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半學期裏,辛格拚命作踐菲利普。盡管菲利普竭力回避,無奈學校太小,總是冤家路窄。他試圖主動同辛格搞好關係,甚至還巴結奉承他,買了一把小刀送他,小刀他倒收下了,可就是不肯握手言和。有一兩回,菲利普實在忍無可忍,一時性起,就朝這個比他大的男孩揮拳踢腳,但是辛格的力氣要大得多,菲利普哪是他的對手,到頭來好歹挨了一頓揍,而且還得哀告求饒。這一點特別使他痛心疾首,他忍受不了討饒的屈辱,但每當疼痛超過了肉體所能忍受的限度,他又不得不認錯道歉。更糟糕的是,這種悲慘的生活不知得捱到何年何月。辛格才十一歲,一直要到十三歲才會升到中學部去。菲利普明白還得同這個作踐自己的冤家同窗兩年,而且休想躲得了他。菲利普隻有在埋頭做功課的當兒,再不就是上床睡覺的時候,才稍許快活一點。一種莫名的感覺經常縈繞在他腦際:眼前的生活,連同它的百般苦難,都不過是一場幻夢,說不定早晨一覺醒來,自己又躺在倫敦老家的那張小床上了。


    〖十三〗


    一晃兩年過去了,菲利普已快十二歲。現在他已升入預科高班,在班裏是名列前茅的優等生。聖誕節以後有幾個學生要升到中學部去念書,到那時,菲利普就是班裏的尖子頂兒了。他已獲得了一大堆獎品,盡是些沒什麽價值的圖書,紙張質地很差,裝潢倒很考究,封麵上還鐫有學校的徽誌。菲利普成了優等生以後,再沒有人敢來欺負他,而他也不再那麽鬱鬱寡歡了。由於他生理有缺陷,同學們並不怎麽忌妒他的成就。


    “對他來說,要到手幾件獎品還不容易,”他們說,“他除了死啃書本,還能幹什麽呢!”


    菲利普已不像早先那麽害怕沃森先生,並習慣了他那種粗聲粗氣的嗓門;每當校長先生的手掌沉沉地按在菲利普的肩頭上,他依稀辨覺出這實在是一種愛撫的表示。菲利普記性很好,而記憶力往往比智力更有助於學業上的長進。他知道沃森先生希望他在預科畢業時能獲得一筆獎學金。


    可是菲利普在這兩年裏,自我意識變得十分強烈。一般來說,嬰兒意識不到自己的軀體有異於周圍物體,乃是自身的一部分;他耍弄自己的腳趾,就像耍弄身邊的撥浪鼓一樣,並不覺得這些腳趾是屬於他自身的。隻是通過日積月累的疼痛感覺,他才逐漸理解到自己肉體的存在。而對個人來說,他也非得經曆這類切膚之痛,才逐漸意識到自我的存在;不過這裏也有不同的地方:盡管我們每個人都同樣感覺到自己的身軀是個獨立而完整的機體,但並非所有的人都同樣感覺到自己是以完整而獨立的個性存在於世的。大多數人隨著青春期的到來,會產生一種落落寡合的感覺,但是這種感覺並不總是發展到明顯地同他人格格不入的程度。隻有像蜂群裏的蜜蜂那樣很少感覺到自身存在的人,才是生活的幸運兒,因此他們最有可能獲得幸福:他們群集群起,融成一片,而他們的生活樂趣之所以成為生活樂趣,就在於他們是同遊同行,歡樂與共的。我們可以在聖靈節那天,看到人們在漢普斯特德·希斯公園翩翩起舞,在足球比賽中吶喊助威,或是從蓓爾美爾大街1的俱樂部窗口揮手向莊嚴的宗教隊列連聲歡呼。正因為有他們這些人,人類才被稱作社會動物。


    〔注1:倫敦的一條大街,以俱樂部眾多而著名。〕


    菲利普由於自己的跛足不斷遭人嘲弄,逐漸失卻了孩提的天真,進而痛苦地意識到自身的存在。對他來說,個人情況相當特殊,無法沿用現成的處世法則來應付周圍環境,盡管這些法則在通常情況下還是行之有效的。他不得不另謀別法。菲利普看了好多書,腦子裏塞滿了各種各樣的念頭,正由於他對書裏講的事理隻是一知半解,這反倒為他的想象力開闊了馳騁的天地。在他痛苦的羞態背後,在他的心靈深處,某種東西卻在逐漸成形,他迷迷糊糊地意識到了自己的個性。不過有時候,這也會讓他感到不勝驚訝;他的行為舉止有時連自己也莫名其妙,事後回想起來,也茫然如墮大海,講不出個所以然來。


