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頭鼠目,吊三角眼,下巴頦上蓄了截山羊胡,一身打著補丁的褐色短袍……
幾步之遠,趙無咎就能從此人身上聞到一股雞屎味,外加隱約的土腥味。
第一回來這鬼市,他便遇到過此人。
那時,這人所販賣的貨物也不是肥雞,而盡是些“一眼假”的明器。
今時今日,這人卻坐了祝老頭常坐的那把杌子,占了他的地攤。
一想到那遭人眼紅,慘被戧行且下場不知的祝老頭,是個人都難免為其感到有些不平。
但是,趙無咎和那祝老頭之間,畢竟僅僅隻有幾麵之緣。
而且,來這攤位是為了采買些肥雞和雞蛋,至於說從何人手裏買,對他來說沒甚區別。
“客來了,可有您想要的?公雞、母雞、小雞雛兒,咱這兒都有賣。價格公道,童叟無欺。”
坐在杌子上的那人眼神不錯,覺察到趙無咎是個“買主兒”,立刻笑臉相迎。
“我挑隻老母雞,燉湯用的。”趙無咎不鹹不淡地回應道。
說話他也就低下身子,湊近攤位,把手伸向那人帶來裝雞的大籃筐,想要從中挑隻肥一點的。
然而,就在他手掌剛剛探入籃筐口的瞬間,一種之前未曾設想過的情況卻突然出現了——
他的係統發生了變化!
劫數點憑空增加了幾十點。
而這,還隻是尋常。
因為,此前被趙無咎有些淡忘的那項【齊諧誌怪】技能,此時亦發生了變化。
一行行文字,驀地在趙無咎眼前逐個浮現;一樁有趣的故事,隨即躍入其腦海:
“祝雞翁者,洛人也。
居屍鄉北山下,養雞百餘年。雞有千餘頭,皆立名字。
暮棲樹上,晝放散之。欲引呼名,即依呼而至。賣雞及子,得千餘萬。
輒置錢去之吳,作養魚池。
後升吳山,白鶴孔雀數百,常止其傍雲。
人禽雖殊,道固相關。祝翁傍通,牧雞寄。育鱗道洽,棲雞樹端。物之致化,施而不刊。”
連刻意打開係統查看都不需要,刹那間,他就知道那由王老儒生提筆所寫的奇書《齊諧誌怪》之中,今日又多出一篇名為《祝雞翁》的拾遺軼事。
心有所感之下,趙無咎伸向那籃筐的胳膊,倏爾又收了回來。
“算了,你帶來的這筐肥雞我都要了。省得每次想吃肉了,還得再半夜來這兒買。你算算,一共幾錢?”
賣雞的那人剛看見趙無咎把手縮回去,還以為買主要反悔。可轉而一聽這話,他立馬就支棱了起來。
“客人大氣!”
那人連忙奉上馬屁一句。
緊接著,他就報出了一籃筐肥雞連帶一些小雞崽子的價格:“肥雞六隻,老母雞、大公雞各半;半大雛雞一十二隻……我也不多管您要,止收您兩千三百文錢,合兩貫錢零三陌。”
祝姓老者賣的肥雞,大公雞一百三十文,老母雞一百五十文,半大雛雞從來不賣。
可眼前這人顯然就不是正經養雞的,隻是因為想要趕緊把貨物賣出換錢,所以連雛雞都捎帶著賣。
而且,他要的價比原先那祝姓老者還要高出三成——而即便在年景好的時候,東山縣裏尋常百姓家一人做工一日也不過三、四十文錢,而那時雞價也得七十文左右。
想吃肥雞,須得一人做工兩日,還得是不吃不喝才能攢夠。
所以,雖然這人說是“不管您多要”,但實際卻是大賺特賺了一筆。
要不是趙無咎確有所求,當下肯定會拂袖而去,連搭理都不搭理這樣的黑心雞販子。
可是,在趙無咎準備掏錢付賬的時候,他突然想到了什麽。
他隻是給那人露了眼自己手裏攥著的銀餜子,但是卻沒有直接將銀錢交與那人伸出來的雙手。
“我瞧你賣的這些肥雞全都蔫了吧唧的,怕是至少得餓了一二日了吧,身上都掉膘了。”
“你在這兒坐了得有會兒工夫了吧,有幾個人過來買你的肥雞,現下東山有幾家幾戶能吃上肉食?”
“何況,我都把你這攤子全給包圓了,你不得把那三百文的零頭給我砍掉?”
