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一個隨處可見的中學生,在她身上,可以看到全國千千萬萬少年學子的身影。單純、樂觀,積極向上,對身邊的人和世界充滿著善意。盛朗問:“送你草的,有喜歡的嗎?”孫明珠搖頭:“高中男生都太嫩了,我還是在大學裏找一個比較靠譜。”“那能勻我一根不?”孫明珠斜睨過去,已猜得出盛朗的想法:“幹嗎?當心小夏當場家暴你。”盛朗的耳朵抽了抽:“畢業晚會,最後一次了,幹嗎不玩點大的?”林知夏今天的收獲也挺豐盛的,手裏也拽著一大捆狗尾草。林知夏的拍照服務非常周到,不僅露出好看的微笑,還同意和女生擺一些摟肩的親密姿勢。找林知夏合影的女生都排成了隊。盛朗一手抄褲袋裏,強勢插隊而來,將手裏一根紮了藍色絲帶的狗尾草遞等到了林知夏跟前。四周一片抽氣聲。個別女生看模樣幾乎要心梗。林知夏:“……”盛朗問:“跳舞不?”作者有話要說:下一章會有突破性的發展,嘻嘻第64章 手熟練地順著林知夏的手腕滑落, 和他五指緊扣。眾目睽睽和竊竊私語之中,盛朗拉著林知夏的手,帶著他走向舞池。幽暗的光線和閃爍不定的燈光在一定程度上給人們的視線添加了阻礙,也給林知夏帶來了一份安全感。他的心從未跳得這麽激烈, 他的腳步也從沒如此虛軟。林知夏就好像回到了和盛朗剛剛表白的那個夜晚, 自己也是這麽暈乎乎地被他牽回了家。“我不會跳舞。”林知夏小聲說。“沒事。”盛朗摟住了他, “我跳的也不好。咱們隨著音樂搖一搖就行了。”體溫透過薄薄的衣衫傳遞給彼此。盛朗一身深色衣褲, 人如一道暗影。而林知夏的白襯衫在紫光燈的照射下雪亮刺目。兩人隨著音樂,笨拙地邁出了腳步。有一種如潮水般的情緒從四麵八方湧來, 溫柔地將他們包裹, 把他們從整個世界中剝離了出來。林知夏不再留意四周的目光, 過激的心跳也逐漸歸於正常。盛朗用了點香水,那是一股淡淡的冷杉香,清爽好聞, 一點兒都不帶脂粉氣。林知夏呼吸著這一股香氣, 手放在盛朗的肩上,隨他帶著自己在舞池中慢慢地踱著步。歌裏唱著:“i have loved you all along.”(我一直都愛著你)“小夏……”盛朗輕聲喚。林知夏抬頭, 望進那一片碧綠的湖水中。i keep dieaming you''ll be with me and you''ll never go.(我一直希望你能與我在一起,不離不棄。)“三年。”盛朗說。“什麽?”“我爭取三年內混出個人樣來。”盛朗說, “這樣我們倆就能實現機票自由,要見麵很容易了。如果順利, 五年內, 我會自己創業,在國內紮根。然後就好好守著你過日子。”飄忽的彩光中, 盛朗的麵孔削瘦俊美,眉眼是如此地溫情脈脈,像一頭忠誠的、被人類徹底馴服了的狼。“小狼, ”林知夏說,“你對我真好。”“因為我愛你呀。”盛朗笑,“男人不該對自己媳……老公好點嗎?”林知夏莞爾,柔聲道:“我也愛你。”“我知道。”盛朗得意地挑眉,“我知道你雖然嘴上不愛說,可是對哥迷戀得要死。不過沒關係,哥就喜歡你這股作勁兒。不論你怎麽樣,我都喜歡。”這一番告白天真樸素,卻又是那麽熾烈。林知夏覺得自己就像向火的雪人,融化成了溫暖的涓涓細流。林知夏突然止步,繼而拉著盛朗的手,一言不發地朝著外走。盛朗在短暫的驚訝過後回過了神,緊隨著林知夏的腳步。兩人穿過人群,走出了禮堂的大門,奔進初夏的夜色裏。-回家的一路上,兩人都沒有說話。手卻是緊緊地交握著,心照不宣的興奮通過相貼的肌膚傳遞給彼此,掌心滿是汗水。盛家的小旅館正是生意最好的時候。兩個少年在一片曖昧的動靜中往樓頂跑,心咚咚地狂跳著,跑得渾身大汗淋淋。到了天台上,盛朗反手關上了樓梯的門,一把將林知夏摁在門板上,用力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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