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土邦是印度曆史上的一種行政區劃形式,指的是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印度次大陸上由封建王公統治的領地。這些土邦在英國的指點和監督下由它自己的王公來統治,不構成英屬印度的整體組成部分,但在英國的指導下擁有一定的自治權。印度土邦的存在反映了英國殖民時期對印度複雜地理和政治結構的處理方式。
一、印度土邦的曆史由來
土邦為漢語對英國殖民地時期,南亞和東南亞部分地區,保存的土著王公領地(英語:princely state)的總稱。
在印度,土邦製度是一個古老的製度,印度曆史上的任何一個王朝,都未能廢除土邦製度。在印度曆史上,土邦土邦王公都擁有自己的世襲領地,這些世襲領地,不受印度曆史上王朝統治者的支配,而是由各個土邦王公管理。土邦王公相當於世襲的王侯,他們擁有自己的領地,擁有自己的軍隊,在自己領地之內相當於君主。因此有一種說法,印度曆史上隻是一個地理名詞,從來沒有完全統一。
印度曆史上很多強大王朝的君主,都想廢除土邦製度。比如莫臥兒王朝時期,試圖統一印度,廢除土邦製度,但印度地區的土邦眾多,各個王朝沒有絕對的實力廢除這項製度,直到英國人侵入印度之後,才改變了局麵,削弱了土邦王公們的權力。
在英國殖民時期,印度被劃分為不同的行政區劃,其中包括直接由英國控製的省份和這些土邦。土邦的統治者通常是封建王公,他們在名義上保持對領地的統治,但實際上其權力受到英國的控製和監督。這種模式被稱為“附屬聯盟”(subsidiary alliance),意味著土邦在形式上保持獨立,但實際上受到英國的影響和控製。
英國殖民統治者與這些封建土邦簽訂了“軍費補助金”等各種不平等條約。1813—1823年,哈斯丁斯總督任內,有300多個土邦先後與東印度公司簽訂《軍費補助金條約》,大權移入英國駐紮官手中。
土邦在實際情況下受條約的約定,權限各不相同。如一種類型接近完全的君主製,這類土邦在財政和稅收、司法有更多的獨立權限。有的土邦名義上為君主製,王公沒有實際權力或權力被削減,直接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之下,僅僅保留有名無實的君主。
但大多數土邦王公對內仍享有很大自治權,是邦內人民的專製統治者,這些土邦擁有自己的政府機構,包括貨幣、鐵路和郵政局等,但在政治和軍事上受到英國的控製。他們擁有各種不同稱號,如羅闍、摩訶羅闍、納瓦布和尼柴姆等,也是維護英國殖民統治的社會支柱。
1857年之前,英國設在印度的殖民政府確實長期打壓各個土邦,開始的時候,英國人的手法比較粗暴,不斷挑唆各邦國之間的矛盾,打算用武力威脅的手段,搞兼並和“削藩”,並且規定,如果一個土邦王公沒有兒子,那在王公死後,土邦就會被殖民政府吞並,著名的章西女王就是被這條規定逼反的,並因而觸發了印度民族大起義。之後,英國殖民者接受教訓,改變對印政策,決定保留並扶植土邦。1858年,英國頒布《維多利亞女王宣言》,宣布放棄兼並政策,承認土邦王公政權,以籠絡人心。1877年,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宣布兼任印度女王,全印土邦歸其直接統治,土邦製度最後形成。由副王(即印度總督)行使對土邦的最高主權。
