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是否也是生產力所帶來的奢侈品呢?
張縣尉的話,讓張天如一時也不由得陷入了深思,而在其餘會員之中,所引發的反響也因職業不同而分了強弱。眾位訟師聽到‘真實’兩個字,紛紛流露不屑,甚至有些人可說是嗤之以鼻,反而是衙門法製口吏目的代表,則大有同感,認為張縣尉說出了自己的心聲——吏目們的工作內容,其實就是追逐案件的真實,同時以合適的條例去判決。
可訟師們則完全相反,他們的工作有時候甚至完全相反,即便不是弄虛作假,誤導、混淆甚至是偽造‘真實’,至少也是呈現出部分真實,讓案件往對自己雇主有利的方向去發展。對他們來說,真實就隻是個笑話,事物本就多麵,按需呈現的部分,都可以稱為是真實,對真實的追求完全是鏡花水月、子虛烏有,是一種人性特有的悲哀。
法律工作者,因職位的不同,對‘真實’的看法也是不一,張天如這裏想到這個問題時,卻是首先想到了仙界和當世的不同,因為他最近剛學了《刑事訴訟法》,並且對仙界破案的思路大感驚奇——在仙界,口供居然是可信度較低的證據,作為‘主觀證據’,有時候連列入證據鏈的資格都沒有!
在仙界,要給一個人定罪,首先就要形成客觀證據鏈,否則,‘疑罪從無’,即便此人嫌疑很高,仍然不能逮捕問罪,而這一點和敏地,甚至是現在買地通行的概念,簡直可以說是一南一北,背道而馳了——在敏朝,口供即便不能說是破案最重要的證據吧,也可以說是破案最普遍的證據了。
發生命案之後,按照眾人的供詞,對嫌犯進行拷打,以便取得口供,就此宣告破案,這是敏朝最常見的處置手段,即便完全沒有證據,隻要有口供在,這案也可以算是破了,倘若有個把沾染了血跡的東西,可以看做是凶器的,那就簡直可以算是鐵案了。
至於說仵作能否把凶器和受害人身上的傷痕對應起來——這種事情是這樣的,天下這麽多仵作,總有工作做得好的,不排除在這些州縣,這些仵作活躍的一段時期內,該處的刑偵水平有很大的進步,但與此同時,天下絕大多數地方,仵作能給出個差不多的死因就很不錯了。
比如水中發現的屍體,隻要無外傷,那就是溺死,隻要有外傷,那就是受傷死後落水——有沒有可能是先死後溺水,或者雖受傷,但溺水時還活著——不好意思,這樣的要求有些過了,仵作又不是神仙。甚至很多州縣連仵作都沒有呢——在五成以上的命案是私了的時代,不是大州縣,實在沒有必要單設一個仵作——這是個密室殺人很可能會被真的當成鬧鬼的年代,命案偵破率低是大家司空見慣的事情,一個人出門沒有回來,在很多地方第一考慮的可不是被人殺害,而是耕作時被狼被虎叼走了,被山匪劫掠去了,凶殺可不算是名列前茅的失蹤原因。
在買地這裏,刑事案件的偵破,自然是要比敏朝更先進得多了,張天如雖然沒有親眼見識過買地更士破案的風采,但他交友廣闊,卻是曾聽說過一些買地陳年舊案的破案思路——怎麽從腳印確定凶犯的身高,怎麽模擬殺人的過程,從血跡還原現場……雖然礙於保密原則,不便登上報紙大肆宣揚,但買地破案思路的新奇,卻給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在當時,張天如一度有些驚歎的以為,買地這裏,將沒有破不了的案子,但是,那點想當然的印象,現在卻在莊氏夫妻案上完全破滅了,他發現,以買地現在的能力,或許可通過偵查能力破新鮮案件,也可通過組織能力、教育能力,給百姓賦予智識,還原一些陳年舊案的真相,但,那也隻是一些而已,大部分舊案仍無法得到還原真實的結果——備案製的目的,其實隻是為了篩選出新領地中要被打壓甚至是清除掉的對象而已。
就像是莊氏夫妻案,就算把莊將軍和莊夫人都處死好了,對於那些曾受欺壓的苦主來說,他們是滿足了,但‘真實’依舊是混沌不清的,究竟誰是主犯,誰是從犯,莊夫人是推波助瀾,背地裏操縱將軍府的主謀,還是聽命行事的小卒子?就現在的條件來說,真相將永遠藏在重重迷霧之後,不可能得到一個肯定的答案。
另一個很重要的發現,則是,即便是新鮮案件,有時買活軍的更士破案的過程,包括縣尉這些法製口吏目的斷案過程,也不能滿足《刑事訴訟法》的要求,更士拿不出客觀證據鏈,縣尉也習慣地以口供作為斷案的充分證據,更談不上疑罪從無了——如果按無法形成客觀證據鏈就隻能疑罪從無的原則的話,張天如相信,絕大多數的凶手都將逍遙法外,因為有時候證據滅失了就是滅失了——他甚至想不到仙界有什麽手段把這些證據留下來。
“就譬如說,某甲某乙在家中鬥毆,某丙是見證者,三日後,某甲因鬥毆受傷而死,某丙首告某乙,但此時某乙已經把家中場地清洗過一遍了——那除了某乙、某丙的口供之外,還有什麽客觀證據,能證明這件事曾經發生過?即便是仙界,除非能回溯時間,如那些仙俠一般,施展什麽水鏡術,否則我看也很難取到客觀證據吧!”
