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溫偉的話,讓辦公室裏麵的警員們皺起了眉頭。


    夢知憶低頭沉思了片刻:“宋溫偉同誌說得有道理。”


    “毒死凶手的針很可能被凶手藏起來,或者是丟棄掉。”


    “因為,針不僅光滑,而且十分不起眼,容易在其他人不注意的情況下及你選哪個丟棄。”


    “可是,裝載凶器的容器,就不會那麽容易地被丟棄。”


    “這倒是一個另辟蹊徑的方法。”


    夢知憶看向柯敬業:“檢查一下其他乘客的行李,看看有沒有什麽檢測出來沾染毒性物質的物品。”


    夢知憶又看向宋溫偉:“對於人際關係方麵,也要進行進一步的排查,這對於調查清楚動機非常重要。”


    “雖然,在現在看來,在飛機上所有的其他乘客都沒有殺人的理由,現在生活也都還過得不錯。”


    “但是,不排除背後有更大的利益相關在牽扯著他們當中某些人必須這麽做,深入調查一下。”


    柯敬業和宋溫偉站起身說道:“是,我們這就去調查!”


    說完之後,柯敬業和宋溫偉離開了會議室。


    夢知憶長出了一口氣,她也是第一次和其他轄區的警員一起合作辦案,有點緊張。


    阮萌見到那些不熟悉的警官們離開會議室之後,則依舊是沒心沒肺地從自己的小背包裏麵拿出來零食吃了起來。


    陸銘有時候真的很懷疑阮萌的身體構造是不是符合生物學。


    總感覺,阮萌吃東西完全是隻會在嘴裏形成美味的口感,卻不攝入任何能量。


    當然,陸銘沒有在阮萌攝入能量的問題上過多地注意,目光轉向了夢知憶。


    夢知憶似乎早知道陸銘會看過來一樣,靠在椅子上,眼睛看向陸銘的位置:“陸銘,你是不是察覺到什麽不對了,還是你已經知道凶手是誰?”


    自從表白成功之後,陸銘都懷疑夢知憶是不是開了什麽讀心術的係統,每一次自己什麽都還沒有說呢,夢知憶就知道自己想說。


    陸銘表情認真地看向夢知憶:“夢警官,宋警官剛才說要找到裝有毒針的容器,這個容器可不一定100%地存在啊。”


    夢知憶皺起了眉頭,坐直身體,有些疑惑地看向陸銘:“不一定100%地存在什麽意思?”


    陸銘將手裏的平板轉向了夢知憶,上麵已經有陸銘畫好的分鏡:“夢警官,宋警官所說的能夠尋找到存放毒針的容器,其實有一個重要的前提。”


    夢知憶反問道:“什麽前提?”


    陸銘回答:“凶手的確是通過針刺的方式讓被害者中毒的。”


    夢知憶沒有說話,雙手搭在桌子上思考著陸銘的話。


    陸銘沒有給夢知憶想清楚這句話的時間,直接講述:“我們在被害者,也就是吳山的脖頸上發現了電流斑。”


    “我們最開始判斷是,被害者是被人電擊殺死的。”


    “可是後來經過解剖發現,吳山的死因並非如此,而是被毒殺。”


    “並且被證明,吳山的脖子上電流斑是在死後形成的,那麽理所應當地認為,凶手在被害者的身上製造電流斑的目的,是為了掩蓋真正的殺人方式。”


    “那就是,凶手必然是用毒針毒死的被害者,然後用電流斑掩蓋住了針眼,讓人以為被害者是被電死的。”


    夢知憶點點頭:“對,的確如此。”


    陸銘壓低聲音說道:“那麽,這有沒有可能,是凶手的第二重的假動作呢?”


    夢知憶眯起了眼睛:“第二重假動作?”


    陸銘認真地說道:“對,第二重假動作!”


    “凶手在被害者脖子上的電流斑表麵上是為了掩蓋針孔的痕跡,實際上也是在誤導我們,讓我們認為凶手使用毒針殺死被害者的。”


    “實際上使用別的方法讓被害者中毒的。”


    夢知憶仿佛是自言自語,又仿佛是詢問陸銘:“凶手這麽做是為了拖延時間!”


    “那麽, 凶手又是從哪裏下的毒呢?”


    陸銘一改之前的自信:“不知道!這需要更多的證據。”


    夢知憶眯起了眼睛,上下打量著陸銘的表情,絲毫沒有看出來陸銘身上有什麽破綻。


    然而,夢知憶仍舊不是很相信陸銘那句——不知道!


    夢知憶帶有壓迫性地問道:“你——真的什麽都不知道?”


    陸銘點頭如搗蒜:“當然,現在我們還缺少很多物證的支撐,首先要弄明白兩件事。”


    夢知憶由剛才對於陸銘的好奇,立刻轉向了對於案件本身的疑惑:“哪兩件事?”


    陸銘伸出兩根指頭:“凶手是什麽時候,第一件,在被害者的脖子上留下電流斑的。”


    “第二件事,為什麽其他人都沒有看到凶手在被害者的脖子上留下電流斑。”


    阮萌一邊吃著薯片,一邊臉上掛滿了疑惑的表情:“現在不是調查出來,被害者是被毒死的嗎?為什麽還要調查電流斑的事情。”


    陸銘對著阮萌耐心地解釋道:“電流斑,很重要,能夠在人體上造成電流斑,那麽凶手必然是攜帶著一個不小的電源,其他人不可能看不到。”


    阮萌立刻反駁凶手可能攜帶大型電機設備的推論:“不,你的說法有瑕疵!”


    “人體電阻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實際上是難以準確確定的。”


    “一般皮膚電阻約每平方厘米5000~Ω。”


    “幹燥的手掌、足掌皮膚電阻可達~Ω甚至更大。”


    “出汗使電阻減小,可減為~Ω。”


    “水或鹽水浸濕的皮膚,電阻更可減至1000~Ω。”


    “皮膚裂開或破損時,電阻可低至300~5000Ω。”


    “身體各部位皮膚電阻大小不一,皮膚厚的部位如足底、手掌、背、臀等較高。”


    “其他皮膚較薄處如麵部、前臂、大腿內側等則電阻較低。”


    “其中,大腿內側皮膚電阻最小。”


    “血管豐富的部位如頰部,電阻亦較小。”


    “如果,被害者在死之前身體上大量地出汗,又是在脖頸血管密集處 進行電擊的話,其實隻要一個手機充電寶就足以在脖頸上留下電流斑。”


    “而,飛機上對於充電寶的容量是有要求的,不是不能攜帶。”


    聽完阮萌的科普,陸銘陷入了沉思——這樣的話,那麽證據就需要重新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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