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


    那天,我是在一家公司的麵試中被淘汰後邂逅常笙的。


    常笙是我的大學同學,在我印象中,他是個與眾不同的人。在他身上,有一種古典美。雖然古典美這個詞用來形容男生有些別扭,但我想不出還有別的什麽詞能比這個詞更適合他。


    常笙長得很英俊,他的英俊並不是那種時下流行的帥,而是真正的英俊。英俊的會讓你幻想,他如果生在古代,肯定是戲文中那種能夠輕易偷走小姐芳心的小生吧。


    常笙性格孤僻,很少與人深交,我算是個例外,因為我們有共同的愛好,都喜歡一些懷舊複古的東西。


    邂逅常笙,讓我低落的心情好了起來。說了一會兒話後,我感覺不過癮,就提議道:“走,我們去喝兩杯。”


    常笙微笑著點了點頭,說道:“我帶你去個地方吧。”


    一輛出租車把我倆拉到了一條很僻靜的小街上,街尾有家小酒館,看著酒館裏古色古香的裝修風格,我望著常笙會意地笑了。


    落座之後,常笙簡單地點了幾個菜,要了一瓶酒,我們便邊喝邊聊了起來。


    常笙話很少,基本上隻是一個聽眾。酒桌上就聽見我在喋喋不休地回憶學生時代的往事,回憶完後,我又給他聊起了自己現在的生活狀況。我告訴他,大學畢業後我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二十好幾的人了,還經常伸手找家裏要錢,連自己都覺得自己太沒有出息了。最後,我長歎道:“我活得真他媽沒勁兒!”


    “天生我才必有用,你不必輕看自己,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常笙一邊安慰我,一邊舉杯道:“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來!幹杯,且不說這些不開心的事了。”


    我喝幹了杯中的酒,一邊倒酒一邊問常笙:“你畢業後在什麽地方高就?”


    常笙微微一笑,卻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見此情形,我心想,也許自己不該問他這個問題。


    畢業後,我從未聽其他同學提起過常笙,大概是他根本就不願意別人太了解自己吧。這時候,我突然覺得,和他的朋友關係,也許一直都是我一相情願的想法,對他的一切,我其實並不比別的同學知道的更多。


    有了這種想法後,剩下的酒喝起來就有點兒索然無味了,但常笙好像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臉上依舊保持著那種優雅得讓我自卑的微笑。


    又坐了一會兒,我的女朋友淩顏打來電話詢問我在什麽地方,我很不耐煩地告訴她,我和老同學在喝酒,別煩我。


    我掛掉電話之後,常笙提議道:“時候不早了,你該回家了,咱們走吧。”


    “走什麽走,咱哥倆兒多少年沒見了,今天不喝醉,誰都不許走。女人嘛,不用理她。”我覺得淩顏的電話讓我很沒有麵子,堅持還要喝一會兒。


    “來日方長,今日不喝了,我還有件事要拜托你幫忙。”常笙招手喊來服務員結賬。


    聽他說有事要我幫忙,我有些奇怪,心想,我有什麽可以幫他的。


    走出酒館後,常笙對我說:“我有些東西想讓你幫我保管一段時日。”


    “是什麽寶貝啊,你放自己家裏不行嗎?還要我幫你保管。”我疑惑地問道。


    常笙搖了搖頭說:“也不算什麽寶貝,不過那東西對我很重要,我要離家幾日,放在家裏不放心。”


    “沒問題。”我爽快地點了點頭。


    常笙感激地拍了拍我的肩說:“走吧,寒舍離此不遠,去拿了東西你好早點回家。”


    木箱


    常笙家裏的擺設簡單得很,除了一些仿古的木製家具外,就別無它物了。不過,最讓我奇怪的是,他家裏除了電燈外,我沒有看到任何一件現代化的家電。


    “你家裏怎麽連電視也沒有一台?”我忍不住問道。


    “我總在外麵跑,很少回來住,那些東西買回來也沒多大用處。”常笙笑了笑,然後指著屋角說道:“那個木箱,拜托你幫我保管一下。”


