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郭凝純出現之後,他一直都沒去注意她。


    甚至曾經希望自己可以徹底忽視這個人。


    他其實是可以請她出去的,他覺得她絕對隻會笑著接受,但是,他沒有這麽做。因為她不是壞人,隻是讓她住一個房間也沒有什麽不可以,雖然的確不是沒有帶來困擾,但他真的不討厭她。


    隻是,漸漸地,他體認到她的存在,即便他別開眼不想看,她還是在那裏。在知道她那些接近自己的行為之後,更是無法忽略。


    像是,每次回家所感覺到的視線。


    雖然他沒有抬頭,但也能知道她趴在窗口。即使他不明白這樣的樂趣究竟在哪裏。


    這樣的情形持續過了幾天,星期五下班的時候,他忽然察覺那道視線不見了。


    於是,他下意識地昂首。窗口是空的,她不在那裏。


    原本總是在的,卻突然不見了。她沒有對他承諾過一定會每天待在那個窗口等他回家,這根本是一件毋需在意的事情。


    隻是因為他是個不喜歡有意外發生的人,所以稍微訝異了。沒想過會被這種事情幹擾,林想歌根本不想承認,開門進入室內,放下公事包,像以往的每一天那般,換衣服、吃晚餐、做著自己的事,擺脫掉她。


    外頭安安靜靜的,除了一些輕微的風聲外,沒有多餘聲響。


    他想要一切像平常一樣,所以從公事包裏取出一疊文件,之前經過編目建立與修改程序的書籍已全部上架,主管另外拿了一份資料給所有人,說是下次采編的書籍挑選。由於館內人員並不多,所以都可以對采編組提出參考意見。


    他坐在桌前研究,審閱著密密麻麻的表單,卻並不專心,直到超過晚上十點,他終於忍不住從桌前站起身。


    若是郭凝純回來,他一定會知道;但是直到現在他都末感覺到屋子裏有她的存在。他往窗外看去,路上幾乎沒有車,也沒有人;這裏原本就不是熱鬧的地方,當夜晚降臨時,更顯得十分冷清。


    百來公尺的窄路,一邊是零落沒什麽人居住的舊房子,另外一邊則是工地和農田,雖然有一排路燈,卻隻有兩盞是完好的,其它不是暗無光芒,就是因為故障而閃閃爍爍。


    他一直都知道這裏是如何的偏僻與寂靜,在郭凝純出現之前。


    秒針滴答地走著,他明顯地無法勉強自己再繼續專注公事。將資料放下,他望著時鍾半晌,猶豫許久,還是走到樓下,打開大門。


    透天厝的騎樓底下有張老舊的板凳,是前任屋主留下的。林想歌坐上那張有些腐朽的木頭長板凳,麵向空無一人的馬路。


    就像台風天那天,沒有鑰匙的郭凝純一樣。他腦海浮出了那個畫麵。


    天空像是一塊厚重的黑布,深沉闇然。


    靜靜地注視著閃爍的路燈,他不禁開始想著,為什麽自己要在這裏等郭凝純?


    明明他隻想自己一個人,卻被她擾亂了。


    他發現了她今天不在的這件事,這個認知,使他體會到,也許隻是那麽樣的微小,但她的確使讓生活產生了變化。


    他說不出原因,亦無法解釋,但是向著夕陽和她並肩同走的那天,他覺得心情很平靜。


    剛到這裏的幾個夜晚,他總是獨自坐著,雖然現在也是如此,卻是完全不一樣的感覺。


    林想歌望見河堤上有一道人影,不覺站起身來。那人影在要下河堤的樓梯時稍微停住,隨即又開始移動,走過故障的路燈下;即便燈光不是那麽明亮,也是夠讓他看清楚那人是郭凝純。


    已經半夜十二點了,她竟然過家門而不入——眼看著她就要走遠,林想歌起身,跟在她身後,踏上河堤的階梯。


    她在前方一段距離走著,在他想著她到底要去哪裏的時候,她終於停住了。她找了個位置坐下,然後偏著頭,從她總是背著的側背包裏拿出畫筆和畫冊;就在這個時候,她發現了他。


    “咦?”她一臉疑惑,隨即訝異道:“哇,真的嚇我一大跳,你怎麽會在這裏?”她問。


    這應該是他要問的。林想歌用手推了下臉上的眼鏡,“……現在很晚了。”


