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聽得屋內一片寂然,翻紙聲半天不響,這篇《答疑》字數很多,而且大家都看得非常的慢,比張天如的原文更慢出了幾倍,因張天如的文章,都還在設想之中,對於這些官員來說,眼睛一撈,大概就知道了文章的立意、推演,至於其中的一些警句,在立意之外不過是錦上添花的東西,隻能反映張天如的文采,於這篇政務性的文章的作用是起不到太大的增強的。
——這就不是寫給老百姓看的文章,一般的百姓最多也就關心一下農事,還有本地的新聞,這種法令,要變成案件之後,他們才會感興趣,這種純粹的策論文,多數看了個開頭就直接撂下了。買活軍這裏雖然富庶,但一般的百姓決計還沒到有閑錢去瞎混吃酒,結識新鮮女娘的地步。
而謝六姐寫的答疑呢,雖然是‘禦筆’,但又要比張天如的文章難懂十倍,連編輯做的標注都是密密麻麻的,有大量的生詞和舊詞新用,就連使團眾人都看得吃力,更不必說百姓們了。前頭這二十四條邏輯謬誤,雖然每條都附了一個例子,但即便如此,要將所有概念記下,還是相當困難。因為不但遣詞造句難以讀懂,而且其中傳遞的思想也讓人非常陌生。
要說是從未接觸的東西,那也並非如此,這二十四條所舉的例子,其實在政治論戰中是極為常見的,譬如說第一條稻草人謬誤,按照解釋說來,是指歪曲了對方的觀點,為對方來補充言外之意,譬如說,某甲認為朝廷應當加撥錢財給各地的府學,以令府學弘揚文風的效果進一步上升,而某乙則指責某甲,“錢無非就是這些,給了府學,豈不是要削減遼餉?不料你竟是個賣國賊,如此豈不是讓建賊有機可乘?”
這種論戰,在折子中實在是太過常見,而眾人詫異的便是,這居然被歸於邏輯謬誤——這是謬誤麽?難道不是詳察政治的表現?畢竟朝廷財政眾人心中都是有數的,此時上書要求加撥學政銀兩,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自然隻是個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讓朝廷列撥開支時減少敵黨對某處的投入,這種互相使絆子時再常見不過的行為,居然會被認為是謬誤……
那以後買活軍這裏打算怎麽平衡各黨的勢力?倘若被誰主張了關要之處,豈不是要多少銀子就給多少銀子,連在朝堂中加以製衡,不使其坐大的可能都沒有了?
要把這種行為當做謬誤,就像是指著花朵說花兒是藍色的一般,縱然世上不是沒有藍花,但終究令人難以理解接受,再往下看去,每一條都是論戰中常用的攻伐手段,甚至於若能靈活使用,還能得個能言善道、‘辯才’的判詞,但在這裏,這些小狡獪全都被總結出來,當成了謬誤……即便謝六姐是反賊,但這還是她第一次如此徹底地違反在官員們心中猶如常識一般的認知。這使得他們讀起來就像是梗了一口氣似的,總覺得喘不上來,胸口憋悶的難受,甚至感到了極大的反感,都不願往下看了!
