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蹬著沉重的單車,熟練地避開路上的坑,在夕陽下愉快地飛馳著。路過盛朗家所在的那條小街口的時候,林知夏下意識地朝裏麵瞟了一眼。盛朗家樓下停著一輛銀灰色的小轎車,一個人正被背上車。盛朗這小子實在太好辨認了,瘦長得不像樣的手腳,一頭亂毛,雪白的臉。隻是一貫生龍活虎的他,此刻好像昏迷著。病了?那人把盛朗放在後座,直起身來,露出一張帶著眼鏡的斯文臉。林知夏腦中咣一聲鑼響。眼鏡男緊張地左右望了兩眼,沒留意到躲在廣告牌後的林知夏。他同盛廣全打了個招呼,鑽進駕駛座,把車開走了。林知夏看了看筐子裏的盒飯,又看了看飛速遠去的車屁股,再看了看盒飯。“我日!盛朗你特麽就是個禍水!”林知夏將腳踏板重重一蹬,追著汽車尾氣而去。老馬雖然不住永安,卻對這片社區極其熟悉。小轎車左轉右拐,很快就抄近路開上了永安的一條主幹道。這畜生歸心似箭,冒著刮蹭的風險把車開得飛快。給盛朗下藥是他的主意,不然他沒把握製服這個野狼崽子一樣的少年。他不是第一回幹這種事,可拿不準藥效會發揮多久。隻有盡快回到自己家,將孩子鎖在那間屋子裏。外界再也聽不到他的聲音,他也再逃不掉……林知夏滿頭大汗,眼睜睜看著那輛小轎車使出了永安社區,匯入主幹道的車流中。趁著對方等紅燈的空檔,林知夏掏出了手機。林知夏有一部林安文淘汰下來的舊手機,最老式的直板按鍵機,裝一張2g卡,隻能發短信和打電話。孫明珠接到電話的時候,正和王高才在網吧裏打遊戲。王高才的功課念得歪東倒西,可打遊戲卻無師自通,技藝精湛,在副本裏稱王稱霸。孫明珠眼不快手也慢,每次和他打遊戲都被他罵得狗血淋頭。正鬱悶著,孫明珠就聽林知夏在電話裏急喘著道:“盛朗出事了!那死眼鏡男把他弄暈帶上了車。我正在追車,已經出了永安區了。你們趕緊去派出所找張警官……”孫明珠噌地起身,將鼠標一丟,把王高才從座位上拎了起來,拔腿就往外跑。王高才能吃卻不長,個頭體型都比孫明珠小一號,被她拖得快要飛起。“我靠,你發什麽神經病?”“盛朗被那個變態抓走了!”孫明珠大叫,“小夏在追,讓我們去報警!要是能把壞人抓住,我們可以靠這個評個三好學生……”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王高才甩開了孫明珠的手,一陣煙衝到她前麵去了。-小轎車終於從浪濤滾滾的車流裏鑽了出來,駛入了一個不起眼的小區。這個小區前身好像也是哪家單位的宿舍區,如今早就對外敞開,同永安一樣,住著各式各樣的城市務工人員。所以小區的門禁也形同虛設,林知夏大搖大擺地蹬著單車走了進去,門衛看都不看他一眼。老馬的車就停在小區西角的一棟樓下,可人卻已經不在車上了。六七棟樓,每棟兩個單元,上百間房子,根本不知道這死變態把盛朗弄到哪裏去了。林知夏眯著眼睛環視四周的高樓,伸出舌頭舔了舔唇角,舔到了汗水的鹹。他把單車停好,然後從後腰裏掏出了一支彈弓!是的,就是孫明珠先前還瞧不起,覺得是小孩子才玩的彈弓。粗木叉已被盤得油亮,叉上分別拴著三根一組的牛皮筋,中間紮著一塊熟牛皮。一看就是一支久經沙場、威力凶猛的攻擊型武器!要以為林知夏整天在永安走街串巷而毫無防備,那就太低估這小孩兒了。自打林安文瞎了後,林知夏就跟著他小舅練就了一手打彈弓的本事,隨身攜帶這支秘密武器。有一次他送奶的時候被一頭瘋狗追了半條街,就是用這寶貝把那畜生給打得落荒而逃的。林知夏從花壇裏撿了一顆鵝卵石,將彈弓拉滿,對準了遠處那輛小轎車,細瘦的胳膊穩穩地,一點兒都不顫。隨著嗖地一聲,鵝卵石飛射出去,啪地一聲將車後窗打成了一張蜘蛛網。車載報警聲扯著嗓子,叫響了整個小區。-老馬的家其實就在旁邊樓上二樓。這裏偏僻,幽靜,鄰居誰都不認識誰,自然也沒人來關心他那點見不得光的小秘密。老馬把盛朗背進了臥室,也不把人往床上放,而是先將他衣服全脫了,捆在了一張椅子裏。少年修長的手腳軟綿綿地垂著,薄而勻稱的肌肉覆蓋在秀致的骨骼上,肌膚白淨光滑,那麽漂亮,就像一頭正在茁壯成長的小豹子。老馬興奮地搓著手,像酒鬼麵對著一壇好酒,躍躍欲試準備嚐上一口。就在他將手向盛朗伸去時,發現少年的眼睛是睜開的。盛朗其實一直都沒有徹底暈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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