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生存指南》作者:靜安路1號 文案:我的鮮血,我生命的汁液,都是你的餐飲。 cp:狼人x吸血鬼(不重口 真的) 深情內斂攻x呆萌美人受 沈明光fenrir/芬裏爾x陳臻vider/維達爾 【以下是中二版文案 別誤會 文風很正常】 前期講的是: 我以為他不愛我,愛的是那個誰。但是其實那個誰就是我…我還不知道。哦,而且談了好久戀愛,我還不知道他是狼。(受吸攻的血會發情 為啥後麵會說) 後期講的是:我的媽??我以前怎麽跟他還有這樣一段驚天地泣鬼神的奸情? △避雷:副cp黑曆史多/血族設定和神話背景都是我自扯請別太認真/文慢熱 腦洞雷 不怎麽打直球 受不了自行退出 不必教我寫文/再說本文是同人文的 我會罵人。 ---------- 神話背景為北歐神話,本書為披著血族皮的神話文。第一章 “你好。” 身邊有人落座,陳臻聽到身邊的人打招呼的聲音。 英文。音質像鐵,穿過耳機裏的重金屬音樂,彈了一下他的耳膜。 陳臻拿下一隻耳機,放下手裏的書,抬起頭對旁邊的人也用英文說你好。 他正打算聞聞這個人類身上的味道,可麵前的人身上的味道像是等不及了一般,隨著他坐下帶起的風,朝他撲過來。 鬆香、森林……甚至還有土地的味道。味道很重,但基調非常清新。 陳臻被這味道取悅,舒服地眯了眯眼。 他打量麵前的人,是和聲音相符的長相,亞洲麵孔,很硬朗颯然。看上去肌肉很是結實,身量也很高,飛機座椅窄小的位置,他坐著有些勉強。 陳臻打完招呼,看他把自己的背包放好,正準備把頭扭回來繼續看自己的書,那人又開口了。 “你這是染的頭發?挺好看的。” 這人英文說得倒是不錯,表情也很友好。 友好得有點奇怪。陳臻覺得這個人的目光過於……炙熱?說不上來,就感覺好像,他在透過自己看別的什麽,看得很認真。那雙黑眼睛裏的情緒很沉,是會令人覺得不好意思的目光。 陳臻放下手裏的書,隻點了下頭,他覺得自己有些奇怪,他移不開目光,但他還是低下了頭,因為不好意思。 他其實很少和人類單獨相處,這是他第一次離開歐洲,因為需要完成‘曆練’,所以身邊沒有侍從。從前人類能夠出現自己身邊,都是為了訓練自己的自製力的。他已經學會了如何克製對人類鮮血的渴望,但還沒有學會用人類的方式和他們相處。 陳臻心裏有些後悔為什麽沒有聽莉莉絲的話,坐私人飛機回國。 畢竟自己不太喜歡應對交際,雖然那對他而言是必修課。 來之前莉莉絲拉著他語重心長地交代了很久很久。 “維達爾,回國以後你是南區的領袖。中國區的族人,尤其是南區的血族,都很不聽管教,和狼族的矛盾也相較頻繁。你要記住,做事千萬不要那麽莽撞,多和普通人交流。你需要從人類生活中積累你應對矛盾的靈感。你要親民一些,維達爾。” 她的叮囑言猶在耳。 “你雖然被授予領主,但終歸還是年輕的血族,往後的路將會辛苦又漫長。祝福你,維達爾。” 陳臻把耳機摘下來,想著莉莉絲的話,提醒自己說:“從和普通人的交際中積累麵對生活的靈感。” 我怎麽不親民,我都坐商務艙,陳臻想著。 或許是中國人? 他試著對旁邊的人露出一個應該算是‘和善’的笑容,用自己以前就開始學習的中文說,“你回中國的話,那或許是中國人?