褒貶是買主兒。
他必須得劃價。
這人能戧了祝翁的買賣,肯定也有些手段,非是那良善之輩。
況且,這家夥以前幹的是“土裏刨食”,專門搗騰明器之類的行當。
要是一口氣不還價地買下他這些東西,趙無咎拿走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裝肥雞的籃筐——怕是多半會讓這人瞧出些門道。
而一聽趙無咎砍價如此凶狠,那人不由得急得連連擺手,口中也連忙道:“您逗我呢?一張嘴就抹去三百文,不行,太多了、太多了……”
意識到自己聲音有些大,他趕忙四下打量,看看自己是否被給鬼市看場子的人盯上。
確認無礙,他這才壓低了聲音。“最多減去一陌。
您剛也說了,現在這東山城裏沒幾戶人家能吃得上肉。
可反過來問,是不是也能說,現在即使有想吃肉的,可也大都沒處尋去?
您有錢,我有貨。這買賣不是天作之合,放著這樣好的買賣不做,那是要天打雷劈的!”
他先是給趙無咎還了一手,可臨了臨了,卻又加了句威脅。
這其實也是鬼市的常態。
最開始的時候,趙無咎的祖母和母親為何不願意讓他來這裏買糧?不還是因為,大半夜敢跑到鬼市做交易的,買賣雙方其實大都不是“尋常百姓”?
雖然林家人規定在這塢子裏誰也不能動手,但他們也不會去管買主兒和賣主兒出了鬼市去幹什麽。
“再便宜點?”趙無咎裝出一副遲疑的樣子,低聲道。
“便宜不了,就算這樣,我其實都快虧本了。說句不好聽的,您我本無瓜葛,可要是再賣得便宜點,那咱們可要結仇了。”
“那……罷了,能便宜一百文是一百文,待會兒也能去多買一鬥半鬥的糧食。”
“對嘍,來這一趟鬼市不容易,不得多買點東西回家存著。”
趙無咎這才把手裏銀錢給了那人。
而對方接過銀子,不知從身上哪裏拿出個小戥子,稱了稱。然後又用牙咬了咬,這才最終確認了銀子的分量和成色。
“收您一兩二錢銀子,合一貫零兩陌銅錢,這肥雞是我給您捆起來,還是……”
“這麽多錢都給了,你饒我個老藤筐不行嗎?”趙無咎假裝嗔怪道:“十多隻雞,就算用繩子捆著,走半道繩子鬆了丟了一兩隻,那算你的還是算我的?”
“得,得,得,您是買主兒。這些雞連帶這筐,您一齊背走。可有一樣,客爺您下回要是還想吃雞,可得記著小人這個攤子。”
幾步之遠,趙無咎就能從此人身上聞到一股雞屎味,外加隱約的土腥味。
第一回來這鬼市,他便遇到過此人。
那時,這人所販賣的貨物也不是肥雞,而盡是些“一眼假”的明器。
今時今日,這人卻坐了祝老頭常坐的那把杌子,占了他的地攤。
一想到那遭人眼紅,慘被戧行且下場不知的祝老頭,是個人都難免為其感到有些不平。
但是,趙無咎和那祝老頭之間,畢竟僅僅隻有幾麵之緣。
而且,來這攤位是為了采買些肥雞和雞蛋,至於說從何人手裏買,對他來說沒甚區別。
“客來了,可有您想要的?公雞、母雞、小雞雛兒,咱這兒都有賣。價格公道,童叟無欺。”
坐在杌子上的那人眼神不錯,覺察到趙無咎是個“買主兒”,立刻笑臉相迎。
“我挑隻老母雞,燉湯用的。”趙無咎不鹹不淡地回應道。
說話他也就低下身子,湊近攤位,把手伸向那人帶來裝雞的大籃筐,想要從中挑隻肥一點的。
然而,就在他手掌剛剛探入籃筐口的瞬間,一種之前未曾設想過的情況卻突然出現了——
他的係統發生了變化!
劫數點憑空增加了幾十點。
而這,還隻是尋常。
因為,此前被趙無咎有些淡忘的那項【齊諧誌怪】技能,此時亦發生了變化。
一行行文字,驀地在趙無咎眼前逐個浮現;一樁有趣的故事,隨即躍入其腦海:
“祝雞翁者,洛人也。
居屍鄉北山下,養雞百餘年。雞有千餘頭,皆立名字。
暮棲樹上,晝放散之。欲引呼名,即依呼而至。賣雞及子,得千餘萬。
輒置錢去之吳,作養魚池。
後升吳山,白鶴孔雀數百,常止其傍雲。
人禽雖殊,道固相關。祝翁傍通,牧雞寄。育鱗道洽,棲雞樹端。物之致化,施而不刊。”
連刻意打開係統查看都不需要,刹那間,他就知道那由王老儒生提筆所寫的奇書《齊諧誌怪》之中,今日又多出一篇名為《祝雞翁》的拾遺軼事。
心有所感之下,趙無咎伸向那籃筐的胳膊,倏爾又收了回來。
“算了,你帶來的這筐肥雞我都要了。省得每次想吃肉了,還得再半夜來這兒買。你算算,一共幾錢?”
