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玫瑰玫瑰我愛你
作者:champ
振寶說:“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兩女,至少兩個。一個是紅玫瑰,一個是白玫瑰。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胸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我一直不太相信一個人可以同時愛著兩個人,或者更多。可現實上,很多人內心都隱藏著不少故事,那些與愛情有關聯的細節。有個老人在臨死前說,非常懷念你做的桂花,這一輩子能吃到你做的桂花糕,我已經心滿意足了。而他太太卻是做菜遠近聞名的。那個會做桂花糕的女子,大概就是他心頭的另一支玫瑰。
已經到年末,我依然孑然一身,玫的香味都未曾聞見。某個晚上,我做nj(網絡電台主持人)時,送給自己一首音樂,孫燕姿的《我要的幸福》,我說要的幸福就是要一個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這樣的幸福要得到既簡單又雜。現在能讓我感覺到幸福的,唯獨音樂和文字。從年頭一直寫著、聽著、看著,別人的故事、生活、愛情、悲喜劇。
看過雪漫的故事後,我才開始玩網絡遊戲。心情很壞的時候,就去玩。那種很簡單的升級打怪的遊戲。一個人孤獨地在站在山林裏殺那些大我好幾倍的怪物,風瑟瑟地吹,很有些古代俠士的味道,而我隻是因為心情好罷了。想起雪漫的文字,遊戲似乎是戀愛的場地,她讓童嘉璿碰到糊塗。糊塗說:“女孩子就是拿來寵的。”在無數的文字裏,它簡單卻讓人溫暖。因為多數的時候,我隻喜歡簡單的物品。聽一種音樂,喝橙汁加冰,抽一個牌子的煙,和同樣寂寞的人對話,甚至殺同樣的怪物。
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都害怕寂寞,害怕成長,甚至害怕成的世界。當有一天,布丁說,他的父母親要離婚,他要趕回家去阻止。我說,如果是我,我無法去阻止他們,他們知道自己想要得到些什麽,也知道如何去麵對他們要做出的選擇。布丁說,你真是個令人害怕的叔叔。我很慘淡地笑。眼睛很痛,但眼淚流不下來。十八歲之後我就很為自己的事情哭泣。十八歲成了我的分界點。那之後,我一夜間成長起來。
一件事情讓人成長。一段愛情讓人弱不禁風。
童嘉璿因為一段愛情走向另一段愛情。心底最愛的是誰,也許她自己都不清楚。誰又清楚自己最愛誰呢。
我最愛自己,所以無法愛別人。又或者連自己都不愛。那我們到底愛誰呢?
我們生活在交通越來越捅擠的城市,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隻有幾公分,心與心之間卻距離如此遙遠。就算是即將結婚的伴侶,對方最愛的是誰,依然無法知道。阿朵其實並不可憐,隻是她在sam的心中排到第二位而已。
大多的時間我都不太喜歡喜劇,太過於完美。所以當童嘉璿決定要嫁給那個有錢的男人時,我內心隱隱的不安又浮現出來,我知道那個男人並不是雪漫心目中優秀的男子,嘉璿應該得到更多、更完整的愛,所以他們注定會分手。我以為糊塗會是,因為我喜歡像糊塗那樣癡情的孩子,但雪漫依然沒有給予。也許在愛的路途上,嘉璿和阿朵還有很長一段需要去行走,一如我們的人生。
一如我的。
送過次玫瑰花給女孩子,生日的時候。十一朵大紅豔麗的玫瑰。十一代表一生一世。我想一定會一生一世愛這個女孩子的。她是我表姐。在澳大利亞求學。寫文字這天接到她的電話,聊了整整一個小時,盡是些瑣碎的事情,但很快樂。陽光在窗外閃呀閃的,仿佛也聞到澳洲暖暖的陽光。那邊是夏天,而我這裏已經是寒冬,穿得很厚,好像把整個世界都包起來一樣,連感情也封藏了。想起朋友牟在文集上寫的一句話:生如夏花之燦爛,死如草之靜美。
冬天到了,不知道春天還有多遠?當春風撫過的時候那愛情又還有多遠?
我喜歡這樣的人生,充滿無數的謎。
雪漫是個像精靈一樣的女子。我一直這樣想。不然她不會有如此多的愛情故事。她也戀愛,隻是猜不透她的情又是什麽樣子,我想應該是很平穩的那種,太大風浪的愛情會消耗她百分九十的精力。可是如果沒有那麽多的激情燃燒,又怎會如此透徹呢?
