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鄭小公子,難得來一趟大草原,多吃些肉才是,看你長得那麽瘦。”一個滿臉胡須的彪形大漢,哈哈大笑著,用不太流利的漢語對誌文說道。
其實靠近長城的這些蒙古人,多少都能說些漢話,身為首領,見多識廣,會說的更多些。
此人也是一個小部落的首領,今天上午剛到,賣了十幾匹已經長成的雄壯公馬給誌文,換了一筆不菲的糧食,價格比以往那些明人商販給的要高些。
這些公馬,或許在這些明人眼中是難得的良駒,但在他們這種蒙古小部落中,就是麻煩,草料吃得多,卻一滴奶都沒有,殺了它們吃肉吧,卻又舍不得,拿給明人換糧,是最好不過的事兒。
除了這些馬,去年秋天他不知出於什麽心態留下的那幾百斤羊毛,在他眼裏分文不值,也被誌文用二十斤的糧食換走了,這兩件事加起來,讓他對誌文好感大增,這不,非拉著誌文來吃他們的烤羊肉不可。
“這位頭領,”誌文強顏歡笑道,沒記住人家的名字,隻能統稱頭領,這些蒙古人的名字,對誌文來說都有些難記,“小子胃口有限,實在是吃不下了。”
誌文心裏苦,臉上還不能表現出來,這是他第一次親身體驗吃肉吃到怕的經曆。
自從林遠幫他安排孟根等人送信,各部落陸續到來後,惡夢般的日子就開始了。
基本上每來一個部落,就要開一場燒烤大會,區別在於寬裕的部落交易前弄,窮的部落交易後搞,總之都逃不掉。
要是一年才能吃上一次肉,那肉在你心裏就是無上美味,吃之前期盼,吃之後懷念。
要是隔三岔五地就能吃上一頓肉,那肉於你而言,與其他食物就沒多大區別。
要是天天頓頓都吃肉,吃的還是這種烹飪手法及其落後,腥膻之氣撲鼻的烤羊肉,對誌文來說,就是受刑。
“啊?吃不下了,來喝點酒就能吃下了...對了,你不能喝酒。”這首領還沒喝醉,記得誌文還小,喝不了酒,倒不勉強,不過他接著大喊,“來人,給鄭小公子倒碗奶,順順食。”
喊完接著對誌文道,“聽我的,鄭小公子,喝碗奶就能再吃些了。”
誌文暗自苦笑,此刻的他,無比懷念逃難路上的野菜餅和苜蓿湯。
“咦!這位兄弟,怎麽停手了?”這首領看到陪著誌文赴宴的薛平在一旁發呆,“是我們的肉不香,還是酒不甜?”
“哪裏哪裏。”薛平急忙說,“我歇口氣,歇口氣,來,首領,我敬你一碗酒。”
說罷一仰脖,把酒灌入自己嘴裏。
這個曾經吃了上頓沒下頓,要靠著馬奶才能勉強過活的馬賊頭子,以前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有吃肉吃到怕,喝酒喝到吐的時候。
可誰叫他漢蒙兩語皆通,兩族的各種風俗習慣也都知曉呢,陪誌文與各部首領洽談、喝酒等事務,責無旁貸地落在了他身上。
其他人都忙著與蒙人們的交易,先是沒空參與,後來是被他與誌文的慘象嚇到,不敢來,這幾天一直都是他和誌文頂著。
一開始,林遠憑借漢人身份,還跟著誌文,幫忙出頭了幾次,不過很快也就吃不消了,寧願帶著林巧,去幫囡囡她們的忙,也不願再跟著誌文了。
嗯,孟根倒是挺願意幫這個忙,也不缺他這口吃的,不過他酒量太差,兩口就醉,這不,現在已經躺在地上了。
“這小兄弟,酒量太差。”這首領看看地上的孟根,嘴裏嘖嘖發聲,“鄭小公子,你們吃好喝好啊,我去招呼其他人。”
“哎,首領你忙你的去。”誌文和薛平巴不得他早些走開,自己也能喘口氣,休息一下。
等誌文和薛平扛著孟根回到自己營地的時候,夜已經深了,囡囡她們三個丫頭還在等著他。
把孟根弄了和薛平他們一起睡,這小子,這幾天幾乎都和他們混在一起。
“有事?囡囡。”誌文來到馬車旁問道。
“哥,馬已經上百了,還收麽?”囡囡指指馬車旁的馬圈問道。