由此之後的近100年時間裏,直到印度獨立前,印度的土邦王室就開始了與英國的關係可謂是如膠似漆。印度大陸上所有土邦都活得好好的,一個也沒少,而這些土邦的王公也對英國給予了大量的支持,英國人打仗沒錢了,這些土邦就主動發行戰爭債券。英國人缺少士兵了,那這些土邦就鼓動自己的人民參加英國的軍隊去與為英國軍隊賣命。通過英國政府的拉攏,印度各土邦從此成為了“不列顛印度統治權的基本支柱”。特別是四個地盤最大,最有錢的土邦——巴羅達、邁索爾、海德拉巴與查謨和克什米爾,它們的王公(也稱大君)來倫敦時,都會享受21 響禮炮迎接的待遇,在禮賓和招待規格上,等同於歐洲君主。
後來隨著統治的穩定,英國又進一步削弱了土邦王公的權力。由於土邦麵積大小不等,實力各不相同,英國殖民當局,廢除了大部分實力弱小土邦王公擁有軍隊的權力,隻有幾個大型土邦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通過這些措施,英國基本實現了對印度地區的整合。
至1947年印巴分治前夕,全印土邦麵積114萬5千平方公裏,人口近一億。至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全印共有土邦562(一說600)個,成為東印度公司各種形式的藩屬國,其中最大的15個土邦分別海得拉巴土邦、克什米爾土邦、邁索爾土邦、馬拉特聯盟、旁遮普土邦、孟加拉土邦、信德土邦、奧德土邦、海得拉巴土邦、卡納塔克土邦、馬德拉斯土邦、馬拉特聯盟、旁遮普、邁索爾、孟加拉和信德土邦。
所以,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印度是先有土邦,後有英屬印度,再後才有印度共和國。
二、印度土邦的最終命運
在印度和巴基斯坦獨立過程中,土邦的問題成為了一個重要的議題,最終大多數土邦選擇加入印度聯邦,結束了其在印度政治地圖上的特殊地位。
按照英國與印巴簽訂的《蒙巴頓方案》規定:土邦在英國移交政權後享有獨立地位,可自由決定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任何一自治領,也可與英國保持原有關係。但英國同時拒絕支持土邦獨立,還支持印度廢除王公統治權,是對印度廢除土邦製度的默許。
但對印度政府來說,這些土邦的存在是不可容忍的,國大黨領袖對土邦問題非常敏感。在全印國大黨委員會會議上,尼赫魯提出,如果土邦不加入印度聯邦,它與聯邦的關係將不會是平等的關係,印度要求對其實施宗主權或最高統治權。
印度政府強迫這些土邦加入,如果有不順從的,直接就派大軍攻打,最典型的就是海德拉巴。本來海得拉巴作為印度的最大的土邦之一,其存在時間從1724年至1948年,是有選擇加入巴基斯坦或者是印度的權利,但印度政府根本就不允許海德巴拉加入巴基斯坦或者是獨立。而海德巴拉為了保證自己的權益,組織了超過十萬人的軍隊。然而印度政府調集了幾十萬的軍隊,依仗著兵力優勢直接將海德巴拉給滅了。
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相繼成立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印度政府的威逼利誘,絕大部分土邦逐漸合並或被納入印度聯邦的行政區劃中,少數加入巴基斯坦。例如,巴羅達土邦在1721年至1949年期間存在,最終於1949年並入印度聯邦。
但查謨和克什米爾土邦歸屬問題始終沒有解決,當時克什米爾的大君和王室們都是印度教徒,傾向國大黨,而70%-80%的居民卻信仰伊斯蘭教,擁護穆斯林聯盟;更麻煩的是,克什米爾不同區域的居民因為信仰的問題長期仇視,誰都不服誰,在英國人撤出前後,爆發了多次動亂。巴基斯坦提出要用“公投”的形式,讓“當地人民”來決定它的歸屬(顯然,占人口絕大多數的穆斯林肯定傾向巴基斯坦);而印度方麵卻堅持認為,因為印巴分治的時候,克什米爾統治者是印度教徒,由土邦地方政府牽頭加入印度,是順理成章的,無需再去搞“公投”。所以印度和巴基斯坦都不會讓克什米爾獨立,可關於具體歸屬又談不攏,爭議很大。雙方通過戰爭瓜分了這裏,但誰也不甘心,始終想完全吞並,所以直到現在克什米爾仍然是火藥桶之一,成為印、巴兩國發生爭端的一大根源。
