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效新書》是戚繼光在東南沿海平倭戰爭期間練兵和治軍經驗的總結。他在《自序)中說:“數年間,予承乏浙東,乃知孫武之法,綱領精微莫加矣。第於下手詳細節目,則無一及焉。猶禪家所謂上乘之教也,下學者何由以措。於是乃集所練士卒條目,自選*畝民丁以至號令、戰法、行營、武藝、守哨、水戰,間擇其實用有效者,分別教練,先後次第之,各為一卷,以海諸三軍俾習焉。顧苦於繕寫之難也,愛授粹人。客為題曰:《紀效新書》。夫曰‘紀效’,明非口耳空言;曰‘新書’,所以明其出於法而非泥於法,合時措之宜也。”這段話說明了撰寫本書的目的、成書的時代、背境和主要內容、特點,以及書名的來曆和含意。但未言及具體成書年代。據《戚少保年譜耆編》卷二記載:“嘉靖三十九年,……春正月,創鴛鴦陣,著《紀效新書》。”說明《紀效新書》當寫成於戚繼光調任浙江抗倭的第六年即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紀效新書》原本十八卷,卷首一卷。具體篇目如下:卷首包括“任臨觀請創立兵營公移”、“新任台金嚴請任事公移”、“紀效或問”三篇。正文分:束伍篇第一、操令篇第二、陣令篇第三、諭兵篇第四、法禁篇第五、比較篇第六、行營篇第七、操練篇第八、出征篇第九、長兵篇第十、牌筅篇第十一、短兵篇第十二、射法篇第十三、拳經篇第十四、諸器篇第十五、旌旗篇第十六、守哨篇第十七、水兵篇第十八,共十八篇十八卷。另外,戚繼光被調廣州鎮粵時,曾“複取《紀效新書》讎校,梓於軍中。”(《戚少保年譜耆編》卷十二“孝思詞祝文”)此本共十四卷。不僅卷數與十八卷本不同,而且篇目和內容也有差異。卷前有明王世貞《戚將軍紀效新書序》和與《練兵實紀·凡例》大致相同的“教習次第”。這裏不仿將其篇目也抄錄於下:束伍篇第一、耳目篇第二、手足篇第三、手足篇第四、手足篇馬附第五、比較篇第六、營陣篇第七、行營篇第八、野營篇第九、實戰篇第十、膽氣篇第十一、舟師篇第十二、守哨篇第十三、練將篇第十四,共十四篇十四卷。十四卷本是戚繼光晚年的手校本,吸收了《練兵實紀》的精華,補充了新的內容,值得重視。《紀效新書》(十八卷本)總序中的“公移”緊密結合東南沿海的地形、我情與倭情,論述了練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練兵理論和計劃。《紀效或問》則對重要問題,尤其是最急需解決的事情進行申明和論辨,以防疑惑不解,他自注說:“柬伍既有成法,必信於眾,則令可申。苟一字之種疑,則百法之是廢,故曆述所急與可辨者,為或問以明之。”正文十八卷詳細而又具體他講述了兵員的選拔和編伍、水陸訓練、作戰和陣圖、各種律令和賞罰規走、諸種軍誡兵器及火藥的製造和使用、烽堠報警和旗語信號等建軍作戰的各個方麵,並有大量形象逼真的兵器、旗幟、陣法、習藝姿勢等插圖。書中還詳細記述了戚繼光發明的鴛鴦陣,即一種以牌為前導,筅與長槍,長槍與短兵互防互救,雙雙成對的陣法。


    《紀效新書》語言通俗,“其詞率如口語,不複潤飾”(《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結合士卒實際講道理,情深意切,易學易記,如在《禁令篇》對士卒說:“凡你們當兵之日,雖刮風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這銀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辦納來的。你在家那個不是耕種的百姓,你肯思量在家種田時辦納的苦楚艱難,即當思量今日食銀容易,又不用你耕種擔作,養了一年,不過望你一二陣殺勝。你不肯殺賊保障他,養你何用?就是軍法漏網,天也假手於人殺你。”


    《紀效新書》“乃集所練土卒條目”匯輯而成,類似軍中各種條例條令的匯編。在這些條款中,比較充分地反映了戚繼光在東南沿海抗倭時練兵、作戰的思想。他針對當時“浙兵”*,戰鬥力低下的狀況,首先強調要從嚴治軍,提出了創立兵營、選兵、練兵的三步曲,並製定了整頓軍隊的六條措施:“一曰首正名分,使指揮千百戶旗軍丁舍,秩然有序,而衛所之號令,必行於上下;二曰拿治剝軍貪官,以蘇久困之卒,使士氣漸裕;三曰重治刁軍刁官,使衛所之官,敢於任事;四曰禁所伍越序文移,無印白呈,以肅軍政;五曰諭以忠義,厚恤戰亡,以勸親上使長之念;六曰清磨戶口,均編差役,以養荷戈之力。”(《新任台金嚴請任事公移》)他主張“恩威兼著,情法相融。中有梗玩者,重治以警其餘。”(《紀效或問》)他還形象的把威嚴比作舟,把恩信比作舵,認為“載人者舟之功,而可以使之載者則舵也。”(《柬伍篇》)


