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浙江 會稽縣出了一個案件。有個年老的鹽商,富有萬貫家財,但無子嗣,就娶了個20多歲的窮家姑娘做二房。姑娘進門一年多就生了個又白又胖的兒子。可是這個二房姑娘未滿產期就死了。由鹽商的妻子出頭告發,說二房姑娘是吃了一碗西湖藕粉後中毒死亡的,這碗藕粉是婢女蘭香衝調的,蘭香顯然是覬覦如夫人的地位,而毒死了那個二房姑娘想取而代之。這個案件並無確鑿證據,但由於鹽商妻子一口咬定,況且錢能通神,那蘭香被紹興府判處死刑,關在死牢裏,隻等刑部下達批文,一到秋天就要斬首。


    蘭香的父母當然不甘心女兒無辜做刀下之鬼,便四處托人,解救蘭香。


    杭州省城的首席刑名師爺周省三原籍紹興府會稽縣,和蘭香是鄉親。他看了紹興府送來的案卷,也覺得此案辦得不實。但紹興府已上報了刑部,“秋斬”期限即到,再要複查已來不及了。這個古道快腸的熱心人,苦苦思索著如何來複查案子,搞明真相。


    當時他正在批閱公文,由於心事重重,竟把一支“大白雲”的毛筆錯塞到“烏龍水”的銅筆套中去了,這一“錯套”頓使他的腦子閃過了一個念頭。


    刑部發往浙江 各府的公文都是由杭州省城轉發的。他以首席師爺的身分,查看了所有刑部下達的批文,果然看到了刑部發給紹興府批斬蘭香的公文。他又找了一封刑部同日發往浙江 邊遠地區的公文。他把兩個公文的封套用燭火將火漆融掉,然後將兩件公文互調後轉發下去。紹興府和另一地區的府衙接到退件後,總以為經辦人把公文套錯了,由於職責攸關,是不敢聲張,更不會調查的。等到糾正過來再發批文時,已過了當年秋斬的期限。這樣,就為周省三複查這個案件贏得了時間。


    於是,周省三抓緊時間,來複查案件,查明了毒害二房並非蘭香,而是鹽商的妻子。因為她既要傳“香火”,又要拔除二房這個“眼中釘”,還可“嫁禍”於鹽商早想染指的婢女蘭香,真可謂是“一石三鳥”。她用錢買通了一些人做偽證。周省三抓住了這些偽證者“證詞”中的漏洞,順藤摸瓜,終於找出了真凶。那鹽商妻子在事實麵前也隻得供認不諱。


    周省三將真實的案情稟明了杭州知府,由杭州知府出麵上報刑部,刑部將案子核實無誤後,就推翻了原紹興府的判決,蘭香的冤情得到了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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