林遠他們部落專門騰了一塊地方,還修了圍欄,用來給誌文他們關馬,坐在馬車上往裏看,已經有不少馬了,匹匹都算得上是好馬。
“有這麽多了?”誌文沒料到,這才幾天的工夫,收的馬就已經超出了他的預料,而他最想要的羊毛,卻是不盡如人意,所以這幾天再是吃不消,誌文也沒有退縮,就是為了混個臉熟。
按林遠的說法,才來了三四個部落,隻能算剛開個頭,最少也要來十幾個,多的話,二十多個也不是沒有可能。
“咱們現在能不收麽?”誌文雙手一攤,真要不收的話,就等著被那些聞訊趕來的蒙古人追殺罷,這幾天好不容易攢下的人品也會被敗得一幹二淨。
“這麽些馬,就憑咱們幾人,到時候怎麽趕回去?”草料囡囡不擔心,誌文總能及時地拿出新鮮苜蓿和糧食喂馬,她擔心的是怎麽把馬弄回涿鹿山。
誌文一拍腦袋,還真是,這幾天光顧著跟人吃肉喝奶,卻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那三個曾經的馬賊再厲害,能趕多少馬呢,再這麽下去,馬匹數量還會增加,他們仨兒到底能不能行啊。
誌文躊躇片刻,一時也想不出什麽主意,“車到山前必有路,到時候再說罷,大不了找林遠和孟根幫忙...”
孟根,對了,可以找孟根他們幫忙啊。
林遠他們部落,向孟根這樣無父無母,已經成年的半大小子有五個,付錢糧給他們,讓他們幫忙趕馬,走一趟關內是沒有什麽問題的,這幾人都不是別人的家奴,誰也束縛不了他們的。
而且孟根他們不僅僅隻能趕馬,更難得的是,他們弓馬嫻熟,是天生的馬上戰士,要是能讓他們留在涿鹿山,嘿嘿!
想到這裏,誌文得意地笑了,“沒事兒,囡囡,接著收馬就是。”
嗯,看來今後還得去其他部落,多認識些像孟根這樣的人才是。
其實靠近長城的這些蒙古人,多少都能說些漢話,身為首領,見多識廣,會說的更多些。
此人也是一個小部落的首領,今天上午剛到,賣了十幾匹已經長成的雄壯公馬給誌文,換了一筆不菲的糧食,價格比以往那些明人商販給的要高些。
這些公馬,或許在這些明人眼中是難得的良駒,但在他們這種蒙古小部落中,就是麻煩,草料吃得多,卻一滴奶都沒有,殺了它們吃肉吧,卻又舍不得,拿給明人換糧,是最好不過的事兒。
除了這些馬,去年秋天他不知出於什麽心態留下的那幾百斤羊毛,在他眼裏分文不值,也被誌文用二十斤的糧食換走了,這兩件事加起來,讓他對誌文好感大增,這不,非拉著誌文來吃他們的烤羊肉不可。
“這位頭領,”誌文強顏歡笑道,沒記住人家的名字,隻能統稱頭領,這些蒙古人的名字,對誌文來說都有些難記,“小子胃口有限,實在是吃不下了。”
誌文心裏苦,臉上還不能表現出來,這是他第一次親身體驗吃肉吃到怕的經曆。
自從林遠幫他安排孟根等人送信,各部落陸續到來後,惡夢般的日子就開始了。
基本上每來一個部落,就要開一場燒烤大會,區別在於寬裕的部落交易前弄,窮的部落交易後搞,總之都逃不掉。
要是一年才能吃上一次肉,那肉在你心裏就是無上美味,吃之前期盼,吃之後懷念。
要是隔三岔五地就能吃上一頓肉,那肉於你而言,與其他食物就沒多大區別。
要是天天頓頓都吃肉,吃的還是這種烹飪手法及其落後,腥膻之氣撲鼻的烤羊肉,對誌文來說,就是受刑。
“啊?吃不下了,來喝點酒就能吃下了...對了,你不能喝酒。”這首領還沒喝醉,記得誌文還小,喝不了酒,倒不勉強,不過他接著大喊,“來人,給鄭小公子倒碗奶,順順食。”
喊完接著對誌文道,“聽我的,鄭小公子,喝碗奶就能再吃些了。”
誌文暗自苦笑,此刻的他,無比懷念逃難路上的野菜餅和苜蓿湯。
“咦!這位兄弟,怎麽停手了?”這首領看到陪著誌文赴宴的薛平在一旁發呆,“是我們的肉不香,還是酒不甜?”