    “你放心,我一定幫你保管好,你到時候來取就是了。”我十分爽快地答應道。


    常笙提著木箱,將我送到了街上。這時,正好過來了一輛出租車,常笙招了招手,出租車停在了路邊。我拉開後車門鑽了進去,常笙將手裏的木箱放在我身旁的座位上,說道:“日後定有重謝。”隨後就繞到車的另一邊,將一張百元大鈔遞給司機。


    “我有零錢……”我話音未落,常笙已經轉身離開了,我探頭往車窗外瞧去,他的身影已經不見了。


    下車時,我接過司機找補的錢,順手就去提放在座位上的木箱,誰知一下竟沒提起來。


    “什麽東西,這麽沉?”我抱著木箱下了車,一邊嘟噥一邊跌跌撞撞地朝家裏走去。


    回到家裏,淩顏看到我手裏的木箱,奇怪地問:“你抱個破箱子回來幹嗎?”


    “別人托我幫忙保管的。”我把木箱放到屋角,甩了甩略有些酸痛的胳膊。


    “裝的什麽東西?看樣子挺沉的。”淩顏隨口問道。


    “我也不知道,他說過一段時間就來取走。”說完這話,我突然想起了一件很要命的事,我既沒有把自己家的地址留給常笙,也忘了和他交換聯係方式。


    後來,我專門去了幾次常笙家,可每次都看見房門緊鎖。一直到我看到他家門上開始結起了蛛網,這才覺得有些不對勁兒了。


    我向附近的鄰居打聽常笙的去向,鄰居卻告訴我說,那間屋子的住戶半年前就死在了屋裏,自那以後就再沒人住在裏麵了。我心裏一凜,急忙詢問那個死去的住戶長什麽模樣,鄰居的描述完全可以和常笙對上號。


    當我倉皇地離開常笙家時,背心一直是涼津津的。


    接下來的日子裏,我每天白天都希望能重新遇到常笙,聽他親口告訴我這是一個誤會;而每天晚上,我又心神不寧地擔心自己真的會見到常笙的鬼魂。


    事實上,我再也沒有見到過常笙,更沒有見到過他的鬼魂。而他托我保管的木箱,我不知道是應該留著還是扔掉。在猶豫不決中,淩顏在上麵堆了一些亂七八糟的雜物,它便從我的視線中消失了,漸漸地被我淡忘了。


    金條


    那天下午,淩顏整理屋子的時候,突然又看見了那個木箱,於是問我:“這個箱子怎麽還在這兒?”


    我看了一眼那個差點被我遺忘的木箱,心不在焉地敷衍道:“大概沒什麽重要的東西,他忘了吧。”


    淩顏試著搬了搬那個木箱,卻沒有搬動,忍不住叫道:“好沉啊,裏麵裝的是什麽,要不我們打開看看。”


    “人家的東西,看什麽看。”


    “不能看就叫他趕緊拿走啊,老擺在我們家算什麽事兒!”淩顏有些不大高興,衝我嚷嚷道。


    “我忘了告訴他家裏的地址,也沒留聯係方式,他大概找不著吧。我抽空問問其他同學,看能不能聯係上他,叫他來拿走。”


    “不行,我得看看,萬一裏麵裝的是違禁物品,等警察找上門來,你冤都沒地兒喊。”淩顏的話讓我的心裏咯噔了一下。沉默了片刻,我終於點頭說:“你說得也對,我可不能糊裏糊塗地給人當替罪羊,打開看看吧。”


    木箱上掛著一把小鎖,淩顏問我:“他給你鑰匙了嗎?”