    “啊?”她歪著頭,似乎不是很懂他的意思。


    林想歌又道:


    “這麽晚了你在做什麽?”他睇著她手裏的寫生本。


    隻見郭凝純順著他的目光,低頭看向自己拿著的東西。


    “喔。”她開心地對他道:“我這幾天發現有個地方景色很好,剛在那裏晃到都忘記時間了。回家的路上,又看到今晚的星星很亮,想要把現在這種感覺畫下來。真的很美啊,你不覺得嗎?”


    他抬起頭。星星就隻是星星,離得那麽遠又看不清楚。他向來就是個沒有欣賞美麗事物能力的人。沉默了下,他再次看著她,道:


    “現在已經是半夜了。”


    “對啊……”她附和地點頭,然後好像忽然理解了什麽,笑彎眼睛。“原來是這樣。放心啦,我穿得很像男人。”她拉著自己的短褲,又指了指腳上有點髒髒的球鞋。


    他覺得那跟穿著沒有什麽關係。既然她自己都這麽不在乎了,那他是不是太多管閑事了?


    她笑著和他揮個手,一臉不會有問題的表情,之後,就轉頭專注在星空和畫冊上。


    他根本就不需要浪費精神擔心她。有點不悅的林想歌本應立刻回去,但他轉身走開幾步後停住,站立一會兒,最終卻是一臉惱意和不情願地坐在離她不遠的河堤公共木椅上。


    故障的路燈仿佛和星光相呼應,一閃一閃的。


    他注視著她認真的側麵,明明不曉得她什麽時候才要走,他卻仍然等待著。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她終於停筆收工,一回頭,見到他,愣住了。


    “咦?”她睜大眼睛,十分驚訝。“你在等我?”她問。


    他站起身,隻是冷冷地道:


    “走吧。”


    “哇,你真的在等我!”她趕緊將東西全塞進包包裏,然後慌忙跟上他。“我都沒注意,不好意思。幾點了?已經兩點了,天哪!真的很對不起。”她急得連聲說,來到他身旁,由於太匆忙而顯得有些手忙腳亂。


    林想歌走下河堤的階梯,一直看著前方,直到走到門前停住,他才啟唇道:


    “……因為是周末。”


    “嗄?”她不懂。


    “你不用跟我道謝。如果不是放假日,我不會這麽做。”言下之意就是:如果是平常日,他就不會理會她,他又不是什麽特別好心的人。


    聞言,她卻眨了眨眼。


    “喔……”在停頓幾秒之後,她上前一大步,站到他麵前,非常肯定地說道:


    “不,就算明天要上班,副班長絕對還是會在三更半夜陪我。”


    他一怔。


    “我不……”


    “因為你就是這種人啦。”她愉悅地笑說著,超級篤定的語氣,然後跟他道晚安,背著包包上樓去了。


    林想歌看著她的背影,想要反駁,卻已錯過時機。


    想著自己根本不是她說的那種人,他進到臥房。隔天,他睡得比較晚,雖然從中午開始樓上就有些聲音,但他還是度過平靜的一天假日。


    那日夜晚,他像平常一般,在晚上十一點左右就寢。淩晨的時候,卻因為聽到開門聲而醒來。


    開門的聲響雖不至於吵到人,但是他一向淺眠,比較容易醒過來。他一看時鍾,四點半;他坐起身往窗外看去,外麵依然黑蒙蒙的。


    一個人影走向河堤,那是郭凝純。


    ……就算穿著再怎麽像男人,她畢竟還是個女的。


    他就是沒辦法當作沒看見。


    雖然很不甘願,但他終究還是起身走到浴室,很快地盥洗之後,拿起外套出門。


    他們兩個居住在同一個地方,倘若真有什麽事情的話,能夠幫她的也隻有他,知道有其不安全性,他就不能當作不曉得,若有那萬一,他會覺得自己也必須負責任.別說是不相識的近鄰,何況他們還曾是同班同學。