1950年1月,印度憲法正式生效,全國劃分為28個省,從法律上取消了土邦;1956年又按照語言原則重新組建邦,消除了在行政區劃上的土邦殘留形式;1965年,清查了王公們的財產,對他們征收巨額財產稅和遺產稅,搞得一些經營不起的王室,主動放棄了自己的財產。1971年,印度政府更是決絕地取消了各邦王公的某些特權和年金,廢除了他們的大君稱號。自此,印度的土邦製度至此壽終正寢。
三、印度土邦王公的現狀
印度土邦王公是印度曆史上的封建領主,他們在英國殖民時期和獨立後的一段時間內,仍然保持著一定的權力和地位。特別是從1858年開始一直到1947年,這將近一百年的與英國關係最好的時間裏,土邦的王公們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除了需要保證對英國的忠誠之外,再沒有任何人和勢力會威脅到他們的生活。這個時期的土邦王公在其領地內擁有廣泛的政治權力,包括行政、司法和財政控製。同時,土邦王公在社會中享有較高的地位,他們的地位通常通過鳴放禮炮的數目來確定,這是一種分級製度,反映了他們在英國殖民體係中的地位。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許多土邦王公的地位和影響力逐漸減弱。在印度和巴基斯坦獨立初期,許多土邦王公試圖保持自己的獨立地位,但最終未能如願。盡管如此,仍有少數土邦王公保留了一定的自治權,他們的生活狀況和地位因此也有所不同。一些王公通過與政府合作或參與地方事務來維持自己的影響力,而另一些則逐漸被邊緣化。
其實,印度獨立初期,印政府為了降低王公們的抵觸情緒,一開始答應會保留王公們的各項特權,還每年都給這些王公們發年金,可到了1971年,印度政府就翻臉不認人,不但把答應的年金取消了,還廢除了王公們的所有特權,至此,所謂王公貴族的時代在印度就結束了。從這些王公就與普通的印度公民一樣,都得自己靠雙手吃飯。
現在還有人在用印度“大君”(土邦王公)、“王子”,“公主”的頭銜,雖然真是祖上傳下來的,但並不被印度官方承認,更沒有任何法律效應,也就是家族內部自娛自樂,或者去外國王室圈子裏出出風頭罷了。但至今,一些印度“王室”們高配的婚姻和奢華的生活八卦新聞,仍然時不時的曝光搶個鏡頭。比如——印度南部土邦王室舉行土豪婚禮,超模與印度王子拉希姆阿迦汗王子結婚,婚後獲“公主”頭銜。還有,或者印度最年輕的“君主”辛格,坐擁8億美金財產,其私人宮殿入選世界級文化遺產名錄。
因此,一些本身有產業,又善於經營的王公大君,依舊能過的有權有勢,富可敵國,其後代多躋身於當代印度的土豪階層,在地方上也很有威信。比如,焦代普爾王室格甲辛格大君,擁有世界上最大的私人住宅。
還有一些本身非常已經富可敵國的大君後代,除了經營家族產業,也會選擇利用家族威望競選議員,去從政,以另一種形式,繼續作為“管理者”來“呼風喚雨”。比如,邁索爾邦被稱為南亞“檀木聖地”。邁索爾“大君”的家族,世代壟斷著檀香和紫檀生意,而且他們家還素有從政傳統,雖然人丁不夠興旺,但家族的後裔們,都能在政商和學術界做的非常有名堂。
然而,並非所有土邦王公都如此幸運。有些王公的生活條件較為艱苦,甚至需要政府的接濟,還有一些王公在曆史變遷中逐漸失去了權力,但仍然保留著王室的頭銜和部分領土。比如,奧迪沙邦的末代大君比爾巴辛格·馬哈帕特,因為早前過的太奢華,又沒有像樣的產業積蓄,隻能靠著約130英鎊的政府年金度日,後來蝸居在鄉村土屋裏,一天隻吃一頓飯,靠村民救濟生活。