“哪裏哪裏。”薛平急忙說,“我歇口氣,歇口氣,來,首領,我敬你一碗酒。”
說罷一仰脖,把酒灌入自己嘴裏。
這個曾經吃了上頓沒下頓,要靠著馬奶才能勉強過活的馬賊頭子,以前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有吃肉吃到怕,喝酒喝到吐的時候。
可誰叫他漢蒙兩語皆通,兩族的各種風俗習慣也都知曉呢,陪誌文與各部首領洽談、喝酒等事務,責無旁貸地落在了他身上。
其他人都忙著與蒙人們的交易,先是沒空參與,後來是被他與誌文的慘象嚇到,不敢來,這幾天一直都是他和誌文頂著。
一開始,林遠憑借漢人身份,還跟著誌文,幫忙出頭了幾次,不過很快也就吃不消了,寧願帶著林巧,去幫囡囡她們的忙,也不願再跟著誌文了。
嗯,孟根倒是挺願意幫這個忙,也不缺他這口吃的,不過他酒量太差,兩口就醉,這不,現在已經躺在地上了。
“這小兄弟,酒量太差。”這首領看看地上的孟根,嘴裏嘖嘖發聲,“鄭小公子,你們吃好喝好啊,我去招呼其他人。”
“哎,首領你忙你的去。”誌文和薛平巴不得他早些走開,自己也能喘口氣,休息一下。
等誌文和薛平扛著孟根回到自己營地的時候,夜已經深了,囡囡她們三個丫頭還在等著他。
把孟根弄了和薛平他們一起睡,這小子,這幾天幾乎都和他們混在一起。
“有事?囡囡。”誌文來到馬車旁問道。
“哥,馬已經上百了,還收麽?”囡囡指指馬車旁的馬圈問道。
林遠他們部落專門騰了一塊地方,還修了圍欄,用來給誌文他們關馬,坐在馬車上往裏看,已經有不少馬了,匹匹都算得上是好馬。
“有這麽多了?”誌文沒料到,這才幾天的工夫,收的馬就已經超出了他的預料,而他最想要的羊毛,卻是不盡如人意,所以這幾天再是吃不消,誌文也沒有退縮,就是為了混個臉熟。
按林遠的說法,才來了三四個部落,隻能算剛開個頭,最少也要來十幾個,多的話,二十多個也不是沒有可能。
“咱們現在能不收麽?”誌文雙手一攤,真要不收的話,就等著被那些聞訊趕來的蒙古人追殺罷,這幾天好不容易攢下的人品也會被敗得一幹二淨。
“這麽些馬,就憑咱們幾人,到時候怎麽趕回去?”草料囡囡不擔心,誌文總能及時地拿出新鮮苜蓿和糧食喂馬,她擔心的是怎麽把馬弄回涿鹿山。
誌文一拍腦袋,還真是,這幾天光顧著跟人吃肉喝奶,卻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那三個曾經的馬賊再厲害,能趕多少馬呢,再這麽下去,馬匹數量還會增加,他們仨兒到底能不能行啊。
誌文躊躇片刻,一時也想不出什麽主意,“車到山前必有路,到時候再說罷,大不了找林遠和孟根幫忙...”
孟根,對了,可以找孟根他們幫忙啊。
林遠他們部落,向孟根這樣無父無母,已經成年的半大小子有五個,付錢糧給他們,讓他們幫忙趕馬,走一趟關內是沒有什麽問題的,這幾人都不是別人的家奴,誰也束縛不了他們的。
而且孟根他們不僅僅隻能趕馬,更難得的是,他們弓馬嫻熟,是天生的馬上戰士,要是能讓他們留在涿鹿山,嘿嘿!
想到這裏,誌文得意地笑了,“沒事兒,囡囡,接著收馬就是。”
嗯,看來今後還得去其他部落,多認識些像孟根這樣的人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