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韓維森和封妍交往的消息公開以後,很多人都嚇了一跳。


    但仔細想想,也不是沒有道理,封妍從小就愛黏著韓維森,還有個綽號叫“老大的跟屁蟲”。


    很多人笑她二十餘年的努力終於開花結果,值得慶賀。


    封妍也厚著臉皮學韓維森向大家拱手。“承蒙愛戴,謝謝、謝謝!”


    倒是韓維森的母親很頭痛,封妍這女孩她是喜歡的,但兒子說隻交往,不結婚、不生子,這像話嗎?


    她一直想找封妍談一談。不結婚對女人沒保障啊,而且重點是,她還想抱金孫。


    不過韓維森擋得很緊,韓母又知道兒子個性倔,決定的事絕不改變,隻好把無數教訓都悶在肚子裏。


    今天,韓維森到封妍家吃飯,算是正式拜見女朋友的父母。


    雙方見麵,一開始有些尷尬,幾十年的老鄰居突然演起這一出,誰都會不自在。


    但進了飯廳,彼此坐下一招呼,生疏就消失了。


    韓維森小時候也常到封家吃飯,兩老也清楚他的喜好,所以準備的菜色都是他愛吃的。


    封父給他舀了小半碗開陽白菜。“以前日子不好,大家都愛吃肉,就你不一樣,對青菜水果情有獨鍾,現在還喜歡嗎?”


    “喜歡。”他接過白菜,嚐了一口。“伯母煮的菜還是跟以前一樣好吃。”


    “謝啦!”封母沒說話,封妍插了一句。


    “你——”韓維森愣了一下。“不會是你煮的吧?”


    “為什麽不是我煮的?你看不起我喔!”拜托,他們家換她掌廚很久了。


    “我以為你隻會衝泡麵。”他之前看她吃宵夜。永遠隻有泡麵、麵包兩種,還曾遺憾她父母廚藝都算一流,怎麽她沒遺傳到?原來是小覷他了。


    “我隻是喜歡吃泡麵,不代表我不會煮菜。”


    “你就是吃太多泡麵,瞧瞧,一個女孩家比維森皮膚還差。”封母教訓女兒。


    封妍瞥了韓維森一眼,轉過頭去。他是妖怪好嗎?三十幾歲的大男人,皮光膚滑得像豆腐那麽嫩。“我就算不吃泡麵,回到十八歲也不會比他好看。”


    一桌人沉默,因為是事實,所以很尷尬。


    大家安靜地吃飯,一時間,隻有用餐的聲響,三分鍾後,韓維森首先受不了。


    他不知道該跟封父、封母和封妍說什麽,就和豆豆聊天。


    “豆豆,今年幾歲?上幼稚園沒有?”


    豆豆是個圓圓胖胖的小女孩,粉色的臉蛋紅撲撲的,跟小時候的封妍有八成像。


    韓維森看著她,時光好像退回到童年,他們一起在眷村時快樂無憂的日子。


    大家都說他脾氣好,給個小胖妹日纏夜纏,也沒發火。其實私底下,他也捉過毛毛蟲、青蛙嚇她,但封妍不記仇,哭過一回,隔天照樣笑嘻嘻跟在他屁股後頭。


    喔,還有一件事他記憶特別深刻。


    那年,他父親與人合夥做生意失敗,憂鬱而亡,留下他和母親、妹妹,以及大筆債務。債主上門時,他挺身而出,強調他們一定會想辦法還清欠債,一毛不欠,隻要大家給他時間。


    但無人的時候,他躲著偷哭了很久。六百萬在那個年代,對一個十歲的小孩而言,是筆天文數字。


    他每次哭的時候,她都在他身邊,也沒說什麽話,就是陪著他,偶爾,她會摘花給他,或者從家裏拿些糖果餅幹送他。小丫頭可能不懂他的悲傷和害怕,但她的存在已大大撫慰了他。


    結果二十餘年後,他再度遭逢人生變故,還是她陪伴他走出陰霾。


    這是緣分嗎?如果是,他真感激老天讓世上有她,讓自己的人生路上永不寂寞。


    “我今年要上幼稚園。”豆豆說。“大姨說,要叫裏長走後門。”她並不理解“走後門”是什麽意思,直接說出來,讓已經尷尬的一桌人更加無言。


    “公立托兒所太多人排隊,我們怕抽不到簽,所以……插個隊,也不是太嚴重嘛!”封妍不好意思地笑著。


    “那私立的呢?”