張天如的問題激發了另一陣激烈的討論,即是‘仙界到底是否存在回溯時間的術法’,有些人堅定的認為是有的——證據是仙俠中有詳細的記敘,而他們是堅信仙俠為仙界紀實的人群,認為仙俠都和《我在南洋做駙馬》一樣,不是改寫於自身經曆,就是脫胎於對某人的采訪。
而另一部分人則認為,仙俠隻是——《西遊記》雖然作者無考,但未必就是鬥戰勝佛寫的,就是現在,買地不也有許多人在仿《蜀山》、《鬥破乾坤》在寫仙俠嗎?並不能因為裏有回溯時間的術法,就認為仙界可以通過回溯時間來尋求案件真實——若是如此,又何必提倡‘疑罪從無’呢?都能回溯時間了,還有什麽可疑問的點在?
“六姐既然沒有回溯過時間,可見這仙法,便是在仙界也極不普遍。”第三派人則是堅定的以六姐為準,“但張君子,你的腦子是還沒轉過彎來——就說甲乙鬥毆案吧,未必一定要回溯時間,才能取到客觀證據吧?倘若某乙有一台仙手機,把這畫麵拍下來留影了,這豈不就是極好的客觀證據了嗎?”
一句話好似戳破了一層窗戶紙,張天如豁然開朗,連連稱是之餘,又有人道,“還有黑天使呢,即便是某丙沒有仙手機,倘若天空中隨時有無量黑天使,能記錄下百姓的一舉一動,拍到了某甲前往某乙家中後,受傷走出,且記錄下了甲乙爭辯傷勢的言語,不也可以作為指向性很強的間接證據嗎?”
“天空之中,無量黑天使!”
這幅畫麵就不禁令人有些戰栗了——無窮無盡的無人機,漂浮在半空中,幾乎要遮蔽了日光,把行人的一言一語、一舉一動全都記錄下來,衙門隨時可以翻查……這樣的情景不但難以想象,而且甚至可以說是有幾分恐怖了,會員們想象著其中的場麵,不禁發起抖來,嚷道,“這也太肉麻了!那麽多大怪鳥懸在空中一動不動,光想著就起雞皮疙瘩!”
“就是啊!”有些人不但認為這副景象令人反感,也很不喜歡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被記錄,“仙界絕無可能是這樣的吧?那怎麽還能叫仙界,簡直——簡直可以說是十八層地獄了!一句無心之言,都能被萬萬人觀覽,那以後誰還敢在外頭說話啊?!”
“便是仙界,也絕無可能做到這一步的——那黑天使在仙界也是貴價的東西!”張縣尉斬釘截鐵地否認了黑天使的設想,認為仙界中的攝錄行為也並不普遍,論據也很簡單:“倘若黑天使足夠便宜,和手表一樣,六姐便會用它來獎勵下屬,便是稍微昂貴些,如掛鍾、血壓計,也總有一二功臣能得到一些,暫放在家中使用,雖然政審分的價格將會是天價。但六姐從未把黑天使分發,可見‘攝錄’不比‘時間’,在仙界隻怕也是昂貴無比,即使是六姐的身份,也不過就隻有那麽數百扈從,故而才不肯向下分派!”
“此言有理!”
