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我和王樂平又冷戰了。
從我和他談戀愛起,我們鬧別扭都不會超過兩天。一般是我氣還沒消呢,他就乖乖地來投降了。但這一次很奇怪,一個星期都過去了,他居然一點兒動靜也沒有。
算了,我慢慢說服自己,他遷就我這麽多次,輪也輪到我遷就他一次了。我決定周末的時候主動打電話給他。何況媽媽也說了,要約王樂平到家裏吃頓飯。陽台上方的窗戶沒人擦,小區外賣米的不肯再送米,家裏的電燈泡壞了好幾個要換啦……
聽她的口氣,應該是放低了要求,打算讓“大而無腦”的王樂平來接老爸的班,擔任我家的勤雜工了。
隻是我可憐的母親大人不知道,今日之王樂平已非昔日的王樂平,人家有脾氣啦。
而我的脾氣,隻能發在怪物的身上。糊塗比我還要拚命,小怪告訴我,他想要聖誕節那天跟我求婚,所以希望可以打到一個皇冠送給我。
我對糊塗說:“對不起,我聖誕節有活動呢。”
“是和男朋友約會嗎?我可以等你。”
“不是,是單位的活動。”
“我會一直等,等到你上線的。”糊塗說。
真是拿他沒辦法。
跟糊塗相比,王樂平的表現實在是太差了,周末快下班的時候,他也沒有主動找我。跟自己的任性作戰了很久,我終於撥通了王樂平的電話,他接了,我聽到電話那邊很吵,他態度還算好,柔聲對我說:“我馬上要和客戶去吃飯,吃完了聯係你,好嗎?”
我說,“我要你馬上過來。”
“你總是這樣。”他開始不耐煩,“很抱歉,我現在實在是走不開。”
我再打,他不再接,再再打,他關了機。
好個王樂平,咱們走著瞧。
我在單位加班加到快八點,剛踏進家門阿朵的電話就來了,甜膩膩地問我說:“寶貝兒,你的王樂平呢?”
“這回真吹了。”我說。
“你們不會來真的吧。”阿朵神秘兮兮地說,“我打電話給你就是我晚上來上班的時候親眼看見他和別的女生進了一家飯店哦,那女生看上去賊小賊小,不像是客戶啊。”
“是個實習生。”我軟弱無力地替他解釋。
“男人要是得點勢,就免不了有點花花腸子,嘉璿你要防著點。”
“怎麽防?”我問她,“難不成扣在皮帶上?”
她在電話那頭卟哧卟哧地笑,給我出主意:“王樂平這小子要是敢甩了你,你就用皮帶狠狠地抽他。”
“懶得抽。”我說。
“也有辦法,你先甩了他。”
“是個好主意。”我說。
我放下電話,趴到電腦上。我一向離奇的和超常的想像力提醒我此刻王樂平正和一個溫溫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嫋嫋上升的霧氣,女孩子的眼睛幹淨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輕的額頭和自然柔順的長發。這種想像讓我疼痛極了,失敗的灰暗像蛇一樣纏繞著我,令我渾身無力。
這是王樂平第一次帶給我受傷的感覺,我沒有想到,會是那麽的疼痛。
兩分鍾後,阿朵的電話又來了:“親愛的來聽歌吧,我請了一支很棒的樂隊。”
我換上我心愛的淑女屋的長裙,紮好我的麻花小辮。準備到阿朵那裏去放鬆放鬆,我的裙子是我二十歲生日時我爸爸送給我的禮物,王樂平曾在那藍色的裙擺下徹底的臣服,無數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著我,手溫熱地繞過來,然後喃喃地說:“”嘉璿嗬嘉璿,你迷得我暈頭轉向啊。“”
這場愛情裏,一直是我得意非凡。
吃了豹子膽的王樂平讓我所有的驕傲都跌到了穀底。
我給自己抹上暗紅色的口紅,唇變得厚嘟嘟的。眉則描得更細一些,有一點點腮紅也不錯,再撲上一點亮亮的粉,帶著一個鮮活起來的自己,我走進了“舊”。
我有些招搖地進去,門推得嘩啦一聲響。裏麵燈光灰暗,人影搖動。阿朵很快發現了我,迎上來說:“哇,今天應該在門口為你立個牌子!”