目前,許多土邦王公的原先的宮殿和文化遺產成為了印度旅遊的重要景點,吸引了大量的國內外遊客。
一、印度土邦的曆史由來
土邦為漢語對英國殖民地時期,南亞和東南亞部分地區,保存的土著王公領地(英語:princely state)的總稱。
在印度,土邦製度是一個古老的製度,印度曆史上的任何一個王朝,都未能廢除土邦製度。在印度曆史上,土邦土邦王公都擁有自己的世襲領地,這些世襲領地,不受印度曆史上王朝統治者的支配,而是由各個土邦王公管理。土邦王公相當於世襲的王侯,他們擁有自己的領地,擁有自己的軍隊,在自己領地之內相當於君主。因此有一種說法,印度曆史上隻是一個地理名詞,從來沒有完全統一。
印度曆史上很多強大王朝的君主,都想廢除土邦製度。比如莫臥兒王朝時期,試圖統一印度,廢除土邦製度,但印度地區的土邦眾多,各個王朝沒有絕對的實力廢除這項製度,直到英國人侵入印度之後,才改變了局麵,削弱了土邦王公們的權力。
在英國殖民時期,印度被劃分為不同的行政區劃,其中包括直接由英國控製的省份和這些土邦。土邦的統治者通常是封建王公,他們在名義上保持對領地的統治,但實際上其權力受到英國的控製和監督。這種模式被稱為“附屬聯盟”(subsidiary alliance),意味著土邦在形式上保持獨立,但實際上受到英國的影響和控製。
英國殖民統治者與這些封建土邦簽訂了“軍費補助金”等各種不平等條約。1813—1823年,哈斯丁斯總督任內,有300多個土邦先後與東印度公司簽訂《軍費補助金條約》,大權移入英國駐紮官手中。
土邦在實際情況下受條約的約定,權限各不相同。如一種類型接近完全的君主製,這類土邦在財政和稅收、司法有更多的獨立權限。有的土邦名義上為君主製,王公沒有實際權力或權力被削減,直接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之下,僅僅保留有名無實的君主。
但大多數土邦王公對內仍享有很大自治權,是邦內人民的專製統治者,這些土邦擁有自己的政府機構,包括貨幣、鐵路和郵政局等,但在政治和軍事上受到英國的控製。他們擁有各種不同稱號,如羅闍、摩訶羅闍、納瓦布和尼柴姆等,也是維護英國殖民統治的社會支柱。
1857年之前,英國設在印度的殖民政府確實長期打壓各個土邦,開始的時候,英國人的手法比較粗暴,不斷挑唆各邦國之間的矛盾,打算用武力威脅的手段,搞兼並和“削藩”,並且規定,如果一個土邦王公沒有兒子,那在王公死後,土邦就會被殖民政府吞並,著名的章西女王就是被這條規定逼反的,並因而觸發了印度民族大起義。之後,英國殖民者接受教訓,改變對印政策,決定保留並扶植土邦。1858年,英國頒布《維多利亞女王宣言》,宣布放棄兼並政策,承認土邦王公政權,以籠絡人心。1877年,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宣布兼任印度女王,全印土邦歸其直接統治,土邦製度最後形成。由副王(即印度總督)行使對土邦的最高主權。
由此之後的近100年時間裏,直到印度獨立前,印度的土邦王室就開始了與英國的關係可謂是如膠似漆。印度大陸上所有土邦都活得好好的,一個也沒少,而這些土邦的王公也對英國給予了大量的支持,英國人打仗沒錢了,這些土邦就主動發行戰爭債券。英國人缺少士兵了,那這些土邦就鼓動自己的人民參加英國的軍隊去與為英國軍隊賣命。通過英國政府的拉攏,印度各土邦從此成為了“不列顛印度統治權的基本支柱”。特別是四個地盤最大,最有錢的土邦——巴羅達、邁索爾、海德拉巴與查謨和克什米爾,它們的王公(也稱大君)來倫敦時,都會享受21 響禮炮迎接的待遇,在禮賓和招待規格上,等同於歐洲君主。
