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啦,要用手寫才有誠意,我看過的喜帖幾乎都是手寫的。」她瞠圓了一雙眼睛。


    「那字很醜怎麽辦?」他馬上有理由反駁。


    呃……連奕霏一時語塞,這倒是,這男人的字就跟他的人一樣,完全顯示了他的粗心隨興、不拘小節。


    「那你不會一筆一劃好好寫哦?」她橫睞向他,想要工整還是可以的,端看他願不願意。


    就好比……婚事的籌備,他若是真想參與,無論如何還是安排得出時間,隻是肯不肯費心而已……


    思及此,她心情蕩了下來。


    一直都了解他平時粗心大意、隨興不羈,隻會對願意用心的人事物用心,可自從她答應結婚以來,他種種輕忽的表現,教她不得不懷疑,自己是否不再是他願意用心的對象了?


    難道,他認為她答應嫁給他就跑不掉了,所以也不必再花費心力,愈來愈無所謂,愈來愈不在乎她的感覺?


    那可不行,還沒結婚就這樣了,結婚之後豈不更有恃無恐?


    她該怎麽做,才能找回以前那個對她事事上心的相爾傑?


    隻是談一談有用嗎?有時她抱怨嘀咕,他卻都嘻皮笑臉的,誘哄安撫,根本不以為意……


    「這樣可以過關嗎?」相爾傑拿過一張便條紙,隨便寫了個名單上的名字,讓她評監,正好打斷了她的思緒。


    既然她堅持手寫,不願采用便捷的方式,那他隻有一起分擔了,否則數量這麽多,她肯定會寫到手疼,那他可是會心疼。


    「可以呀,再整齊一點更好。」她拿起紙張端詳,抬頭對他揚了揚唇。


    「那好吧,我先去洗澡,洗完就來跟你一起寫。」相爾傑順勢彎身,在她紅潤的唇瓣上重重地啵了一下。


    「洗完就來哦,不可以賴皮。」她嗔睞他一眼。


    「遵命。」相爾傑俏皮地應,轉過身之後,下意識想讓心情似乎不是很好的她可以開心一點,於是惡作劇再揚聲。「看我!」他打開浴巾,像蠟筆小新一樣露出勁健結實的翹臀,還很皮的搖了兩下,企圖逗笑她。


    連奕霏傻眼一怔,隨即反應過來,伸手要打他屁股,卻被他給閃掉,還大笑跑走。


    「這個人真是……」聽著他囂張的笑聲,一種拿他沒轍的感覺又湧上心頭。


    她明明是個既文靜又向往安定的女人,照常理說應該是選擇成熟穩重的對象才速配,可她怎麽偏偏愛上一個孩子似的男人呢?


    實在又好氣又好笑,她不禁歎息搖頭,坐正身子找筆,這才發現筆筒裏隻有一支簽字筆。


    等會兒兩人要一起寫,再去買一支好了。


    她到衣物間換了件莫代爾質料的藏藍色連身裙,拿了錢包和鑰匙,在浴室門外告知他一聲。


    「爾傑,我去街角的超商買簽字筆,馬上回來哦。」


    「噢,好。」


    浴室裏滿頭泡沫的相爾傑揚聲應,沒想到連奕霏這趟尋常的出門,緊接而來的會是措手不及的晴天霹靂。


    「麻煩結帳。」


    「好的,請稍等一下。」


    超商裏,連奕霏拿了三支黑色簽字筆和一瓶牛奶到櫃台結帳,這時間超商隻有一名店員,在儲物間不知忙什麽,同樣從事服務業的她能夠將心比心,沒有多加催促。


    百無聊賴之際,她不經意地瞧著櫃台周遭的東西,當日特惠品、口香糖、集點贈品,還有新出爐的數字周刊……下意識的,她將視線停留在周刊上,大大小小各種標題,看得人眼花撩亂,可驀地,「相爾傑」三個字躍進她眼簾,攫住她所有注意力,再細看,那聳動的標題仿佛像千斤重石般壓上她心口,令她窒了一窒。


    「不好意思,久等了……」店員在這時小跑步過來,趕緊刷條碼結帳。「就這些嗎?」見客人注意著雜誌,他揚聲詢問。


    「再加這一本。」她回過神來,取了本周刊一並結帳,然後在店內附設的麵窗座位落坐,翻開周刊,直接找報導相爾傑的頁麵。


    她不曾花錢買過這種雜誌,會翻閱大多是去發廊或咖啡店順便看的,爾傑身為節目主持人,也算是藝人,有一些新聞不稀奇,可是今天有種直覺驅使著她掏腰包買下細看,或許,是因為這本周刊向來走麻辣腥羶路線吧,所以看到他的名字出現在這上頭,她不免感到擔心……


    有了!