    因為郭凝純走路比較慢,沒多久,他就看見她的身影。他並未立刻上前,隻是在同樣閃爍的路燈下保持距離的跟在後麵。


    前麵的人似乎沒有發現他跟在後麵,他想這樣也好。走著走著,卻忽然發覺自己這種行為不就很像應該防範的跟蹤狂?簡直跟她一樣了!雖然他完全不是那個意思,不過這種行為實在很奇怪。


    因為這樣,當前方的郭凝純好像感覺到什麽似地止住腳步,他也不自覺地停下;在看見她要回過頭之際,他反射性地想要走避,隨即想到自己並不是在做什麽壞事,真要躲起來會變得更怪異,結果這個遲疑隻是讓他僵硬地定在原地。


    對於那天她所說的——有些事情就是對方不知道才敢做——此時此刻的他,有著極深刻的體會。


    她半轉過身,視線落在他身上。


    “咦?我已經盡量放輕動作了……我把你吵醒了嗎?”她一臉抱歉。


    他別開眼,雙頰微微發熱,不懂為什麽自己會感到困窘。


    “不……”並不能算是她吵醒的,他道:“是我自己要早起的。”


    她瞅住他,好像在思考什麽,未了,她道:


    “你今天要上班呢。”然後露出笑容。“我說的果然沒有錯吧?”


    “什麽?”他一時沒想到她上次的結論,微頓之後憶起,不覺抬手掩住口,掩飾那種不知該如何應對的困窘。


    奸像看出他的困窘,她沒有再說什麽,隻是喜悅道:


    “這裏的日出很漂亮喔。”


    “是嗎……”他也不知道該回答什麽,隻覺得自己果然似乎做了件沒必要的事。


    她朝他走近,最後站在他麵前。


    “謝謝。”她直視著他的雙眼說道。


    他怔了怔,沒有回話。


    “副班長,你真的……是個溫柔的人。這是你的優點,你遠比你自己所想像的還要溫柔喔。”她說。


    他沒注意到那個很漂亮的日出,倒是看見她那被日出照射著的,一臉的輕柔笑意。


    林想歌打工的便利商店就在她家附近。在同一學區的商店打工,會碰上小學或國中同學,應該是很正常的事;每次走進電動門之前,郭凝純都在心裏這樣告訴自己。


    她想和林想歌“巧遇”,卻又有點擔心他認為她是故意的。


    其實她真的很常到便利商店,因為她很愛喝飲料,但是自從她知道林想歌在這裏打工之後,她覺得自己定進這家店的動機好像真的變得不單純了。


    連她自己都搞不清楚她到底是故意還是無意,大概兩者都有吧!


    傍晚才下過雨,外麵騎樓的磁磚地被踩得髒兮兮的,郭凝純遠遠地便看見為了維持門麵整潔,林想歌正拿著拖把在外麵拖地。


    有隻黃色卷毛小狗躺臥在店門前的行道樹下,一見她走近就昂首吠了聲。


    她因此嚇了一小跳。看著那狗,她覺得有些眼熟,慢一拍才想起是那天她喂食肉包的小狗。


    它變幹淨了。


    “你,等一下。”聽見林想歌的聲音,她又吃驚了一下,抬起臉看過去,隻見原本在拖地的他正注視著她。


    “怎……怎麽了?”她有些緊張。該不會是自己的故意被看穿了吧?人果然不能做壞事。


    林想歌雙手手掌抵在拖把杆頂,道:


    “自從你上次喂了它之後,它就在我們店門前不走了。”郭凝純一呆。


    “欸。”她垂眸望住那原本髒兮兮的小狗。


    “雖然我和其他店員輪流照顧它,不過一直這樣也不是辦法。”林想歌說道。


    “……是……是我害的。”她想起曾經看過的一本漫畫,主角也是在路上看見被棄養的狗,書裏麵說,如果沒有想要養它,就不要對它好,因為它會很失落啊。


    “我、我會負起責任。”她對林想歌說道。是她不好。


    “你要帶回去養?”林想歌問。


    “不……我不能養。”哥哥的氣管不好,小能養有毛的動物。郭凝純彎下腰,摸摸小狗的頭。“不過我會去找願意養它的人。所以,不好意思,麻煩你再照顧它一陣子。”她站直身後,朝他鞠躬,也是為自己惹出的麻煩致歉。


