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相信,這樣過不了幾年,林道民肯定會來懇求她,求她把那三甲的土地買回去。


    想到林道民剛看見自己時不斷流口水的表情,她就想發笑。


    他見她年輕可欺,提議到飯店裏快樂逍遙,她想也不想就回答“好”,一進房他脫掉衣服、她送他威爾剛,當他企圖親吻她時,她說——沒問題,但得先把我們上司交代的合約書簽下。


    那份合約書,林道民已經看過幾十次了,合作的心早就確立,若不是上次景麗派出來的經理太不上道,他們早就是良好的合作對象。因此,他心急的沒有再多看裏麵的條款,便直接簽下大名。


    一式兩份的合約,一方保留一份。


    然後她當著他的麵吞了藥,說是可以增加情趣的小藥丸,於是,他也向她要一顆。她給、他吞,隻不過亮亮吞的是綜合維他命,而他吞的卻是會讓人瘋狂的迷幻藥。


    藥效發作後,他開始唱歌跳舞,把身上的衣服脫光光,而她一麵為他拍手、一麵替他攝影,還不斷遞酒給他,他喝得不能自己,之後,他昏了,她就閃人;不過離開前,她好心地用他的手機拍下了幾張猥褻照片,提醒他如果他還要自己的立委形象,請不要聲張。


    聽說他是屏東的當地仕紳……仕紳嗎?那她就讓他有苦難言。


    亮亮帶著輕快的腳步想去向兄姐們邀功,因為她不但沒讓自己持續僵在死胡同裏,還破繭而出,既替姐姐報了仇,還替公司拿下大功勞。


    她這樣的女生,理所當然應該驕傲。


    “你還氣亮亮嗎?”房裏,亦驊端著一杯紅酒,和堇韻對望。


    “哪有氣不氣這回事!事實上她沒說錯,是我經驗不足,應付那種色鬼,我想曆任的業務經理都比我更拿手。”


    “你還年輕,實際上隻是剛踏出社會的新鮮人,要你當經理已經夠為難了。”


    他知道堇韻從小向往能到美國念書,大二就開始準備托福考試,他笑她崇洋媚外,她不生氣,隻是努了努唇頂嘴說:“說得好,美國的月亮圓、美國的男人帥,我就是要到美國去,找一個大老外,生很多個混血兒。”


    若不是爸爸生病,她會完成夢想的。


    “爸不在了,當子女的怎能不齊心合力?今天,你對亮亮太嚴厲了。”


    他搖頭。“亮亮太自負,她忘記自己隻有十八歲,不是四十八歲的女強人。”


    “但你不覺得亮亮能讓那群元老閉嘴很不容易嗎?說不定啊,下一個比爾蓋茲就出現在我們家了,我們應該感到與有榮焉。”堇韻笑出聲。


    亦驊的回答,是一聲歎息。他對亮亮的辛苦一清二楚,但亮亮那副不認輸的倔傲性子,不曉得還要讓她自己吃多少苦……


    堇韻啜了口紅酒,靠在他身上。“最近,我常想起亮亮小時候的模樣。”


    “嗯。”他也常想,想那個剛走路、搖搖晃晃的小亮亮追著他喊二哥:想她擋在前麵,不準表哥們嘲笑他是四眼田雞時的強勢,那姿態和女王有得拚……


    “記不記得我們原本為了媽媽的死憤憤不平,把氣遷怒到亮亮身上,還打勾勾發誓要聯手排擠她?”


    “記得。”他們以為把錯歸到亮亮身上,就不會傷心,哪知道就算有了敵人轉移目標,思念一樣會折騰人。


    “可是你半夜聽到亮亮的哭聲,就第一個投降了。”


    “我隻是無法忍受小孩子哭鬧。”


    “也幸好你是這樣的性格,不然當時爸爸陷在失去媽媽的痛苦裏無法自拔,剛出生的亮亮根本沒人照顧……你將來一定是個好爸爸。”