    “貴得要死,不要。”


    “我——”他本想說,他願意幫忙。


    “我吃飽了。”她突然放下碗筷。“老大,今天星期三。”


    “星期三有什麽事嗎?”


    “星期三,三皇三家外帶飲料買二送一。”她拉著他起身。“你吃好了沒?走啦!去買布丁奶茶。”


    “還喝布丁奶茶啊?”他現在聽到那個飲料都想吐了。但她想喝,他還是陪著她去了。


    兩人上了車,她安靜著,看著外頭的透天厝。曾經,這裏是大片平房,還有很多田地,她最愛的是蓮花田,每到花開時節,淡淡的清香隨風飄散,枝頭上,粉的、白的各式花卉搖晃,宛如仙境。


    現在,那些曾經的美麗都消失了,剩下的是商店、馬路和來來往往、迅速便利的無數車輛。


    美麗和便利,有時候就是這樣,無法並存。


    就像廉價的公立托兒所和高貴的私立幼稚園一樣,它們各有各的好,但她隻能選擇自己負擔得起的那一種。


    “老大,我想憑著自己的力量將豆豆撫養長大。”她不想隱瞞他,細數自己的收入與支出。“我負擔不起讓她讀私立幼稚園,才會想辦法將她安插進公立的。”


    “我明白了。”他說。她想用自己的力量克服那些難關,她驕傲的個性不允許自己服輸。


    但一個女人,月入三、四萬,要養一個家何等辛苦?為什麽不找人幫忙……思緒到一半,他的心疼了一下。若封妍是如此軟弱的人,怎能在他最困難的時候支持他,在不知不覺中,將身影烙入他心田?


    他就是愛她這種軟弱又堅強的矛盾個性。


    “對不起,我不清楚你家裏的情況,不該隨便發言。”他說。


    她低下頭,淺淺地笑了,笑得很甜。


    “不用抱歉,你這麽關心我,我很高興。”她握住他的手,在他頰邊輕輕地落下一吻。“我愛你,維森,不是因為你能為我做什麽事,或者你能給我帶來任何好東西,我就隻是愛你這個人——韓維森。”


    韓維森本來要回大陸了,但今天上午,封妍要看中醫調養身體,於是他把行程延到傍晚,想陪她一起去,了解她現在的身體到底怎麽樣。


    八點五十分的時候,他打電話給她。


    “封妍,你待會兒要去看中醫吧?”


    “對啊!”她一邊說,一般吃著遲來的早餐。“你有好節目嗎?要不要去哪裏玩?”


    “你想去哪裏?”


    “喝布丁奶茶。”她笑,如願地聽見他發出一記作嘔的聲音。他已經對布丁奶茶敏感到一聽見名字就想吐。


    “好吧!”他雖然不甘願,但還是同意了。“一會兒三皇三家見。”


    “好,一會兒見。”她掛了電話,速度快得連韓維森還想說什麽都來不及。


    封妍奔出大門,看見天空一片烏雲,心裏祈禱千萬別下雨……


    但她祈禱未完,雨便落下了。


    她隻能哀怨地悲歎一聲,然後穿雨衣、拿錢包、鑰匙,用最快的速度飆出大門。


    另一頭的韓維森看著突然斷線的電話,呆了三秒。


    “封妍,你這個沒有情調的女人,我都問你要不要去看中醫了,你就不會跟我撒個嬌,要我送你去?”女人啊,黏得太緊的很煩,但像封妍這樣,什麽都自己來,完全不讓男人展現男性雄風的,一樣教人泄氣。


    他重新撥電話給她,想告訴她,他要陪她去看診。


    但這回,電話怎麽也撥不通了。


    怎麽回事?她的電話從來沒有撥不通的。


    他忽然焦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在屋裏團團轉。


    他每隔一分鍾就打一次電話,但她的手機始終沒撥通,他急得心髒快爆炸。


    又過了十分鍾,他實在等不下去了,拿起車鑰匙衝出大門,看見外頭傾盆大雨,臉色黑一半。


    那笨女人,不會穿著雨衣、騎摩托車去看醫生了吧?