而更讓人難受的是,從她舉的例子來看,這些伎倆又的確是不正當的,至少違反了君子坦然正言的風範,這些所有的伎倆都在不斷的扭曲、模糊真正的論點矛盾,而謝六姐的文章似乎蘊含了一個天然的前提,那就是辯論的基礎應當基於完全赤裸的事實,不論是利益還是觀點上的衝突,都不能披上一層體麵的外皮,隻要披了外皮,就是對事實的扭曲,就是謬誤。
這可是講究春秋筆法的儒家啊!講究射覆、為尊者諱,追求的是曲筆之中自有奧妙,觀者相視一笑,彼此心照的境界。這難道不是體麵所在嗎?如果朝廷裏人人都得擺事實講道理,把自己的政治目的和利益衝突完全擺開了……那和鄉野百姓之間吵嘴辯駁又有什麽區別?這些士大夫們並不清楚‘智力門檻’這個詞,但他們卻運用得很好,並且將這些謬誤的使用全都築進了門檻裏,而謝六姐的主張甚至比‘女子也要做活’、‘孩子可從女姓’這些更讓他們不舒服,因為她不但拆掉了門檻,而且還表現出一幅這些門檻們很荒謬的樣子來。
這個……總之是說不通的,雖然沒有錯……但事情不能這樣辦……
但若是要表示出反對,又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文章裏寫得也很明白,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來,這麽做的確是不對的。所以屋內的氣氛一時有些詫異,倒是隻有信王看得很起勁。
“謬誤謬誤……好拗口。”雖然信王理解這些概念也費勁,但從語調聽來,同時亦是興味盎然,因為他是不需要和旁人去論戰的,而且年紀也小,根本沒有受過這方麵的訓練,又或者是親自展開這樣的論戰,是以他完全以一種超然的態度,將文章和自己素日的觀察互相印證。
“訴諸感情……這條有意思,曹伴伴,如今朝臣互相上本子攻訐,有許多都犯了這上頭的邏輯謬誤呀!尤其是這個訴諸感情和人身攻擊這兩條,我怎麽感覺九成以上的論戰都用這條呢。”
所謂的人身攻擊,便是不能就事論事,以某人的人格、品德來判斷他的論點。這的確是敏朝朝臣彼此結黨攻訐的焦點,信王是從這條開始完全投入地閱讀起來的,他感覺自己的眼界好像一下被拓寬了,仿佛這些幹巴巴的概念,在他眼前描畫出了一重全新的世界——各黨之間的彈劾,哪個不是想方設法地證明對方是奸臣,而奸臣的所有政務建議都是禍國殃民的絕戶計?當然,或許各黨的政治目的並非是完全廢除前任的所有政策,但至少他們擺出的架勢便是要從臣子的道德來證明政策的正義……
“但政策就是政策,又哪有什麽正義不正義呢?隻有好用不好用啊。”
正義這個詞,也是從買活軍的報紙上新學不久的,信王不禁就把這話說出口了,“這種因人廢政的邏輯的確全然是站不住腳的——邏輯、邏輯……”
光是邏輯這個詞,便是從未見過,編輯注釋為‘事物內在之理的聯係’,信王覺得這個注釋就猶如沒有說,但他看了看屋內的其餘官員,他們似乎對這個詞也沒有充分的認識。但要說完全不懂,也不盡然,信王琢磨著這個邏輯,大概就像是對一種規律的總結和闡述……又或者是一個人主張的一種道理,可以用‘道’來解釋,但又不完全一樣。
譬如按注釋中所舉例的,‘你打了我,所以我不高興’,這就是‘我’的一種邏輯,又或者‘你雖然打了我,但我察覺到你是為了我好,因此加以責罰,所以我並不生氣,反而羞愧’,這也是‘我’的一種邏輯。信王尋思著,隻要是按自己的想法把事情串起來,都可以成為一種邏輯,隻是邏輯是存在謬誤的,譬如‘你打了我,但你因為愛我才打我,所以我並不生氣’,這裏就存在了證據不足的謬誤,因此人完全可能是基於別的念頭毆打‘我’,而‘我’也可能是基於別的理由沒有生氣,如此,這就是虛偽的邏輯。
這種完全在嘴上筆尖的新東西,實在是太難理解了,信王似乎是掌握到了一些邏輯的概念,但又不完全肯定。而且一向把文章寫得深入淺出的謝六姐,這一次也有些失手了,這二十四條謬誤中,闡述謬誤的語言難懂,隻能從例子去倒推不說,其中還有一些令人莫名的命名,譬如‘沒有真正的京城土著’,‘德州神勇火銃手’等等,感覺似乎蘊含了令人不懂的玩笑在內,隻是讀者很難明白過來。尤其是謝六姐對德州的喜愛,令人不得不懷疑她老家是德州了,先是□□,現在又是什麽德州神勇火銃手……
總的說來,這二十四種謬誤十分晦澀,細看第一遍大概能懂,但要完全理解吸收,卻顯然不是一兩遍的事。而屋中雖然大多數人都是捏著鼻子在讀,但卻又不能表現出對文章的不滿,第一,他們是使團成員,身處敵境,此時不論是對賊酋的言論嗤之以鼻大加批判,又或者是極力頌揚讚美,都是不合適的,看完了感慨幾句便可;第二,不管怎麽說,這些謬誤所舉的例子還是很有道理的,而且很容易明白,倘若對其表示反對,不就表示了自己是個善用邏輯謬誤來說歪理的小人了?