“什麽牌子?”我疑惑。
“內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內嗬。”她笑得什麽似的,問我:“這麽漂亮穿給誰看呢?”
“自己看。”我在吧台旁坐下說:“我要喝酒。”
“因為王樂平?”阿朵說,“你有點出息行不?”
“少廢話!拿酒來。”
阿朵歎氣。給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種。看冰塊在金黃色的液體裏浮遊,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時代的眼睛。我把我一生最芬芳的時光全給了王樂平,青春像流水一樣從他手裏晶瑩掠過,他掠奪掉最可口最純美的東西,留給我的是最幹枯的不再開花的感覺。
悔。
我仰起頭來,一口氣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鹹鹹的,像眼淚。於是又喝一口,阿朵想來拉我,我把她一推說:“是朋友你就別來煩我!”
“罷了罷了,今天就讓你瘋會兒。”阿朵說:“樂隊的主唱棒極了,我去讓她給你唱首歌治治你的傷。”
阿朵真能,不知道從哪裏請來這樣的樂隊,那女孩短發,一臉冷漠的表情,聲音卻猶如天簌,她開始唱一首叫《heyjude》的英文歌,那是阿朵和我在大學時代最喜歡的一首英文歌,我記得孫燕姿在她的自選集裏也唱過。在我們招招搖搖的學生時光,我和阿朵曾經一人耳朵裏塞一個dishman的耳塞,手挽著手唱著這著歌肆無忌禪地穿過師大開滿鮮花的校園和灑滿銀色月光的小路,特別是到了最後副歌nanana的部分,我們更是旁若無人,步伐猶如舞蹈般輕盈和誇張。
回想那時,愛情真是一件美麗的花衣裳。隨我們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掛起來曬太陽。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heyjude,don-tmakeitbad.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remembertoletherunderyourskin,
thenyou-llbegintomakeit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
……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多麽好聽的歌,我忍不住輕輕地跟著哼起來。
阿朵走過來問我:“想起了什麽?”
“從前的傻樣。”我說。
“愛情要來就來要走就走,嘉璿你要看開些。”
“是。”我說。
“一個王樂平離開了,還有無數個王樂平衝過來獻媚。”
“少他媽給我提王樂平!”
“好好好,不提不提,你以前在校樂隊不是還做過主唱麽,怎麽樣,要不要上去唱一首?”阿朵提議。
“不怕嚇走你的客人?”
“挑首歌唱唱,我對你有信心。”她慫恿我。
於是我就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點酒的緣故,我的嗓子讓我自己聽起來也有些陌生,還有一些久違的傷感,我坐在那裏默默地唱完了一首老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告別》:
我醉了我的愛人
在這燈火輝煌的夜裏
多想啊就這樣沉沉的睡去
淚流到夢裏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
你的歸你我的歸我
請聽我說請靠著我
請不要畏懼此刻的沉默再看一眼
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一笑就要走了
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嗯(啦)
(各自曲折)各自寂寞
原來歸的原來往後的歸往後
唱到一半,阿朵讓人到台上來送花給我,一大束新鮮美麗的玫瑰。我把臉埋到玫瑰裏。硬生生地把眼淚逼了回去。
走過蒼翠和黯淡並存的青春,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我們終於揮手告別。
一曲歌罷,有很多的人為我鼓掌。
我捧著花下台來,sam對阿朵說:“你應該請嘉璿到我們這裏駐唱。”