    我搖了搖頭,走到木箱前蹲了下去,捏住那把小鎖輕輕晃了晃,哢噠嗒,鎖竟然應聲而開。


    “你力氣不小嘛。”淩顏一邊似笑非笑地看著,一邊蹲下身子,打開了木箱蓋子。


    “不是我擰開的,我根本就沒使勁……”我的話隻說了一半,就硬生生地頓住了。


    我至今仍然記得淩顏打開木箱的那一瞬間,我的雙眼被一片黃澄澄的亮光晃花了,然後便傻傻地愣住了,直到淩顏用顫抖的聲音在我耳邊問道:“這是什麽?不會是黃金吧!”我才重新回過神來。


    箱子裏裝著一些黃色的條狀金屬物體,我之所以這樣描述,是因為當時我根本不敢相信那是一箱金條。在我的生活經曆中,金條是一種可望而不可即的東西,除了在銀行或者金店裏看到過待售的樣品,我甚至連摸都沒有摸過。


    愣了好一陣,我才伸出微微顫抖的手,從木箱裏取出一根條狀金屬物,拿到眼前仔細看了起來。


    那種條狀金屬物正麵很光滑,而背麵則刻著表明它們高貴身份的字:


    千足金 (99.99%) 188克


    天啦!那該死的常笙,托我幫他保管的,竟然是一整箱金條!


    藏金


    看著眼前的一整箱金條,我的心裏突然有些恐懼和不安。我首先想到的是,這一箱子金條並不屬於我,然後便開始猜測這箱金條的來曆。


    常笙在把這箱金條托我保管之後,人就不見了。會不會這箱金條來路不正,而他正是因為這箱金條才藏了起來。如果真是我推測的這樣,那麽我幫他保管金條,根本就是在保管一個禍害。


    想到這兒,我心裏越來越惶恐,偏頭看了看淩顏。淩顏似乎並沒有意識到什麽危險,隻是癡癡地看著箱子裏的金條,眼中閃爍著興奮和貪婪的光芒。


    女人就是女人,頭發長見識短,說不準她心裏正打著這箱金條的主意,而根本沒去想它會給我們帶來的災難。


    我啪地一下將箱蓋合上,順手拖過一件牛仔服將木箱包了起來,說道:“這東西不能就這麽放著,得找個地方藏起來。”對於我這個英明無比的決定,淩顏也很讚同。於是,我倆在屋裏尋找能藏下這箱金條的地方,可我們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什麽合適的地方。


    淩顏愣了一會兒,目光突然落到了衣櫃上,她衝過去打開衣櫃,將裏麵的衣物抱出來扔在床上。我會過意來,趕緊把包裹著牛仔服的木箱抱過去塞進衣櫃裏,淩顏又將剛才抱出去的衣物胡亂地塞回去,蓋住了那個箱子。


    “要想藏一片樹葉,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裏;要想藏一件衣服,最好的地方就是衣櫃裏,哪怕那件要藏的衣服裏裹著億萬財富。”淩顏看著塞得滿滿當當的衣櫃,突然冒出一句頗有哲理的話來。我詫異地看了她一眼,心想:沒想到她還挺有文學修養的。


    藏好金條後,我對淩顏說:“本來以為不是什麽重要的東西,沒想到是一箱金條,早知道我就不答應幫他保管了,我得去把他找到,讓他趕緊把東西拿走。對了,這事不要告訴任何人,那東西也千萬不能去動它,知道嗎?”


    “知道了!你去吧,今天我哪兒也不去,就在家裏守著它。”淩顏說話的語氣十分溫柔,這和她平時潑辣的性格有些不合拍,讓我感覺不太習慣,忍不住多盯了她兩眼,有些惱火地說道:“你有病啊,守著它幹嗎!你該幹什麽就幹什麽。”


    出門之後,想到淩顏剛才的異常表現,我心裏有幾分忐忑,於是又轉身走了回去。一進屋,我就看見淩顏正站在打開的衣櫃前,不知道在幹什麽,不由警惕地問道:“淩顏,你在幹嗎?”