“按這樣說來,天下間所有的論戰大概都不必搞了。便不說朝中的彈劾折子了,哪怕是書院揭帖,盡管往這二十四條裏找去,哪有合不上的?”
不但不能反對,而且還要表現出一幅心有戚戚的樣子來,王肖乾盡管自己也是常說歪理的,此時也仿佛深有感慨,對朝中的論戰早看不慣的樣子,“可見天下就事論事四字,何其難哉!”
“此必為仙界道統。”孫初陽言簡意賅,“非是人間境界。”
這不是人間境界,人間境界是什麽呢?各官也是彼此心照了,不過孫初陽說得也不錯,看到這裏,眾人已不再覺得謝六姐是為了針對張天如這一篇文章進行批駁了,而是感到買活軍在一向的政論之爭,又要完全端出自己一套很成熟的新東西來,把原來那些慣有的手腕完全地取替掉了。
甚至於這種取替比在農事、軍事上的革新還要更為徹底——農事上,至少還是要種田要耕地的吧,隻是用了新的農具,軍事上,至少還是要給士兵發武器發盔甲吧,隻是盔甲更堅固,刀槍更鋒利了,多了火銃而已。而一旦將這些情形全都確認為謬誤……那正確的爭論方式,又是什麽呢?
人都有好奇心,不論對於這種新的東西是多麽的陌生,在恐懼和不適之餘,也多少讓早已習慣了清流文爭、禦史邀名的幾位官員感到了興奮和新鮮,信王也道,“若是每篇文發表以前,都要經過二十四條謬誤的審查,朝廷的嘴仗是打不起來的——這也不知是好事還是壞事。”
王肖乾便立刻詫異地掃了信王一眼:能看出朝廷的嘴仗打不起來,這是第一層,而看出這論戰的消失不知好壞,便說明信王實則是十分聰慧的。朝廷的論戰,固然是充斥了邏輯謬誤,但也是幾方勢力彼此表明態度、掂量實力的環節。
論戰消失而矛盾仍在,便可能通過別的危害更大的辦法宣泄出來,因此幾代君王,從沒有真正阻塞言路,隻是時而清理敲打,道理便在其中了。別看皇帝做事荒謬,信用閹黨,其實從這幾年的施政手段來看,還算是懂得這裏道理的,不料信王雖然年紀幼小,卻也如此穎悟。
“隻是天下賢能者少,以至於若不填充謬誤,大多數人都無話可說,連架也不會吵了。”孫初陽也忍不住開口道,“這些謬誤雖然在舉例中十分荒謬,但若以華文矯飾,讀者能指出錯誤的又有幾個?隻怕是道理雖在,甚至人盡皆知,但論戰爭吵中能自如運用的,也是少之又少。”
“嗐!”