    《紀效新書》特別重視選兵,開篇第一句話就是“兵之貴選。”(《束伍篇》)認為選兵“其法惟在精”(《柬伍篇》),反對“用城市遊滑之人”,“奸巧之人”,主張用“鄉野老實之人”。對於選兵的具體標準,認為“豐偉”、“武藝”、“力大”、“伶俐”四條既不可廢,亦不可專恃,“惟素負有膽之氣,使其再加力大,豐偉伶俐,而複習以武藝,此為錦上添花。”(《束伍篇》)然而這樣的人不易選到,相比之下,最主要的條件是“必精神力貌兼收”,因為武藝差可以教習。對於選來的士卒,要根據各自不同的特點發給他們兵器,“皆當因其材力而授習不同”,“如藤牌宜於少壯便健,狼筅長牌宜於健大雄偉,長槍短兵宜於精敏有殺氣之人。”(《束伍篇》)


    在練兵方麵,《紀效新書》特別強調按實戰要求從難從嚴訓練,反對隻圖好看的花架子。認為“設使平日所習所學的號令營藝,都是照臨陣的一般,及至臨陣,就以平日所習者用之,則於操一日,必有一日之效,一件熟,便得一件之利。”(《紀效或問》)並批評不按實戰要求的訓練方法是“虛套”,“就操一千年,便有何用,臨時還是生的。”尖銳指出“各色器技營陣殺人的勾當,豈是好看的。”(《紀效或問》)“凡武藝,不是答應官府的公事,是你來當兵防身立功殺賊救命本身上貼骨的勾當。你武藝高,決殺了賊,賊如何又會殺你。你武藝不如他,也決殺了你。若不學武藝,是不要性命的呆子。書中規定:“凡比較武藝,務要俱照示學習實敵本事,真可對搏打者,不許仍學習花槍等法,徒支虛架,以圖人前美觀。”(《比較篇》)重視號令訓練,規定:“各便宜簡明號令,合行刊給,各於長夜,每隊相聚一處,識字者自讀,不識字者就聽本隊識字之人教湧解說,務要記熟。”要求將士“耳隻聽金鼓,眼隻看旗幟”,“大家共作一個眼,共作一個耳,共作一個心。”(《號令篇》)重視平時養成訓練,認為“操兵之道,不獨執旗走陣於場肆而後謂之操,雖閑居坐睡嬉戲亦操也。”(《紀效或問》)他還認為,訓練畢竟與實戰有所差別,平日十分武藝,臨時如用得五分,便可成功。“開大陣,對大敵,比場中較藝擒捕小賊不同。堂堂之陣,千百人列隊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後,叢槍戳來,叢槍戳去,亂刀砍來,亂殺還他,隻是一齊擁進,轉手皆難,焉能容得左右動跳;一人回頭,大眾同疑,一人轉移寸步,大眾亦要奪心,焉能容得或迸或退。”(《紀效或問》)


    《紀效新書》要求將帥不僅要有帶兵製敵的文韜武略,而且要精通各種技藝,要作士卒的表率;不僅戰時與士卒患難與共,而且平時也要處處與士卒同甘共苦。指出:“為將之道,所謂身先士卒者,非獨臨陣身先,件件苦處,要當身先。


    所謂同滋味者,非獨患難時同滋味,平處時亦要同滋味,而況技藝豈可獨使士卒該習,主將不屑習乎?”(《紀效或問》)


    《紀效新書》特別強調賞罰在治軍中的作用,主張賞罰要公正,賞不避仇,罰不避親,指出:“凡賞罰,軍中要柄。


    若該賞處,就是平時要害我的冤家,有功也是賞,有患難也是扶持看顧;若犯軍令,就是我的親子侄,也要依法施行,決不幹預恩仇。”(《禁令篇》)戚繼光言行一致,帶頭執法,後來以臨陣回顧,斬其長子。書中還製定了許多具體的訓練紀律,各項賞格罰條、連坐法等。製訂了嚴格的民眾紀律,如規定:“砍伐人樹株,作踐人田產,燒人屋房,**作盜,割取亡兵的死頭,殺被擄的男子,汙被擄的婦人,甚至妄殺平民,假稱賊級,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有犯,決以軍法從事抵命。”(《禁令篇》)


    《紀效新書》重視兵器在戰爭中的作用,認為:“器械不利,以卒予敵也;手無博殺之方,徒驅之以刑,是魚肉乎吾士也。”(《長兵篇》)書中以大量篇幅記述了各種兵器的製造、形製、樣式、作用、習法等。並對長短兵器的使用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探討,認為“長則謂之勢險,短則謂之節短。”(《長兵篇》)主張長兵短用,短兵長用,即用長兵器要在較近的有效距離攻擊;短兵則先用標槍襲敵,然後乘敵躲閃之機殺入。書中還記述了戚繼光就地取材而發明的新兵器“狼筅”,即用節密枝堅的竹子削製而成的一種兵器,戚繼光稱其為“行伍之藩籬,一軍之門戶”(《牌筅篇》)。


    《紀效新書》是明代著明兵書。它出於抗倭名將之手,所述內容具體實用,既是抗倭中練兵實戰的經驗總結,又反映了明代訓練和作戰的特點,尤其是反映了火器發展一定階段上作戰形式的變化。具有較高的軍事學術價值。但是,《紀效新書》作為一部當時實用的兵書,隨著軍事技術的發展,許多條款早已不適用了,同時裏麵也夾雜著一些糟粕,如用所謂


    “相法”選士,“忌凶死之形,重福氣之相”;用陰陽五行八卦之說解釋旗幟顏色;認為士卒是愚人等,這是我們在肯定它的價值的時候特別需要指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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