“那要問送花的人同意不同意。”阿朵一麵說一麵朝我眨眨眼,指指角落裏的一個座位對我說:“繞過去看看,那裏有人在等你。”
我去了。
是胡月海,陰魂不散的胡月海。
“坐啊。”他對我說。
我在他身邊坐下。第一次離他那麽的近,也是第一次發現他不老,長得還挺好看,像電影裏的那種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著酒杯,有修長的手指,暖味的笑容。比王樂平好看多了,我把花放到桌上,不由自主地衝著他笑了。
“歌唱得真好。”他誇我。
“謝謝!來,讓我們一醉方休?”我端起他的酒杯。
“不會喝就不要硬撐。”他說,“我建議你來杯西瓜汁。”
“那我自己喝去!”我站起身來。
“等等!”他迅速地握住我的手說:“要是你真想喝,我陪你。”
除了王樂平,我第一次和別的男子有這麽近的距離,他的手捏著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邊,心裏恨恨地想著王樂平的薄情,我坐下來,輕輕地歪到他懷裏,不顧危險地說:“”好。“”
“周末怎麽不跟男朋友出去玩?”他問我。
“他在陪別的女人喝酒呢。”
“嗬嗬,你不也在陪別的男人喝酒。你們扯平。”他要了xo,給我倒了一小杯。
“可是他們也許在擁抱。”
“你要是願意,我也可以抱抱你,這樣你們依舊扯平。”他說。
我端起酒來一邊喝一邊在心裏鄙夷地想男人真是無恥啊,真是無恥到了極點。他看著我我也不顧危險地看著他,期待品嚐放縱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還是自責!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沒有下一步的動作,於是我強做無所謂地說:“”胡總你是不是喜歡上我了?“”
“是。”他說。說完,他輕輕地將我攬了過去,他的擁抱和王樂平的是完全不同的,王樂平喜歡緊緊而瘋狂的擁抱我,而他卻是那麽的溫柔和細膩,讓我不屑卻又無法抗拒。我就在這種遊戲的快樂和痛苦裏掙紮,像一尾無水的魚。心沒根沒基地痛著。
“怕嗎?”他問我。
“怕什麽?”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說,“碎過無數次,無所謂了。”
“吹牛,”他說:“我賭你是第一次,第一次被男朋友傷了心,對不對?”
我被他說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來。他拍著我的背說:“哭吧哭吧。想哭就哭個夠!”
台上的女歌手換了首幽怨的歌:“我這也不對,那也不對,什麽時候你說過我完美……”我聽得笑出來,對胡月海說:“女人最醜陋的時候,就是像個怨婦。”
他嗬嗬笑著說:“不管你什麽樣,都很可愛。”
“胡月海你到底多大了?”
“35。”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長了聲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隻說了兩個字:“調皮。”
我在他的聲音裏聽到疼愛,沉溺於他的懷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對我說:“在這裏很悶,不如帶你去兜兜風?”
“好的。”我說。
阿朵見我們起身,不放心地走過來問我們:“要去哪裏?”
胡月海對她說:“你放一百二十個心。”
阿朵嬌笑著半真半假地說:“胡總您可不能趁人之危,嘉璿可是個純潔的小姑娘。”
我伸出手打阿朵,阿朵嚇絲絲地說:“喂,你不是真醉了吧?”
“她根本就不能喝酒。”胡月海說,“我帶她出去吹吹風她就清醒了。”
就這樣,我上了胡月海的車,他轉頭問我:“飛車,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頭。
“那係好安全帶。”話音剛落,車已如離弦的箭飛奔起來。老實說我從來沒坐過開得這麽快的車,看燈火闌珊的夜色變成彩色的風從眼前掠過,心裏說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開車窗,讓風吹亂我的長發,再哼兩句我喜愛的歌,心情high到了極致。
這夢一般的夜的飛翔。
我愛它!
直到車終於在一條寂靜的林蔭道上停了下來。
我喘喘氣看著胡月海。他也看著我,然後問我說:“開心了?”
“嗯。”我點點頭。
“那麽,”他說:“接下來你還想做點什麽?”
