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溫愈來愈高,晚上幾乎無法入眠。暑熱像是一種有形物質,在樹叢間滯留不散。他們不願離開星光燦爛的夜景,三個人悄沒聲兒地坐在露思·查利斯的房間的涼台上,一小時又一小時,誰都懶得說一句話,隻顧盡情地享受夏夜的幽靜。他們側耳諦聽潺潺的流水聲,直到教堂的大鍾打了一下,兩下,有時甚至打了三下,才拖著疲憊的身子上床去睡。菲利普恍然醒悟過來,露思和勞森原來是一對情侶。這一點,他是憑自己的直覺,從姑娘凝望年輕畫家的目光以及後者著了魔似的神態中揣測到的。菲利普同他們坐在一塊兒的時候,總覺得他們在眉來眼去,傳送著某種射流,似乎空氣也因夾帶了某種奇異之物而變得沉重起來。這一意想不到的發現,著實叫菲利普大吃一驚。他向來認為查利斯小姐是個好夥伴,很喜歡同她聊上幾句,似乎從沒想到能同她建立起更深一層的關係。一個星期天,他們三人帶著茶點簍筐,一齊走進森林。他們來到一塊綠樹環擁的理想的林間空地,查利斯小姐認為這兒具有田園風味,執意要脫下鞋襪。惜乎她的腳太大了些,而且兩隻腳的第三個腳趾上都長著一個大雞眼,要不然她那雙腳倒也夠迷人的。菲利普暗自嘀咕,這大概就是她行走時步態有點滑稽可笑的緣故吧。可是現在,菲利普對她刮目相看了。她那雙大眼睛,那一身橄欖色的皮膚,都顯露出女性所特有的溫柔。菲利普覺得自己真是個大傻瓜,竟一直沒注意到她原是那麽富於魅力。他似乎覺得她有點兒瞧他不起,就因為他過於遲鈍,竟然會感覺不到有她這樣的尤物存在;而他發現勞森現在似乎也帶有幾分自恃高人一等的神氣。他忌妒勞森,不過他忌妒的倒也並非勞森本人,而是忌妒他的愛情。要是他能取勞森而代之,像勞森那樣去愛,那該有多好呀。菲利普心煩意亂,憂心忡忡,唯恐愛情會從他身旁悄悄溜走。他盼望有股感情的激流向他猛然襲來,把他卷走。他願意聽憑這股激流的擺布,不管卷至何方,他全不在乎。在他看來,查利斯小姐和勞森似乎有點異樣,老是守在他們身邊,使他感到惴惴不安。他對自己很不滿意。他想獲得的東西,生活就是不給。他心裏很不是個滋味,覺得自己是在蹉跎光陰。


    那個法國胖女人沒多久就猜到了這對青年男女之間的關係,而且在菲利普麵前直言不諱。


    “而你呢,”她說,臉上掛著那種靠同胞委身賣笑而養肥自己的人所特有的微笑,“你有petiteamie1嗎?”


    〔注1:法語,女朋友。〕


    “沒有,”菲利普紅著臉說。


    “怎麽會沒有呢?c’estdevotreage1。”


