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覺得自己買件幾千塊的“八寶利”襯衫,還能見人吧?結果,同學都說,廠子裏批量出的襯衫怎麽見人啊?與此同時,老師也婉轉提醒:“下次再去類似場合的時候,穿訂製的,好嗎?”這就是尷尬了。金蘭殊的資質不錯,老師介紹他去夔龍集團實習。金蘭殊還挺開心的,結果卻被提醒“注意著裝”,更重要的是,實習還沒有實習費。等於是貼錢去打工——但這也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機會了。金蘭殊不願意放過這個機會,便省儉了錢下來置裝。他的父母其實也是工薪階層,給他花大把錢買衣服,他自己過不去。然而,很快他就發現一套衣服隻是開始。他不能坐地鐵上班——至少不能被人發現他坐地鐵,因此他要提早起床,每天提前一個地鐵站下車,再打車到樓下。別人問他為什麽沒有車的時候,他也可以答:“我沒考這兒的駕照,懶得弄。”他好像混入了鶴群裏的雞,當然,在他自己的視覺,他是混進了雞群的鶴——反正也要好好融入就是了,他步步留神著,唯恐遭到輕視。自尊心這種東西,像玻璃做的塔一樣,越是高聳,就越是脆弱。金蘭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他知道這樣的自己肯定是討人厭的,可這樣也沒關係,橫豎他也討厭別人。他對於不喜歡的人不願意多了解,但當他想要了解別人的時候總是得心應手。就如同在實習期,他很快就了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別人一樣”。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親手送到你桌邊,否則紙巾、筆等等的“個人用品”不能親自去領,顯得沒風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發的抽紙,得放樓下超市賣的3到5英鎊一盒的抽紙巾,寫東西用的是精美鋼筆,裝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裏的製作或者是牌子貨,潤手霜等等更不必說,談吐要足夠風雅,不提一個“錢”字,但一呼一吸、一舉一動間都要燒著錢,方是“大家風範”。金蘭殊從小到大覺得自己家境良好,學習更是優秀,向來心高氣傲,被“錢”這個字扇了幾巴掌。但他這個人,脖子是鋼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個耳光,還是高高地昂著頭,一臉的死不悔改。錢當然就不夠用了。父母打電話問金蘭殊錢夠不夠花,金蘭殊還是梗著脖子說:“沒問題。”金蘭殊掛上電話之後,看著銀行賬戶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開始接起了自己鄙視的兼職——代寫論文,來幫自己度過難關。上回,論文帶些的中介說介紹他去幫人代考,說一次能有四千多英鎊的進項。他想了一下,還是斷然拒絕了。“為什麽啊?”中介說,“你一篇論文代寫好幾天呢,才掙幾百英鎊,代考一次一個小時就可以掙四千了!唉……我看過你的成績,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跟他們講價,保分的話,給你6000?你真的不考慮?”金蘭殊幫人代寫論文確實是很累的,不是那種純粹的複製粘貼,寫出來的論文能夠過查重自不必說,更要保證能拿到merit以上的評分,所以價錢也比較高,但也很耗費腦細胞。“別說了。”金蘭殊道,“代考被發現,我的學位還要不要了!”“好吧。”中介說,“我明白了。”金蘭殊掛了電話之後,走到了合租房的廚房,撓了撓後腦勺,打開了冰箱,想吃塊pizza。金蘭殊原本對這種食物深惡痛絕,但自從發現在廉價超市裏1英鎊的pizza能分兩頓吃,他就開始經常吃這種玩意兒了——吃兩頓飯才1英鎊,買個紙巾就三五英鎊了,誰能知道他是怎麽活的?“我多炒了一份菜,”廚房裏站著的另一個人說,“你要吃嗎?”連續吃了一個月冷凍pizza的金蘭殊聞到了水煮牛肉的香味後,低下了高貴的頭顱:“嗯,好。”之後,晚飯的時候,金蘭殊也經常被熱心室友宋風時邀請吃飯。金蘭殊想著想著,這不對啊,這人是數學很爛嗎?怎麽可能每天都多炒了一個菜?難道他是看出來了我的窘迫,要施舍於我?這可是萬萬不可的。因此,金蘭殊直接提問:“你為什麽總是多炒了一個菜?”宋風時怔住了,怕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便淡淡回答:“你以為呢?”金蘭殊道:“你是可憐我嗎?覺得我吃不起飯?”宋風時看著金蘭殊,怎麽這麽好看的人說出來的話那麽難聽?“咳咳。”宋風時搖搖頭,說,“我自己一個人吃飯,寂寞。”“哦。”金蘭殊接受了這個解釋,並說,“那我可以陪你吃。”說著,金蘭殊又道:“但錢也不能少了你的。”宋風時悶悶一笑,說:“可是這個錢也不懂得怎麽分,肉菜都是炒一起的。倒不如你免費幫我檢查論文,就當給飯錢了吧。”“也行。”金蘭殊毫無情商地回答,“我幫人看論文都是60英鎊一小時起步的,可不算虧了你的。”宋風時總處在非常討厭金蘭殊和非常喜歡金蘭殊的兩端,來回拉扯。這也許是宋風時放不下的原因。喜歡的濃烈的,討厭也是濃烈的,兩種感情攪拌在一起,就濃到化不開了。除了金蘭殊,誰都不能以這樣的形式去拉扯、撕裂、操控宋風時的心。每次金蘭殊表現得讓人氣憤時,宋風時心裏就恨恨地想:有一天,我會殺了他,或者,幹了他。結果都沒辦成。第三章 比起來,想幹或者殺金蘭殊的人也不在少數。他以前是富人區裏的“窮小子”,還有些收斂,帶著小心翼翼。現在的他,真的是橫著走了。更加肆無忌憚。比如以前實習,他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個便宜的潤手霜,立即遭到旁人的嘲笑,還說:“手可是人的第二張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