你好,我叫陳臻。” 對方有些驚訝地抬頭看他,和陳臻對視上,被陳臻的藍眼睛看得一愣。 “你好……我叫沈明光。”他很快就晃過神來,依舊熱情地道,“你中文說得很好。” “我以前就一直學習中文。”陳臻猝不及防和他驚喜的眼神對視上,莫名有些不好意思,“但說得不太好,有很多字寫下來也不能認出來。” “不,你說得真的非常好,我說真的。”他一邊說,一邊把自己的外套脫下來,放進背包裏,又指了指陳臻穿得整整齊齊的衣服,“你不熱嗎?不脫掉?” 陳臻套著羊毛衫,外頭披著黑大衣。聞言陳臻頓了一下,把衣服攏了攏,“不熱,我挺怕冷的。” 沈明光點頭,“你剛剛說你的中國名字叫什麽?” 他說話很慢,吐字也很清楚,像是生怕陳臻聽不懂。陳臻也不打算點破對方的善意,他喜歡這種細微的體貼。 “陳臻。” “美夢成真?” “不是那個……是這樣,耳東陳,至秦臻。”他伸出手,像在手上比劃給這人看,伸出手又猶豫了,因為他看到沈明光依舊十分認真地盯著自己看。 “我知道了,耳東陳,至秦臻。”沈明光把這個名字放在唇齒間嚼了下,“陳臻,很美好的名字。” 聽到他叫自己的名字,陳臻突然就覺得有點奇妙的感覺。 在歐總部,隻有中文老師和四長老會叫自己‘陳臻’,別的人都叫自己維達爾。他有點奇怪,為什麽這個人叫的‘陳臻’,和別人叫的‘陳臻’感覺不一樣呢? 沈明光的版本好像更好聽一些。 陳臻不動聲色地去看沈明光的嘴唇,下頜線,然後往上是眉毛、鼻梁,和黑得像墨的頭發。 是一個英俊的人類。 他學過這個詞。他的中文老師告訴過他,帥氣可以用很多形容詞、成語來形容,但是英俊指的是容貌俊秀而有風度的男人,不是長得好看就可以用來形容的。 陳臻覺得麵前的沈明光很適合這個詞。這人渾身每一寸都散發著男性魅力,但舉止克製有禮,和自己說話還這麽溫柔。 陳臻愣了很久,才低低地回應他對自己名字的讚美,說謝謝你。 “你回中國探親嗎?”說話間空姐過來安全檢查,沈明光把安全帶係好,自顧自地開始滔滔不絕,自來熟並且思維跳躍,大概能說中文很開心,話有點多,“我剛結束在英國的旅行,說實話,東西真的很難吃。你也去北京嗎?你老家是哪裏的?” 陳臻想,自己大概一輩子都不能對陌生人有如此旺盛飽滿的熱情。能對陌生人這麽熱情,大概是個很勇敢的人。 陳臻搖了搖頭,“我會去中國的南方。” 他去中國是去接管中國南方的吸血鬼總部,他在中國沒有老家,沒有親戚。 這些都不能說。難道要說,我是吸血鬼,我隻有夥伴,沒有親人嗎? 陳臻不想做一個不誠實的血族,他不想騙麵前這個人。 他語氣有些失落和僵硬,沈明光估計也聽出來了。 沈明光還以為是自己太吵,讓對方感覺不舒服,就正色道,“你別介意,我這次是單獨旅行,太久沒說中文,一激動就有些聒噪了。” 陳臻愣了下,聞言立刻解釋,“……不是的,是我不太會聊天,你真的不吵。” 沈明光笑了下,也沒再說什麽。 氣氛有些尷尬,陳臻見他不說話了,不明白自己是不是說錯了什麽話,讓他這位‘人類朋友’不高興了。 其實這已經是陳臻能對一個陌生人表達出來最友好的態度。但效果明顯不太好,所以陳臻準備挽救一下這尷尬的局麵,主動開啟另一個話題,“你想聽歌嗎?” 陳臻用真誠的示好口吻,遞出了自己的一隻耳機。 沈明光猶豫了一下,才接過來,塞進自己的左耳。 