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武仁:“紀書記,你雖然也是有學識的,但是行政訴訟這些事,若不是專一攻讀過律法或是自身經曆過,這裏麵的事,你是斷斷不可能知道的。那幾年由於天天打官司,這裏麵的事也給我學了十之三四。”


    紀十化點點頭:“隔行如隔山,這句話可不是白說了的。”


    孫武仁接著說道:“褚思桂聽我說得有理,說:‘生個什麽辦法不讓劉永鬥、王古君騙錢才好?’我說:‘其他辦法沒有,隻有秦家控告劉永鬥,把合同取消。’褚子歡說:‘我回去向秦多智說明利害,他若願告劉永鬥,我領他來見你。’褚思桂到秦家把我的看法一說,秦多智是急上加氣,明知上了當,但不敢控告。其次子秦茂彩則不然,堅持要告。他向他嫂子要了兩人的車費,和我一同到了濟南,以‘律師攬訟詐錢’為主詞寫了一張狀子,遞呈省政府。沒幾天貼出批語:‘候該管縣政府查明具複。再行核辦。’我和秦茂彩立即搭車回來,到家不幾天縣政府委四區的兩個人到丁廟調查。秦多智拿出合同,有了物證,劉永鬥、王古君也是無話可說。”


    “民國二十二年二月,我、褚思桂、秦茂彩到了濟南寫呈催辦,主詞是:‘劉永鬥和王古君陰謀詐財,違法攬訟,請予究辦。’內容是:‘我兄秦茂彬被匪所供,於事實不符,可一一查清,而王古君夥同劉永鬥藉律師之名,陰謀詐財,實屬不法。請求查辦律師劉永鬥,並請釋放秦茂彬,實為德便。呈請省政府……’一星期後批出:‘已查明劉永鬥身為律師,插足行政訴訟,訂立合同,陰謀詐財明知故犯,候令該管縣傳訊追究,爾兄茂彬被押,亦令管縣訊實結案。此批。’秦茂彩即寫信告知其父,其父回信說:‘前天縣政府傳劉永鬥、王古君二人均沒到案,由王古信頂替,當堂交出五百元和合同,王古信被罰了跪……’隨後縣政府提審秦茂彬和劉憨三,查實秦茂彬無罪,隨即取保釋放。”


    紀十化笑道:“這一仗打的痛快。”


    孫武仁:“痛快!從民國一十六年與以王峰庵為靠山的王雪峰,到民國二十二年與王峰庵的兒子王古君,我與王氏父子鬥了七年多。”


    紀十化隨即收斂了笑容:“有這麽一道坎在這兒,讓你認了劉永鬥這個自衛團團長也真難為你了。”


    孫武仁:“國事為重,這一點事原也算不了什麽,該放下的還是得放下。我孫承貝放得下,就不知人家放不放得下。”


    紀十化不住點頭,心中對孫武仁又多了幾分敬重。


    孫武仁:“幾年訴訟,王峰庵父子不隻失了權,也失了麵子。但是我知道,這種鄉鄰之間的爭鬥很難說是誰勝誰負的……”


    紀十化非常驚異隨口問道:“為什麽這樣說?”


    孫武仁:“你這一次好像勝了人家,可下一次呢?人家不忌恨?人家不得處處想著再如何來對付你?”


    紀十化:“有道理。這和倭鬼子鬥不一樣,和倭鬼子鬥是死與活的問題。鄉鄰之爭往往不是這樣。你這麽說,看來後麵還有相爭的時候。”


    孫武仁斬釘截鐵:“有!不止一次。”


    紀十化興致立時又上來了:“好,說說看。”


    孫武仁:“民國二十二年十二月,王雪峰的兒子王良戲想弄個副鄉長當當,所以選舉的時候是在王雪峰家裏選的。但是在選舉的時候褚思桂提出來把鄉長一塊選了。結果是我成了鄉長,李金山、褚慶福被選為了副鄉長。褚思桂等人把選票帶到區公所,請區長報縣政府加委。而區長宋駿清卻說,沒有上峰的指示選舉無效。諸思惠就說了:‘我們到縣政府講理去,我們還要查查區公所要的地方墊款,縣政府是否同意攤派了。’這下正戳著宋駿清的要害,他讓助理員張兆林托陳本朝找我們說事:‘三日內由縣政府按選舉結果加委。’我們也答應不查他的帳。這樣,我就一麵當小學教師,一麵當萬倉鄉鄉長。”


    紀十化笑了:“原來有短處!”