大家也反駁不了,王知禮作為喜怒無常的閹人,更是從自身經驗出發,判斷道,“恐怕氣上心頭時,對謬誤的運用反而成為一種本能呢!這世上肯好好吵架的人,實在也是不多的。”
雖然深奧晦澀,僅僅是這二十四條謬誤的定義,眾人便反複讀了近半個時辰,但很多人都把這一長段完全默背了下來,認為這說法又增長了自己的見識,而且不管他們在罵戰的時候,是否會完全避開其中的手段,但這不妨礙他們用這些知識去解讀敵手的文章,並且從中找到他們的邏輯謬誤。
而且,眾人也都肯定孫初陽的說法,相信這是仙界流傳的典籍記載原文。畢竟這二十四條謬誤分別為:稻草人、錯誤歸因、訴諸感情、謬誤謬誤、滑坡謬誤、人身攻擊、訴諸虛偽、個人懷疑、片麵謬誤、誘導性問題、舉證責任、語義模糊、賭徒謬誤、裹腳幻覺、訴諸權威、合成謬誤、籍貫謬誤、非黑即白、竊取論點、訴諸自然、軼事證據、德克薩斯神槍手、中間立場,光從語言來看,就完全不是華夏習慣的說辭,必定是謝六姐從仙家典籍中摘錄無疑。
“應當和教材一樣,都有原本在,再由謝六姐匯編。”信王有些憧憬,“若是能取來天書原本一觀就好了……”
天書的正確性一向是無可批駁的,而且哪怕對於文章感到不適,但眾人卻也對‘邏輯’產生了一種朦朧的向往,意識到這亦是一門大有可為的學問。有這樣想法的人,非止信王一個,但當然隻有他可以隨便亂說。他一邊說,一邊就翻開第八版,續看《答疑》的後文,輕呼道,“果然是滑坡謬誤!”
不錯,這篇《答疑》,在介紹了二十四條謬誤後,便指出了張天如的原文,其實便犯了滑坡謬誤的錯誤,而且也遺漏了自己的舉證責任,並且把法令本身的漏洞和產生的社會後果進行了混淆。
這是三種不同的錯誤,滑坡謬誤的錯誤部分,在於張天如把協議書中的規定會讓男子發生非婚關係時,處於法令劣勢的事實,滑坡式擴散到了所有正常交往的男女都可能處於法令劣勢之中的結論,這是典型的滑坡謬誤。舉證責任的遺漏,則在於他並無案例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極端結論,而是把舉證的責任遞給了反對者。這兩種錯誤都屬於二十四條邏輯謬誤中的一種。
至於第三種錯誤,則是對買活軍立法思想的錯誤理解,謝六姐竟承認張天如所說的可能,在實踐中是有可能出現的,而且對於奸淫罪的認定,並不仔細,如這條法令的主體到底是僅限於男子,還是男女均可,奸淫罪的認定到底是以男子接觸女子的某個特定身體部位為準,還是以一人接觸另一人的隱私部位為準等等,對於量刑的規定也的確粗暴簡單——目前來說,所有程度的奸淫罪幾乎都隻有兩個法律後果,即是被發配苦役或者處斬,到底什麽罪行苦役幾年,處斬又是什麽形式,是砍頭、吊死還是淩遲,這些都沒有說明,的確是法令本身不完備的地方。
【但不完備的法令,是否會帶來文中所說的後果呢?這不可能由臆斷來證明,隻能由各地的數據進行匯總統計,以此來反映法令對於社會的影響。譬如說這條法令,執行期間,最大的社會影響便是本地的嫖伎之風大減,治安因此昌明,迄今並無利用這條法令陷害無辜之人的疑案,便是有,也要衡量法令本身的收益——如這條法令帶來的治安收益,若是勝過了法令本身造成的冤案成本,這就是一套值得保留,隻需要加以完善和細化的法令。】
【如若認為這條法令帶來的成本遠大於收益,也不能光是嘴上說說,要拿出翔實的數據說明,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政策法令的製定當然決不能靠幾個書生關在書齋裏指點江山,又或者是利用‘軼事證據’作為論點的支撐,‘我身邊’、‘我自己’,隻能決定了你交際圈中的小小世界,要看到法令的影響,必須將視野放大,至少要調查一個州、一個縣內的實際情況。準確的數據,是決策的支撐,也是質疑的有力論據,如果張先生真的覺得這條法令會敗壞民風,那至少也該用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對雲縣內外的民風進行調查,並且形成數據報告,這才是值得令人重視的質疑……】
