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敵發現我是魅魔後[穿書] 作者: 非非非非 文案 路加一朝穿成書中的反派小王子,高傲囂張的廢物美人,唯一的優勢就是手握男主的奴隸身契。 日後男主將受封教廷聖騎士,最後奪權稱王,把小王子囚禁在高塔中孤苦終生。 知曉未來走向,棄暗投明抱大腿或許是更好的選擇。 路加笑了。 讓他屈居人下?絕無可能。 既然做了王子,為什麽不揮霍一把順便搶個王冠玩呢? 馴服高貴聖潔的騎士為他這個無惡不作的反派所用,似乎是個有趣的挑戰。 * 蘭斯的父親為國王所殺,自己則淪為小王子的奴仆。 他應該恨他。 但從某日起,那個曾百般羞辱他的小王子,卻開始有意無意地向他“示愛”。 “作為嘉獎,你被允許和我跳一支舞。”他驕傲的殿下說,“在我沒喊停之前,不許離開。” 漂亮的皮囊,蛇蠍的心腸。需時刻警惕他的誘惑,才不至於被花刺蜇傷。 “如您所願,殿下。”蘭斯傾身投入旋舞。 * 登上王位後路加想要瀟灑抽身,卻被黑化的聖騎士反咬一口,軟禁在古堡中。 路加將惡翅翼和尾藏在背後,露出的犄角因羞惱而泛紅。 “你要怎樣才不會把我是魅魔的秘密傳出去?” 騙子咬著濕潤的紅唇。 “讓我滿意,陛下。” 受:萬人迷撩人狂反派魅魔王子(路加) 攻:聖潔禁欲忠犬聖子黑化反咬(蘭斯) 注:雙潔。受最初不知道自己是魅魔,不聖母。受恃美行凶,有少量被迫女裝情節。 內容標簽: 強強 天作之合 天之驕子 穿書 搜索關鍵字:主角:路加(受),蘭斯洛特(攻) ┃ 配角:阿芙拉 ┃ 其它:下一本《穿成病美人後宿敵追著我開屏》求預收~ 一句話簡介:腹黑忠犬以下犯上 立意:人不但要有高智商,還要有高情商。工作中的人際關係非常重要。注意到下屬的情緒,注意到下屬想要什麽,是一個掌權者必須具備的能力。不能一味索取,還要有適當的贈與。對那些為自己無私奉獻的人,要懂得知恩圖報,懂得珍惜。第1章 玫瑰喋血 路加握著斷折的玫瑰。 在他攀折下來之前,這叢玫瑰一直在廢園中瘋野生長,利刺根根豎立,未被剪除。 指尖傳來刺痛,忽然間狂風大作,他將玫瑰花護在懷中,閉上了眼。 風停下時,路加睜開眼,看到了“神”。 “神”微微俯身,銀月似的長發垂落耳畔,另一些披散在肩背上。薄衫收緊於腰腹,勾勒出優美的弧線。 平靜、溫雅,這是路加對他的第一印象。 第一眼或許會把他誤當做神,但很快他身上粗糙的衣料便讓路加否認了之前的猜想這隻是一個肖似神的凡人。 地位卑賤?或許。他謙恭的姿勢屬於仆從對主人的禮節。而貧窮更是無須懷疑的。 路加饒有興趣地觀察他。 纖長的銀白睫毛幾乎遮掩了男子的眼瞳,但還是泄露出些微翠色。觀察久了,才知道那雙眼睛並非像他的姿勢那般謙卑恭順他同樣在淡淡審視路加。 真正的仆人不會有這樣的眼神。 路加一笑,指間帶血的玫瑰轉動,本來要丟棄的玫瑰花,別在了銀發男子的衣領間。 銀白被抹上了一縷豔俗的紅。 路加滿意地欣賞自己的傑作。他將刺破的手指吮入口中,品嚐到絲縷血腥味。 “這樣看起來順眼多了。”路加舔弄著指腹,語聲戲謔,“怎麽樣,喜歡嗎?” 手指玉白,流連在玫瑰色的唇舌間。這樣的場麵極易讓人誤以為,他不是在問玫瑰花,而是在詢問對方喜不喜歡他的嘴唇。 然而直麵他的男子唇邊的微笑絲毫未變,禮貌而疏遠。 標準得如同經書上麵對惡魔引誘的聖子。 “感謝殿下的恩賜。”他俯下身,姿勢優雅。 ……“殿下”?這是什麽稱呼。 路加眼眸微眯。 這或許是一場捉弄? 據他所知,君主立憲製國家的那幾位殿下和他這個終年坐輪椅、時刻需要醫學看護的殘廢沒有半點關係。 他隻不過被叫來繼承一位遠房親戚的遺產,順便替那位過世者修繕一下那座破舊到隨便一碰就會散架的祖“宅” 路加眺向不遠處那座殘破的古老府邸。 煥然嶄新。 他瞳孔劇烈收縮。 為了看得更清晰,路加本能向前踏了一步。隨即他意識到自己竟然不在坐輪椅,而是站立著的,驚訝之下,他雙膝一軟,向前摔倒。 有人撐住了他的身體。 從外人看來他似乎倒在了對方的懷中,實際上觸碰到路加的隻有一隻手冰涼堅硬,牢牢握在他肩頭,支撐起了他全身的重量。 “請小心,殿下。”銀發男子平和地提醒。 路加低下頭,努力平複心中的驚駭。 “放開我。”