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六次……謝崇華知道她不是那種無知的人,隻是這樣安慰,讓他哭笑不得。她素來是懂他的,哪怕再怎麽樣,她都懂他,不會說一句嘲諷的話。他緊抱著懷中嬌妻,低聲,「定不會在小地方上消磨了意誌,但求所做的事,無愧於你,無愧於心。」


    齊妙便是喜歡他這種上進的心,更喜歡他不會隨意許下宏圖大誌的承諾。抱得緊了,總覺他懷裏有東西紮人,起身坐著,往他懷裏掏。


    夫妻離別半年,方才隻顧著久別重逢去了,如今這手摸來,摸得他心浮氣躁,捉了她的手啞了嗓子說道,「天還沒黑。」


    齊妙眨了眨眼,轉念一想才明白,臉色頓時嫣紅,輕拍了他一巴掌,「齷蹉。」


    謝崇華驀地笑問,「我怎麽齷蹉了。」


    「就是齷蹉。」齊妙俏眼瞧他,「你懷裏有東西紮我了。」


    謝崇華這才明白,從懷裏拿出個小布包出來,「在京城買的。」東西精巧好帶,他就揣懷裏了,給母親弟弟女兒的,都在箱子裏放著。


    齊妙接來,將東西拿出,是個兔紋鈿釵。那兔子模樣小巧,做得栩栩如生,立在鈿釵之上,像蹲在兔窟中抬腳遠望。她將東西放他手上,頭微低。謝崇華明了,將鈿釵插如墨色發髻中,若是將發放下,又哪裏看得出她已是生過孩子的,分明還是個俏皮的姑娘。


    「好看麽?」齊妙探手輕碰,因他放在懷中許久,還有些溫熱。


    謝崇華坐得筆直,有些悠然,「這是你丈夫挑的,自然好看。」


    齊妙噗嗤一笑,「不但齷蹉,臉皮也越發厚了。」


    謝崇華笑笑,又抱了她軟暖的身子,耳根微燙,附耳說道,「晚上要不要我齷蹉?」


    齊妙抿抿紅唇,窩在他懷中應了一聲「嗯」,已讓兩人心燥。


    ☆☆☆


    這幾日因謝崇華回來,本來已經來過一回的近親遠親喊得上喊不上名字的人都又來賀了一遍。雖然已經知曉不是做京官,但一個村裏出了個知縣,也是從未有過的事。在他們眼裏,知縣已經是很大的官。


    謝崇華六月十三日上任,去太平縣要三天,一家人也要收拾東西過去,因此一刻也沒歇著。


    沈秀見兒子這也不要那也不要,好不心疼,「都帶上吧,不是說住的地方挺大的嗎?」


    謝崇華見母親連那些桌椅都要帶,阻了她,笑道,「那內衙這些東西都齊全的,而且新官上任,還會擦洗一番,帶了反而堵地方,路上也辛苦。」


    「總放在這,怕被蟲子咬了。」沈秀萬分不舍,這些可都值不少錢。兒子勸了幾回,她才忍痛割愛。


    齊妙過來給婆婆收拾行李,見她將自己給她做的新衣服都放在箱底,說道,「衣服壓在下麵,會皺巴的,反正都是要穿的了,還是放在上頭吧。」


    沈秀不願,「現在的衣服還能穿,等穿破了那些再說。」


    齊妙說道,「二郎如今能買得起這些了,娘該享福了呀。」


    刑嬤嬤和沈秀年紀差不多,話也聊得好,見自家小姐欲言又止,便替她說了,「小姐這話可說得對了,而且姑爺是官了,您可不能還穿得像鄉下來的,不然被人看見,還以為姑爺薄待您,要壞名聲的。」


    沈秀得她提醒,這才了然,遲疑再三,才將那舊衣服放在底下,新衣服翻了上來。末了有些擔憂,她住在這小村子半輩子了,可從來沒想過住大宅子,萬一給兒子丟臉了怎麽辦?她心裏竟有些慌了,盼著兒子出息,真盼到了,反倒不安,「要不……我還是別去了,就留在這吧。」


    她想如此,謝崇華哪裏會願意,一家人都過去,丟下老母親在這,他如何肯。


    「不是還有崇意嗎?他還要在仁心堂做學徒,娘和你弟住一起,他會照顧娘的。」


    正將雞趕進雞籠子的謝崇意聽見,頓了頓,抬頭說道,「我跟師父說了,會跟二哥去太平縣。」


    沈秀吃了一驚,「那你不在仁心堂待了?」


    「嗯。」他蹲在雞籠子旁,趕進去四五隻雞,關上籠子,說道,「我跟師父解釋清楚了,他也說太平縣他有個師弟在那,醫術和他相差無幾,已經寫信給師叔,到時候繼續在那學就好。」


    沈秀這才安心。


    謝崇華想了想,想起當年自己去太平縣在客棧高燒昏迷,救治自己的邵大夫,那可不就是嶽丈的師弟。雖然脾氣有點古怪,但卻也是個好大夫,弟弟交給他,他也並不擔心。


    如此一想,他倒是想起來了。


    太平縣……


    那讓弟弟受到莫大屈辱的墨香書院,可不就是在那裏……


    隱約察覺到了什麽,謝崇華看向在默默收拾雞圈的弟弟,看來,他有必要先和弟弟談一談,哪怕是防患於未然也好。


    齊老爺自從知道女婿做了臨縣知縣,每日都喜得和夫人說,「你看你看,為夫就說女婿是個人才,你當初還那樣嫌棄他,人窮誌不窮,誌氣不窮,人就不會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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