“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信王看到這裏,不禁就把這句話給讀出來了,他有一種很異樣的感覺,仿佛這話有一種難以言說的力量,“這話,這話……嗯……所謂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麽?但似乎又並不盡然……”
他不自覺地便將眼神望向了諸位長輩,卻在他們麵上看到了一種特異的表情,信王不由好奇了起來,他從眾人的反應上得出了一個結論:謝六姐的這番話,定然又是對朝廷原本規矩的顛覆——隻是未曾涉入官場的他,卻甚至還不明白這句話到底顛覆了什麽,以至於這幾位善於養氣的長輩,都將情緒給展示在了慣常的那張麵具之上——
——這就不是寫給老百姓看的文章,一般的百姓最多也就關心一下農事,還有本地的新聞,這種法令,要變成案件之後,他們才會感興趣,這種純粹的策論文,多數看了個開頭就直接撂下了。買活軍這裏雖然富庶,但一般的百姓決計還沒到有閑錢去瞎混吃酒,結識新鮮女娘的地步。
而謝六姐寫的答疑呢,雖然是‘禦筆’,但又要比張天如的文章難懂十倍,連編輯做的標注都是密密麻麻的,有大量的生詞和舊詞新用,就連使團眾人都看得吃力,更不必說百姓們了。前頭這二十四條邏輯謬誤,雖然每條都附了一個例子,但即便如此,要將所有概念記下,還是相當困難。因為不但遣詞造句難以讀懂,而且其中傳遞的思想也讓人非常陌生。
要說是從未接觸的東西,那也並非如此,這二十四條所舉的例子,其實在政治論戰中是極為常見的,譬如說第一條稻草人謬誤,按照解釋說來,是指歪曲了對方的觀點,為對方來補充言外之意,譬如說,某甲認為朝廷應當加撥錢財給各地的府學,以令府學弘揚文風的效果進一步上升,而某乙則指責某甲,“錢無非就是這些,給了府學,豈不是要削減遼餉?不料你竟是個賣國賊,如此豈不是讓建賊有機可乘?”
這種論戰,在折子中實在是太過常見,而眾人詫異的便是,這居然被歸於邏輯謬誤——這是謬誤麽?難道不是詳察政治的表現?畢竟朝廷財政眾人心中都是有數的,此時上書要求加撥學政銀兩,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自然隻是個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讓朝廷列撥開支時減少敵黨對某處的投入,這種互相使絆子時再常見不過的行為,居然會被認為是謬誤……
那以後買活軍這裏打算怎麽平衡各黨的勢力?倘若被誰主張了關要之處,豈不是要多少銀子就給多少銀子,連在朝堂中加以製衡,不使其坐大的可能都沒有了?
要把這種行為當做謬誤,就像是指著花朵說花兒是藍色的一般,縱然世上不是沒有藍花,但終究令人難以理解接受,再往下看去,每一條都是論戰中常用的攻伐手段,甚至於若能靈活使用,還能得個能言善道、‘辯才’的判詞,但在這裏,這些小狡獪全都被總結出來,當成了謬誤……即便謝六姐是反賊,但這還是她第一次如此徹底地違反在官員們心中猶如常識一般的認知。這使得他們讀起來就像是梗了一口氣似的,總覺得喘不上來,胸口憋悶的難受,甚至感到了極大的反感,都不願往下看了!