情人節會收到玫瑰花。那天的花貴得出奇,但她依然會收到。有個男人會對她說:“我愛你。”如果說:“玫瑰,我愛你。”那就更好。她在遊戲叫自己“玫瑰”。大概是個很鍾情於玫瑰的女子。
我喜歡茉莉。玫瑰予我而言過於豔麗,是承載不了的濃情蜜意。害怕多的溫情,所以把自己避在一隅,獨自欣賞風景。如果有一天,我喜歡上一個女孩子,我大概也會送她玫瑰,然後說:“我愛你。”這些好像成了一習慣,自然而然。如同行走、吃飯。
我喜歡海,湛藍的海水像憂鬱的眼淚般令人心碎。去年,我和父親站在海邊為他慶祝生日,大家掛著幸福的微笑。其實一直想感謝他的疼愛,但卻無法言語來表達。
有些感情隻能用另一種方式來退還。
《愛在仙境的日子》也是結束在海邊,包括遊戲裏。嘉璿說謝謝你給我的愛。然後大家都掛著滿足的微笑。愛情很簡單,是心底那絲莫名的悸動。
作者:champ
振寶說:“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兩女,至少兩個。一個是紅玫瑰,一個是白玫瑰。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胸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我一直不太相信一個人可以同時愛著兩個人,或者更多。可現實上,很多人內心都隱藏著不少故事,那些與愛情有關聯的細節。有個老人在臨死前說,非常懷念你做的桂花,這一輩子能吃到你做的桂花糕,我已經心滿意足了。而他太太卻是做菜遠近聞名的。那個會做桂花糕的女子,大概就是他心頭的另一支玫瑰。
已經到年末,我依然孑然一身,玫的香味都未曾聞見。某個晚上,我做nj(網絡電台主持人)時,送給自己一首音樂,孫燕姿的《我要的幸福》,我說要的幸福就是要一個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這樣的幸福要得到既簡單又雜。現在能讓我感覺到幸福的,唯獨音樂和文字。從年頭一直寫著、聽著、看著,別人的故事、生活、愛情、悲喜劇。
看過雪漫的故事後,我才開始玩網絡遊戲。心情很壞的時候,就去玩。那種很簡單的升級打怪的遊戲。一個人孤獨地在站在山林裏殺那些大我好幾倍的怪物,風瑟瑟地吹,很有些古代俠士的味道,而我隻是因為心情好罷了。想起雪漫的文字,遊戲似乎是戀愛的場地,她讓童嘉璿碰到糊塗。糊塗說:“女孩子就是拿來寵的。”在無數的文字裏,它簡單卻讓人溫暖。因為多數的時候,我隻喜歡簡單的物品。聽一種音樂,喝橙汁加冰,抽一個牌子的煙,和同樣寂寞的人對話,甚至殺同樣的怪物。
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都害怕寂寞,害怕成長,甚至害怕成的世界。當有一天,布丁說,他的父母親要離婚,他要趕回家去阻止。我說,如果是我,我無法去阻止他們,他們知道自己想要得到些什麽,也知道如何去麵對他們要做出的選擇。布丁說,你真是個令人害怕的叔叔。我很慘淡地笑。眼睛很痛,但眼淚流不下來。十八歲之後我就很為自己的事情哭泣。十八歲成了我的分界點。那之後,我一夜間成長起來。
一件事情讓人成長。一段愛情讓人弱不禁風。
童嘉璿因為一段愛情走向另一段愛情。心底最愛的是誰,也許她自己都不清楚。誰又清楚自己最愛誰呢。
我最愛自己,所以無法愛別人。又或者連自己都不愛。那我們到底愛誰呢?
我們生活在交通越來越捅擠的城市,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隻有幾公分,心與心之間卻距離如此遙遠。就算是即將結婚的伴侶,對方最愛的是誰,依然無法知道。阿朵其實並不可憐,隻是她在sam的心中排到第二位而已。
大多的時間我都不太喜歡喜劇,太過於完美。所以當童嘉璿決定要嫁給那個有錢的男人時,我內心隱隱的不安又浮現出來,我知道那個男人並不是雪漫心目中優秀的男子,嘉璿應該得到更多、更完整的愛,所以他們注定會分手。我以為糊塗會是,因為我喜歡像糊塗那樣癡情的孩子,但雪漫依然沒有給予。也許在愛的路途上,嘉璿和阿朵還有很長一段需要去行走,一如我們的人生。
一如我的。
送過次玫瑰花給女孩子,生日的時候。十一朵大紅豔麗的玫瑰。十一代表一生一世。我想一定會一生一世愛這個女孩子的。她是我表姐。在澳大利亞求學。寫文字這天接到她的電話,聊了整整一個小時,盡是些瑣碎的事情,但很快樂。陽光在窗外閃呀閃的,仿佛也聞到澳洲暖暖的陽光。那邊是夏天,而我這裏已經是寒冬,穿得很厚,好像把整個世界都包起來一樣,連感情也封藏了。想起朋友牟在文集上寫的一句話:生如夏花之燦爛,死如草之靜美。
冬天到了,不知道春天還有多遠?當春風撫過的時候那愛情又還有多遠?
我喜歡這樣的人生,充滿無數的謎。
雪漫是個像精靈一樣的女子。我一直這樣想。不然她不會有如此多的愛情故事。她也戀愛,隻是猜不透她的情又是什麽樣子,我想應該是很平穩的那種,太大風浪的愛情會消耗她百分九十的精力。可是如果沒有那麽多的激情燃燒,又怎會如此透徹呢?
情人節會收到玫瑰花。那天的花貴得出奇,但她依然會收到。有個男人會對她說:“我愛你。”如果說:“玫瑰,我愛你。”那就更好。她在遊戲叫自己“玫瑰”。大概是個很鍾情於玫瑰的女子。
我喜歡茉莉。玫瑰予我而言過於豔麗,是承載不了的濃情蜜意。害怕多的溫情,所以把自己避在一隅,獨自欣賞風景。如果有一天,我喜歡上一個女孩子,我大概也會送她玫瑰,然後說:“我愛你。”這些好像成了一習慣,自然而然。如同行走、吃飯。
我喜歡海,湛藍的海水像憂鬱的眼淚般令人心碎。去年,我和父親站在海邊為他慶祝生日,大家掛著幸福的微笑。其實一直想感謝他的疼愛,但卻無法言語來表達。
有些感情隻能用另一種方式來退還。
《愛在仙境的日子》也是結束在海邊,包括遊戲裏。嘉璿說謝謝你給我的愛。然後大家都掛著滿足的微笑。愛情很簡單,是心底那絲莫名的悸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