    “……不是我,是我同事喜歡狗,我隻是順便幫忙。”林想歌撇開臉道,繼續拖地板。


    雖然他這麽說,但她知道他人很好的。郭凝純嘴角揚起。


    她拍下小狗的照片,接下來的幾天,她努力向自己認識的人詢問,甚至是認識的人所認識的其他更多的人,還在社區公布欄貼廣告,希望有人能夠領養。


    事情並沒有很順利,雖然有想要養狗的人,但他們想要的卻是可愛漂亮的寵物,而非流浪的雜種犬。


    這之中,她被人放過幾次鴿子。今天也是。和人約了星期六,在大太陽底下等了幾個小時,卻都沒人來,她才終於開始想,自己大概又被晃點了。


    “嗯……”低下頭,從包包裏拿出一本筆記本,翻開某一頁,用筆在上麵做記號劃掉一行。


    忽然有個陰影擋住她,她抬起臉。


    “喂!”騎著腳踏車、車停在她麵前的,是林想歌。


    因為今天實在太熱了,該不會是幻覺吧?由於曬太陽曬太久了,她頭腦脹脹的,並沒有馬上回答。


    隻聽那個可能是幻覺的林想歌問道:


    “你站在這裏做什麽?”這裏好像是林想歌要去便利商店會經過的道路。腦海裏首先浮現的是附近的地圖,之後才想到原來這不是幻影啊。


    “我在等人。”她說,汗水從額邊滑落。“我有個同學跟我說她朋友的朋友的妹妹可以養狗……”不過看來是不能養了。


    “她來了嗎?”他睇著她問。


    她看著林想歌。


    “不知道。她約十二點。”


    聞言,他明顯一愣,不禁對她道:


    “現在已經兩點半了。”


    “是啊。”她沒否認。“我隻是想等等看。”說不定對方會來,說不定啦。


    他似乎閉了閉眼,垂眸看著那本筆記,他道:


    “那是?”


    “這個啊,也許可以領養狗的名單。”她回答,然後又認真對他道:“請再給我一點時間,我會負起責任的。”她滿頭大汗。不曉得什麽原因,他一直看著自己,這令她有些怯縮。


    “你……”終於,他開口了,讓她心裏一跳。隻聽他說道:“明天星期日,我打工到傍晚……我是說,我跟你一起去找。”


    “啊?”郭凝純傻住了。


    “兩個人找絕對比一個人找還要快。”


    他淡漠地道。中肯到不行。


    從這天開始,每到放假日,她沒上學、林想歌也不用打工或者打完工還有時間的時候,兩人就用徒步或坐公車的方式,去尋找可以領養小狗的人。她幫小狗取了名字叫“小卷”,問他好不好,他沒有表示任何意見。


    因為她不敢再給他添麻煩,所以常常都約在他家樓下等再出發。有幾次,還被他哥哥看到。


    雖然也可以用打電話的方式聯絡領養人,但有時候對方會要求看看小狗,這時就要直接牽著狗或帶著照片去拜訪,隻是,都沒有收獲。


    “不好意思,謝謝。”離開今天預定的最後一戶人家,兩人牽著小狗走在回家的路上。


    “對不起……麻煩你一直陪我。”


    這一切都是因為她。由於一直不順利,所以難免感到沮喪,郭凝純真希望自己可以能幹一點。


    “……你沒做什麽需要道歉的事。”