而更讓人難受的是,從她舉的例子來看,這些伎倆又的確是不正當的,至少違反了君子坦然正言的風範,這些所有的伎倆都在不斷的扭曲、模糊真正的論點矛盾,而謝六姐的文章似乎蘊含了一個天然的前提,那就是辯論的基礎應當基於完全赤裸的事實,不論是利益還是觀點上的衝突,都不能披上一層體麵的外皮,隻要披了外皮,就是對事實的扭曲,就是謬誤。
這可是講究春秋筆法的儒家啊!講究射覆、為尊者諱,追求的是曲筆之中自有奧妙,觀者相視一笑,彼此心照的境界。這難道不是體麵所在嗎?如果朝廷裏人人都得擺事實講道理,把自己的政治目的和利益衝突完全擺開了……那和鄉野百姓之間吵嘴辯駁又有什麽區別?這些士大夫們並不清楚‘智力門檻’這個詞,但他們卻運用得很好,並且將這些謬誤的使用全都築進了門檻裏,而謝六姐的主張甚至比‘女子也要做活’、‘孩子可從女姓’這些更讓他們不舒服,因為她不但拆掉了門檻,而且還表現出一幅這些門檻們很荒謬的樣子來。
這個……總之是說不通的,雖然沒有錯……但事情不能這樣辦……
但若是要表示出反對,又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文章裏寫得也很明白,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來,這麽做的確是不對的。所以屋內的氣氛一時有些詫異,倒是隻有信王看得很起勁。
“謬誤謬誤……好拗口。”雖然信王理解這些概念也費勁,但從語調聽來,同時亦是興味盎然,因為他是不需要和旁人去論戰的,而且年紀也小,根本沒有受過這方麵的訓練,又或者是親自展開這樣的論戰,是以他完全以一種超然的態度,將文章和自己素日的觀察互相印證。
“訴諸感情……這條有意思,曹伴伴,如今朝臣互相上本子攻訐,有許多都犯了這上頭的邏輯謬誤呀!尤其是這個訴諸感情和人身攻擊這兩條,我怎麽感覺九成以上的論戰都用這條呢。”
所謂的人身攻擊,便是不能就事論事,以某人的人格、品德來判斷他的論點。這的確是敏朝朝臣彼此結黨攻訐的焦點,信王是從這條開始完全投入地閱讀起來的,他感覺自己的眼界好像一下被拓寬了,仿佛這些幹巴巴的概念,在他眼前描畫出了一重全新的世界——各黨之間的彈劾,哪個不是想方設法地證明對方是奸臣,而奸臣的所有政務建議都是禍國殃民的絕戶計?當然,或許各黨的政治目的並非是完全廢除前任的所有政策,但至少他們擺出的架勢便是要從臣子的道德來證明政策的正義……
“但政策就是政策,又哪有什麽正義不正義呢?隻有好用不好用啊。”
正義這個詞,也是從買活軍的報紙上新學不久的,信王不禁就把這話說出口了,“這種因人廢政的邏輯的確全然是站不住腳的——邏輯、邏輯……”
光是邏輯這個詞,便是從未見過,編輯注釋為‘事物內在之理的聯係’,信王覺得這個注釋就猶如沒有說,但他看了看屋內的其餘官員,他們似乎對這個詞也沒有充分的認識。但要說完全不懂,也不盡然,信王琢磨著這個邏輯,大概就像是對一種規律的總結和闡述……又或者是一個人主張的一種道理,可以用‘道’來解釋,但又不完全一樣。
譬如按注釋中所舉例的,‘你打了我,所以我不高興’,這就是‘我’的一種邏輯,又或者‘你雖然打了我,但我察覺到你是為了我好,因此加以責罰,所以我並不生氣,反而羞愧’,這也是‘我’的一種邏輯。信王尋思著,隻要是按自己的想法把事情串起來,都可以成為一種邏輯,隻是邏輯是存在謬誤的,譬如‘你打了我,但你因為愛我才打我,所以我並不生氣’,這裏就存在了證據不足的謬誤,因此人完全可能是基於別的念頭毆打‘我’,而‘我’也可能是基於別的理由沒有生氣,如此,這就是虛偽的邏輯。
這種完全在嘴上筆尖的新東西,實在是太難理解了,信王似乎是掌握到了一些邏輯的概念,但又不完全肯定。而且一向把文章寫得深入淺出的謝六姐,這一次也有些失手了,這二十四條謬誤中,闡述謬誤的語言難懂,隻能從例子去倒推不說,其中還有一些令人莫名的命名,譬如‘沒有真正的京城土著’,‘德州神勇火銃手’等等,感覺似乎蘊含了令人不懂的玩笑在內,隻是讀者很難明白過來。尤其是謝六姐對德州的喜愛,令人不得不懷疑她老家是德州了,先是□□,現在又是什麽德州神勇火銃手……
總的說來,這二十四種謬誤十分晦澀,細看第一遍大概能懂,但要完全理解吸收,卻顯然不是一兩遍的事。而屋中雖然大多數人都是捏著鼻子在讀,但卻又不能表現出對文章的不滿,第一,他們是使團成員,身處敵境,此時不論是對賊酋的言論嗤之以鼻大加批判,又或者是極力頌揚讚美,都是不合適的,看完了感慨幾句便可;第二,不管怎麽說,這些謬誤所舉的例子還是很有道理的,而且很容易明白,倘若對其表示反對,不就表示了自己是個善用邏輯謬誤來說歪理的小人了?