    “沒幹嗎啊!”淩顏急忙關上衣櫃,慌張地回答道,這更讓我疑心大起。


    “我可告訴你,那東西不是咱們的,我隻是幫人保管,現在是福是禍還說不準,你千萬別打什麽鬼主意。”我盯著淩顏,表情嚴肅地叮囑道。


    “不用你說我也知道,你趕快去找到你那同學,把東西搬走就清靜了,省得放在家裏你疑神疑鬼的。”淩顏有些生氣,說完話後就不再理我了。


    死訊


    再次走出家門後,我開始琢磨該上什麽地方去找常笙。想來想去,除了再上他家看看外,也沒有別的什麽辦法。


    可當我去了常笙家後,發現一切都還是老樣子,唯一不同的是,那扇緊鎖的屋門上,蜘蛛網結得更密了。


    離開常笙家往回走的路上,我滿腦子都想著那一箱金條,一會兒幻想警察突然衝進家裏,搜出了那箱金條,然後將我和淩顏一起抓了起來;一會兒又幻想淩顏帶上那箱金條跑了,然後常笙和一群凶神惡煞的黑社會找上門來,我卻交不出金條,他們把我綁了起來,威脅著要幹掉我。想著想著,我不由有些埋怨自己,幹嗎不想好的,老想壞的。


    幻想畢竟不能替代現實生活,這事既然落到了我頭上,我肯定得做點什麽。突然,我看見路邊有家網吧,猛地想起大學畢業後,同學們為了保持聯係,建過一個qq群,我何不在群裏打聽打聽,說不定會有人知道常笙的下落或聯係方式。


    走進網吧,我登陸上了qq,點開了大學同學群。群裏隻有幾個同學在線,我一一詢問了他們,結果一無所獲。


    我萬分沮喪,正要關掉qq,群裏突然有人問:“誰在打聽常笙?”


    “是我。”我趕緊回應道。


    說話人的網名叫“清水洗塵”,這個名字我很陌生,和我知道的任何一個同學都對不上號,於是我問道:“請問你是?”


    “你加我好友,私聊吧。”


    我急忙將他添加為好友,然後迫不及待地問:“你是誰?你有常笙的聯係方式嗎?”


    “我叫曾晴,是常笙的女朋友。”


    常笙居然有個女朋友,還是我們大學同學!不過,我實在想不起大學同學裏,是不是有個叫曾晴的女生。


    我顧不上多想,急忙又問道:“常笙是不是和你在一起?我要見他。”


    “你見不到常笙了,他已經死了。”對話框裏的這句話,立馬讓我愣在了電腦前。


    “死了?!你開玩笑吧。”


    “我怎麽會拿這種事開玩笑!”曾晴似乎有些生氣。


    我木然地坐在電腦前,腦子裏卻激烈地鬥爭起來。假如常笙真的死了,而且死之前沒有把托我保管金條的事告訴過其他人的話,那箱金條不就歸我所有了嗎。


    想到這裏,我有些興奮,開始盤算起擁有了那箱金條之後的生活來。


    有了那箱金條,我不但可以擺脫目前這種窘迫的生活,還能過上一種從前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買房、買車、開公司,隻要有錢,我想幹什麽就幹什麽,想要什麽就有什麽。想到這兒,我的嘴角不自覺地咧開了,露出一個十分無恥的笑容。


    失蹤


    不過,那種無恥的笑容並沒有在我臉上持續多久就僵住了。因為我很快又想到,如果那箱金條的來路不正,而常笙在死前又告訴過其他人托我保管的話,那麽當我吞沒金條後,肯定會有數不清的麻煩。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常笙說不定就是為這箱金條送命的,我可不願重蹈他的覆轍。


    猶豫了好一陣,我終於做出了一個決定,在qq上給曾晴發了一句話:“我們能見麵嗎?常笙留了些東西托我保管,我想交給你處理。”


    “什麽東西?”


    “見麵再告訴你吧,明天你有空嗎?明天下午三點在學校對麵的海天咖啡廳見。”


    “好吧。”


    “對了,我一個月前遇到常笙時他都還好好的,怎麽突然就死了,出了什麽事啊?”


    “一個月前,不可能吧,你一定是認錯人了。他已經死了有半年了,我是第一個發現他屍體的人,警察說他死於一氧化碳中毒。”


    雖然隔著電腦,我仍然能夠感覺到曾晴沒有撒謊。可如果她說的是真的,那麽我遇到的一切又該作何解釋呢?


    刹那間,我隱約感到一股涼颼颼的冷風吹進了我的頸窩,並順著脖子灌進我的衣服裏,讓我的身體變得冰冷而僵硬。


    過了好一會兒,我慢慢回過神來,又給曾晴發過去一句話:“見麵時你能帶一張常笙的照片嗎?”