“做愛好嗎?”我喝多了,又被這優雅的夜色和滿天的星星徹底擾亂了心,大膽地看著他,誓將放縱進行到底。
他卻看著我笑了,說:“小丫頭看來是真的醉了。”
我懷疑地看著他問:“如果你什麽也不想做,那你帶我出來做什麽?”
胡月海的手放在方向盤上,眼睛溫暖地看著我說:“你還是個孩子。”
“老男人真偉大。”瘋了一晚上,我忽然覺得很累,疲憊極了。打了個大大的嗬欠。淑女形像蕩然無存。
“明天醒來,”他說,“你會發現一切和從前一樣,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煙消雲散,你們還是相親相愛的過日子。”
“胡月海。”我說,“你真是老奸巨滑呀。”
“對付你用不著老奸巨滑。”他胸有成竹地說。
我哈哈地笑了,然後用力擰擰自己的胳膊,疑心這是一場夢,我捏得太用勁了,以至於疼得自己尖聲地叫起來。他又笑,手伸過來說:“要是困,就睡會兒。我守著你。”
我倒到他懷裏,竟然就真的睡著了。當我醒來的時候已是黎明時分,我躺在車子的後座上,藍色長裙完美無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麵是他黑色的外套。
我就這樣,在胡月海的車上,沉沉地睡了將近一夜!
緊接著我聞到了一陣誘人的香味,我坐起身來,一個熱熱的漢堡和一杯熱牛奶遞到了我的麵前。
“麥當勞。”他說,“孩子的最愛。”
我盯著他,真是一個好看的男人,經過一夜的風霜依然那麽風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說:“我不刷牙從不吃早飯。”
“那好,”他把東西放回袋子裏說,“我送你回家。”
車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來。我看著他,他看著我,然後他說:“慢走?”
“好。”我說。但是我沒有動。
“好啦,”他下車來替我拉開車門說:“今天是周末,你好好休息一下。”
“哦,不行。”我忽然想起來,“今天我們和電視台的活動沒完,我要去加班。”
“不用去了,我放你一天假。”他說。
哦,我忘了他是我的老板。
我下了車,拎著麥當勞,把頭低下來,看著我的腳尖。不說話。
他拍拍我的肩,上了車,走掉了。
從我和他談戀愛起,我們鬧別扭都不會超過兩天。一般是我氣還沒消呢,他就乖乖地來投降了。但這一次很奇怪,一個星期都過去了,他居然一點兒動靜也沒有。
算了,我慢慢說服自己,他遷就我這麽多次,輪也輪到我遷就他一次了。我決定周末的時候主動打電話給他。何況媽媽也說了,要約王樂平到家裏吃頓飯。陽台上方的窗戶沒人擦,小區外賣米的不肯再送米,家裏的電燈泡壞了好幾個要換啦……
聽她的口氣,應該是放低了要求,打算讓“大而無腦”的王樂平來接老爸的班,擔任我家的勤雜工了。
隻是我可憐的母親大人不知道,今日之王樂平已非昔日的王樂平,人家有脾氣啦。
而我的脾氣,隻能發在怪物的身上。糊塗比我還要拚命,小怪告訴我,他想要聖誕節那天跟我求婚,所以希望可以打到一個皇冠送給我。
我對糊塗說:“對不起,我聖誕節有活動呢。”
“是和男朋友約會嗎?我可以等你。”
“不是,是單位的活動。”
“我會一直等,等到你上線的。”糊塗說。
真是拿他沒辦法。
跟糊塗相比,王樂平的表現實在是太差了,周末快下班的時候,他也沒有主動找我。跟自己的任性作戰了很久,我終於撥通了王樂平的電話,他接了,我聽到電話那邊很吵,他態度還算好,柔聲對我說:“我馬上要和客戶去吃飯,吃完了聯係你,好嗎?”
我說,“我要你馬上過來。”
“你總是這樣。”他開始不耐煩,“很抱歉,我現在實在是走不開。”
我再打,他不再接,再再打,他關了機。
好個王樂平,咱們走著瞧。
我在單位加班加到快八點,剛踏進家門阿朵的電話就來了,甜膩膩地問我說:“寶貝兒,你的王樂平呢?”