“按這樣說來,天下間所有的論戰大概都不必搞了。便不說朝中的彈劾折子了,哪怕是書院揭帖,盡管往這二十四條裏找去,哪有合不上的?”
不但不能反對,而且還要表現出一幅心有戚戚的樣子來,王肖乾盡管自己也是常說歪理的,此時也仿佛深有感慨,對朝中的論戰早看不慣的樣子,“可見天下就事論事四字,何其難哉!”
“此必為仙界道統。”孫初陽言簡意賅,“非是人間境界。”
這不是人間境界,人間境界是什麽呢?各官也是彼此心照了,不過孫初陽說得也不錯,看到這裏,眾人已不再覺得謝六姐是為了針對張天如這一篇文章進行批駁了,而是感到買活軍在一向的政論之爭,又要完全端出自己一套很成熟的新東西來,把原來那些慣有的手腕完全地取替掉了。
甚至於這種取替比在農事、軍事上的革新還要更為徹底——農事上,至少還是要種田要耕地的吧,隻是用了新的農具,軍事上,至少還是要給士兵發武器發盔甲吧,隻是盔甲更堅固,刀槍更鋒利了,多了火銃而已。而一旦將這些情形全都確認為謬誤……那正確的爭論方式,又是什麽呢?
人都有好奇心,不論對於這種新的東西是多麽的陌生,在恐懼和不適之餘,也多少讓早已習慣了清流文爭、禦史邀名的幾位官員感到了興奮和新鮮,信王也道,“若是每篇文發表以前,都要經過二十四條謬誤的審查,朝廷的嘴仗是打不起來的——這也不知是好事還是壞事。”
王肖乾便立刻詫異地掃了信王一眼:能看出朝廷的嘴仗打不起來,這是第一層,而看出這論戰的消失不知好壞,便說明信王實則是十分聰慧的。朝廷的論戰,固然是充斥了邏輯謬誤,但也是幾方勢力彼此表明態度、掂量實力的環節。
論戰消失而矛盾仍在,便可能通過別的危害更大的辦法宣泄出來,因此幾代君王,從沒有真正阻塞言路,隻是時而清理敲打,道理便在其中了。別看皇帝做事荒謬,信用閹黨,其實從這幾年的施政手段來看,還算是懂得這裏道理的,不料信王雖然年紀幼小,卻也如此穎悟。
“隻是天下賢能者少,以至於若不填充謬誤,大多數人都無話可說,連架也不會吵了。”孫初陽也忍不住開口道,“這些謬誤雖然在舉例中十分荒謬,但若以華文矯飾,讀者能指出錯誤的又有幾個?隻怕是道理雖在,甚至人盡皆知,但論戰爭吵中能自如運用的,也是少之又少。”
“嗐!”
大家也反駁不了,王知禮作為喜怒無常的閹人,更是從自身經驗出發,判斷道,“恐怕氣上心頭時,對謬誤的運用反而成為一種本能呢!這世上肯好好吵架的人,實在也是不多的。”
雖然深奧晦澀,僅僅是這二十四條謬誤的定義,眾人便反複讀了近半個時辰,但很多人都把這一長段完全默背了下來,認為這說法又增長了自己的見識,而且不管他們在罵戰的時候,是否會完全避開其中的手段,但這不妨礙他們用這些知識去解讀敵手的文章,並且從中找到他們的邏輯謬誤。
而且,眾人也都肯定孫初陽的說法,相信這是仙界流傳的典籍記載原文。畢竟這二十四條謬誤分別為:稻草人、錯誤歸因、訴諸感情、謬誤謬誤、滑坡謬誤、人身攻擊、訴諸虛偽、個人懷疑、片麵謬誤、誘導性問題、舉證責任、語義模糊、賭徒謬誤、裹腳幻覺、訴諸權威、合成謬誤、籍貫謬誤、非黑即白、竊取論點、訴諸自然、軼事證據、德克薩斯神槍手、中間立場,光從語言來看,就完全不是華夏習慣的說辭,必定是謝六姐從仙家典籍中摘錄無疑。
“應當和教材一樣,都有原本在,再由謝六姐匯編。”信王有些憧憬,“若是能取來天書原本一觀就好了……”
天書的正確性一向是無可批駁的,而且哪怕對於文章感到不適,但眾人卻也對‘邏輯’產生了一種朦朧的向往,意識到這亦是一門大有可為的學問。有這樣想法的人,非止信王一個,但當然隻有他可以隨便亂說。他一邊說,一邊就翻開第八版,續看《答疑》的後文,輕呼道,“果然是滑坡謬誤!”
