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河橋是長清縣和齊河縣兩縣的分界線,以橋中央為界限,西邊是齊河縣,東邊是長清縣。


    道光年間,橋上死了一個人,在西邊,實在是在齊河縣內。齊河縣令到橋上驗屍,見屍體上有刀傷,看樣子死者是被人謀財害命而死,案重大,齊河縣令便假說查驗屍體,把屍體翻轉到橋的東邊,說:“屍體在長清縣內,還是讓長清縣令辦理把吧!”把地保責備了幾句,說他們誤報案子,就走了。


    長清縣的人報告給長清縣令,並說齊河縣移動屍體的事。


    長清縣令便請齊河縣令一起去查驗。


    長清縣令先到橋上,從死者的搜得一張賬單,上麵寫明了買的若幹布,用去多少錢等,極為清楚。


    沒一會兒,齊河縣令也到了,長清縣令便請他一起到旁邊的寺廟中去商酌。


    長清縣令對齊河縣令說:“屍體在西邊,為何移到東邊來。”


    齊河縣令道:“沒有啊!”


    長清縣令笑著道:“在外的人走在路上,被殺害了,必定會有血跡,現今西邊有血跡,東邊橋上的屍體下卻沒有血跡,不是移動了屍體,是怎麽回事?”


    齊河縣令無話可說了。


    長清又笑著道:“像這樣的案子,恐怕老兄也沒有辦法查究,弟代替你辦理,也未嚐不可。”


    當時,附近的鄉民到廟裏看鬧的人不少,長清縣令便叫差役,把門都官上,便惱怒地說:“爾等來到這裏,準備竊聽我們的話,好去報告給凶犯嗎?”便喝叱著下令:“給我每人重打二十大板,否則休想離開!”


    齊河縣令不明白他在的主意,還替那些鄉人說話,說:“他們也是喜歡看鬧才到這裏來的,未必要偷聽什麽信息,你這樣未免也太不近理了吧!”


    長清縣令道:“好好……這樣,也把打你們了,就罰你們每人給我出半匹布,不不管是什麽色料,並且五個人之間互相擔保,到時候交不上來,得一起受罰。就定好第三天來這裏上交,有人膽敢違反,我可不留了。”


    先將那些願意出布的人,登記好名字、裏居,大約有三十幾人。


    後麵的那些人,紛紛求饒道:“官爺,我們家是在貧苦,實在拿不出錢來買布啊!”


    長清縣令又道:“這樣,你們每三人出半匹,可以嗎?”


    那些才沒有話說。大約又放出了三十多人。


    長清縣縣令對著剩下的人道:“我也不強人所難,你們既然沒有錢出布,那一定要慫恿那些出了的人,早早買好,到那天來這裏交納,免得受到責罰。”眾人才唯唯答應著離去了。


    長清縣令也和齊河縣令約好,第三天準時來那裏收布,齊河縣令答應到了第三天,兩縣的縣令先後都到了。


    出布的人都抱著布,在那裏等著交給縣官,長清縣令按著順序驗收。


    驗收完畢之後,仍然將布還回去,並要求沒念到名字的人在外麵等著,念到名字的人進去領回他們的布,在他們進去領布的時候,問他們的布是和誰買的,有人說和鄉人某甲買的,也都一一注明登記好,等把布一一還給他們之後,統計了一下,有一大半都是和某甲買的。


    長清縣令出來問道,某甲在那哪裏。某甲也是出布的人,也在人群之中,眾人便指著他,道:“就是他。”


    長清縣令問某甲道:“你賣布幾年了?”


    某甲回答道:“我剛做這行生意。”


    長清縣令又問道:“你所買的布,藍色的有多少,白色的有多少,一共又有多少,你還記得嗎?”


    某甲分別說了出來。


    長清縣令道:“恐怕不是這樣,大概你記錯了吧!”又接著問:“你的布匹都賣給誰了?”


    甲某不知道縣官已登記好了哪些人的布是從他那裏買去,便說:“僅僅賣出幾匹布,其它的都還沒有賣出去。”


    長清縣令道:“賣出去了多少,還有多少,你還記得嗎?”


    某甲又一一回答。


    長清縣令道:“恐怕還是不是如你所說。”便替他說出了數目,賣給出布的人多少,還剩多少,都說了出來,並叫差役到他家裏去取來。


    過了一會兒,差役取布回來了,數那些布匹,果然和他說的不相符合,和長清縣令說的倒相差不多。


    長清縣令笑著對某甲道:“你自己買的布,卻不知道數目,我反而倒是都清楚。你知道是什麽原因嗎?”


    某甲道:“不知道。”


    齊河縣令在一旁感到很驚訝,沒有等某甲回答,急忙問道:“不知老弟怎麽知道如此斷案?”


    長清縣令指著某甲道:“這就是害人的凶犯,隻是他不怕死,敢作下這案。”


    於是,拿出從死者上搜來的賬單,拿給齊河縣令看。


    齊河縣令問道:“這賬單是從哪裏來的?”


    長清縣令道:“從死者的懷裏搜來的。那人的的布匹和賬單上的數目沒有什麽差異,這明顯是那人貪圖死者的布匹,而把人殺死了,還有什麽疑惑的。”


    某甲聽了,頓時魂飛魄散,都自供招認了。


    招供道:“死者是齊河縣村裏的人,販賣布匹作為職業。看重他家的資財,便和他結交為好友,那天挽留他在我家住宿,並把他的布匹推到我的家中。夜裏的時候,我找了一個借口,說去接別的朋友,讓他和我一起去,到了橋中央,便把他殺死了,於是,已查出了真凶,長清縣令便那些出布的人道:”你們的布,都是出錢的買的,你們就帶回去吧!我豈是真的罰你你們,而中飽私囊呢?隻是劫奪來的東西,一定賣得比平時便宜,你們一定會去買,因此,借你等的買的布,用來查明真凶。“說完,就讓那些抱著布回去了。


    又叫差役把死者家屬叫來,把屍體和剩下的布領回去,並讓某甲把買布所得的錢都拿出來,還給死者家屬。


    兩縣的鄉民,都稱頌長清縣令斷案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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