陳臻悄悄鬆了一口氣,按下了播放鍵。 沈明光聽到一半,笑著看過來,“你看上去很安靜,喜歡聽這麽吵的搖滾?” 陳臻被噎了下,又不能說是因為外麵的聲音很吵才聽這種歌。他隻能說,“在外麵聽這種,一個人的時候我喜歡聽鋼琴曲。” “是嗎?”沈明光像是來了興趣,“喜歡誰?” 陳臻終於有個安全的話題可以聊了,“最喜歡李斯特的b小調鳴奏曲,雖然很長,但我很喜歡,像是一個完整的故事。不過鋼琴家我還是最喜歡德彪西和貝多芬,百聽不厭。” 沈明光也點頭,“德彪西有一首《格拉納達之夜》我也很喜歡。他風格很柔美清新,有一種完整的豐盈感,像是打翻的調色盤。” 三言兩語就能見真章,陳臻能聽出來沈明光確實懂一點鋼琴曲。陳臻十分開心,直接把歌關了,開始和沈明光開始討論巴赫。 在陳臻以前的認知中,人類是弱小的,無助的,脆弱的。而且他們總是因為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喜怒哀樂,兩個族群間的代溝太深了,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遵守著血族的老規矩,不和人類有什麽實質性的接觸。 血族同胞都說人類又壞又貪婪,如果暴露身份,力量薄弱的血族抓起來帶走抓去研究所,全身插上管子,讓你全身赤裸……會逼迫你露出尖尖的獠牙,讓你使勁掐著自己的脖子求他們給自己血。 人類想要永生,不滿足自己的弱小和有限的生命。他們激發著自己的潛能和智慧,創造武器和文明,去對抗別人和自己。 陳臻承認,人類擁有令人敬佩的生命力,也創造出了很多美好的事物,比如德彪西和貝多芬的音樂……隻是,美好之下也有一部分人類對他們不友好。 陳臻在過去的年歲中,已經被成功洗腦認為人類‘壞而貪婪’。但意外的是,麵前這個味道好聞,態度友好的人類,居然讓他對人類這個族群有了一絲好感。 好像也沒有那麽差。 還和自己一樣,都喜歡貝多芬的悲愴,陳臻想著。 兩人正聊得開心,不多時他們對麵的位置,一對夫婦帶著的孩子突然哭了起來,很快就尖銳地響徹了整個機艙。 陳臻和沈明光的對話也被迫中斷。 空姐連忙走過來蹲下來幫著哄,他們交談的聲音其實已經被哭聲掩蓋,但還是一字不落地傳入了陳臻的耳朵。 他全都能聽到。 包括最後座的男人抱怨說出差公司不給買商務艙,包括隔著幾道艙門的機長在和塔台確認他們排隊排到了第幾架,是否滑行準備。 陳臻有些疲憊地揉了揉耳朵……他的五感要比普通人靈敏很多倍,而他現在還不能很好地控製,所以他無法過濾掉一些噪音。 隻要出門,他都會覺得非常吵。 這就是他沒有事的時候一定會帶上耳機,聽最吵的音樂的原因。 陳臻還在包裏麵翻著自己的降噪耳塞,就聽到身邊的人解開安全帶‘嗒’的聲響。 然後是衣服摩擦的窸窣聲,還有膝蓋骨骼因為姿勢變換發出的脆響。 陳臻喜歡這個聲音,他覺得人體結構發出的聲音都富有生命力。 而且這個人的心跳也很特別,很遲緩有力,像鍾聲。 他不由得轉過頭去看沈明光。 沈明光穿著一件灰色的衛衣,因為半跪下來,露出了一截麥色的腰,下麵是藍色的牛仔褲和高幫的帆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