不錯,這篇《答疑》,在介紹了二十四條謬誤後,便指出了張天如的原文,其實便犯了滑坡謬誤的錯誤,而且也遺漏了自己的舉證責任,並且把法令本身的漏洞和產生的社會後果進行了混淆。
這是三種不同的錯誤,滑坡謬誤的錯誤部分,在於張天如把協議書中的規定會讓男子發生非婚關係時,處於法令劣勢的事實,滑坡式擴散到了所有正常交往的男女都可能處於法令劣勢之中的結論,這是典型的滑坡謬誤。舉證責任的遺漏,則在於他並無案例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極端結論,而是把舉證的責任遞給了反對者。這兩種錯誤都屬於二十四條邏輯謬誤中的一種。
至於第三種錯誤,則是對買活軍立法思想的錯誤理解,謝六姐竟承認張天如所說的可能,在實踐中是有可能出現的,而且對於奸淫罪的認定,並不仔細,如這條法令的主體到底是僅限於男子,還是男女均可,奸淫罪的認定到底是以男子接觸女子的某個特定身體部位為準,還是以一人接觸另一人的隱私部位為準等等,對於量刑的規定也的確粗暴簡單——目前來說,所有程度的奸淫罪幾乎都隻有兩個法律後果,即是被發配苦役或者處斬,到底什麽罪行苦役幾年,處斬又是什麽形式,是砍頭、吊死還是淩遲,這些都沒有說明,的確是法令本身不完備的地方。
【但不完備的法令,是否會帶來文中所說的後果呢?這不可能由臆斷來證明,隻能由各地的數據進行匯總統計,以此來反映法令對於社會的影響。譬如說這條法令,執行期間,最大的社會影響便是本地的嫖伎之風大減,治安因此昌明,迄今並無利用這條法令陷害無辜之人的疑案,便是有,也要衡量法令本身的收益——如這條法令帶來的治安收益,若是勝過了法令本身造成的冤案成本,這就是一套值得保留,隻需要加以完善和細化的法令。】
【如若認為這條法令帶來的成本遠大於收益,也不能光是嘴上說說,要拿出翔實的數據說明,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政策法令的製定當然決不能靠幾個書生關在書齋裏指點江山,又或者是利用‘軼事證據’作為論點的支撐,‘我身邊’、‘我自己’,隻能決定了你交際圈中的小小世界,要看到法令的影響,必須將視野放大,至少要調查一個州、一個縣內的實際情況。準確的數據,是決策的支撐,也是質疑的有力論據,如果張先生真的覺得這條法令會敗壞民風,那至少也該用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對雲縣內外的民風進行調查,並且形成數據報告,這才是值得令人重視的質疑……】
“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信王看到這裏,不禁就把這句話給讀出來了,他有一種很異樣的感覺,仿佛這話有一種難以言說的力量,“這話,這話……嗯……所謂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麽?但似乎又並不盡然……”
他不自覺地便將眼神望向了諸位長輩,卻在他們麵上看到了一種特異的表情,信王不由好奇了起來,他從眾人的反應上得出了一個結論:謝六姐的這番話,定然又是對朝廷原本規矩的顛覆——隻是未曾涉入官場的他,卻甚至還不明白這句話到底顛覆了什麽,以至於這幾位善於養氣的長輩,都將情緒給展示在了慣常的那張麵具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