    聽見林想歌這麽道,她不禁轉頭看向他,隻見他目視前方,表情冷淡淡的。


    她一時忘記收回視線。


    “什麽?”他斜眼瞥過來。


    “欸,沒、沒有。”郭凝純趕緊轉開眼,突然有些想笑,又莫名地覺得麵頰發燙。


    他老是這樣。


    “你為什麽每次都要走在我後麵?”他忽然問。


    郭凝純一愣。


    “啊?有嗎?”她沒注意耶。被他這麽一說,她才發現自己好像真的都落後他一步。


    “隻有仆人或不認識的人才會走在後麵。”


    她望住他,想笑的感覺越來越明顯。


    “我很少和你一起走啊。”雖然小學時就認識了。


    他沒有看她,隻是道:


    “不要再走在後麵了。”


    郭凝純凝視住他,眸底有微光在閃爍。她緩慢地抬起腳步,向前一步,和他並肩。


    隻是這樣而已,她就仿佛得到禮物般開心。


    “小弟。你是小弟吧?”有人朝他們叫喚,郭凝純聞聲回過頭,隻見一個留著長發的清秀女生對林想歌微笑著問。


    林想歌有點冷漠,道:


    “你好。”


    “帶小狗出來散步啊?”女生有種文弱的氣質,不過似乎有些怕狗,稍微繞過,柔柔地對兩人笑道:“你女朋友嗎?”


    聽到女生這麽說,郭凝純心跳了好大一下,一瞬間莫名其妙的滿臉通紅。


    “不是。”林想歌當然否認。


    “是嗎?啊,我還有事,先走了。”隻是打個招呼的女生揮揮手便離開了。


    “那、那是誰?”不想被林想歌發現自己心裏的動搖,郭凝純趕忙隨便找個話題出來。


    “……我二哥的女朋友之一。”


    “咦?”之一?郭凝純睜大眼睛。


    林想歌好像不是很想講這件事情,也就這樣打住。隻見他稍微沉吟了一下,又道:


    “我想起一個人。”


    “誰?”郭凝純問。


    她的疑問,在幾天後得到答案。


    放學後,照慣例去便利商店買飲料,過馬路前就看見一個男生蹲在地上和店門前的小狗玩得不亦樂乎。


    郭凝純好奇地走過去,看見對方穿著和林想歌一樣的明星高中製服,胸口上縫著一年級,是個和自己同年的男生。


    就在她疑惑的時候,還沒到打工時間的林想歌從店裏走了出來。


    “他是我同學。”


    “哈羅。”


    郭凝純看見那男生聽到介紹轉過頭來,笑著和她打招呼。


    林想歌道:


    “他很喜歡狗。”那男生聞言,立刻誇張地捧心。


    “不是喜歡,是愛!”


    “是嗎?”郭凝純看著那男生。


    隻見男生得意洋洋地昂起下巴,對她笑說:


    “我家養了七隻。”


    “這樣啊……好厲害。”她真心讚歎。


    “是嗎?很厲害嗎?”男生哈哈大笑,好像很開心,認為那是非常好的稱讚。


    男生似乎並沒有要打擾太久,和林想歌聊了幾句,說什麽“下次筆記借我印”、“報告借我抄”之後,拿出紙筆,不知寫下什麽東西。


    那張紙條卻遞給了她。郭凝純愣住。


    “我家開醫院的,房子很大,絕對會妥善照顧它,你隨時可以來看它。”男生說。


    “啊……謝謝。”郭凝純接下紙條,不忘再說一次:“那個,真的很謝謝你。”


    男生回頭朝她笑了一下。


    “不客氣。”然後牽著小狗離開。


    好……好高興!終於找到人願意養小卷了。郭凝純捏著那張紙條,轉身對林想歌道:


    “終於……終於……”心裏很是激動,好想講什麽,卻一時表達不出來。“但是,最後還是麻煩你了。”這點她一直覺得很抱歉。


    “我沒做什麽。”他隻是平淡地道。


    才不是呢,明明做了很多很多啊。一點都不意外他會這麽說的郭凝純笑了。


    “副班長總是這樣呢。”


    “哪樣?”


    她發現,他沒有再反對副班長這個稱呼,或許是已經懶得反對了。他隻是眉頭微皺,連這種不大習慣被人稱讚的表情她也明白熟悉。


    怎麽辦?總覺得,總覺得……心跳得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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