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琪被我眼中的精光嚇到,他身子猛的一震,像見鬼又似觸電,急急鬆開金璿手腕的同時,人也本能反應的連退三步。


    看他放開了金璿,人也退了出去,我眼駭人的精光這才消失。說來慢,實則極快,精光在我眼隻是一閃即逝,別說被攬在我懷裏正劇烈掙紮的金璿沒看到,即便是周圍的人群也沒太看清楚,即便有人看到也隻當自己是眼花了。


    嚇退艾瑞琪,我低頭,在金璿耳邊低聲說道:“別再動了,眾目睽睽之下,要注意自己的公主形象!”


    一句話,立刻讓金璿掙紮的身子僵硬住,她抬頭向四周看看,好嘛,不管是近處的貴族、侍衛還是遠處的平民,人們都在大眼瞪小眼的向自己這邊望過來。瞬間,金璿白皙的臉頰連同脖子變得通紅。


    也不知道是氣的還是羞的,她嬌吒一聲,作勢要回手拔劍,我的聲音再次在她腦後響起:“第一天見到未婚夫就刀劍相向,公主顏麵何在?族王陛下顏麵又何在?”


    金璿的手已握到劍柄上,卻因為我的話遲遲沒有拔出來,很快,她的肩膀垮了下去,人也不再掙紮,搭拉著腦袋,有氣無力地坐在我的馬上。


    “嗚——嗚——”


    奧尼爾等青年貴族們最先從震驚清醒過來,他們一各個麵露興奮之色,不約而同的出嗚嗚聲,那是東夷軍隊在作戰勝利後特有的歡呼聲,緊接著,聚集在道路兩邊的平民們也出歡呼聲和掌聲,聲音越來越大,持續不斷。


    在東夷人眼,他們並不覺得我的舉動是失禮的行為,反倒覺得我有勇氣,有魄力,是配得上他們公主的人。我對東夷人的認識沒有錯,東夷人向來唾棄弱者,崇拜強者,至於善惡,則分的不是那麽清楚。


    東夷的青年貴族們喜歡我,平民們也開始接受我,歡呼聲越來越大。我垂下頭,說道:“看吧,你們的子民都很讚成我們的婚事呢。”


    金璿沒有回頭看我,卻已翻起白眼,冷冷說道:“你得意什麽?我是不會嫁給你的。”


    “為什麽?”


    “你未遵守承諾!”


    “哦?”


    “你說過成為白苗王要來看我……”


    果然是為此事再生氣。我暗歎口氣,厚著臉皮說道:“我這不是來了嗎?”


    “你……”金璿閉上嘴巴,不再說話。本來她是打定了主意,一句話都不和他說的,但他偏偏有能讓她破功的魔力。此時金璿開始唾棄起自己來,覺得自己太沒用,原本那麽‘討厭’他的,可是現在坐在他懷裏,依然有怦然心動之感。


    我與金璿同乘一騎,在街道兩旁如雷的歡呼聲大搖大擺的進入東夷城。


    隨著我的入城,無數的玫瑰花花瓣從天而降,那漫天飛舞的鮮紅花瓣,仿佛讓東夷城下起了紅雨,壯觀又絢麗。此等場麵,一般隻有出征的大軍凱旋而歸時才能見到,即便是渾身別扭、表情不自然的金璿也不知不覺地看得入神。


    東夷給予我的禮遇是空前的,當然,這也是桑莫斯的意思。


    與我同來的士卒被安置在東夷軍的大營,隨行的仆從、侍女們則被安頓在城內的王廷行館,我在沈奇、盧奢、項家兄弟、阿三阿四等人的陪同下,穿過東夷的主街,直接來到王宮。


    在王宮的大門前,我先飄身下馬,接著又很有紳士風度的把金璿扶下馬匹。總算獲得了自由,金璿連謝字也未說,隻是重重哼了一聲,快步走進王宮內。


    我也不介意,笑眯眯地站在王宮的門口,等桑莫斯在仆從的攙扶下走出馬車,我這才和桑莫斯並肩走進王宮。


    因為身體患有重病的關係,桑莫斯直接回到自己的寢宮,不過他有邀我同往。我無法拒絕,隻好跟著桑莫斯去往他的寢宮。


    族王寢宮,大臣們無法進去,全部被侍衛攔在外麵,即便是桑普洛斯也不例外,本來他還想跟進去聽聽桑莫斯要和我談些什麽,但侍衛們死活不放行,他耐著性子在外麵等了一會,見我遲遲沒有出來,便轉身離去了。


    普洛斯一走,大臣們也散的七七八八,最後隻剩下沈奇等人和奧尼爾這些青年貴族們。


    沈奇、盧奢都是第一次到東夷,以前他們以為東夷是蠻邦,即便有城池,也是破舊不堪,十分落後,現在身臨其境,現自己大錯特錯,除了建築的風格與白苗族大不相同外,其規模的宏偉和壯觀程度絲毫不輸給白苗族。


    尤其是東夷的王宮,這就是一座建造於城池之中的城堡,通體的象牙白色,仿佛玉砌的一般,內部金碧輝煌,鑲金嵌銀,奢華的程度出想象,身在其中,仿似仙境。


    沈奇和盧奢在四處打量,奧尼爾等人則在打量他們,最後還是奧尼爾主動上前打招呼。


    通過翻譯,沈奇、盧奢和奧尼爾這些東夷的青年貴族們互報姓名,又客套了幾句,然後就沒詞了。就連那麽熱情又外向的奧尼爾也不知道和他們聊些什麽好,心默默嘀咕:真是一群無聊的人!


