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醫生的名字叫丹尼斯,是我從醫療保險公司的名冊上找到的。丹尼斯這個姓聽來有點雅,跟一個漂亮女性的名字“迪妮絲”發音接近(索爾·貝婁小說中的一個漂亮精明的妻子就叫此名),我就認定丹尼斯醫生做我的家庭醫生了。其實“常務”醫生更接近他職責的性質。就是不管大病小痛,首先要去給他診,由他診出大概之後,再把你交到各科專家手裏。專家是至“專”的,五髒六腑,從頭到腳,從骨髓到皮表,好幾十個行業的分工,名稱也各是各,醫腳氣的專家也有很長的希臘文的專門名稱。當然是不隻治腳氣,踝骨以下的都歸他關照。並且美國人對腳氣的看法也較為積極、正麵,叫它“運動員腳”。就如肥胖不叫肥胖,叫超重。據說商店裏的衣服尺寸也改得較為鼓舞人心;特大號“xxl”不再往前頭加“x”了,而把大得無以複加的型體尺寸叫做:“happytobeme”(我樂意做我自己)。在各種思潮都領先的柏克萊(美國惟一的勞工黨當政的市),對各種殘疾的稱謂更是去除歧視意味的,比如一個駝背不可以叫他駝子,而應叫他“被脊椎挑戰的人”(spinelychallenged),由此擴展向社會,若誰道德敗壞,他便是“被倫理道德挑戰的人”,這樣便排除了任何成見,表現出柏克萊人的新概念與開明。


    還來說我的醫生丹尼斯。我隻憑他的姓氏給我的良好印象而選擇了他。有一陣我失眠越來越厲害,便來到他的診所。他和其他五個醫生共同租用一幢平房,棕色仿木的建築外體,看去這個醫生的小集體在時尚和審美上是十分老實的。走進去,護士請我到丹尼斯的一間檢查室裏等候。屋裏基本是禿的,沒有裝飾。看來丹尼斯醫生有個細膩名字的同時還有個求實精神。


    我坐在那兒等丹尼斯醫生的出現。不覺也就順便想像他的模樣、性情,一定是位細致而溫存的那類男性,中年,卻未超重。總之是很“常務”的醫生,有種主婦的周到入微,安詳體貼。總之是溫文爾雅,同丹尼斯這姓氏不差太遠的……正想得緊張,門“砰”地洞開,一個拄雙拐的老爺子在門口站立,一條腿裹著粗大的石膏,腳也被繃帶纏得很大一坨兒。他身上披一件不太白的白大褂。於是石膏、繃帶、兩隻加金屬的木拐,連同那灰蒙蒙的耷拉著的白大褂,使這老爺子每一動作都拖泥帶水。我想他必是丹尼斯醫生的另一位候診者了,便立刻站起,騰椅子給他。卻聽一個大嗓門說:“我們哪裏不對勁?”這大嗓門竟屬於這老頭兒。


    他看看有七十好幾,聽聽卻不老不殘。我一時愣著,掛一個無利無害的傻笑。我不懂他和我怎麽就成了“我們”。


    老大爺好不容易把自己的平衡調整好了,空出一隻手,伸給我:“丹尼斯。”


    我這個很會見風使舵的人居然會如此失教養地木訥,令我事後很悔。我盡量以柏克萊的“無歧視”精神來自我鼓舞,全身仍是由於失望過度而沒了力氣。他像是根本沒看見我隨時有可能找借口溜走,然後馬上打電話請保險公司把我從丹尼斯老頭的監護下挪出來,而隨便誰,愛誰是誰,不姓丹尼斯就好。在如此的心理衝突和沮喪中,我回答了例行的病史病例提問。


    丹尼斯十分吃力地以一種雜技平衡鶴立著,把我的回答記錄下來。在一本黃顏色帶格的信紙上畫著字,為將就他的老花眼他把字寫得大而疏鬆。很快就寫下去半個本子。其間他告訴我他如何出了車禍,手術如何完美。然後他強調地說:“你知道嗎?我是個退休軍醫。”原來他的大嗓門和大動作都是軍旅作風。