他嚐試用自己的腿站穩,隨即無情地拍開了剛才幫助自己的手,“你可以走了。” 他迫切需要獨處與冷靜思考。 男子離開後,路加在人來人往的玫瑰園中獨自站立。園丁抱著異國的花木小步走過,俯身向他致意,又像害怕什麽似的匆匆離開。 那一陣風之後,腐朽的府邸回到了千年前新建的一年。 在這一年中,廢園剛剛開辟,噴泉從神使石像號角中噴湧,奴隸與仆從身著地中海風格的寬鬆服飾,衣袍在風中微揚。 而他的雙腿奇跡般地完好如初,無需輪椅便可走到任何地方。 “他任職多久了?”路加問一直跟在自己身後的男仆。 “一個月,殿下。”男仆說,“一個月前陛下將蘭斯交給您,您命他栽培園中的玫瑰,今晨玫瑰剛剛盛開。” 蘭斯正式名就是蘭斯洛特。 聽到這個名字,路加隻覺不可思議。 他踏著一級級石階,走進府邸的主臥。這裏的布局與現代他即將繼承的老古董別無二致,包括暗道以及石縫間的青苔。 他揮退了仆從,耳邊安靜下來。 路加緩步走過壁爐,來到等身銀鏡前。火光跳躍,銀鏡中印出了少年模糊的倒影。 略微卷曲的純金半短發搭在額前,下麵是灰紫色的眼睛,挺翹的鼻尖,以及鋒利到仿佛能劃傷他人的薄唇。 臉色帶著常年缺血的蒼白,身形修長纖弱,還有鎖骨上的紅色小痣……種種一切,都與路加本人的身體沒有區別。 當然,除了這雙健康的腿。 當絲綢長袍順著腰身滑落的時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讀過的故事。 看守府邸的負責人將他安置在藏書閣中等候,百無聊賴之下,他嗆咳著從灰塵裏找到一份古舊的羊皮卷軸。 它講述了一曲血與玫瑰的英雄史詩。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憑借光明神的眷顧,冊封為神殿聖騎士,最後為父報仇,驅逐暴君,加冕為聖國萬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這個故事吸引,是因為故事裏那個“仇人之子”、被驅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與他自己同名。 顯而易見,身為故事的“反派”,“路加”結局淒慘,被主角關進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還布下了全大陸最嚴密的禁製唯有主角一人可以進出。 羊皮卷對“路加”的結局沒多做解釋,似乎就這麽孤獨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過與他無關。 他現在的情況……他似乎不是旁觀者那麽簡單了。 因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為“蘭斯洛特溫士頓”,和路加剛才在玫瑰園遇到的銀發美人“蘭斯”同名。 書中說過,神王少年時曾經在“路加”的玫瑰園裏做過園丁,還有那些與原作描述一模一樣的人物形象、建築、植物、服飾…… 啊,真是絕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確認之後,他逐漸接受了這個事實。 不是夢境、幻覺或是演戲,真實情況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臉的反派。 雖然現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隻是一個行事荒淫跋扈、並且深受國王偏愛的私生子。 震驚、懷疑和慌亂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種狂熱的喜悅蓋過了所有其他情緒。 路加注視著銀鏡中自己赤裸的腿。 勻稱修長,由於太過養尊處優缺乏鍛煉,一看便知沒什麽力量。皮膚比羊奶凝結的薄皮還柔嫩,如果被粗布蹭過,還會留下粉紅的痕跡。 但它能站起來、走路,這就已經足夠了。 坐在輪椅上的十七年裏,路加曾無數次向天神與魔鬼許願,祈禱擁有一雙健康的腿,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