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仔細算算不知道,自己無意間都撩這麽多妹了,都怪舊愛,誰讓我本身是個冷血的人。


    什麽愛不愛的,還不如寫小說快樂。


    可惡的舊愛,把我的下限打破了,最可恨的是,她還拍拍屁股人沒了。


    嗬嗬,嗬嗬嗬嗬嗬嗬嗬……


    算了,不怪她。


    我這人就是這樣,我也認了。


    就是知道怎麽失敗的,才能改掉錯誤。


    亡羊補牢,也是要知道羊咋死的才行啊。


    然後最近撩了一堆妹子,新歡1,新鮮1,新鮮2,備胎1,備胎2,還有舊愛1,舊愛2也算進去吧。


    七個咯都,加上暗戀的,和一個渣女,姑且算九個,九次實戰。


    總結了一篇撩妹秘籍,準確的按照秘籍的步驟來,就不會錯。


    第一步,撩妹要主動,上來就說我愛你這種,百分之九十黃了,別人不把你當神經病就怪。


    所以第一步,是要跟妹子搭訕。


    讓她感受到你的優點,比如幽默風趣,比如帥的沒邊,甚至還有多金土豪。


    暫時想不到別的了。


    想盡辦法,在她麵前放大你的優點,然後必須要感受到她對你感興趣才行,這就說明她被你打動了。


    除非是真的打動了才行。


    然後就進入到第二點,也是最困難的一點了吧。


    第一點至少還能照貓畫虎的學,第二點就是看運氣了。


    表白。


    沒錯,第二點才表白,臭妹妹們就是這麽複雜,啊,還要你對她感興趣了,才能繼續說下去。


    我tm就是喜歡你,想跟你直接表白都不行。


    tui。


    第二點就可以看出妹子的心了,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點。


    最簡單的判斷第二點是否成功也很簡單,就比如說我跟新歡1,或者說新鮮1說了一堆,本身我也沒想追她來著。


    她上來就是一句,我有男朋友了,然後拉黑。


    我就納悶了,我哪句話問了她有沒有……


    算了。


    還有渣女一也是,這個很特別,拒絕的很迂回,但是就是拒絕你的求愛了,就相當於是拒絕了你。


    但凡拒絕你了,不管什麽原因,就當低投就是了,不必在花大價錢追了,這個不行就去找下一個,千萬不要迷戀這一個就沒錯了。


    然後成功以後,妹子答應了,就進入第三步了,也是最難的一步了,至少第三步,比前兩步加起來還要更困難。


    第三步就叫做,該幹啥幹啥。


    你們可別亂說,是我叫你們想幹啥幹啥的噢。


    自己判斷,什麽是對,什麽是錯。


    別到時被請去和帽子叔叔喝茶,喝完茶踩完縫紉機出來,說我要刀死這個作者。


    我和誰喊冤去。


    還有就是,第三點,是最難的,不是撩妹撩到了就結束了,撩到了以後怎麽使,才是最困難的。


    看我最近糾結的。


    打個比方,新鮮1和新鮮2,估計是不新鮮了。


    就像投資一樣,新鮮1和2屬於低投。


    備胎1和備胎2,其實甚至還有備胎3和備胎4,屬於分散投資。


    為什麽是備胎呢,都是脾氣一般,長得一般,但是很有錢,勉強能聊的,都是備胎。


    有一個備胎還行,不過我還沒仔細了解。


    回頭看情況加個微信吧,對她印象還不錯。


    然後舊愛1和2,屬於是真破我功的那種了,基本都是倒貼加重投項目了。


    不過說是說重投,我還是對此蠻冷靜的,畢竟人該怎麽周旋第三點,是最複雜的。


    新歡1也屬於分投,沒錯又來個新歡,罵人跟撒嬌一樣,生氣也tm跟撒嬌一樣。


    我的媽。


    看緣分吧,現在找妹妹一點都不著急。


    這段時間都撩了多少妹了。


    不過舊愛還是首發,沒有舊愛,在多新歡,也不一定……


    總之就是單純覺得舊愛好,找新歡沒勁,就算新歡一個個都不錯,你到第二點就很煩人了。


    我也不知道,為啥我運氣這麽背。


    可能是家裏兩套房,把我的運氣底蘊都耗光了吧。


    最後著重講一下第三點,我就不說喜歡了,直接說愛情。


    看了這麽多男生,我看大部分男生,包括我也可能是這樣的,真的就把喜歡的人,當成能陪自己一輩子的人了。


    最近我把這個細節給優化掉了,我這人比較不合群……


    或者說我這人比較喜歡有我自己的理解,我被別人害的太慘了。


    包括我人生最低穀的時候,沒有任何人能幫我,我估計沒有人想要知道這種感覺。


    那段時間,給我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陰影。


    不想喜歡的人陪我受苦,也是在我那個時候改變的思維。


    苦到那種程度,誰受得了?


    我覺得誰都受不了。


    到現在也是,我就是看不得別人因為我太難過。


    因為我覺得吧,我這人可能有點極端,我是屬於那種,死了願意火化,也不願意占個位置埋了的那種,即使有條件。


    反正就算埋了,也得被啥蟲子螞蟻,吃成骷髏,甚至還跟蛇鼠一窩。


    我的媽呀,太恐怖了。


    要是人死後靈魂走不掉的話,那我不得從棺材裏麵嚇醒過來。


    比起讓人痛苦,我更願意讓人快樂。


    包括我的選擇也是有些極端,首先,每個人第三點的選擇,肯定都是不太一樣的。


    我個人的選擇,比較極端,抄不抄答案,就自己思考吧。


    我肯定是喜歡開心的,這是無疑,喜歡一個人,也就意味著我想要開心的喜歡一個人。


    但是自己開心的前提下,我也不想讓別人不開心。


    假設,別人有自己的喜歡了,有許多要求等,我覺得能滿足都是盡量滿足不是。


    給帶綠帽子,跟我說一聲,讓我有點心理預期,我感覺我都能接受……


    夠極端吧。


    想來想去我覺得,我所需求的,隻需要短暫的開心就行了。


    舊愛也好,新歡也好,感覺都能滿足這一點,我就滿足了。


    曆史上,又不是沒有人一輩子不嫁的。


    有條件,就一定要嫁嗎?


    我覺得看別人樂不樂意吧還是,短暫的快樂加短暫的快樂,我就夠滿足了。


    長期的,就是痛苦了。


    必定會有痛苦,怎麽承受長期的痛苦,我還沒完全想好。


    我覺得很多的痛苦,還是解決不了的,太多痛苦了,我最受不了的東西就是痛苦,因為痛苦是最難解決的。


    雖然解決痛苦的那一刻,整個人真的很快樂,或許那也是短暫的快樂。


    但是痛苦,還是非常難受的。


    不過對我而言,短暫的快樂就夠了。


    很想歎氣,但是氣都歎完了,眼淚都哭幹了。


    現在整個人都已經沒啥情緒了。


    沒錯,不打擾別人生活,盡量不讓別人痛苦的情況下,追求自己的短暫快樂,就是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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