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嘈雜,氣味混亂,各種各樣的煙酒氣息與香水汗液模糊了唐柔的嗅覺係統,可她還是準確無誤地認出了聚光燈下手握麥克風的主唱。


    即便與他之前頹喪厭世的形象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男人配著搖滾樂,唱的卻是一首抒情的歌。


    已經有神情激動的人往他身上塞金幣,將大塊黃金塞進他的漁網襪和貼身的短褲裏,以及上衣。


    男人的裝扮超越了性別,像一朵獵奇的玫瑰。


    觀眾中不乏粗壯狂野的男人,有人情到深處直接衝上舞台,撕開兔女郎裝扮的主唱領口,將金幣塞到他胸前。


    那是一個極其冒犯的動作,男人向後輕盈一轉,讓那個粗野的觀眾落了空,隨著燈光的搖曳和旋轉的動作,輕而易舉地避開了對方的襲擊。


    很快,酒吧裏的保安將興奮的觀眾帶了下去。


    阿瑟蘭看得咂舌,“我真是越來越搞不懂這個世界了,他們男人真的好奇怪呀。”


    唐柔沉默了一會兒,忽然問,“你覺不覺得這個人看著有點眼熟?”


    “是麽?”


    唐柔歪著頭,若有所思,“我覺得我好像在哪裏見過他。”


    “眼熟嗎?”阿瑟蘭又仔細看了看,搖頭。


    很篤定地說,“沒見過呀。”


    “可是……很眼熟。”


    這些喃喃自語般的輕音落在阿瑟蘭耳朵裏,像是有了催眠的魔力。


    她眨了眨眼,盯著舞台上的人,有一瞬間的恍神。


    隨後也跟著點頭。


    緩慢地說,“啊,是啊,有些眼熟,我覺得我好像在哪裏見過他。”


    空氣裏逐漸彌漫上一些香甜的味道,唐柔盯著舞台,阿瑟蘭則是回頭看去。


    吧台後推來了甜品架,應該是後廚新烤製出來的新鮮甜點,阿瑟蘭嗅了嗅,忽然覺得很餓。


    她已經好久沒吃過飯了,就靠怪怪捕撈上來的海鮮吊著命。


    莫名的,怪怪也好像天生就和她合拍,知道她喜歡吃什麽,海裏撈出來的生鮮都是她愛的味道。


    但生冷的東西再好吃,連續吃了半個月,也受不了了。


    架子上的甜點散發著極其誘人的香味,像在撩撥她的神經,阿瑟蘭按了按臉頰,有些猶豫,最終要了一盤布朗尼。


    唐柔從舞台上的主唱身上收回視線,轉頭往樓上看。


    酒吧的二樓是片更隱秘的空間。


    並非因為那裏的卡座造價昂貴,而是那裏不允許別人上去。


    隱蔽處藏著通往二樓的走廊,被黑色的大理石瓷磚包圍,樓梯口由保安和身著黑色長袍的人駐守,他們的袖口隱約露出了某種奇麗而詭異的圖騰,手腕上掛著一串墨綠色的裝飾品。


    是信徒。


    牧師此刻就在二樓。


    那個小男孩聽到的是真的,牧師真的是這間酒吧的老板。


    就在這時,不遠處的吵鬧聲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唐柔嗅到了一絲驚慌和茫然。


    “我……我怎麽在這裏?”


    一個男人站在廁所門口,拿著手機,背著雙肩包,呆呆地看著酒吧裏閃爍不停的燈光。


    他麵露茫然。


    的模樣已經吸引了周圍一小部分人的注意力。


    然而,舞台上的動靜太大,更多的人隻是關注著。


    舞池裏的一舉一動。


    跟著搖晃和大聲歌唱,那個男人將手機抬高了一些,晃了晃。


    這裏怎麽沒有信號?他又轉回身,拉著門,拉開門又關上,拉開。


    正好洗手間的門又關上,反複幾次之後。


    看起來有些崩潰,像發生了什麽難以置信的事情,眉頭緊緊地鎖在一起。


    “怎麽回事?我剛剛還在地鐵裏……”


    “什麽地鐵,你喝多了吧?”


    距離他最近的一桌人大聲喊他,“快來!上廁所上了半個小時,還以為你掉馬桶裏了,準備去撈你呢!”


    幾個人哄然大笑,把逐漸詭異的氣氛拉回來一些。


    那個人像是被這一聲呼喚喊回了神,撓了撓頭,轉而順從地坐到了那一桌上,和他們談笑起來,看上去和他們認識,情況倒真像喝醉了在說胡話。


    可唐柔的視線驟然緊縮,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阿瑟蘭拉了她一把,“你怎麽了?”


    她定定地看著那桌人,“剛剛那個人的手機。”


    “手機怎麽了?”


    唐柔回過頭,麵無表情地看著阿瑟蘭,“手拿式手機,阿瑟蘭,你有多久沒有見過那種老式的電子設備了。”


    近幾十年來,實體不透明手握式手機已經被淘汰,現在用得最多的是折疊軟屏和腕帶式輕薄微型電腦,為了區分它與立體式電腦,人們才稱這些先進的腕帶微型電腦為手機。


    可剛剛那個人手裏所謂的手機,看起來正是像幾十年前的款式,那不是屬於這個時代的產物,而他那個人的打扮也並不像古董收藏家或者複古科技愛好者。


    尤其是……他背著雙肩包。


    會有人在喝酒途中背著雙肩包上廁所嗎?


    人群擁擠。


    唐柔被撞了兩下肩膀,側身避開隨著音樂搖晃的年輕男女們。


    可等她終於走到那一桌時,背雙肩包的男人,消失了。


    ……


    ……


    舞池被樂隊點燃了。


    今晚的氣氛很好,大家都很忘我。


    主唱的聲音像擁有神奇的力量,可以讓人沉醉其中。


    架子鼓的聲音很大,貝斯和鍵盤也很忘我,可沒有人有耐心聽完一整首搖滾樂。


    即便這種重金屬音樂,在當下這個時代也很少會有人欣賞。


    在這個能活一天是一天,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個先來的世界,所有買醉的人想要的隻是更快的節奏,製造鮮活刺激的感官體驗,而並非是欣賞一場音樂。


    喻清拿著麥克風,嗓子像被烈火燒灼過,神經卻異常亢奮。


    記憶中,自己本來是紅極一時的idol,曾經的他可以用炙手可熱來形容。


    可現在,他被人摸了屁股,被撕開了襯衣,甚至有人將手伸進他的腰帶裏,往裏麵塞金幣。


    還有一個方形堅硬的東西,卡在他的皮帶上。


    喻清退後兩步,忘我地唱歌,腦海中的屈辱愈演愈烈。


    他知道那是一張房卡。


    如果出賣身體,他會過得很好。


    隔著眼前的紗網,喻清看著腳下攢動的黑色人群,勾起了塗著紅色唇釉的薄唇,發絲間的兔耳動了動。


    他唱得更加忘我,身體也搖晃起來,看這群人為他癡迷,為他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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