    孫武仁:“當鄉長期間,我深刻地體會到,由於當地教育落後,農民中識字不多,政令難以執行。尤其當他們受到欺侮的時候,不是逆來順受,就是束手無策,所以豪強劣紳得以恣意妄為。農民雖然有上學識字的要求和願望,但是,學校太少,且多被土豪劣紳把持著。我六區範圍內有不少無僧廟產,我就沒收這些廟產,籌辦高等小學……”


    紀十化聽到此處由衷讚道:“好!好!好!有見識,有擔當,我紀十化不如。”


    孫武仁見紀十化讚他,微微一笑道:“我的想法是好的,可是有人不願意啊。”


    紀十化雙眉微蹙,隨即一展笑道:“這就對了,有人把廟產當作自己家的了,你動了這些廟產,自然有人心痛了。”


    孫武仁:“第一個心痛的就是王峰庵……”


    紀十化立時打斷話頭:“誰?王峰庵?”隨即哈哈大笑:“依我看,這心痛是假,想報複是真。這麽多年的老對手了,不給你添點麻煩給誰添?他怕你太寂寞了。”


    孫武仁笑道:“說的也是。王峰庵他們把其他廟裏的僧人安排到無僧廟上,就說廟裏有僧,鼓動廟裏的僧尼和施主一齊告我。我應訴最多的時候,一天出庭七次。不過,全都一庭或兩庭了結。”


    紀十化:“他們沒賺著便宜。”


    孫武仁:“他們也不想想,廟產本就是臨時征用,而且用在百姓身上,且這些僧尼久不在廟內,周圍的百姓可個個都是證人。不過,話怎麽說呢,他們是沒賺著便宜,可給我惹了不少麻煩,這可是事實。我忙於應訴,光這一點就夠他們看笑話的了。”


    紀十化笑道:“告你不倒的話,隻能讓你的聲譽更高,這樣的麻煩於你也未必便是壞事。”


    孫武仁聞言笑道:“紀書記這話確是在理,果然如你所言。不過,在這期間,有一個人給我惹的麻煩較大。”


    紀十化:“誰?”


    孫武仁:“張炮皇!”


    紀十化疑道:“張炮皇?”


    孫武仁:“張炮皇!向這正西五六裏路左右有個村子叫張樓……”


    紀十化:“張樓村的,這個我知道。這個人的勢力可不小,也算得是個大地主了。”


    孫武仁:“勢力確實不小,他可是聖府的女婿,在咱們運河南岸也算得上巨富了。”


    紀十化:“這樣的人物要找你麻煩夠你嗆。之前有爭端?”


    孫武仁:“有,他先惹我,可是沒得好。民國二十四年十月,他任六區聯莊會會長兼三義鄉鄉長。縣政府要三義鄉派兩輛牛車去河南蘭考縣運石頭堵黃河決口,張炮皇越鄉向我萬倉鄉要了一輛車。我和車主張玉園告到嶧縣縣政府,縣長判他拿五百元將這輛車和牛贖買下來……”


    紀十化嗯了一聲道:“這就結了怨了。他如何對你?”


    孫武仁:“唆使姚德法的老婆告我。”


    紀十化:“姚德法?”