    〔注1:法語,你已經到了談情說愛的年齡了。〕


    菲利普聳聳肩。他手裏拿著魏爾倫的一本詩集,信步走開了。他想看看書,但是情欲在他心頭騷動得厲害。他想起弗拉納根給他講過的男人們尋花問柳的荒唐經:小巷深院裏的幽室,裝飾著烏得勒支1天鵝絨織品的客廳,還有那些塗脂抹粉的賣笑女子。想到這裏,菲利普禁不住打了個寒噤。他往草地上一倒,像頭剛從睡夢中醒來的幼獸那樣仰肢八叉地躺著。那泛著漣漪的河水,那在微風中婆娑起舞的白楊樹,那蔚藍的天穹——周圍的這一切,菲利普幾乎都沒法忍受。他現在已墮入了自織的情網。他想入非非,似乎感到有兩片溫暖的嘴唇在吻他,有一雙溫柔的手摟著他的脖子。他想象著自己如何躺在露思·查利斯的懷裏,想到了她那對烏黑的明眸,那細膩光潔的皮膚,他竟白白地錯過了這份良緣,自己不是瘋子才怪呢!既然勞森這麽幹了,他為何不可呢?不過,隻是她不在跟前的時候——晚上躺在床上睡不著覺,或是白天在運河邊沉思的時候,他才會有這樣的欲念。而一見到她,他的感情就起了突變,既不想擁抱她,也不再想象自己如何吻她了。這真是天下少有的怪事!她不在跟前時,他覺得她千媚百嬌,儀態萬方,隻想到她那雙勾魂攝魄的眸子和略透奶油色的蒼白臉龐;可是同她待在一塊兒的時候,他隻看到她平直的胸脯和那一口微蛀的齲齒,而且還忘不了她腳趾上的雞眼。他簡直沒法理解自己。難道是因為自己的那種似乎淨在誇大伊人的不盡人意之處的畸形視覺,他才永遠隻有在心上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才能去愛,而一旦有機會和她麵麵相對,反倒掃興的嗎?


    〔注1:荷蘭城市,以天鵝絨織品著稱於世。〕


    氣候的變換,宣布漫漫長夏已盡。他們返回巴黎,而菲利普心裏並無半點遺憾之感。


    〖四十八〗


    菲利普回到阿米特拉諾畫室,發現範妮·普賴斯已不再在那兒學畫。她個人專用櫃的鑰匙也已交還給學校。菲利普向奧特太太打聽她的情況,奧特太太雙肩一聳,說她很可能回英國去了。菲利普聽了不覺鬆了口氣。她那副臭脾氣實在讓人受不了。更氣人的是,菲利普在作畫的時候,她定要在旁指手劃腳,倘若菲利普不按她的意見辦,她便認為是有意怠慢,不把她放在眼裏。殊不知他菲利普早已不是當初那麽個一竅不通的傻小子啦。沒多久,菲利普便把她忘得一乾二淨。現在他迷上了油畫,一心希望畫出一兩幅有分量的作品來,好參加明年的巴黎藝展。勞森在作查利斯小姐的肖像畫。就這位小姐的模樣來說,確實頗堪入畫,凡是拜倒在她腳下的青年人,都曾替她作過畫。她天生一副慵慵懨懨的神態,再加上喜歡搔首弄姿,使她成為一個不可多得的模特兒。再說她自己對這一門也很內行,還可以在旁提些中肯的意見。她之所以熱中於藝術,主要是因為向往藝術家的生涯。至於自己的學業是否有所長進,倒是滿不在乎。她喜歡畫室裏的熱鬧氣氛,還有機會大量抽煙。她用低沉而悅耳的聲,談論對藝術的愛,談論愛的藝術,而這兩者究竟有何區別,連她自己也分辨不清。


    近來,勞森一直在埋頭苦幹,差不多真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他一連畫上好幾天,直到支撐不住才罷手,接著卻又把畫好的部分統統刮掉。幸好是露思·查利斯,若換了別人早就不耐煩了。最後,畫麵被他搞得一團糟,再也沒法補救。


    “看來隻得換塊畫布,重砌爐灶囉,”他說。“這回我心裏有底了,不消多久就能畫成的。”


    當時菲利普正好也在場,查利斯小姐對他說:


    “你幹嘛不也來給我畫一張?你觀摩勞森先生作畫,一定會學到不少東西的。”


    查利斯小姐對他的情人一律以姓氏相稱1——這也是她待人接物細致入微的地方。


    〔注1:根據英語國家的習慣,以姓氏相稱,既表示客氣,也顯得疏遠。親友與熟人之間,一般皆以教名(thefirstname)相稱。〕


    “要是勞森不介意,我當然非常樂意囉。”


    “我才不在乎呢!”勞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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