“這回真吹了。”我說。
“你們不會來真的吧。”阿朵神秘兮兮地說,“我打電話給你就是我晚上來上班的時候親眼看見他和別的女生進了一家飯店哦,那女生看上去賊小賊小,不像是客戶啊。”
“是個實習生。”我軟弱無力地替他解釋。
“男人要是得點勢,就免不了有點花花腸子,嘉璿你要防著點。”
“怎麽防?”我問她,“難不成扣在皮帶上?”
她在電話那頭卟哧卟哧地笑,給我出主意:“王樂平這小子要是敢甩了你,你就用皮帶狠狠地抽他。”
“懶得抽。”我說。
“也有辦法,你先甩了他。”
“是個好主意。”我說。
我放下電話,趴到電腦上。我一向離奇的和超常的想像力提醒我此刻王樂平正和一個溫溫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嫋嫋上升的霧氣,女孩子的眼睛幹淨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輕的額頭和自然柔順的長發。這種想像讓我疼痛極了,失敗的灰暗像蛇一樣纏繞著我,令我渾身無力。
這是王樂平第一次帶給我受傷的感覺,我沒有想到,會是那麽的疼痛。
兩分鍾後,阿朵的電話又來了:“親愛的來聽歌吧,我請了一支很棒的樂隊。”
我換上我心愛的淑女屋的長裙,紮好我的麻花小辮。準備到阿朵那裏去放鬆放鬆,我的裙子是我二十歲生日時我爸爸送給我的禮物,王樂平曾在那藍色的裙擺下徹底的臣服,無數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著我,手溫熱地繞過來,然後喃喃地說:“”嘉璿嗬嘉璿,你迷得我暈頭轉向啊。“”
這場愛情裏,一直是我得意非凡。
吃了豹子膽的王樂平讓我所有的驕傲都跌到了穀底。
我給自己抹上暗紅色的口紅,唇變得厚嘟嘟的。眉則描得更細一些,有一點點腮紅也不錯,再撲上一點亮亮的粉,帶著一個鮮活起來的自己,我走進了“舊”。
我有些招搖地進去,門推得嘩啦一聲響。裏麵燈光灰暗,人影搖動。阿朵很快發現了我,迎上來說:“哇,今天應該在門口為你立個牌子!”
“什麽牌子?”我疑惑。
“內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內嗬。”她笑得什麽似的,問我:“這麽漂亮穿給誰看呢?”
“自己看。”我在吧台旁坐下說:“我要喝酒。”
“因為王樂平?”阿朵說,“你有點出息行不?”
“少廢話!拿酒來。”
阿朵歎氣。給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種。看冰塊在金黃色的液體裏浮遊,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時代的眼睛。我把我一生最芬芳的時光全給了王樂平,青春像流水一樣從他手裏晶瑩掠過,他掠奪掉最可口最純美的東西,留給我的是最幹枯的不再開花的感覺。
悔。
我仰起頭來,一口氣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鹹鹹的,像眼淚。於是又喝一口,阿朵想來拉我,我把她一推說:“是朋友你就別來煩我!”
“罷了罷了,今天就讓你瘋會兒。”阿朵說:“樂隊的主唱棒極了,我去讓她給你唱首歌治治你的傷。”
阿朵真能,不知道從哪裏請來這樣的樂隊,那女孩短發,一臉冷漠的表情,聲音卻猶如天簌,她開始唱一首叫《heyjude》的英文歌,那是阿朵和我在大學時代最喜歡的一首英文歌,我記得孫燕姿在她的自選集裏也唱過。在我們招招搖搖的學生時光,我和阿朵曾經一人耳朵裏塞一個dishman的耳塞,手挽著手唱著這著歌肆無忌禪地穿過師大開滿鮮花的校園和灑滿銀色月光的小路,特別是到了最後副歌nanana的部分,我們更是旁若無人,步伐猶如舞蹈般輕盈和誇張。
回想那時,愛情真是一件美麗的花衣裳。隨我們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掛起來曬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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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朵走過來問我:“想起了什麽?”
