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24.聖人應該在瀕臨河流的聖地或寂靜的山林雲遊。他應該進入城鎮和牧場,去到普通的勞動者跟前,隻為乞討基本食物。


    11-18-25.在瓦納帕斯塔生命晉階的人,應該總是向他人乞討布施,因為這樣一個人可超脫幻象,迅速在靈修上臻至完美。千真萬確,懷著如此謙卑的態度以五穀為生的人,可淨化自身的存在。


    11-18-26.人決不要把那些顯然行將毀滅的物質看成是終極真相。無論今生來世,人要以毫無物質依附的知覺,從所有隻為得到物質進步的活動中隱退。


    11-18-27.人應該從理論上思考宇宙處在主中,而自身的物質軀體最終是主的迷幻能量的產物,由心意、言語和生命之氣組成。人應該如此處在自我中,不再迷戀這些東西,永遠不要再把他們當作冥想的對象。


    11-18-28.獻身於培養知識從而棄絕外在對象的博學的超然主義者,或者甚至棄絕渴求解脫之欲望的我的奉獻者——二者不理會那些基於外在儀式或複雜程序的職責。因此,他們的行為超然於規範守則的範疇之上。


    11-18-29.帕茹阿瑪航薩雖最有智慧,卻應該象孩子一樣享受生命的快樂,榮辱不驚;他雖最為強幹,卻應該像無能力的智障者那樣行為;他雖最為博學,卻應該像愚人一樣說話;他雖是諳熟韋達訓諭的學者,卻應該自由自在地行為。


    11-18-30.奉獻者決不該施行韋達經的卡爾瑪-康達之部說的果報性祭祀儀式,也不該成為行為言語跟韋達訓諭相悖的無神論者。同樣,他決不該像純邏輯學者或懷疑論者那樣講話,也不該在無用的爭論中站在哪一方。


    11-18-31.聖人不要讓別人驚嚇或騷擾自己,同樣,他也不該驚嚇或騷擾他人。他應該容忍別人的汙辱,而不該藐視誰。他不該為了物質軀體的緣故而與人為敵,因為他若如此則跟動物無異。


    11-18-32.獨一無二的至尊主居於所有物質軀體中,在眾生的心中。就像月亮倒影在無數水體中,至尊主雖獨一無二,卻存在於眾生之中。因此,每具物質軀體均由獨一無二的至尊主的能量組成。


    11-18-33.即便有時沒得到食物,也不該沮喪,得到豐盛美食,也不要欣喜。應該堅信這兩種情況都在神的控製下。


    11-18-34.如果需要的話,一個人應該努力獲得足夠的食物,因為保持健康總是必要和正當的。當人的感官、心意和生命之氣健康時,能做到冥想靈性真理,而通過了解靈性真理,可獲得解脫。


    11-18-35.聖人應該接受自動而來的食物、衣物和被褥——無論質量優劣。


    11-18-36.就像我,至尊主,憑借我自身的自由意願而履行規範職責,覺悟了關於我的知識的人,應該出於他自己的自由意願而不是被迫地保持一般的清潔,用水淨手、沐浴,履行其他規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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