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初步證明凶手的作案經過
刑啊!你這是短劇,還是凶案錄像 作者:流浪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夢知憶認為,凶手很可能是知道錢斌的生活習慣,又懂得醫藥的人。
從邏輯上分析,這種判斷沒有什麽任何錯誤。
凶手如果不是了解錢斌的生活習慣,又十分精通醫藥的人,不可能做到給即知道錢斌不會說出具體和被害者安自明見最後一麵的信息,又讓錢斌睡了一天一天,控製得非常準確。
陸銘沉默了片刻:“夢警官,你說得有道理。”
“不過,我們現在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凶手是在哪裏下的安眠藥。”
夢知憶回想了一下,在剛才回憶看過的監控錄像當中的影像:“錢斌進入網吧的時候手裏就掂著一瓶礦泉水。”
“這瓶礦泉水,看起來應該是從煙酒門市,或者是便利店裏麵隨機購買的。”
“被下安眠藥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錢斌直到淩晨三點打遊戲都十分精神,安眠藥通常沒有延遲效果。”
“不過我們也需要去調查一下,錢斌究竟是在哪裏購買的安眠藥。”
夢知憶又說道:“最有可能的隻有送餐的那個人,或者是負責做飯的那個人。”
“他們將安眠藥加入夜宵當中,這也很符合,錢斌為什麽吃完夜宵之後,立刻就犯困睡覺的行為!”
說到這裏,夢知憶的表情更加疑惑:“可是我有些不明白,負責點餐的那個人,和負責做飯的那個人,為什麽要給錢斌的飯裏下藥?目的又是什麽?”
陸銘同樣不知道這一問題的答案:“這個問題的答案麽,我想可能需要禪城的警方進行調查了。”
“對了,我們昨天似乎應該和廉警官和裴警官會合來著,但是……。”
陸銘看了一眼夢知憶。
夢知憶嘴一撇,十分尷尬地聳聳肩。
按照之前的計劃,夢知憶和陸銘兩人坐高鐵來到禪城,在5月3日晚上休息一夜之後,5月4日中午要和廉文耀和裴堰兩人在案發現場附近的一家飯店集合。
但是,夢知憶開車居然迷路了,如果不是陸銘感覺哪裏不對勁,夢知憶在當天晚上就已經開到羊城去了。
因此隻好取消了,昨天中午的計劃。
約好5月5日中午在飯店集合,這一次夢知憶保證自己不會再迷路了。
夢知憶抬頭看著遠處已經慢慢升起的太陽,今天晚上想要回警校宿舍睡覺已經完全不可能了。
夢知憶歎了一口氣:“我先給應警官打個電話,將我們發現的新情況給她說一下。”
“讓她聯係一下禪城警方調查一下,調查一下那位負責點單的青年人,和負責炒菜的老板究竟是誰。”
“他們和被害者安自明之間有什麽關係。”
陸銘眨眨眼:“夢警官,現在都這個點了,我們現在去哪睡覺啊?”
“我要不然在網上訂個酒店。”
夢知憶揮揮手:“算了吧,就幾個小時了,不值當的,把車的後排座椅放下,我們兩個在後排湊合一會兒吧,反正奶爸車的後排足夠大,夠我們兩個人一起睡的。”
幾個小時之後,陸銘被夢知憶從汽車後排叫醒。
夢知憶扔給陸銘一瓶冰美式:“清醒一下,我們一會兒要和廉警官和裴警官見麵,順便交換一下情報。”
陸銘接住夢知憶扔過來冰美式,一股涼意從手心傳遞到大腦,瞬間清醒了不少。
陸銘幾乎是一口氣將手裏的冰美式喝光,深吸了一口氣:“幾點了?”
夢知憶看了一眼中控屏上的時間:“11點了,我們11點半去那邊的東升餐館,裴警官在裏麵開了一個包間。”
東升餐館不是什麽連鎖店,門頭也不大,屬於是城中村裏麵一家口味不錯的個人餐館。
廚師也是老板,是一個年近60歲的大叔,帶著一個四十多歲、一個三十多歲的徒弟,在當地的口碑是相當不錯的。
夢知憶將手裏的平板交給陸銘:“對了,剛才應警官給我發了條信息。”
陸銘沒有看屏幕,而是看了一眼,依舊是一臉疲憊的夢知憶:“你剛才沒休息?”