    孫武仁:“一個普通村民。民國二十三年夏,萬年閘孫葆獻之子孫承耀,同王嬤嬤的外孫,姚德法的長子姚大孩在地裏玩耍,挖了個銅疙瘩,上麵鑄有‘大閘吳仲必’五個字,我看是一塊紫銅,但鄉民們一傳可就厲害了,說是塊古董,比白銀黃金都貴,是塊無價寶。”


    “姚德法聽到這些虛誕的傳言,到萬年閘把這塊銅背到了自己家裏。有的鄉民又攛掇孫葆獻:‘這塊銅有你的一半,姚德法把這個東西弄到上海能賣個成千上萬塊錢。他指地無有,不憨不傻,能把錢給你一半嗎?’孫葆獻覺得有理,要了幾次沒要來,越要越不給,後來找到我。”


    “因姚德法不是萬倉鄉的村民,我推之再三,實在推不掉了,就叫防匪遊擊隊隊長王化林持我的名片去叫姚德法。我在名片背麵寫著:‘邢成吉村長如握,今有我鄉遊擊隊隊長王化林前去招呼姚德法,前來調處銅的事情,請你把姚德法介紹給王化林。’姚德法兵痞出身,軟硬不吃,雙方頂了起來。王化林一氣之下用繩子把他綁了來。調解結果是:這塊銅輪流保管,每家一月,在沒出賣前就這樣辦,如不同意即以作霸論。結果是雙方都同意……”


    紀十化:“嗯,你這個調解不錯啊,也沒偏袒誰啊,尤其這裏還牽扯你的本家叔伯。你這一碗水端的很平嘛!”


    孫武仁:“我也認為自己這事辦的不錯,不偏不向。可是在有些人眼裏就不是這樣了。張炮皇就抓住了一點,唆使姚家告我……”


    紀十化:“哪一點?”


    孫武仁:“姚德法的妻子王氏,在嶧縣法院告我在顏莊捆綁其夫姚德法,侵犯了人身權利。”


    紀十化:“這……,法院怎麽說?”


    孫武仁:“縣法院判了個不起訴。她去臨沂地方法院去告。我到庭應訴時檢查官沒問別的,隻問:‘孫承貝你打這官司幹麽?’我答:‘我不是原告,她告的我。’檢查官又說:‘你托人說說就算了。’我答:‘我沒犯法,我也不托人。’檢查官說:‘你怎麽不犯法?’我說:‘我沒到顏莊綁她的丈夫。’檢查官有意大聲說:‘你去不去都一樣。’接著又小聲對我說:‘你用人不當。’問完我就傳王氏。檢查官問她:‘你告孫承貝幹什麽?他又沒去顏莊。’王氏說:‘孫承貝去與不去都一樣。’檢查官對書記官說:‘記好這句話。’然後連雙方的證人都沒問就結了這場官司。”


    “這場官司拖的比較長,以致於學校的事有些耽擱,可是最後學校還是建成了。”


    紀十化:“國家要強大,人民要擺脫愚昧,必須做好教育工作,你辦學校,這一點很好……,你……,嗯,你後來怎麽成了花山鄉的鄉長了?”


    孫武仁笑了:“純屬偶然,一句話,就成了。”


    紀十化:“一句話?”


    孫武仁:“一句話!民國二十四年九月,山東省政府命令撤區並鄉,六區原來的二十鄉一鎮並為九個鄉。萬倉鄉、影山鄉和澗頭鎮並為影山鄉,選黃敦德為鄉長,我為副鄉長,區長宋駿清離職返鄉。二十五年六月,六區成立鄉農民學校,派來的校長一個叫張昭吉,一個叫張俠村。孫次綱負責民政,領導教育。農民學校一是建立一年製速成班,另一個任務就是訓練武裝幹部,半年一期,結業後分到各鄉訓練一個月的壯丁。”


    “這年九月張昭吉約我去嶧縣建設局交貸款,在縣政府門口遇見孟子英,他對我說:‘辦公室正等你呢!’我到辦公室一看黑板上寫著一個題目:‘用何方法領導鄉村生產?’我寫了‘婦女放足,興修水利’八個字的答案。晚上九點張昭吉回到旅店對我說:‘你考上花山鄉鄉長啦。’因為當時又改為大鄉製,六區分為四個鄉,考取了三個鄉長。”