這個論點讓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看來,雖然在破案時,大家渴望能隨時獲取任何人的任何言論,但一旦自己的舉動或許會被捕捉時,大家便都對這種設想反感抵觸了起來。張天如倒是沒有吭氣——黑天使貴不貴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張縣尉的推理是有漏洞的,因為仙手機能攝像,而六姐派發仙手機的數量不少,所以按照張縣尉的邏輯,可知道攝錄和時間,在仙界都並不算昂貴,甚至可以說是唾手可得。
而且,哪怕張天如都能在眨眼間想到,該如何於城鎮上空布設‘攝錄’點,其實隻需要在路燈上,每隔幾個就布設一個仙手機就行了——甚至連手機都不用,隻需要取下手機背麵的鏡頭,那麽小的東西,貼在路燈上,誰會在意呢?遠遠不像是什麽黑天使遍布天空一樣瘮人,眾人無知無覺之間,就能收到攝錄全城的效果,這種設想讓他也不禁想到了一個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種遍布攝錄的城市上空,豈不也仿佛張了一張恢恢天網,在眾人無知無覺間,追蹤著無數的罪孽?
且不論是否喜歡,是否接受,但僅從追尋‘真實’的角度來說,這種無所不在的攝錄天網,的確極有利於追尋案件的真實。張天如不禁忖道:“難怪仙界可以說疑罪從無,可以說客觀證據鏈,有這樣無所不在的攝錄的話,確實客觀證據太好獲取了——倘若有一日,每個人都有一個固定的隨身攝錄點,如黑天使一般,懸在頭頂,走到哪裏記載到哪裏,而衙門可隨時查閱所有人的攝錄點的話……且不論別的,單單隻說破案,那以後,天下還有破不了的案子,還有追尋不了的真實嗎?”
“從這個角度來想,真實,根本不是鏡花水月,不是注定握不到手心無法追尋的悖論——真實是隨著生產力而逐漸靠近的終點——在敏朝如今的刑偵規矩中,無法靠近真實,並非因為真實本身過於遙遠,而是因為生產力不足,科學技術水平有限,故此隻能暫且接受如今以口供為主的刑訊方式,但是即便因此必須調整刑事訴訟法,也不意味著仙界的學說無用,至少其已為將來指出了明確的方向,若說有人追求絕對的真實和公平,那麽,其實最有效的方法反而是傾盡所有,絕對專注的發展生產力,因為……”
“絕對的生產力,就意味著絕對的真實!”
他倏爾又是一驚:“我怎麽如此積極主動地就用這套學說,來解釋破案的事情了——而且居然自己還覺得很有道理……難道,我真的已經完全浸淫在六姐的道統之中,得了其中三昧……”
“我的神功,即將大成?!”:,,
張縣尉的話,讓張天如一時也不由得陷入了深思,而在其餘會員之中,所引發的反響也因職業不同而分了強弱。眾位訟師聽到‘真實’兩個字,紛紛流露不屑,甚至有些人可說是嗤之以鼻,反而是衙門法製口吏目的代表,則大有同感,認為張縣尉說出了自己的心聲——吏目們的工作內容,其實就是追逐案件的真實,同時以合適的條例去判決。
可訟師們則完全相反,他們的工作有時候甚至完全相反,即便不是弄虛作假,誤導、混淆甚至是偽造‘真實’,至少也是呈現出部分真實,讓案件往對自己雇主有利的方向去發展。對他們來說,真實就隻是個笑話,事物本就多麵,按需呈現的部分,都可以稱為是真實,對真實的追求完全是鏡花水月、子虛烏有,是一種人性特有的悲哀。
法律工作者,因職位的不同,對‘真實’的看法也是不一,張天如這裏想到這個問題時,卻是首先想到了仙界和當世的不同,因為他最近剛學了《刑事訴訟法》,並且對仙界破案的思路大感驚奇——在仙界,口供居然是可信度較低的證據,作為‘主觀證據’,有時候連列入證據鏈的資格都沒有!