    班裏有個叫盧亞德的男孩,和菲利普交上了朋友。有一天,他們在教室裏一塊兒玩著,盧亞德隨手拿過菲利普的烏木筆杆耍起戲法來。


    “別來這套無聊把戲,”菲利普說,“你不把筆杆折斷才怪呢。”


    “不會的。”


    那小孩話音未落,筆杆已“啪”地一聲折成兩段。盧亞德狼狽地望著菲利普。


    “哎呀,實在對不起。”


    淚珠沿著菲利普的麵頰撲簌而下,但他沒有吱聲。


    “咦,怎麽啦?”盧亞德委實吃了一驚,“一模一樣的賠你一根就是啦。”


    “筆杆本身我倒不在乎,”菲利普語聲顫抖地說,“隻是這支筆杆是我媽臨終時留給我的。”


    “噢,凱裏,真是太遺憾了。”


    “算了,我不怪你。”


    菲利普把折成兩段的筆杆拿在手裏,出神地看著。他強忍著不發出嗚咽,心裏悲不自勝。然而他說不上自己為何這般傷心,因為他明明知道,這支筆杆是他上回在布萊克斯泰勃度假時花了一兩個便士買來的。他一點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麽無端編造出這麽個傷感動人的故事來,可是他卻動了真情,無限傷感,好像確有其事似的。牧師家的虔誠氣氛,還有學校裏的宗教色彩,使得菲利普十分注意良心的清白無暇;他耳濡口染,不知不覺形成了這樣一種意識:魔鬼每時每刻都在窺探,一心想攫取他的永生不滅的靈魂。雖說菲利普不見得比大多數孩子更為誠實,但是他每回撒了謊,事後總追悔不迭。這會兒,他把剛才的事前前後後思量了一番,感到很痛心,打定主意要去找盧亞德,說清楚那故事是自己信口杜撰的。盡管在他眼裏,世上再沒有比蒙羞受辱更可怕的了,然而有兩三天的時間,他想到自己能以卑躬的懺悔來增添上帝的榮耀,想到痛苦悔罪之餘的喜悅心情,還暗自慶幸呢。但是他並沒有把自己的決心付諸行動,而是選取了比較輕鬆的辦法來安撫自己的良心,隻向全能的上帝表示懺悔之意。然而有一點他還是想不通,他怎麽會真的被自己虛構的故事打動了呢。那兩行沿著邋遢的麵頰滾落的淚珠,確實是飽含真情的熱淚。後來,他又偶然聯想到埃瑪向自己透露母親去世消息時的那番情景。當時,他雖然泣不成聲,還是執意要進屋去同兩位沃特金小姐道別,好讓她們看到自己在哀慟悲傷,從而產生憐憫之情。


    〖十四〗


    接著,學校裏掀起一股篤信宗教的熱潮。再聽不到有誰罵人、講粗話,低年級學生的搗蛋行為被視為大逆不道,而大孩子們就像中世紀不居聖職的上院議員那樣,倚仗自己的膂力迫使弱小者改惡從善。


    菲利普的思想本來就比較活躍,渴望探求新事物,這股熱潮一來,他變得十分虔誠。不久,他聽說有個“聖經聯誼會”征收會員,便寫信去倫敦詢問詳情。回信說,要填一張表格,寫上申請人的姓名、年齡和所在學校;還要在一份正式宣誓書上簽字,保證自己每天晚上念一節《聖經》,持續念上一年;另外,再繳半個克朗1會費——據解釋,所以要繳這半個克朗,一方麵是為了證明申請者要求加入“聖經聯誼會”的誠意,另一方麵也是為了分擔該會的辦公開支。菲利普將表格和錢款及時寄了去,隨後收到對方寄來的一本約值一個便士的日曆,日曆上注明每天規定要念的經文;另外還附了一頁紙,紙的一麵印著一幅耶穌和羊羔的圖畫,另一麵是一小段框有紅線的祈禱詞,每天在念《聖經》之前得先吟誦這段祈禱詞。


    〔注1:克朗,英幣名,相當於五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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