夢知憶簡單地說道:“在駕駛座上小憩了一會兒,我怕錯過了什麽關鍵的信息。”
陸銘又看了夢知憶一眼,然後從夢知憶的手裏接過平板。
第一條信息,是找到了錢斌購買礦泉水的商家的監控錄像。
錢斌是從兩個裝滿了各種礦泉水的大冰櫃當中隨便提了一壺水,排除了礦泉水商家在礦泉水裏麵針對錢斌下安眠藥的可能性。
隨後再看見下一條的信息的時候,陸銘皺起了眉頭:“4月30日晚上負責在網吧裏麵點餐的年輕人,並不是周圍商家雇傭的。”
“而是,裝作商家雇傭的人,去飯店裏麵點餐,然後又出門一份份地買來,送給網吧裏麵的顧客?”
“中間還不賺差價的?”
“他,這圖什麽?圖哈切夫斯基嗎?”
夢知憶表情凝重:“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名年輕人,應該就是在錢斌的飯裏或者是飲料裏麵下藥的人了。”
“隻不過,由於四天時間已經過去了,錢斌那天吃的夜宵和飲料早就被環衛工人處理掉了,我們現在沒有辦法驗證夜宵裏和飲料裏究竟有沒有安眠藥。”
“同樣,由於四天過去了,錢斌體內的安眠藥成分也被代謝得七七八八了,我們無法從他的體內檢測出安眠藥。”
陸銘抿著嘴唇:“現在基本上已經可以確定,凶手的謀殺計劃了。”
“在知道錢斌個人對於日期並不敏感的情況下,在錢斌的體內下了一天一夜的安眠藥。”
“讓錢斌認為,所謂的昨天見到活著的安自明是4月30日見到的,而不是4月29日。”
“這樣,就可以混淆警方對於被害者死亡時間的推斷。”
“當然,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被害者可以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就這樣,凶手在給錢斌下藥之後,或者是在下藥之前去找到安自明,殺死了被害者安自明!”
“那麽根據,我們之前對於被害者死亡時間近似值的計算,凶手應該是在4月30日早上7點到9點之間行凶的。”
“那麽這個時間點,誰有不在場證明呢?”
從邏輯上分析,這種判斷沒有什麽任何錯誤。
凶手如果不是了解錢斌的生活習慣,又十分精通醫藥的人,不可能做到給即知道錢斌不會說出具體和被害者安自明見最後一麵的信息,又讓錢斌睡了一天一天,控製得非常準確。
陸銘沉默了片刻:“夢警官,你說得有道理。”
“不過,我們現在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凶手是在哪裏下的安眠藥。”
夢知憶回想了一下,在剛才回憶看過的監控錄像當中的影像:“錢斌進入網吧的時候手裏就掂著一瓶礦泉水。”
“這瓶礦泉水,看起來應該是從煙酒門市,或者是便利店裏麵隨機購買的。”
“被下安眠藥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錢斌直到淩晨三點打遊戲都十分精神,安眠藥通常沒有延遲效果。”
“不過我們也需要去調查一下,錢斌究竟是在哪裏購買的安眠藥。”
夢知憶又說道:“最有可能的隻有送餐的那個人,或者是負責做飯的那個人。”
“他們將安眠藥加入夜宵當中,這也很符合,錢斌為什麽吃完夜宵之後,立刻就犯困睡覺的行為!”
說到這裏,夢知憶的表情更加疑惑:“可是我有些不明白,負責點餐的那個人,和負責做飯的那個人,為什麽要給錢斌的飯裏下藥?目的又是什麽?”