在仙界,要給一個人定罪,首先就要形成客觀證據鏈,否則,‘疑罪從無’,即便此人嫌疑很高,仍然不能逮捕問罪,而這一點和敏地,甚至是現在買地通行的概念,簡直可以說是一南一北,背道而馳了——在敏朝,口供即便不能說是破案最重要的證據吧,也可以說是破案最普遍的證據了。
發生命案之後,按照眾人的供詞,對嫌犯進行拷打,以便取得口供,就此宣告破案,這是敏朝最常見的處置手段,即便完全沒有證據,隻要有口供在,這案也可以算是破了,倘若有個把沾染了血跡的東西,可以看做是凶器的,那就簡直可以算是鐵案了。
至於說仵作能否把凶器和受害人身上的傷痕對應起來——這種事情是這樣的,天下這麽多仵作,總有工作做得好的,不排除在這些州縣,這些仵作活躍的一段時期內,該處的刑偵水平有很大的進步,但與此同時,天下絕大多數地方,仵作能給出個差不多的死因就很不錯了。
比如水中發現的屍體,隻要無外傷,那就是溺死,隻要有外傷,那就是受傷死後落水——有沒有可能是先死後溺水,或者雖受傷,但溺水時還活著——不好意思,這樣的要求有些過了,仵作又不是神仙。甚至很多州縣連仵作都沒有呢——在五成以上的命案是私了的時代,不是大州縣,實在沒有必要單設一個仵作——這是個密室殺人很可能會被真的當成鬧鬼的年代,命案偵破率低是大家司空見慣的事情,一個人出門沒有回來,在很多地方第一考慮的可不是被人殺害,而是耕作時被狼被虎叼走了,被山匪劫掠去了,凶殺可不算是名列前茅的失蹤原因。
在買地這裏,刑事案件的偵破,自然是要比敏朝更先進得多了,張天如雖然沒有親眼見識過買地更士破案的風采,但他交友廣闊,卻是曾聽說過一些買地陳年舊案的破案思路——怎麽從腳印確定凶犯的身高,怎麽模擬殺人的過程,從血跡還原現場……雖然礙於保密原則,不便登上報紙大肆宣揚,但買地破案思路的新奇,卻給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在當時,張天如一度有些驚歎的以為,買地這裏,將沒有破不了的案子,但是,那點想當然的印象,現在卻在莊氏夫妻案上完全破滅了,他發現,以買地現在的能力,或許可通過偵查能力破新鮮案件,也可通過組織能力、教育能力,給百姓賦予智識,還原一些陳年舊案的真相,但,那也隻是一些而已,大部分舊案仍無法得到還原真實的結果——備案製的目的,其實隻是為了篩選出新領地中要被打壓甚至是清除掉的對象而已。
就像是莊氏夫妻案,就算把莊將軍和莊夫人都處死好了,對於那些曾受欺壓的苦主來說,他們是滿足了,但‘真實’依舊是混沌不清的,究竟誰是主犯,誰是從犯,莊夫人是推波助瀾,背地裏操縱將軍府的主謀,還是聽命行事的小卒子?就現在的條件來說,真相將永遠藏在重重迷霧之後,不可能得到一個肯定的答案。
另一個很重要的發現,則是,即便是新鮮案件,有時買活軍的更士破案的過程,包括縣尉這些法製口吏目的斷案過程,也不能滿足《刑事訴訟法》的要求,更士拿不出客觀證據鏈,縣尉也習慣地以口供作為斷案的充分證據,更談不上疑罪從無了——如果按無法形成客觀證據鏈就隻能疑罪從無的原則的話,張天如相信,絕大多數的凶手都將逍遙法外,因為有時候證據滅失了就是滅失了——他甚至想不到仙界有什麽手段把這些證據留下來。
“就譬如說,某甲某乙在家中鬥毆,某丙是見證者,三日後,某甲因鬥毆受傷而死,某丙首告某乙,但此時某乙已經把家中場地清洗過一遍了——那除了某乙、某丙的口供之外,還有什麽客觀證據,能證明這件事曾經發生過?即便是仙界,除非能回溯時間,如那些仙俠一般,施展什麽水鏡術,否則我看也很難取到客觀證據吧!”
張天如的問題激發了另一陣激烈的討論,即是‘仙界到底是否存在回溯時間的術法’,有些人堅定的認為是有的——證據是仙俠中有詳細的記敘,而他們是堅信仙俠為仙界紀實的人群,認為仙俠都和《我在南洋做駙馬》一樣,不是改寫於自身經曆,就是脫胎於對某人的采訪。
而另一部分人則認為,仙俠隻是——《西遊記》雖然作者無考,但未必就是鬥戰勝佛寫的,就是現在,買地不也有許多人在仿《蜀山》、《鬥破乾坤》在寫仙俠嗎?並不能因為裏有回溯時間的術法,就認為仙界可以通過回溯時間來尋求案件真實——若是如此,又何必提倡‘疑罪從無’呢?都能回溯時間了,還有什麽可疑問的點在?
“六姐既然沒有回溯過時間,可見這仙法,便是在仙界也極不普遍。”第三派人則是堅定的以六姐為準,“但張君子,你的腦子是還沒轉過彎來——就說甲乙鬥毆案吧,未必一定要回溯時間,才能取到客觀證據吧?倘若某乙有一台仙手機,把這畫麵拍下來留影了,這豈不就是極好的客觀證據了嗎?”