賣雞的那人剛看見趙無咎把手縮回去,還以為買主要反悔。可轉而一聽這話,他立馬就支棱了起來。
“客人大氣!”
那人連忙奉上馬屁一句。
緊接著,他就報出了一籃筐肥雞連帶一些小雞崽子的價格:“肥雞六隻,老母雞、大公雞各半;半大雛雞一十二隻……我也不多管您要,止收您兩千三百文錢,合兩貫錢零三陌。”
祝姓老者賣的肥雞,大公雞一百三十文,老母雞一百五十文,半大雛雞從來不賣。
可眼前這人顯然就不是正經養雞的,隻是因為想要趕緊把貨物賣出換錢,所以連雛雞都捎帶著賣。
而且,他要的價比原先那祝姓老者還要高出三成——而即便在年景好的時候,東山縣裏尋常百姓家一人做工一日也不過三、四十文錢,而那時雞價也得七十文左右。
想吃肥雞,須得一人做工兩日,還得是不吃不喝才能攢夠。
所以,雖然這人說是“不管您多要”,但實際卻是大賺特賺了一筆。
要不是趙無咎確有所求,當下肯定會拂袖而去,連搭理都不搭理這樣的黑心雞販子。
可是,在趙無咎準備掏錢付賬的時候,他突然想到了什麽。
他隻是給那人露了眼自己手裏攥著的銀餜子,但是卻沒有直接將銀錢交與那人伸出來的雙手。
“我瞧你賣的這些肥雞全都蔫了吧唧的,怕是至少得餓了一二日了吧,身上都掉膘了。”
“你在這兒坐了得有會兒工夫了吧,有幾個人過來買你的肥雞,現下東山有幾家幾戶能吃上肉食?”
“何況,我都把你這攤子全給包圓了,你不得把那三百文的零頭給我砍掉?”
褒貶是買主兒。
他必須得劃價。
這人能戧了祝翁的買賣,肯定也有些手段,非是那良善之輩。
況且,這家夥以前幹的是“土裏刨食”,專門搗騰明器之類的行當。
要是一口氣不還價地買下他這些東西,趙無咎拿走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裝肥雞的籃筐——怕是多半會讓這人瞧出些門道。
而一聽趙無咎砍價如此凶狠,那人不由得急得連連擺手,口中也連忙道:“您逗我呢?一張嘴就抹去三百文,不行,太多了、太多了……”
意識到自己聲音有些大,他趕忙四下打量,看看自己是否被給鬼市看場子的人盯上。
確認無礙,他這才壓低了聲音。“最多減去一陌。
您剛也說了,現在這東山城裏沒幾戶人家能吃得上肉。
可反過來問,是不是也能說,現在即使有想吃肉的,可也大都沒處尋去?
您有錢,我有貨。這買賣不是天作之合,放著這樣好的買賣不做,那是要天打雷劈的!”
他先是給趙無咎還了一手,可臨了臨了,卻又加了句威脅。
這其實也是鬼市的常態。
最開始的時候,趙無咎的祖母和母親為何不願意讓他來這裏買糧?不還是因為,大半夜敢跑到鬼市做交易的,買賣雙方其實大都不是“尋常百姓”?
雖然林家人規定在這塢子裏誰也不能動手,但他們也不會去管買主兒和賣主兒出了鬼市去幹什麽。
“再便宜點?”趙無咎裝出一副遲疑的樣子,低聲道。
“便宜不了,就算這樣,我其實都快虧本了。說句不好聽的,您我本無瓜葛,可要是再賣得便宜點,那咱們可要結仇了。”
“那……罷了,能便宜一百文是一百文,待會兒也能去多買一鬥半鬥的糧食。”
“對嘍,來這一趟鬼市不容易,不得多買點東西回家存著。”
趙無咎這才把手裏銀錢給了那人。
而對方接過銀子,不知從身上哪裏拿出個小戥子,稱了稱。然後又用牙咬了咬,這才最終確認了銀子的分量和成色。
“收您一兩二錢銀子,合一貫零兩陌銅錢,這肥雞是我給您捆起來,還是……”
“這麽多錢都給了,你饒我個老藤筐不行嗎?”趙無咎假裝嗔怪道:“十多隻雞,就算用繩子捆著,走半道繩子鬆了丟了一兩隻,那算你的還是算我的?”
“得,得,得,您是買主兒。這些雞連帶這筐,您一齊背走。可有一樣,客爺您下回要是還想吃雞,可得記著小人這個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