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腦筋的是,”克拉頓接口說,“他得喝上好幾個時辰才有醉意。”


    到了咖啡館門前,勞森告訴菲利普,他們還得往裏麵去。秋風送涼,尚不覺寒意,但克朗肖出於一種畏懼風寒的病態心理,即使逢到溫暖如春的天氣,也非要坐在店堂裏不可。


    “凡屬值得結交的有識之士,他全都認得,”勞森解釋說,“佩特和奧斯卡·王爾德和他曾有過交往,現在他和馬拉美1這類名流也保持往來。”


    〔注1:法國詩人,象征派詩歌的代表人物。〕


    他們搜索的目標,此刻正坐在咖啡館的一個遮風最嚴的角落裏。他穿著外套,衣領朝上翻起,帽簷壓得低低的,一直蓋到腦門上,生怕著了涼。他身材魁梧,敦實而不流於臃腫;圓圓的臉盤,一撮小胡子;眯細的眼睛,呆板無神。那顆腦袋瓜似乎小了些,同他的魁梧軀幹很不相稱,好比是一粒豌豆放在雞蛋上,隨時有滑下來的可能。他正在跟一個法國人玩多米諾骨牌,見有人過來,也不搭腔,隻是朝來人淡淡一笑,同時順手把餐桌上的一小迭茶托往邊上一推(他手邊有多少隻茶托,就說明他已灌下了多少杯酒),算是給來者騰出了點地盤。當別人把菲利普介紹給他時,他點了點頭,繼續玩他的骨牌。菲利普雖然自己的法語不怎麽高明,可還是聽得出克朗肖的法語講得很糟,虧他還在巴黎混了好多年呢。


    他總算直起腰,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臉上漾起勝利的微笑。


    “jevousaibattu·”1他說的法語口音夠別扭的。“garcon!”2他大聲招呼侍者,然後轉過臉對菲利普說:


    〔注1:法語,你輸給我了。〕


    〔注2:法語,跑堂的。〕


    “你剛從英國來?看過板球賽沒有?”


    菲利普給這麽個出其不意的問題給問懵了。


    “對近二十年來第一流板球隊的球藝水平,克朗肖可謂了如指掌,”勞森笑嘻嘻地說。


    那個玩牌的法國人離開他們,到另外一張餐桌找自己的朋友去了。克朗肖隨口議論起肯特隊和蘭開夏隊雙方的球藝長處。他說起話來慢聲細語,懶洋洋的,這倒是他的一個與眾不同之處。他給他們講了上回看到的板球決賽,並描述了比賽中各擊球員一一被擊敗的詳細經過。


    “這是我來巴黎之後唯一惦念的事兒,”他喝完了侍者端來的book1〔注1:法語,啤酒。〕,這麽說。“這兒一場板球賽也看不到。”


    菲利普大失所望。勞森有點不耐煩了,說來也難怪,他是急於要向菲利普炫耀一下拉丁區的一位名流。那天晚上,克朗肖慢飲細酌,遲遲不見醉意。不過他身邊的那一迭茶托表明他至少是誠心想把自己灌醉的。克拉頓看著這光景,覺得煞是有趣:克朗肖如數家珍似地擺弄他在板球賽方麵的學問,顯然有幾分做作;他就是喜歡在聽客麵前賣關子,故意講些易招人嫌的話題。克拉頓插嘴問了一句:


    “你最近可見到過馬拉美?”


    克朗肖不緊不慢地打量了克拉頓一眼,彷佛是在揣摩這個問題。他並不急於應答,而是拿起一隻茶托,輕叩了幾下大理石餐桌。


    “把我的那瓶威士忌拿來。”他嚷了句,接著又轉過臉對菲利普說:“我在這兒存了瓶威士忌。喝那麽一小杯要付五十生丁,我可喝不起。”


    侍者端來了酒瓶,克朗肖拿過來湊著燈光仔細端詳。


    “有人喝過了。跑堂的,是誰偷喝了我的威士忌?”


    “maispersonne,monsieurcronshaw·”1


    〔注1:法語,沒人喝過,克朗肖先生。〕


    “昨晚上我特地做了個記號,你瞧這兒。”


    “先生是做了記號的,可是過後先生仍照喝不誤。像先生這樣做記號還不是白白浪費時間!”


    侍者是個嘻嘻哈哈的快活人,同克朗肖混得很熟。克朗肖目不轉睛地瞧著他。


    “如果你像貴族和紳士那樣用名譽擔保,說除了我之外誰也沒喝過我的威士忌,那我就接受你的說法。”


    這句話經他不加修飾地逐字譯成生硬的法語,聽起來煞是有趣,櫃台那兒的女掌櫃忍俊不禁,噗哧笑出聲來。


    “ii est impayable,”1她輕聲嘟噥。


    1〔注1:法語,這人真逗。〕


    聽到這話,克朗肖衝著她擠眉弄眼(那女掌櫃的是個胖墩墩的中年婦人,一副女管家的派頭),而且還一本正經地給了她個飛吻。她聳聳肩。


    “別害怕,太太,”他吃力地說,“我可早過了不惑之年,半老徐娘的眷顧,於我已無吸引力。”


    他給自己斟了點威士忌,又摻了些蘇打水,細細品味著。他用手背抹了抹嘴。


    “他講得娓娓動聽。”


    勞森和克拉頓明白,克朗肖的這句話,是針對剛才有關馬拉美的詢問而說的。每星期二晚上,這位詩人都要接待文人和畫家。他巧言善辯,在座的人不論提及什麽題目,他都能對答如流。克朗肖是那兒的常客,最近顯然也去過。


    “他講得娓娓動聽,可惜全是廢話。他談到藝術,似乎那是世界上頭等重要的東西。”


    “怎麽不是呢!要不咱們何必來這兒?”菲利普問。


    “你幹嘛要來這兒,我可不知道。這和我毫不相幹。不管怎麽說,藝術是件奢侈的身外之物。人們重視的隻是自我保存、傳種接代。隻有在這兩種本能得到滿足之後,他們才願意忙裏偷閑,藉作家、畫家和詩人所提供的餘興來消遣一下身心。”


    克朗肖停下來呷了一口酒。二十年來,他一直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究竟是因為酒能助長談話的興致,他才如此貪杯的呢,還是因為談話使他口渴思酒,所以他才喜歡高談闊論?


    他接著說:“昨天我寫了首詩。”


    不等人請,他當即朗誦了起來。他一詞一語地緩緩吟誦,一邊還伸出中指打著節拍。也許這是首極精致的好詩。可偏巧這時闖進來了一位妙齡女郎。她濃妝豔抹,兩片嘴唇塗得血紅,那鮮豔的雙頰,顯然並非出自其平庸的本色;眉毛和睫毛染得漆黑,上下眼瞼都抹上一層醒目的藍色,而且一直抹到眼角處,構成一個奇怪而有趣的三角形。一頭烏黑的雲鬢梳理得很考究,從耳朵上方往後挽,那種發型由於克萊奧·德梅羅德小姐的提倡而風行一時。菲利普的一雙眼睛,直勾勾地圍著她轉。克朗肖朗誦完了,朝菲利普寬容地微微一笑。


    “你沒在聽吶,”他說。


    “哦,不,我聽著呢。”


    “我不責備你,因為這恰恰證明我剛才說的話一點兒不假。離開了愛情,有何藝術可言?剛才你出神地望著這位嫵媚動人的人間尤物而對我的好詩無動於衷,為此,我向你表示敬意和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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