一句話好似戳破了一層窗戶紙,張天如豁然開朗,連連稱是之餘,又有人道,“還有黑天使呢,即便是某丙沒有仙手機,倘若天空中隨時有無量黑天使,能記錄下百姓的一舉一動,拍到了某甲前往某乙家中後,受傷走出,且記錄下了甲乙爭辯傷勢的言語,不也可以作為指向性很強的間接證據嗎?”
“天空之中,無量黑天使!”
這幅畫麵就不禁令人有些戰栗了——無窮無盡的無人機,漂浮在半空中,幾乎要遮蔽了日光,把行人的一言一語、一舉一動全都記錄下來,衙門隨時可以翻查……這樣的情景不但難以想象,而且甚至可以說是有幾分恐怖了,會員們想象著其中的場麵,不禁發起抖來,嚷道,“這也太肉麻了!那麽多大怪鳥懸在空中一動不動,光想著就起雞皮疙瘩!”
“就是啊!”有些人不但認為這副景象令人反感,也很不喜歡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被記錄,“仙界絕無可能是這樣的吧?那怎麽還能叫仙界,簡直——簡直可以說是十八層地獄了!一句無心之言,都能被萬萬人觀覽,那以後誰還敢在外頭說話啊?!”
“便是仙界,也絕無可能做到這一步的——那黑天使在仙界也是貴價的東西!”張縣尉斬釘截鐵地否認了黑天使的設想,認為仙界中的攝錄行為也並不普遍,論據也很簡單:“倘若黑天使足夠便宜,和手表一樣,六姐便會用它來獎勵下屬,便是稍微昂貴些,如掛鍾、血壓計,也總有一二功臣能得到一些,暫放在家中使用,雖然政審分的價格將會是天價。但六姐從未把黑天使分發,可見‘攝錄’不比‘時間’,在仙界隻怕也是昂貴無比,即使是六姐的身份,也不過就隻有那麽數百扈從,故而才不肯向下分派!”
“此言有理!”
這個論點讓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看來,雖然在破案時,大家渴望能隨時獲取任何人的任何言論,但一旦自己的舉動或許會被捕捉時,大家便都對這種設想反感抵觸了起來。張天如倒是沒有吭氣——黑天使貴不貴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張縣尉的推理是有漏洞的,因為仙手機能攝像,而六姐派發仙手機的數量不少,所以按照張縣尉的邏輯,可知道攝錄和時間,在仙界都並不算昂貴,甚至可以說是唾手可得。
而且,哪怕張天如都能在眨眼間想到,該如何於城鎮上空布設‘攝錄’點,其實隻需要在路燈上,每隔幾個就布設一個仙手機就行了——甚至連手機都不用,隻需要取下手機背麵的鏡頭,那麽小的東西,貼在路燈上,誰會在意呢?遠遠不像是什麽黑天使遍布天空一樣瘮人,眾人無知無覺之間,就能收到攝錄全城的效果,這種設想讓他也不禁想到了一個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種遍布攝錄的城市上空,豈不也仿佛張了一張恢恢天網,在眾人無知無覺間,追蹤著無數的罪孽?
且不論是否喜歡,是否接受,但僅從追尋‘真實’的角度來說,這種無所不在的攝錄天網,的確極有利於追尋案件的真實。張天如不禁忖道:“難怪仙界可以說疑罪從無,可以說客觀證據鏈,有這樣無所不在的攝錄的話,確實客觀證據太好獲取了——倘若有一日,每個人都有一個固定的隨身攝錄點,如黑天使一般,懸在頭頂,走到哪裏記載到哪裏,而衙門可隨時查閱所有人的攝錄點的話……且不論別的,單單隻說破案,那以後,天下還有破不了的案子,還有追尋不了的真實嗎?”
“從這個角度來想,真實,根本不是鏡花水月,不是注定握不到手心無法追尋的悖論——真實是隨著生產力而逐漸靠近的終點——在敏朝如今的刑偵規矩中,無法靠近真實,並非因為真實本身過於遙遠,而是因為生產力不足,科學技術水平有限,故此隻能暫且接受如今以口供為主的刑訊方式,但是即便因此必須調整刑事訴訟法,也不意味著仙界的學說無用,至少其已為將來指出了明確的方向,若說有人追求絕對的真實和公平,那麽,其實最有效的方法反而是傾盡所有,絕對專注的發展生產力,因為……”
“絕對的生產力,就意味著絕對的真實!”
他倏爾又是一驚:“我怎麽如此積極主動地就用這套學說,來解釋破案的事情了——而且居然自己還覺得很有道理……難道,我真的已經完全浸淫在六姐的道統之中,得了其中三昧……”
“我的神功,即將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