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他重生之時已經被送了出來,都未曾來得及從府上帶出來什麽好東西,眼下也沒有法子給福妞什麽了。


    齊昭眼神清明地瞧著福妞:「將來,我也會給你好吃的糖。」


    福妞笑眯眯的,眼睛如月牙一般:「好呀。」


    因為身旁有人照顧,齊昭也爭氣,身子一日比一日好,臘月二十那日還起來走了一會,他知道自己如今都是白吃白喝,心裏頭也慚愧。


    好在跟福妞私下說了幾回話,大致知道了這一世福妞一家跟從前不同。


    如今他們與大房分開了,日子比先前好了不是一點半點,不隻是米麵能吃飽了,雞蛋跟肉也是時不時可以吃上一回。


    福妞提到她爹娘麵上都是自豪:「我爹娘可厲害了,爹爹會打到野豬,我娘做飯又尤其地好吃,她種的蘿卜個兒又大又甜!」


    齊昭有咳疾,每日都要喝衛氏煮的蘿卜水,也吃過那蘿卜,當真是十分可口。


    見她這般舒坦,齊昭也放心了:「王叔跟嬸兒的確都是極好的人。」


    福妞微微有些不滿,撇撇嘴:「那我呢?你病倒的時候,我照顧了你的,我不好麽?」


    「福妞也極好。」齊昭伸手想揉揉她腦袋,卻被福妞躲開了。


    「你怎的好像把我當小孩子似的?齊小五,分明你比我還小呢!」福妞越想越奇怪。


    齊昭微微尷尬,他如今因著常年體弱,湯藥不離身,但吃下去的飲食卻不多,因此個兒的確不高,但將來,他會長很高的,會成為頂天立地的男兒,保護他的福妞。


    「福妞,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沒有比你小。」齊昭想半天也隻能這樣嚴肅地同她說。


    福妞見他堅持,隻得歎氣說:「好吧好吧。」


    兩人正說著,王有正從外頭回來了,身上都是落雪,一進門衛氏就給他拍打身上的雪:「可買到了?」


    王有正搖頭,歎息:「今兒不知道怎的,賣春聯的人生了病,也不知道何時能來,要不我明日再去瞧瞧。」


    衛氏有些心疼:「既然他也沒說何時會去,你若是跑了個空可如何是好?」


    王有正沉吟一番說道:「那這樣吧,明日我去買些紅紙回來,回頭托咱們村裏會寫字的讀書人寫上幾筆,也算是春聯了,咱們不懂得寫字,也不大能看得出來好壞。」


    在一旁站著的齊昭忽然靈機一動:「王叔,小五也會寫字,可否讓小五試試?」


    他雖然自小體弱,但鮮少康健的時候也都是在練字,因此一手字寫得很是不錯。


    說完,齊昭便拿起來一根棍子,在雪地裏揮灑起來。


    他還未好全,體力不支,但那遊龍走鳳的姿態卻讓王有正夫婦二人以及福妞都睜大了眼睛。


    齊昭單手揮著棍子,在雪地裏寫下了個「福」字。


    王有正立即說:「我雖未讀過書,可這字我認識!這不是福嗎?我怎麽瞧著,這比鎮上賣春聯的寫的還好看呢!」


    齊昭自然有信心比那些人寫的好看,他斟酌一番提了出來:「王叔若是信任,可以多買幾張紅字,我來寫幾幅春聯,您拿去賣,也是能賣到一些銀錢的。」


    他想到自己花去了王家不少的銀子,還是心中有愧。


    王有正高興的很,第二日便去了一趟鎮上,他買了一堆紅紙,又買了些墨水以及一支毛筆。


    這筆墨紙硯雖然都是極其劣質的那種,卻依舊擋不住齊昭筆跡之中的靈氣。


    他尤其愛寫福字,上輩子幾乎人人皆知,以為他是祈求多福,因此才把一個福寫得出神入化,打誰也不知道,他是在思念王福福。


    齊昭寫了二十來副春聯,王有正拿去鎮上,鎮上不少人是讀過書認識字的,一眼就瞧見這字可不是普通人寫的,瞧那行雲流水般的筆觸,這若是貼到門上,那自然是漂亮的很!


    春聯被一搶而空,王有正十分驚訝,想到齊小五的叮囑,便又買了些紅紙。


    寫字對齊昭來說簡直簡單的很,何況福妞在旁邊磨墨,更讓他覺得心神安寧。


    外頭飄著雪,屋子裏有熱乎乎的爐子在燃著,福妞身上的衣裳不知道是用了什麽東西洗的,總是帶著骨子清甜的味道,齊昭想了很久很久,才篤定那是福妞身上原本就有的味道。


    他一聞到這種味道,就覺得周遭仿佛都安靜了,世上的一切都有了美好的意義。


    瞧著少女低垂的眉眼,嫣紅的唇,他輕聲問:「你可想學會寫自己的名字?」


    福妞抬頭,有些驚喜也有些膽怯:「可是,我從未學習過寫字,聽聞是很難的。」


    「不難。你來。」他把福妞拉過去,握著她的手,一筆一劃地寫下了「王福福」三個字。


    福妞瞧著紙上的字,覺得新奇又快樂,這就是她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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