    桑莫斯的寢宮內。


    我第一次見到桑莫斯的夫人,也就是東夷的王後,波曼。她保養的極佳,看上去隻有四十出頭的年歲,波曼是金璿的母親,見到了她,我感歎,金璿繼承了母親許多的優點,雪白的肌膚,如寶石一般的眼睛,隻可惜,她沒有繼承到王後身上那股雍容高貴、落落大方的氣質。


    如果單純以男人欣賞女人的角度來說,我更喜歡波曼這樣的女人。


    桑莫斯進入寢居,波曼攙扶他躺到床上,而後她又令一旁的侍女倒茶,招呼我。


    東夷的茶和白苗族的茶不同,白苗茶口味略苦,細細品嚐有清香芬芳之感,而東夷的茶很甜,即便讓第一次喝茶的人也不會有不適之感,從這一點也可看出兩族文化的不同,東夷直接,白苗族則含蓄內斂。


    波曼的話並不多,但每句話都很得體,既不會讓人覺得冷漠,又不會讓人覺得太親近,我心裏琢磨,這應該就是母儀天下的氣質吧。


    在我喝茶的同時,波曼也在仔細打量我,通過她笑盈盈的表情,想來也是對這個未來的女婿很滿意。


    注意到波曼在看自己,我不慌不忙的放下銀質的茶杯,抬起頭來,衝著波曼咧嘴一笑。


    我對波曼的印象很好,甚至覺得十分親近,笑起來也非常真誠,讓人覺得如沐浴春風,即便是波曼也忍不住有些許的愣神。


    這時候,躺在床上的桑莫斯慢慢坐起,輕咳了一聲,突然開口問道:“白苗王殿下,你向東夷提親的真實目的是什麽?”


    聽聞桑莫斯的發問,我先是一愣,而後含笑說道:“一是我喜歡金璿公主,其二,也是使兩族聯姻之後關係變的加緊密”


    桑莫斯點點頭,又道:“有這方麵的原因,不過,這些恐怕都不是最根本的?”


    呦?我舉目看著桑莫斯,後者雖然還是滿麵病態,臉色蒼白的嚇人,但精氣神卻足了很多,眼中也流露出晶亮的光芒,看其神態,和剛才病怏怏的樣子簡直判若兩人難道,桑莫斯是在裝病?我心生疑惑,如果說桑莫斯是裝病,那他為什麽要這麽做?不會和自己的迎親有關係?


    我被桑莫斯突然的變化搞的滿腦子的問號。


    見我久久未語,桑莫斯一笑,又道:“據我所知,白苗族的軍隊有整整一個編製都駐紮在離陽關,這很奇怪啊。”


    我苦笑,東夷的消息還真夠靈通的,不過也正常,畢竟白苗族現在遍地都有東夷的商人,其中難免會有東夷的探子,看到梧桐軍駐紮在離陽關也不算什麽稀奇的事。


    離陽關位於白苗地與九黎地之間,對於現在的白苗族而言,離陽關已屬於內陸關卡,好端端的,把一個戰團調派到離陽關,確實會讓人感覺意外。我垂下頭,腦筋飛的轉動,琢磨桑莫斯這麽問的意圖。


    想了片刻,我把心一橫,幹脆也不繞彎子了,收斂笑容,眯縫起雙目,一字一頓地說道:“我打算出兵提亞。”


    桑莫斯似乎早料到我會有這樣的回答,毫不覺得意外,他問道:“白苗王是想和羅基聯手滅提亞,然後再分一勺羹?”


    我嘴角挑了挑,說道:“正好相反,我是要助提亞抗擊羅基軍。”


    我這句話如此直截了當地說出來也是十分冒險的,要知道東夷可是羅基的盟邦,兩族同屬於蠻族聯邦,在桑莫斯麵前坦言要與羅基作戰,這需要很大的膽量。


    王後波曼雖然不理部族政務,但聽完我的話,身子也是一震,手中杯子裏的茶水也濺出少許。


    桑莫斯深邃的雙眼直勾勾地盯著我,久久未語,房內的氣氛似乎也一下子凝固起來,壓抑的可怕足足過了半分鍾的時間,桑莫斯突然仰麵哈哈大笑起來,說道:“這才是白苗王迎娶公主的真正目的。”


    見老族王笑了,我提起來的心稍微落了落,滿麵平靜地說道:“族王陛下此話怎講?”


    桑莫斯說道:“你欲出兵提亞,與羅基作戰,又怕我東夷會援助羅基,甚至直接出兵你白苗族,所以你想通過聯姻的手段把東夷捆在你白苗族那一邊,即便不能幫著你一起打羅基,也不至於反過來與你白苗族為敵。白苗王,我說的對?”


    這個老頭子哪像病危的樣子?現在我可以百分百的肯定,桑莫斯是在裝病,蒼白的臉色估計也是塗抹的脂粉,不過我還是想不明白桑莫斯裝病的原因。既然自己的目的已被對方看透,我幹脆打開天窗說亮話,道:“我有信心,我軍進入提亞可大敗羅基軍,而羅基為了進攻提亞,早已傾盡全族之力,隻要它在提亞戰敗,族力大損,元氣大傷。如果東夷站在我白苗族這一邊,便可趁機出兵羅基,將其吞並,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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