    他耐性用盡,奮力跑向停車場,才打開車子的防盜鎖,手機響了。


    “喂,我是封妍,老大,你找我嗎?”


    以前,每次聽見這句話,他都覺得溫馨,這代表無論他遇到任何困難,背後總有人支持,不管封妍是否真有能力助他度過難關,但這份心意已讓人感動。


    但今天,同樣的話卻讓他火冒三丈。


    “我找你有事嗎?”他咬牙。“你要看中醫的前十分鍾,我打電話給你,不就代表了我要送你去醫院,結果你居然自己跑去了?”還是大風大雨的,一個女人騎著摩托車奔波,她到底要讓他擔心到什麽程度?


    “可是……”她小聲咕嚨。“我們約的明明是去喝布丁奶茶,你又沒說要送我去看診。”


    “布丁奶茶是被你轉開的話題,我本意是想送你去看中醫的。”


    “可我每次看中醫都自己去啊!又不是什麽大事。”


    “不是大事,你……你等著!”他坐進車裏,以最快的速度趕到。


    那時,她才掛好號,在候診區等待。


    他拉著她到牆角,又憐又氣地看著她。該死!她的發尾和褲腳都濕了。


    “封妍,平常天氣好的時候,你騎車是無所謂,但現在下雨,你到底在想什麽?”


    “下雨,穿雨衣不就好了?”她壓根兒不明白他心裏真正氣的的是什麽。


    “封妍!”他沉下了臉,細長的鳳眼眯起,豐潤的唇抿成一條線,俊俏的臉冷酷得像冰。“我們是男女朋友對不對?”


    她點頭,小心翼翼地看著他,她已經盡量做個獨立自主、不麻煩他的女人了,難道他還是後悔了?


    她真的很愛他,隻希望他好、舒服愉快,她不想給他增添任何麻煩,可她好像總是搞砸了。


    “那你為什麽不跟我撒嬌?”他拉起她的手,因為淋雨,她的肌膚顯得有些冰涼,讓他的心也疼了。“我們是男女朋友,你喜歡我、關心我,所以總是想辦法幫助我、給我快樂。難道我不是嗎?還是在你眼裏,已經失敗過一次的我,沒有能力、做不了你的心靈支柱?”


    “不是的!”她焦急地反駁。“你很厲害,從小,我就知道你是最棒的,我……我是崇拜著你長大的,不管你以前多成功,現在又如何,我都相信你一定會重新站起來。隻是……我怕老是麻煩你,你會厭煩。況且,我一個人習慣了,我不懂得怎麽……跟人家開口,那好難為情,尤其是那些我自己一個人就能做的事,卻要麻煩別人,我……我不會……”


    “封妍!”他心疼地抱住她。有人說,單身時貴族,也有人說,單身是公害,但單身其實是一個很辛苦、又很寂寞的族群。他們什麽都自己來,習慣獨立後,卻已經忘記,人與人之間是一種合作的群體。沒有人可以完全隻依靠自己生活的。


    但她,妹妹死了之後,父母退休,再加一個豆豆,整個家都在她肩上,已經將她訓練成一個超級無敵女金剛,忘了女人的軟弱和撒嬌。


    也許她家的電燈、馬桶、各式各樣的東西壞掉,都是她修的。


    這樣一個女人,她要男人幹什麽?尤其是他這種瀕臨破產的男人。


    但她緊緊擁住他,顫抖的身體訴說著對他的愛意。


    她正在告訴他,她很愛很愛他,雖然她做不好,也說不出來,但她的心卻無比真誠。


    所以他懂了,真正明白這個軟弱又堅強的矛盾女人,並且更加愛憐她。


    “封妍,”他在她額上印下一吻。“現在不會撒嬌沒關係,我們慢慢學,總有一天,我們會變成很合適的一對。”


    “老大,謝謝你。”她將臉龐埋在他的胸口。好想哭,可惜沒有淚。如果她能哭出來,該有多好……


    老大,我好愛你喔!請你記住,不管何時何地,我永遠愛你。


    韓維森跟著封妍進了診療室,陳醫生以曖昧的眼神瞄他。


    陳醫生不是一個八卦的人,但封妍在這裏調養體質很久了,久到彼此像手帕交一樣,她難得帶男人來,陳醫生能不好奇嗎?