    “別忘記了,我的親生父親會家暴。”他下意識地撫上手肘的傷疤,那是他親生父親留給他的印記,而遺傳基因是誰都不能否定的事情。


    “我的親生父母也不怎樣。我是被收養後,才恍然大悟原來爸爸媽媽是會疼愛小孩的。”說著,堇韻心酸地笑了。“所以我發誓,將來要當個好媽媽,愛我的孩子,疼他、照顧他,把他擺在生命最重要的地方。”


    “你會是個好媽媽的。不過你這麽忙,怎麽交男朋友?”他笑眼望她。


    “說的也是,沒有男人好像就生不出小孩了,對不對?”她朝他皺皺鼻子。


    “理論上來說,是這樣沒錯。”他同意地點頭。


    “那我們來約定吧,如果到了三十歲,你我都找不到好女人、好男人,我們就湊成一對。”她笑著靠在他胸膀道。


    “好啊,約定,就三十歲。”


    他伸出小指頭,她也伸出小指,兩人打了個勾。


    “約定好嘍,如果沒有好男好女看上我們,我們就結婚去。”


    “好,結婚去!”他沒有異議。


    “我會試著愛上你。”她高舉五指發誓。


    “我會給你一個安定的家庭。”


    “我會當你兒子的好媽媽,就算他再調皮也不發火。”


    “我會做你女兒的好爸爸,寵她溺她,不準外麵的野男人越雷池一步。”


    “我會每天為你做菜洗衣服、為你量腰圍,每天叨念你要多吃青菜。”


    “我會賺大錢給你買名牌,不出門吃飯、喝酒,沒事不亂應酬,我會把時間投資在家庭裏。”


    他們一句接著一句說,說的全是夢想中的家,在育幼院長大的孩子,對家庭有著深刻的向往,有著強烈歸依。


    亮亮愣在堇韻房門外,她沒聽見他們之前的對話,隻有那聲大大的“結婚去”震蒙了她的耳朵。她手上的合約書不自覺地、無聲無息的落在地毯上。


    他們笑得很愉悅,姐姐笑歪在二哥的肩膀上,兩人幹杯、聊天,仿佛天地間再沒有什麽事,比他們在一起更幸福。


    多久了,她有多久沒見二哥這樣開懷大笑了?不願承認,但事實不會因她的逃避有所改變,二哥在姐姐身邊時多半開心愜意,在她身邊時,卻總是無奈歎氣……


    為什麽會這樣?是因為姐姐身上有他想追尋的愛情與未來,而她身上隻有讓他迫不及待想逃的壓迫感?是這樣嗎?


    她的心再次被揉碎了,像機器人般僵硬走開,靜靜走下樓梯、走進客廳、打開大門。


    她走進庭院、再走出庭院、走出她的家,離開了那個總能讓她心平氣和的避風港。


    這又沒什麽,她早就知道了,二哥對姐姐是從十幾歲就開始的單戀。多年媳婦熬成婆,二哥總算熬出姐姐的一句承諾。


    是不是該恭喜他們呢?錯,恭喜的話打死她也不會說,她要做的是破壞、是離間、是把他們兩人遠遠的分開。


    但分開他們就沒問題了嗎?如果他們就是彼此互屬、就是一生注定呢?


    本來她以為沒關係的,以為隻要她愛他就可以,因為她夠壞、夠任性,也夠會耍賴,總有手段把他留在身邊,等一年、兩年、十年過去了,他就會慢慢習慣身邊的女生除了沐亮雲,不會是別人。


    可……原來還是有關係的,隻要有心,就會嫉妒、會介意,介意那個男人愛的是別的女人,不是自己……


    亮亮不知走了多久,直到看見一間熱鬧的酒吧之後,才停下腳步。


    她走進酒吧,點了一杯不曉得是什麽東西的紅色液 體,仰頭一口飲盡,灼熱感順著喉嚨往下侵襲,嗆得她眼淚鼻涕直流。


    她不懂,酒的味道這麽差,為什麽老是有人一杯一杯往肚子取灌,他們想衝掉什麽?是滿心的寂寞,還是說也說不出口的哀愁?


    滿滿的一屋子人,一屋子寂寞環繞著她,她被孤獨壓得喘不過氣。


    小事情啊,不過是姐姐笑倒在二哥的懷裏而已,這算什麽呢?自己都跟他上床了!