陸銘同樣不知道這一問題的答案:“這個問題的答案麽,我想可能需要禪城的警方進行調查了。”
“對了,我們昨天似乎應該和廉警官和裴警官會合來著,但是……。”
陸銘看了一眼夢知憶。
夢知憶嘴一撇,十分尷尬地聳聳肩。
按照之前的計劃,夢知憶和陸銘兩人坐高鐵來到禪城,在5月3日晚上休息一夜之後,5月4日中午要和廉文耀和裴堰兩人在案發現場附近的一家飯店集合。
但是,夢知憶開車居然迷路了,如果不是陸銘感覺哪裏不對勁,夢知憶在當天晚上就已經開到羊城去了。
因此隻好取消了,昨天中午的計劃。
約好5月5日中午在飯店集合,這一次夢知憶保證自己不會再迷路了。
夢知憶抬頭看著遠處已經慢慢升起的太陽,今天晚上想要回警校宿舍睡覺已經完全不可能了。
夢知憶歎了一口氣:“我先給應警官打個電話,將我們發現的新情況給她說一下。”
“讓她聯係一下禪城警方調查一下,調查一下那位負責點單的青年人,和負責炒菜的老板究竟是誰。”
“他們和被害者安自明之間有什麽關係。”
陸銘眨眨眼:“夢警官,現在都這個點了,我們現在去哪睡覺啊?”
“我要不然在網上訂個酒店。”
夢知憶揮揮手:“算了吧,就幾個小時了,不值當的,把車的後排座椅放下,我們兩個在後排湊合一會兒吧,反正奶爸車的後排足夠大,夠我們兩個人一起睡的。”
幾個小時之後,陸銘被夢知憶從汽車後排叫醒。
夢知憶扔給陸銘一瓶冰美式:“清醒一下,我們一會兒要和廉警官和裴警官見麵,順便交換一下情報。”
陸銘接住夢知憶扔過來冰美式,一股涼意從手心傳遞到大腦,瞬間清醒了不少。
陸銘幾乎是一口氣將手裏的冰美式喝光,深吸了一口氣:“幾點了?”
夢知憶看了一眼中控屏上的時間:“11點了,我們11點半去那邊的東升餐館,裴警官在裏麵開了一個包間。”
東升餐館不是什麽連鎖店,門頭也不大,屬於是城中村裏麵一家口味不錯的個人餐館。
廚師也是老板,是一個年近60歲的大叔,帶著一個四十多歲、一個三十多歲的徒弟,在當地的口碑是相當不錯的。
夢知憶將手裏的平板交給陸銘:“對了,剛才應警官給我發了條信息。”
陸銘沒有看屏幕,而是看了一眼,依舊是一臉疲憊的夢知憶:“你剛才沒休息?”
夢知憶簡單地說道:“在駕駛座上小憩了一會兒,我怕錯過了什麽關鍵的信息。”
陸銘又看了夢知憶一眼,然後從夢知憶的手裏接過平板。
第一條信息,是找到了錢斌購買礦泉水的商家的監控錄像。
錢斌是從兩個裝滿了各種礦泉水的大冰櫃當中隨便提了一壺水,排除了礦泉水商家在礦泉水裏麵針對錢斌下安眠藥的可能性。
隨後再看見下一條的信息的時候,陸銘皺起了眉頭:“4月30日晚上負責在網吧裏麵點餐的年輕人,並不是周圍商家雇傭的。”
“而是,裝作商家雇傭的人,去飯店裏麵點餐,然後又出門一份份地買來,送給網吧裏麵的顧客?”
“中間還不賺差價的?”
“他,這圖什麽?圖哈切夫斯基嗎?”
夢知憶表情凝重:“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名年輕人,應該就是在錢斌的飯裏或者是飲料裏麵下藥的人了。”
“隻不過,由於四天時間已經過去了,錢斌那天吃的夜宵和飲料早就被環衛工人處理掉了,我們現在沒有辦法驗證夜宵裏和飲料裏究竟有沒有安眠藥。”
“同樣,由於四天過去了,錢斌體內的安眠藥成分也被代謝得七七八八了,我們無法從他的體內檢測出安眠藥。”
陸銘抿著嘴唇:“現在基本上已經可以確定,凶手的謀殺計劃了。”
“在知道錢斌個人對於日期並不敏感的情況下,在錢斌的體內下了一天一夜的安眠藥。”
“讓錢斌認為,所謂的昨天見到活著的安自明是4月30日見到的,而不是4月29日。”
“這樣,就可以混淆警方對於被害者死亡時間的推斷。”
“當然,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被害者可以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就這樣,凶手在給錢斌下藥之後,或者是在下藥之前去找到安自明,殺死了被害者安自明!”
“那麽根據,我們之前對於被害者死亡時間近似值的計算,凶手應該是在4月30日早上7點到9點之間行凶的。”
“那麽這個時間點,誰有不在場證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