樂,一同步行回去。 吃過晚飯,沈程會陪知樂看會兒電視,或者與他出門,牽著手,繞湖巡園一樣的散散步。 知樂發現一件事,沈程很喜歡牽手。 “嗯,戀人們總是手牽手。”沈程說。 “可是方木和秦大哥,就沒有總是,牽手呢。” “所以他們總是吵架。”沈程麵無表情道:“他們不是合格的戀人,別跟他們學。” “哦。”知樂被說服了。 知樂也挺喜歡跟沈程牽著手,沈程的手型很好看,大而薄,手指修長,掌心溫暖幹燥,被他握著時,有種安心和溫暖的感覺。沈程有時隻是淺淺握著,有時則與與他十指相扣。 早上出門,晚上歸來,飯後散步,甚至從書房出來,隻要兩人走在一起,沈程便總會拉住知樂。 出門在外,更不必說。 從前兩人出去,雖也親近,卻遠不如現在這般一目了然的親密。 無論人多還是人少,但凡帶上知樂的場合,沈程總會握著知樂的手,於眾目睽睽之下,泰然走過。 “他們,在看我們。”知樂說。 “讓他們看,”沈程說:“記得我說過什麽——不用管其他人,你隻看我就行。” 沈程絲毫沒有鬆手的意思,與知樂十指相扣,微微側首看知樂,眼中含著令人著迷和安心的笑意,知樂發現這個方法真的很管用,隻要看著沈程,就不會再注意其他人。 而沈程自始至終都不曾在意過他人目光。從前隻是朋友時,他沒在意過,如今確定關係後,更加不在意。碰見熟人,會點點頭,帶著知樂泰然自若寒暄應酬,至於陌生人的目光,則完全不care。 沈程並沒有刻意介紹過知樂,但他的態度和舉止已說明一切。當一個人足夠尊重和在乎自己的伴侶,其他人便自然而然不敢小瞧這位伴侶,哪怕他們之間存在著常人眼中的“差距”。沈家的身份地位本就擺在那裏,如今加上沈程明確的態度,眾人的驚詫,懷疑,好奇等種種心緒,都紛紛打住,不再評頭論足。 更何況,知樂看起來完全不像有什麽問題。 漂亮的少年,有點靦腆,不愛說話,卻很懂禮貌,臉上總是帶著笑容,眼神善良澄澈,不諳世事般,令人看了,不由自主想要對他溫和一點。 知樂最喜歡去的地方,還是那商場廣場。 沈程便盡量抽出時間,帶知樂過去。作為領導者,工作是永遠忙不完的,但如那句流傳很久的名言,當你真的想見一個人的時候,自然會千方百計想盡辦法去見麵。時間擠一擠總是有的。 夏天的夜晚,廣場尤為熱鬧。 c城是有名的大學城,廣場台階上坐滿了大學生們,談戀愛的,打鬧說笑的,對麵主體建築上的屏幕滾動著某個演唱會,街道上滑板少年們飛來飛去,另一邊則傳來鳳凰傳奇高亢歡樂的歌聲,一群大媽大爺們搖晃身體,跳著廣場舞。 這裏如同世界的縮影,包羅萬象,熙熙攘攘,青春與暮年,浪漫與現實,在此處碰撞,融合,充滿人間煙火氣息。 “慢點兒……不要亂跑……” 知樂拽著狗繩,在人群裏穿梭。 小樂小程幾個月裏長大了不少,知樂太過慣它們,飲食上從不管控,於是導致兩個小家夥如吹氣球般猛長,在同齡狗裏,個頭與體重絕對傲視群雄,整個圓滾滾的,撒起歡來時,猶如猛虎出籠。 小樂性格更為活潑好動,一旦出來,便異常興奮,到處跑來跑去,小程向來是小樂的跟屁蟲,唯小樂是瞻,小樂一跑,它便搖著尾巴追在後頭,互相追逐嬉鬧。 “要命啊。” 知樂快要控製不住了。被拽的狼狽不堪,搞不清是人遛狗還是狗遛人。 沈程有時候會出手幫他,大多時候則“袖手旁觀”。緣因知樂雖然狼狽不堪,卻仍喜歡看它們鬧騰。 沈程不置可否,便不遠不近的跟著。 “嗨,帥哥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