    曾晴答應了我的要求後就下線了,我也起身離開了網吧。


    回到家裏,我發現淩顏不在家,心裏突然湧起了一種很不安的感覺。我極力穩定住自己的情緒,緩緩走到藏著金條的衣櫃前,死死地盯著櫃門,卻怎麽也提不起勇氣去打開它。我猶豫了一會兒,摸出手機撥了淩顏的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用戶已關機或不在服務區。”我絕望地掛掉電話,猛地拉開了衣櫃門。


    衣櫃裏的衣物依舊雜亂地堆放著,可那個包裹著牛仔服的木箱卻已經不見了。我將衣櫃裏的衣物一件件地往外扔著,一邊扔一邊惡狠狠地罵著:“淩顏,你這個壞女人!居然敢帶著金條跑了……”


    衣物很快就扔光了,我跌坐在地上,望著空空如也的衣櫃,眼睛裏都要噴出火來了。淩顏的背叛讓我憤怒,我雖然曾經猜想過這種情況的發生,但是我絕沒有想到,它會發生得如此之快,快得讓我猝不及防。


    誤會


    不知過了多久,我突然聽到身後傳來鑰匙開門的聲音,我騰地站了起來,轉過身去,用一種足以將人殺死的眼光,惡狠狠地瞪著剛進屋的淩顏。


    “你回來了,我出去買了點菜,馬上就做飯。”淩顏手裏拎著塑料袋,進了廚房。


    我也走進廚房裏,冷眼看著淩顏把塑料袋裏的菜一樣樣地取出來。她拿起一塊瘦肉放在菜墩上,然後伸手去取掛在刀架的菜刀。我急忙上前,搶在她前麵把菜刀拿到了手裏,對她說道:“切肉是吧?我來好了。”


    淩顏有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說道:“你會切嗎?”


    “誰說我不會切!”我一邊笨手笨腳地切著肉一邊說道。


    “算了,還是我來切,你幫我洗菜吧。”淩顏看到我切的肉實在不成樣子,就伸手來搶我手裏的菜刀。


    我緊緊地握著菜刀,手怎麽也不肯鬆開。淩顏見狀,有些生氣地吼道:“你幹嗎?把菜刀給我呀!”


    我依舊緊緊地握著菜刀,冷冷地問道:“那箱金條呢?”


    淩顏終於明白了怎麽回事,她的臉色變得十分難看,雙眼滿含哀怨,盯著我看了好半天,嘴裏蹦出一句話來:“沒想到你竟然會懷疑我!我隻是覺得那東西放在衣櫃裏不安全,就把它藏到洗衣機裏了。”


    我一下愣住了,結結巴巴地申辯道:“我、我見箱子不見了,打你手機又關機,才會胡思亂想的。”


    “我的手機沒電了,放在電視機旁充電,你難道沒有看見!”淩顏氣鼓鼓地衝出了廚房。


    我也急忙跟了出去,果然看到淩顏的手機正放在電視機旁充著電。隨後,我又走進衛生間,打開洗衣機,掀開上麵的髒衣服後,一眼就看見那個舊牛仔服包裹著的木箱。


    後來我親自下廚,做了一頓難以下咽的晚飯,又費了不少口舌,終於讓淩顏原諒了我。


    那天夜裏,我做了一個噩夢。


    我夢見一個男人衝進家裏,那男人拿著一把刀,狠狠地紮進我的心髒。我奮力地想要抵抗,卻發現自己無法動彈。那男人的麵容很模糊,我怎麽也看不清楚,可偏偏又覺得他很眼熟。


    然後,我又看見淩顏把那箱金條抱了出來,和那男人你一根我一根地分了起來。後來,他們突然吵了起來,淩顏順手拔出了插在我心口的刀子,猛地朝那男人刺了過去……


    當我滿頭大汗地醒過來後,下意識地朝身旁摸去,卻一把摸了個空,淩顏真的不見了!


