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


    像被兜頭潑了一盆冰水,竹馨與顧明珠從頭到腳都涼了。


    「侯爺!夫人!你們被騙了!二小姐、二小姐從頭到尾都在騙你們!」


    尖銳的女人聲音驟然響起,眾人詫異回頭,一個幹癟粗糙、皺紋橫生的半老仆婦正痛心疾首地走進來。


    顧明珠瞳孔驟然一縮,仿佛見了鬼。


    吳根花!是吳根花!


    她怎麽會來?她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吳根花是被顧明珠的奶娘李嬤嬤放進來的。


    原來吳根花糾纏顧明珠未果,就找上了李嬤嬤,說她可以幫顧明珠把明曦趕走。


    李嬤嬤在顧明珠麵前提了一嘴,被顧明珠嗬斥了。她十分厭惡吳根花,連看都不想看她一眼,又怎麽會同意她的要求。


    但李嬤嬤思前想後,最後決定瞞著顧明珠,私自放吳根花進來。


    在風荷宴之前,她就把吳根花安排進來,裝成普通仆婦。


    所以吳根花現在才會出現。


    明曦聽覺敏銳,她可以肯定之前沒根這個聲音的主人打過交道。但這聲音聽在耳中卻又讓她有一種難受的感覺。


    轉過頭去,在看到吳根花的一瞬間,無數記憶同時湧入她的腦海。


    三歲,因為多吃一口飯遭到毒打。


    小姑娘還不怎麽會說話,小小的蜷縮一團,無助地哭著喊:「不打、不打。」


    四歲,在灶房燒鍋,孩童大臂膀粗的擀麵杖毫無征兆地落下來,其中一棒打在她頭上,小姑娘滿臉是血,猝然倒地,得到的是吳根花的腳踩腳踢。


    五歲,吳根花產子,將滾滾熱湯潑到小姑娘身上。


    九歲,弟弟四歲了,也會打人了,除了大拳頭,落在她身上的,又多了一副小拳頭。


    頭上有疤,臉上有傷,雙眼烏青腫脹得睜不開,前胸、後背、手臂、腿上等看不見的地方更是舊傷未好,又添新傷。


    十歲,她十歲了,卻眼神呆滯,像個傻子一樣。


    這一年,吳根花去了劉地主家做幫工,雖然晚上還要挨打,但白天吳根花不在,她總算可以吃飽飯了。


    十三歲,她瘦瘦小小,像十歲的幼童,卻露出美人模樣,吳根花終於不打她的臉了。


    三個月後,吳根花做主,將她賣給劉地主做童養媳。


    劉地主的傻兒子,已經活活虐待死三個媳婦了。


    她害怕,她跑,吳根花便拿著棒槌一邊打,一邊追。


    「娘!別打!」小姑娘跪著求饒,「我聽話,我幹活,我帶弟弟!」


    「我不吃飯!我一口飯都不吃!我給家裏省口糧!我掙錢!」


    「別賣我,求求你,別賣我!」


    哭喊求饒換來的是變本加厲的毒打,是沒頭沒臉落下來的棒槌,當頭部受到重擊跌落山崖,她還能聽到吳根花跳腳的咒罵聲,「小賤人……」


    激憤與痛恨在心裏翻騰,讓她義憤填膺。


    明曦自打回到濟寧侯府之後,一直十分冷靜,她從沒想過要做顧家的女兒。


    她已經認了懷淑大長公主做義母,也有了自己的家。之所以回到顧家,是因為自打穿越之後,她一直在做夢,原主一遍一遍地問為什麽,為什麽。


    她既然占了原主的身體,就想替原主解惑,也算是一種償還。


    所以她回到了顧家,想替原主弄清楚究竟是怎麽回事,想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顧家人究竟如何。


    所以,不管顧家人如何過分,顧士元如何腦殘,明曦也隻是冷眼看著。因為她是以第三者外人的身份在觀察,這時候的明曦,就相當於一個記錄者,一個見證者,替原主見證顧家人是否有真心,是不是值得她一直這樣念念不忘。


    等原主看清楚了,明白了,釋然了,明曦償還了原主,明曦就會離開了。


    所以,在顧家,她一直很冷清,也沒把顧家人放心上,更不曾動怒。


    因為她遲早要走的,為這些人生氣不值得。


    但是現在看到吳根花,她心裏的怨恨在翻騰,她沒見過吳根花,兩人沒有交集,談不上恨她。她明白,這八成是原主的心情。


    這切齒的恨意太濃烈,那一瞬間,她竟沒控製住自己,疾步走到吳根花麵前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吳根花進來後,先跪下給侯爺夫人請安,正準備控訴明曦種種罪惡,不料眼前一黑,脖子被人攥住,連喘氣都不能了。


    孰是孰非本已塵埃落定,突然出現的仆婦讓事情急轉。


    莫非她手裏有證據?


    再一看明曦,怎麽看怎麽像怕事實暴露,所以對證人痛下殺手。


    顧士元立刻上前阻止,「你幹什麽?當眾行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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