後來隨著統治的穩定,英國又進一步削弱了土邦王公的權力。由於土邦麵積大小不等,實力各不相同,英國殖民當局,廢除了大部分實力弱小土邦王公擁有軍隊的權力,隻有幾個大型土邦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通過這些措施,英國基本實現了對印度地區的整合。
至1947年印巴分治前夕,全印土邦麵積114萬5千平方公裏,人口近一億。至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全印共有土邦562(一說600)個,成為東印度公司各種形式的藩屬國,其中最大的15個土邦分別海得拉巴土邦、克什米爾土邦、邁索爾土邦、馬拉特聯盟、旁遮普土邦、孟加拉土邦、信德土邦、奧德土邦、海得拉巴土邦、卡納塔克土邦、馬德拉斯土邦、馬拉特聯盟、旁遮普、邁索爾、孟加拉和信德土邦。
所以,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印度是先有土邦,後有英屬印度,再後才有印度共和國。
二、印度土邦的最終命運
在印度和巴基斯坦獨立過程中,土邦的問題成為了一個重要的議題,最終大多數土邦選擇加入印度聯邦,結束了其在印度政治地圖上的特殊地位。
按照英國與印巴簽訂的《蒙巴頓方案》規定:土邦在英國移交政權後享有獨立地位,可自由決定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任何一自治領,也可與英國保持原有關係。但英國同時拒絕支持土邦獨立,還支持印度廢除王公統治權,是對印度廢除土邦製度的默許。
但對印度政府來說,這些土邦的存在是不可容忍的,國大黨領袖對土邦問題非常敏感。在全印國大黨委員會會議上,尼赫魯提出,如果土邦不加入印度聯邦,它與聯邦的關係將不會是平等的關係,印度要求對其實施宗主權或最高統治權。
印度政府強迫這些土邦加入,如果有不順從的,直接就派大軍攻打,最典型的就是海德拉巴。本來海得拉巴作為印度的最大的土邦之一,其存在時間從1724年至1948年,是有選擇加入巴基斯坦或者是印度的權利,但印度政府根本就不允許海德巴拉加入巴基斯坦或者是獨立。而海德巴拉為了保證自己的權益,組織了超過十萬人的軍隊。然而印度政府調集了幾十萬的軍隊,依仗著兵力優勢直接將海德巴拉給滅了。
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相繼成立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印度政府的威逼利誘,絕大部分土邦逐漸合並或被納入印度聯邦的行政區劃中,少數加入巴基斯坦。例如,巴羅達土邦在1721年至1949年期間存在,最終於1949年並入印度聯邦。
但查謨和克什米爾土邦歸屬問題始終沒有解決,當時克什米爾的大君和王室們都是印度教徒,傾向國大黨,而70%-80%的居民卻信仰伊斯蘭教,擁護穆斯林聯盟;更麻煩的是,克什米爾不同區域的居民因為信仰的問題長期仇視,誰都不服誰,在英國人撤出前後,爆發了多次動亂。巴基斯坦提出要用“公投”的形式,讓“當地人民”來決定它的歸屬(顯然,占人口絕大多數的穆斯林肯定傾向巴基斯坦);而印度方麵卻堅持認為,因為印巴分治的時候,克什米爾統治者是印度教徒,由土邦地方政府牽頭加入印度,是順理成章的,無需再去搞“公投”。所以印度和巴基斯坦都不會讓克什米爾獨立,可關於具體歸屬又談不攏,爭議很大。雙方通過戰爭瓜分了這裏,但誰也不甘心,始終想完全吞並,所以直到現在克什米爾仍然是火藥桶之一,成為印、巴兩國發生爭端的一大根源。