    “花山鄉由原來的花山、萬倉、草橋、太平、多樂五個小鄉合並而成。鄉駐地有農民學校,校長由鄉長兼任,所以我既是鄉長又是農民學校的校長。”


    “鄉長的主要任務有兩個,一是管理田畝賦稅,一年催納兩次銀子;二是登記各村人口,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等,也就是編製戶口冊子,還要登記有大車的戶主姓名。大鄉鄉長的月薪為二十五元六角,另有每天伍角錢的出發費,領則有,不領則無。”


    “我又定了幾項土政策,一、不受請、不收禮,到各村去飯包裏裝著飯,洋車子上掛個水壺。二、村長到鄉裏開會吃一頓飯交三角五分錢。三、每十村選出一個莊長主任,一般公事隻召集他們開會。四、隻交向鄉公所攤派的捐稅,鄉公所向各村張貼布告,完成任務不額外增加。五、辭退鄉警,催要田賦或辦其他公事自己親去,實在忙不過來就臨時找人,不付報酬。我這些辦法減少了開支,公開透明,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很得農民擁護。”


    紀十化讚道:“你這幾個土政策不錯,你這個鄉長幹的可是小心翼翼,這樣好啊,免得給自己找來麻煩,而且這樣的措施,老百姓想不喜歡都不可能。”


    孫武仁:“都是鄉裏鄉親的,為他們做點事是分內的,我可不想步別人後塵,脊梁骨給人被後戳斷。不過……”


    紀十化:“不過怎麽樣?”


    孫武仁:“有些麻煩是躲不掉的。”


    紀十化:“哦?”


    孫武仁:“王峰庵!”


    紀十化:“王峰庵?不過,由你所述,你所做之事沒有漏洞可尋。他又如何找借口?”


    孫武仁:“問題出在他兒子身上。”


    紀十化:“王古君?”


    孫武仁:“是他!去年春天,韓複榘主席向各縣要壯丁,規定有三百畝以上土地而且家有四十歲以下男子的戶應征,本人不願當兵的可覓人頂替。”


    “我查看原草橋鄉移交的選民冊,王古君正好四十虛歲,符合應征條件,據此寫條子通知王古君當兵。”


    “王峰庵從未出過差、出過錢,他一麵按條子上的要求花了一百元錢覓了個姓蔡的頂替,一麵找劉永鬥控告我。罪名是挾嫌報複征四十歲以上的人當兵。他是縣裏告、專署告,告到省裏還不算完,直告到中央……”


    紀十化:“看來這一次是鐵了心要把你告倒……”


    孫武仁:“他是鐵了心,可是我有我的底氣啊。這個底氣就是戶口冊子上寫的明明白白不滿四十周歲,鐵證如山。王峰庵為了告倒我,把我寫的條子照了像貼在狀子上當物證。可那又怎麽樣?他告了一大圈子,最後得到三個字的批示:‘應當征。’”


    紀十化:“看來王峰庵也是糊塗透頂了,自己兒子多大不知道?而且,身邊還有劉永鬥這個律師?”


    孫武仁:“也許他真的把他兒子的年齡給忘了,畢竟年歲大了。隻是劉永鬥,一個律師,不應當犯這樣的錯誤,告我得有足夠的證據。而且我們之前曾交過手的,我又豈會輕易讓他找到借口,尤其是這等事?戶口冊子這件事,王峰庵想不到情有可原,可是一個律師想不到,那實在是不應該。”


    紀十化:“隻能說他們恨你太深。”


    孫武仁:“這話說的好,他們恨我太深,昏了頭了,以至於認為是個機會就毫不客氣的下手。其實恨我的人又豈止王峰庵、劉永鬥、張炮皇、王雪峰這些人?”


    紀十化:“還有哪些人?”


    孫武仁:“哪些人?那些想從我身上撈錢又撈不到的人。嗬嗬,不提了……,紀書記,有一件事怕你是想不到的?”孫武仁話鋒陡轉。


    紀十化:“……”


    孫武仁:“半個月前我已經準備向倭鬼子動手了。”


    紀十化凝神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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