    我不自覺地對老醫生感興趣起來。因為我也是個退伍上尉,也因為他怎麽看怎麽不像個醫治別人的人。不多久問到我的病症上,丹尼斯說:“睡不著覺?”我說,失眠有十來年了。他立刻問:“想過自殺嗎?”我連忙搖頭,心想,真想過也不能告訴你。


    老醫生認為不想自殺就是不太要緊的失眠。他說:“我給你個處方吧——睡覺前做愛。”可以想像我當時的神色。我像看著個老年癡呆症患者。


    “做愛是最好的催眠藥。”他聲音響得馬路對麵也聽見了,像是給大兵訓話,要不就像議員拉選票的演說。


    我壓著羞惱,保持臉部平靜,別讓人覺著我見識太短,連“做愛”做為偏方都接受不了。我在美國的頭幾年主要練一個本事:對任何詞匯、行為、概念都藏起大驚小怪的樣子。我認為對無論怎樣怪誕奇異的事物麵不改色是美國式的“好樣兒的”,反之,就是土、古板、不夠當代、不夠世界化,也就是不“cool”。


    當我從“自殺”和“做愛”二詞的精神餘震中複元時,見老軍醫已經在做結束就診的打點了。他合上筆記,把兩根拐杖在胳肢窩下擺舒服,大聲叫我到前台去結賬和約定下次就診的時間,他還挺自信;他這麽處理我,還坦坦地等著“下回”。


    我忙追問:“你給我開的藥呢?”


    他說:“我不是給你開了‘做愛’嗎?”


    我的好脾氣撐不下去了,險些對他說:你還該回大兵營去,假如他們還收留你的話。我簡潔有力地說:“我來看你,是為了得到醫治,最起碼是得到好點的安眠藥。”


    “沒門兒,”他說,“我不會給你開安眠藥。越好的安眠藥越壞。”


    我說沒有藥,我今天是不會走的。既然我們都在軍營裏混過,我也就不考究語氣了。美國俗話:做任何事都有一個正確方法和一個錯誤方法,還有間於對和錯的“軍隊方法”。我就用這軍隊方法從丹尼斯那裏逼來了十顆藥片。他命令我隻吃半片,實在熬不住,再吃那半片。他聲音雖依舊粗重,眼睛卻是自家姥爺式的,擔憂而心疼地瞅著我。他其實在說這樣的潛語:“你要乖點,曉得好歹,孩子。”


    後來我先生去他那裏做例行體檢,回來就說丹尼斯是老怪物。在肛查時他自言自語地說:


    “你該為你的運氣而高興。我手指頭特細,遠近聞名地細——好多人慕名而來請我做肛查呢!”


    在一次朋友聚會時,碰巧有個醫生,他聽說丹尼斯任我們的家庭醫生時,說:“啊,他還活著!”


    但我覺得他除了老,以及倚老賣老的出口粗魯,還是在治病上無可挑剔的。隻是他對安眠藥的軍閥式控製,很令我吃不消。我每次要逗著他說半天有關他孫子孫女的趣聞,才討得幾顆藥片。他總說:“安眠藥不是糖豆兒,你給我記清了。”


    我還是決定辭掉丹尼斯。之後我投奔過兩三個家庭醫生。到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我才正式進入舊金山的“失眠中心”。給我診斷的失眠專家(他首先是一位精神病理學家)對我一麵搖頭一麵說:“假如你那些家庭醫生在給你開安眠藥時不那麽慷慨,你的失眠就不會惡化到今天這步田地。”


    意思就是,在安眠藥上對我的嬌縱,是這病的真正誘因之一,是醫生們圖在我這兒找點清靜,圖省事,也就是不夠負責使然。


    我這才頓然想到了丹尼斯,五年前每給我一張安眠藥處方時,他那不安抑或痛心的目光。我再次打開醫生名冊,卻不見他的名字了。我不知這回他從哪個意義上退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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