1950年1月,印度憲法正式生效,全國劃分為28個省,從法律上取消了土邦;1956年又按照語言原則重新組建邦,消除了在行政區劃上的土邦殘留形式;1965年,清查了王公們的財產,對他們征收巨額財產稅和遺產稅,搞得一些經營不起的王室,主動放棄了自己的財產。1971年,印度政府更是決絕地取消了各邦王公的某些特權和年金,廢除了他們的大君稱號。自此,印度的土邦製度至此壽終正寢。
三、印度土邦王公的現狀
印度土邦王公是印度曆史上的封建領主,他們在英國殖民時期和獨立後的一段時間內,仍然保持著一定的權力和地位。特別是從1858年開始一直到1947年,這將近一百年的與英國關係最好的時間裏,土邦的王公們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除了需要保證對英國的忠誠之外,再沒有任何人和勢力會威脅到他們的生活。這個時期的土邦王公在其領地內擁有廣泛的政治權力,包括行政、司法和財政控製。同時,土邦王公在社會中享有較高的地位,他們的地位通常通過鳴放禮炮的數目來確定,這是一種分級製度,反映了他們在英國殖民體係中的地位。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許多土邦王公的地位和影響力逐漸減弱。在印度和巴基斯坦獨立初期,許多土邦王公試圖保持自己的獨立地位,但最終未能如願。盡管如此,仍有少數土邦王公保留了一定的自治權,他們的生活狀況和地位因此也有所不同。一些王公通過與政府合作或參與地方事務來維持自己的影響力,而另一些則逐漸被邊緣化。
其實,印度獨立初期,印政府為了降低王公們的抵觸情緒,一開始答應會保留王公們的各項特權,還每年都給這些王公們發年金,可到了1971年,印度政府就翻臉不認人,不但把答應的年金取消了,還廢除了王公們的所有特權,至此,所謂王公貴族的時代在印度就結束了。從這些王公就與普通的印度公民一樣,都得自己靠雙手吃飯。
現在還有人在用印度“大君”(土邦王公)、“王子”,“公主”的頭銜,雖然真是祖上傳下來的,但並不被印度官方承認,更沒有任何法律效應,也就是家族內部自娛自樂,或者去外國王室圈子裏出出風頭罷了。但至今,一些印度“王室”們高配的婚姻和奢華的生活八卦新聞,仍然時不時的曝光搶個鏡頭。比如——印度南部土邦王室舉行土豪婚禮,超模與印度王子拉希姆阿迦汗王子結婚,婚後獲“公主”頭銜。還有,或者印度最年輕的“君主”辛格,坐擁8億美金財產,其私人宮殿入選世界級文化遺產名錄。
因此,一些本身有產業,又善於經營的王公大君,依舊能過的有權有勢,富可敵國,其後代多躋身於當代印度的土豪階層,在地方上也很有威信。比如,焦代普爾王室格甲辛格大君,擁有世界上最大的私人住宅。
還有一些本身非常已經富可敵國的大君後代,除了經營家族產業,也會選擇利用家族威望競選議員,去從政,以另一種形式,繼續作為“管理者”來“呼風喚雨”。比如,邁索爾邦被稱為南亞“檀木聖地”。邁索爾“大君”的家族,世代壟斷著檀香和紫檀生意,而且他們家還素有從政傳統,雖然人丁不夠興旺,但家族的後裔們,都能在政商和學術界做的非常有名堂。
然而,並非所有土邦王公都如此幸運。有些王公的生活條件較為艱苦,甚至需要政府的接濟,還有一些王公在曆史變遷中逐漸失去了權力,但仍然保留著王室的頭銜和部分領土。比如,奧迪沙邦的末代大君比爾巴辛格·馬哈帕特,因為早前過的太奢華,又沒有像樣的產業積蓄,隻能靠著約130英鎊的政府年金度日,後來蝸居在鄉村土屋裏,一天隻吃一頓飯,靠村民救濟生活。
目前,許多土邦王公的原先的宮殿和文化遺產成為了印度旅遊的重要景點,吸引了大量的國內外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