“從前的傻樣。”我說。
“愛情要來就來要走就走,嘉璿你要看開些。”
“是。”我說。
“一個王樂平離開了,還有無數個王樂平衝過來獻媚。”
“少他媽給我提王樂平!”
“好好好,不提不提,你以前在校樂隊不是還做過主唱麽,怎麽樣,要不要上去唱一首?”阿朵提議。
“不怕嚇走你的客人?”
“挑首歌唱唱,我對你有信心。”她慫恿我。
於是我就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點酒的緣故,我的嗓子讓我自己聽起來也有些陌生,還有一些久違的傷感,我坐在那裏默默地唱完了一首老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告別》:
我醉了我的愛人
在這燈火輝煌的夜裏
多想啊就這樣沉沉的睡去
淚流到夢裏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
你的歸你我的歸我
請聽我說請靠著我
請不要畏懼此刻的沉默再看一眼
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一笑就要走了
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嗯(啦)
(各自曲折)各自寂寞
原來歸的原來往後的歸往後
唱到一半,阿朵讓人到台上來送花給我,一大束新鮮美麗的玫瑰。我把臉埋到玫瑰裏。硬生生地把眼淚逼了回去。
走過蒼翠和黯淡並存的青春,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我們終於揮手告別。
一曲歌罷,有很多的人為我鼓掌。
我捧著花下台來,sam對阿朵說:“你應該請嘉璿到我們這裏駐唱。”
“那要問送花的人同意不同意。”阿朵一麵說一麵朝我眨眨眼,指指角落裏的一個座位對我說:“繞過去看看,那裏有人在等你。”
我去了。
是胡月海,陰魂不散的胡月海。
“坐啊。”他對我說。
我在他身邊坐下。第一次離他那麽的近,也是第一次發現他不老,長得還挺好看,像電影裏的那種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著酒杯,有修長的手指,暖味的笑容。比王樂平好看多了,我把花放到桌上,不由自主地衝著他笑了。
“歌唱得真好。”他誇我。
“謝謝!來,讓我們一醉方休?”我端起他的酒杯。
“不會喝就不要硬撐。”他說,“我建議你來杯西瓜汁。”
“那我自己喝去!”我站起身來。
“等等!”他迅速地握住我的手說:“要是你真想喝,我陪你。”
除了王樂平,我第一次和別的男子有這麽近的距離,他的手捏著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邊,心裏恨恨地想著王樂平的薄情,我坐下來,輕輕地歪到他懷裏,不顧危險地說:“”好。“”
“周末怎麽不跟男朋友出去玩?”他問我。
“他在陪別的女人喝酒呢。”
“嗬嗬,你不也在陪別的男人喝酒。你們扯平。”他要了xo,給我倒了一小杯。
“可是他們也許在擁抱。”
“你要是願意,我也可以抱抱你,這樣你們依舊扯平。”他說。
我端起酒來一邊喝一邊在心裏鄙夷地想男人真是無恥啊,真是無恥到了極點。他看著我我也不顧危險地看著他,期待品嚐放縱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還是自責!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沒有下一步的動作,於是我強做無所謂地說:“”胡總你是不是喜歡上我了?“”
“是。”他說。說完,他輕輕地將我攬了過去,他的擁抱和王樂平的是完全不同的,王樂平喜歡緊緊而瘋狂的擁抱我,而他卻是那麽的溫柔和細膩,讓我不屑卻又無法抗拒。我就在這種遊戲的快樂和痛苦裏掙紮,像一尾無水的魚。心沒根沒基地痛著。
“怕嗎?”他問我。
“怕什麽?”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說,“碎過無數次,無所謂了。”
“吹牛,”他說:“我賭你是第一次,第一次被男朋友傷了心,對不對?”
我被他說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來。他拍著我的背說:“哭吧哭吧。想哭就哭個夠!”