    唯一不為所動的隻有韓維森。他帶著淺淺的笑容,長長地鳳眼裏帶著溫情,整個人像春風一樣和暖。


    陳醫生偷偷對封妍豎起大拇指——你厲害,這貨色實在太好了。


    封妍臉紅得不敢看韓維森一眼。


    倒是陳醫生很快地擺出一聲的態度,問道:“最近怎麽樣?”


    “早上起床會打幾個噴嚏,如果氣溫變化大了,筋骨會特別酸痛,而且眼睛也很幹澀。”封妍邊說邊伸出手給醫生把脈。


    “你的眼睛是因為熬夜熬太多了。”她特地不提幹燥症,這也是一種體貼。


    “至於酸痛問題,待會兒我給你針幾下。”


    陳醫生檢查她的舌頭、喉嚨和鼻子。“嗯,有點火氣,你——”


    “我知道,別熬夜。”


    陳醫生哼了一聲。“既然都明白,就要做到。”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嘛!”她也算半個soho族,有時候一、兩個星期沒工作,偶爾又會連續幾個案子擠在一起,又不能推掉,否則之後誰要找她?


    “對了,醫生,我最近很奇怪耶!像奇異果、醃桃子一吃就癢,這是怎麽回事?”


    “過敏。”


    “啊?”封妍大吃一驚。“可是,我吃那些東西吃了快三十年都沒事,怎麽會突然過敏?”


    “好漢不提當年勇。”


    韓維森忍不住笑了出來。這對醫生和病人實在太有趣了。


    陳醫生紅了臉,她趕緊端正臉色,擺出醫生派頭。“過敏簡單來說,就是累發性的。也許你本來隻是對奇異果有一點點小過敏,但你每天吃它,日積月累下來,到達臨界點,它就爆發了。”


    “所以我再也不能吃奇異果了?”老天爺啊!這真是天打雷劈。


    “吃少一點就好啦!”台灣人的過敏源其實很多,如果真要做到完全禁絕,大家都餓死了。


    “謝天謝地。”


    “謝我才對。”初步診療完畢,陳醫生招呼她過去針灸。


    韓維森亦步亦趨跟著她們。


    “如果你也要針,得先去掛號喔!”陳醫生跟韓維森說。


    “不,我等她。”


    “至少要二十分鍾喔!”陳醫生說。那麽長的時間,沒幾個男人有耐性等啦!


    “不然你找間咖啡廳,去喝杯咖啡、看看報紙雜誌,我很快就好。”封妍建議道。


    “我待會兒還要陪你去喝布丁奶茶,還喝咖啡?饒了我吧!”他轉身走到候診室。“如果我不方便進去,就在這裏等吧!”


    “其實是無所謂啦。”陳醫生故意在封妍耳邊打趣。“反正你們彼此早看光了,怕什麽?”


    “找死啦!”封妍臉紅得都要滴出血來了。“我和老大可是很純潔的。”


    “什麽?”陳醫生一副見到鬼的表情。


    “幹麽?”


    “你們兩個不會是性冷感吧?”


    “你去死啦!”兩人又是踢踢鬧鬧地進了針灸室。


    “我可是為你好,那麽帥的男人,你不趕緊把他吃下去,萬一被人搶走,有得你哭的。”


    “韓老大才不是那種花心大蘿卜。”


    “那更慘。”


    “為什麽?”


    “這表示他根本不行了。”陳醫生一邊吩咐她脫衣服、在診療床上趴好,一邊準備用具。“不過我不擅長看壯陽,要不要介紹另一個醫生給你?聽說七十歲還能變成一尾活龍喔!”


    “我懶得跟你說。”封妍閉上眼,睡覺。


    但也許是因為陳醫生的話,她的思緒不自覺地轉到韓維森身上。


    要說他們完全清白,那是騙人的啦!她小時候,他還幫她換過尿布呢!


    他們一起幹過很多蠢事,但她還是愛他,隻要想到他,便忍不住臉紅心跳,而這情況持續了三十年。


    如果有一天,他們真的在一起,兩個人赤裸相對,她……老天,她快噴鼻血了!


    為什麽會這樣喜歡、迷戀一個人?


    她記得黃舒駿的《戀愛症候群》有一句歌詞——戀愛屬於濾過性病毒,像感冒無藥可救,但會自動痊愈……


    但對於他,她從來沒有痊愈。


    所以……這是一種永遠不會康複的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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