    小事情啊,不過是他們彼此有了約定,那又如何?結婚的男人都可以是別人的囊中物了,更何況隻是小小的約定……


    她不會輸的,沐亮雲哪裏會輸?她不是在短短幾個月裏就讓人刮目相看了嗎?


    她要的東西,從小哪一樣沒到手?連林道民那個色鬼都被她耍了,她還有什麽事做不到?


    她是沐亮雲耶!了不起的、偉大的、聰明的、驕傲的、自負的……沐亮雲……


    她虛張聲勢,她誇大自己,可越誇讚、越自大,她就越心虛。


    她又要了杯酒,仰頭再幹掉,辛辣滋味沿著喉管往下滑,燒了舌頭、燒了喉,燒灼了胸口的那股窒息感,燒了她那顆還在大聲喊“不公平”的心。


    有沒有看過人家煮土虱?先把活生生的土虱用酒浸泡著,等它醉得動彈不得後再下鍋,它就死得一點都不痛。


    這是個好方法,來吧,用酒把她的心泡著、浸著吧,讓它忘記愛情會令人痛,忘記那個他們相互約定後的笑臉,忘記她愛他、他卻愛著別人的事實。


    等到心僵硬、死亡,她就不會再覺得疼痛了。


    亮亮一杯接一杯,不記得自己喝了多少酒,走出酒吧時,她發現天空下起毛毛雨。


    是雨……有雨了?


    是老天知道她太痛苦,明白她的淚水將要決堤,好心為她送來禮物了嗎?


    真好,有雨了,有雨的日子她才可以肆無忌憚的哭泣。


    想也不想的,她揭起嘴角,露出燦爛笑顏,然後放任淚水在頰邊奔流……


    雨天真好,她不想當公主了,她要當個雨天女孩……


    這個晚上,狼狽的人,不隻有林道民。


    我看過一篇文章,它在探討天才教育,內容裏談到許多父母從很小就把孩子當成天才一路訓練,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幾句話是——三歲會做五歲的事、七歲會讀十歲的書,看起來很厲害,但六十歲時會做七十歲的事,還很了不起嗎?


    我百分之百同意,同意這種早慧訓練是種折磨人的苦刑。


    我在十八歲那年被逼著迅速長大——或許用“被逼”二字來形容並不恰當,因為那畢竟是我自己的決定——不論如何,那段日子不管經過多久後再次回想,都是讓人害怕的折磨。


    十八歲的董事長,我不知道在別人心裏是羨慕還是嫉妒?但我自己清楚每次開會,我的心跳幾乎每分鍾都破百,一場會議下來,我像跑了五千公尺,累到喘不過氣。房間裏的大床對我有著強烈吸引力,很多個晚上,我都在想,如果就這樣中風了,再也不必辛苦起床,不知有多好;穿上高跟鞋和套裝時,我的腰背挺得很酸,頭上緊紮的發,拉得我的頭皮發麻……


    隻有我心知肚明,我的自信是偽裝的,我的表現是被壓榨出來的,因為我不服輸。


    那幾杯酒,讓我走出酒吧時暈陶陶的,緊繃的神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鬆與自由,我覺得舒服、暢快。酒醒之後,我又想回到那間酒吧裏,向耍著特技的酒保要幾杯不同顏色的液 體——如果當時我不是在警察局裏的話。


    走出酒吧,天下雨了,我脫掉高跟鞋,將頭上的發夾一根根抽掉,把昂貴的名牌外套脫掉,讓全身毛細孔盡情享受雨水的洗禮。


    我在雨中裏流淚,卻露出一張誇張的笑臉,我甩著包包、甩著手上的高跟鞋一麵走一麵跳舞,我歪歪扭扭地唱著歌,發泄著龐大的壓力……


    那天晚上,我好想飛到爸媽身邊,好想問他們,如果愛情無法如意,放手會不會比較清心?就像十四歲那年,我一個人到墓園裏,向媽媽傾吐我對二哥的暗戀一樣。


    可是放手……我怎麽舍得?


    不都說心想事成嗎?那為什麽我想了那麽多年的事,還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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