    連奕霏差點翻過頭,連忙再翻回來,圖片色調偏暗,聳動標題和封麵處相同——


    相爾傑深夜擁妹,飯店幽會


    秀眉下意識蹙起,她低頭確認照片內容,裏頭的人物的確是相爾傑,而另一個是……林達。


    拍照位置雖然有一定距離,但還是拍得很清楚,最大的一張跨頁照片,是他們坐在人行道的花台邊擁抱在一起,從拍攝的角度看,正好就是相爾傑的正麵,想不承認都不行。


    偷拍的狗仔很厲害,用照片說故事,每張照片像是連續動作,還在旁邊附注了拍照的時間點——


    第一張是林達偎近相爾傑,笑著往前走。


    第二張是兩人並肩坐在花台有說有笑的樣子。


    第三張,林達將頭靠在相爾傑盾上,然後相爾傑展臂摟住她,接著兩個人緊緊相擁……


    再然後,場景換過,是一間五星級大飯店的門口,他們倆一同步下計程車;最後一張照片則是林達親密挽著相爾傑進飯店的畫麵……


    文字內容將整個過程敘述得精彩生動,仿佛撰文者就在他們身邊一樣,把他們的互動對話看得一清二楚。


    連奕霏的心情頓時糾結得像一團混亂的毛線球。


    看上頭所示的時間,應該是他們去夜店那一次。爾傑那天回來得很「早」,天蒙蒙亮才回到家裏,隔天她要洗衣服時,聞到了他衣服上的酒味和屬於女人的香水味,當時,她隻是推想,去那種場所,難免會沾染一些,所以不以為意,沒想到香水味原來是和林達擁抱來的……


    她明明對相爾傑那天是和林達、同事去夜店是知情的,可是看著這些照片,她不得不承認自己還是受到影響了,感到惱怒而失望。


    為什麽爾傑會跟林達擁抱?


    為什麽他在送她回飯店之後,沒有盡快離開,而是直至清晨才回來?


    原來,他們倆在她看不到的時候,互動是如此的親密!


    難怪遇到有她同行的時候,林達總會對她擺臭臉……因為有她在,行為得收斂,他們不能這樣肆無忌憚的親近。


    這要怪林達嗎?明知道相爾傑有未婚妻了,還刻意靠近,分明是意圖不軌!可換個角度想,爾傑還沒有真正結婚,林達也有喜歡人的權利,親近喜歡的人,何錯之有?


    真正要怪的人,應該是相爾傑!


    他是最清楚知道自己感情狀態的人——他們是情侶、他們還同居、他們甚至即將結婚了!


    他怎麽可以任由另一個女人和他這麽親密?


    她不反對他有異性的朋友,但前提是要懂得自我約束,懂得拿捏分寸啊!


    她以為他懂得的。


    看來,是她太自以為是了。


    以為他會因為有她這個女朋友,而和其他人保持應有的距離;以為他們既然朝結婚這條路走去,他就會把她擺在最重要的位置:以為他真的要為了她安定下來,變得更成熟穩重……


    結果,她徹底錯了。


    即使有了她這個女朋友,他依然故我,維持一貫和人相處的調調;就因為要結婚了,他反而對她更漫不經心……


    結婚之於他,究竟有沒有意義?


    如果有意義,那為什麽他仿佛一點都沒有即將結婚的自覺?為什麽對婚事的籌備如此被動輕忽?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還需要事事樣樣都說出來設限嗎?她不願以強迫的方式約束他,這種事,應該要自動自發才對呀!


    還是,結婚對他而言,隻是簡單的兩個人住在一起?沒有什麽特別的意義?


    倘若他真是這麽想,那為何要結婚?他說過,結婚後還是會跟婚前一樣的……既然如此,同居不也一樣嗎?


    婚期已在倒數階段,他看起來根本還沒有做好要踏進婚姻的準備,也沒有將成為人夫的自覺……她該就這樣結婚嗎?


    她……似乎也還沒準備好。她的生活重心太過以他為重了,整天隻會引頸期盼著他的歸來,喜怒哀樂全隨他影響,以至於快要失去自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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