台上的女歌手換了首幽怨的歌:“我這也不對,那也不對,什麽時候你說過我完美……”我聽得笑出來,對胡月海說:“女人最醜陋的時候,就是像個怨婦。”
他嗬嗬笑著說:“不管你什麽樣,都很可愛。”
“胡月海你到底多大了?”
“35。”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長了聲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隻說了兩個字:“調皮。”
我在他的聲音裏聽到疼愛,沉溺於他的懷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對我說:“在這裏很悶,不如帶你去兜兜風?”
“好的。”我說。
阿朵見我們起身,不放心地走過來問我們:“要去哪裏?”
胡月海對她說:“你放一百二十個心。”
阿朵嬌笑著半真半假地說:“胡總您可不能趁人之危,嘉璿可是個純潔的小姑娘。”
我伸出手打阿朵,阿朵嚇絲絲地說:“喂,你不是真醉了吧?”
“她根本就不能喝酒。”胡月海說,“我帶她出去吹吹風她就清醒了。”
就這樣,我上了胡月海的車,他轉頭問我:“飛車,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頭。
“那係好安全帶。”話音剛落,車已如離弦的箭飛奔起來。老實說我從來沒坐過開得這麽快的車,看燈火闌珊的夜色變成彩色的風從眼前掠過,心裏說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開車窗,讓風吹亂我的長發,再哼兩句我喜愛的歌,心情high到了極致。
這夢一般的夜的飛翔。
我愛它!
直到車終於在一條寂靜的林蔭道上停了下來。
我喘喘氣看著胡月海。他也看著我,然後問我說:“開心了?”
“嗯。”我點點頭。
“那麽,”他說:“接下來你還想做點什麽?”
“做愛好嗎?”我喝多了,又被這優雅的夜色和滿天的星星徹底擾亂了心,大膽地看著他,誓將放縱進行到底。
他卻看著我笑了,說:“小丫頭看來是真的醉了。”
我懷疑地看著他問:“如果你什麽也不想做,那你帶我出來做什麽?”
胡月海的手放在方向盤上,眼睛溫暖地看著我說:“你還是個孩子。”
“老男人真偉大。”瘋了一晚上,我忽然覺得很累,疲憊極了。打了個大大的嗬欠。淑女形像蕩然無存。
“明天醒來,”他說,“你會發現一切和從前一樣,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煙消雲散,你們還是相親相愛的過日子。”
“胡月海。”我說,“你真是老奸巨滑呀。”
“對付你用不著老奸巨滑。”他胸有成竹地說。
我哈哈地笑了,然後用力擰擰自己的胳膊,疑心這是一場夢,我捏得太用勁了,以至於疼得自己尖聲地叫起來。他又笑,手伸過來說:“要是困,就睡會兒。我守著你。”
我倒到他懷裏,竟然就真的睡著了。當我醒來的時候已是黎明時分,我躺在車子的後座上,藍色長裙完美無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麵是他黑色的外套。
我就這樣,在胡月海的車上,沉沉地睡了將近一夜!
緊接著我聞到了一陣誘人的香味,我坐起身來,一個熱熱的漢堡和一杯熱牛奶遞到了我的麵前。
“麥當勞。”他說,“孩子的最愛。”
我盯著他,真是一個好看的男人,經過一夜的風霜依然那麽風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說:“我不刷牙從不吃早飯。”
“那好,”他把東西放回袋子裏說,“我送你回家。”
車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來。我看著他,他看著我,然後他說:“慢走?”
“好。”我說。但是我沒有動。
“好啦,”他下車來替我拉開車門說:“今天是周末,你好好休息一下。”
“哦,不行。”我忽然想起來,“今天我們和電視台的活動沒完,我要去加班。”
“不用去了,我放你一天假。”他說。
哦,我忘了他是我的老板。
我下了車,拎著麥當勞,把頭低下來,看著我的腳尖。不說話。
他拍拍我的肩,上了車,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