    我靠在床頭,眼睛死死地盯著門口,心跳越來越快,我毫無理由地擔心,夢裏的情形會在現實裏真實地發生。


    一陣細微的腳步聲從衛生間傳了過來,此時,那腳步聲在我耳中顯得沉重無比,每一步似乎都踏在我的心髒上,讓我的心率不由自主地跟著那腳步的節奏搏動。我悄悄地移到床邊,伸手將床頭櫃上的台燈緊緊地握住。


    一個人影從衛生間裏走了出來,慢慢地走到床邊躺了下來。很快,我身邊就響起了均勻的呼吸聲。我小心翼翼地在黑暗中探過頭去,直到看清了那人確實是淩顏之後,這才悄悄地鬆開了手裏的台燈。


    後半夜,我一直輾轉反側,並時不時地偷看身旁淩顏的動靜,一直到天邊漸漸開始發白,我才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尾聲


    我在附近的一家醫院裏找到了淩顏,醫生告訴我,是一個年輕人把淩顏送來的。淩顏一直昏迷不醒,又查不出病因,醫生還以為她成了植物人,沒想到中午時她突然醒了過來。醫生隨即給她作了詳細的檢查,發現她的身體十分健康,就像從來沒有得過病一樣,這才同意她打電話叫我來接她出院。


    我和淩顏去結算醫療費時,窗口裏的護士告訴我們,淩顏的醫療費用早就已經結清了。隨後,她遞給我一個信封,說是結賬的那人留下的,讓她在淩顏出院時交給我們。


    信封上寫著我的名字,落款赫然是常笙。


    “……


    我和你們不是一個時代的人。我靠著黃金換命術,已經記不清在世上活了多少年了。


    半年前,我在施展換命術時,發生了我最不願意發生的事。曾晴在我施術時闖了進來,她不但破了我的法術,還看見了我的本相。


    我施術時如果被人撞破,那麽換來的命就隻能維持半年時間,而且在這半年裏,隨時可能露出本相。所以我一直不敢回到她身邊,除非我找另一個人再換一次命。


    後來遇到了你,我發現你認為自己的生命沒有意義,就想用黃金換取你的壽命。可奇怪的是,我給你的那箱黃金,你居然一直沒有去動它,那樣的話,你的命我也就換不回來。


    眼看著半年期限就要到了,我隻能取回黃金,另外找一個人換命。可當我去你家取黃金時,正巧發現了另外一個合適的換命對象,於是我就帶走了她。


    我原以為,我的問題就此解決了,換好命後,我就可以陪著曾晴,即使不能永遠和她在一起,起碼也可以廝守幾十年吧。


    但我沒有想到,曾晴會出車禍身亡,死得這麽早。


    我對生死早已看得很淡了,大概是活得太久,有些厭倦了吧。但無論如何,我還是想和曾晴在一起。


    她活著,我就陪她繼續活下去;她死了,我就陪她一起去死。


    隻要能和她在一起,生死倒是無所謂的。


    不過,曾晴的死,讓我想通了一個困擾我很久的問題。


    我們家族的人,本來都可以長生不死的,可是他們終究還是一個個地死去了,到現在就隻剩下我一個人了。我一直在思考,到底是什麽力量,讓他們不再繼續換命,一個接一個地死去。


    當曾晴在我懷中停止呼吸的那一刻,我才終於明白,孤獨地活在世上,遠不如陪心愛的人一起死去幸福。


    先我而去的那些族人,大概也和我一樣,是遇到了真心相愛的女子,才會願意放棄永生,陪著她們一同死去。


    曾晴的死,對你和淩顏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因為我會陪著曾晴死去,所以我會放過淩顏,不再要她的壽命了。


    相愛是一種緣分,相守是一種幸福。淩顏回到你身邊後,你們一定要珍惜彼此。順便代我告訴她,她拿走的東西,就當是我留給你們的補償吧。


    常笙叩首”


    讀完信後,我問淩顏:“你拿了他什麽東西?”淩顏紅著臉把揣在衣兜裏的手掏出來,伸到我麵前攤開。


    我看著淩顏手心中那根黃燦燦的金條,一種不可名狀的恐懼悄然從心底冒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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