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闈之後,便是春耕。李世民每年都要參加春耕的大典,而且還常常親耕於籍田,常去籍田中查看年景,決不因其他政事而耽誤農時。


    可今年的春耕,卻讓李世民的耳朵塞的非常厲害,一些去地方的監察禦史的奏疏,讓他很不舒服!


    什麽富豪之家,比置莊田,恣行吞並,莫懼章程。.……致令百姓無處安置,乃別停客戶,使其佃食。


    什麽宿豪大滑,橫恣侵漁,致有半價倍稱,分田劫假,於是棄田宅,鬻子孫,蕩然逋散,轉徙就食,行者甚眾。


    甚至有些地方官員、富豪,還得了什麽“地癖”,“多田翁”的雅號,表示他們對土地有無窮無盡的胃口。


    這是什麽,這是土地兼並,大唐在對非法買賣和占田過限,可都是有嚴格的律法的:諸賣口分田者,一畝笞十,二十畝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還本主,財沒不追。諸占田過限者,一畝答十,十畝加一等;過杖六十,二十畝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若於寬閑之處者,不坐


    魏征對雷聲大,雨點小的懲罰措施表示不滿,同時也為大唐土地政策的將來擔心。他在奏疏中這樣說:強者以才力相君,弱者以侵漁失業,人逃役者多浮寄於閶裏。意思是說,普通百姓很難應對突然的災難,沒有辦法,隻能把土地賣掉,而如此,土地便逐步為豪強所得。


    而且,魏征還特別指名,曆朝曆代的滅亡,都逃不過無法抑製的土地兼並,老百姓承擔不了賦稅,便要賣田,沒有吃的便偷盜,偷盜不成便劫掠,小股為賊,大股為盜,漢末的黃巾賊,大多都是這麽來的。


    都說大漢王朝強盛,即便是到了東漢末年,依然能吊打四夷。可魏征提醒李世民看看,百萬黃巾軍,他們對大漢,對劉家是不是徹頭徹尾的仇恨。


    因為大漢抑製不了豪強,致使他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以至他們流離失所,所以他們恨朝廷,所以張角振臂一呼,才從者如雲。


    在魏征看來,土地兼並的問題,比出了一個昏君還嚴重。因為有昏君,畢竟還有忠臣,而百姓手裏沒有土地,那才是真正亡國的大禍。


    是,現在看來,這種情況不多,也隻是小事,朝廷大可以下幾道詔令,收拾幾個人典型,殺雞儆猴,把這事掩蓋下去。


    但治國講究的就是實事求是,不是掩耳盜鈴,粉飾太平。今天皇帝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子孫後代怕是眼睛都合不上了。


    魏征說話,從來都是刺破為主,經常讓李世民下不來台,這次也不例外,搞得皇帝三天都吃不下飯,罵了無數次田舍翁。


    可罵歸罵,李世民還是覺得魏征說的有道理。今天的小問題稀裏糊塗的處理,那就難免有人心存僥幸,時間長了,自然就尾大不掉了。


    他是個勵誌要把大唐推向曆史新高度的皇帝,所以自然不能稀裏糊塗的過,更不會粉飾太平。是以,命群臣上書,如何才能有效的限製的土地兼並。


    臣工們上書的內容大同小異,多數都是懲罰的手段,賣了多少,怎麽罰,如何讓他們不敢買。老實說說,看到這些,李世民很是牙疼,因為他知道這些政策施行下去,也不會有什麽效果。


    直到他看到東宮詹事府少詹師上官儀的奏疏,他才來點精神。上官儀認為,限製買賣是沒用的,最有些的辦法,是編造一部土地的詳細的賬冊,可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摸清土地的地權、清理了隱匿,也為賦稅打下來基礎。


    他認為應該以村為單位,建立圖冊,將每塊土地編號,標注上土地擁有者的姓名、土地畝數以及土地等級,還把每塊土地形狀繪製成圖。


    一村一本,一裏一本,把各塊土地,經過丈量呈報後,按照一定順序編號,繪成分圖,每份分圖詳細記載了地塊名稱、類別、麵積等項,以及永業人籍貫、姓名、土地的形狀都勾畫出來。合各鄉之圖,而成一縣之圖,縣圖匯總之後,逐級上報到戶部,戶部則匯總各地上報的土地數量,據此以征收田賦。


    李世民把上官儀叫來,讓他仔細說說,這土地圖冊到底能否真的抑製土地兼並。


    而上官儀認為,那些大戶為什麽愛賣地,是因為他們買了土地,也會想盡辦法,用盡手段逃避稅賦。


    但若是逃避不了稅賦,他們還會買那麽多地嗎?


    要知道,一個成丁可以獲得一百畝的土地,其中包括口分田八十畝和永業田二十畝。


    一年到頭,除去各項賦稅和開支的,剩下的東西夠糊口就算不錯了,那裏還有多少剩餘,家裏若是人口多得,怕是連飯都吃不飽。


    大戶是不可能自己種田的,他們需要佃戶來種。而雇傭佃戶他們也要花出一筆開支,如果逃脫不了賦稅,在風調雨順的年景,他們還能把原地主那點可憐的收益納入囊中。若是趕上災年,佃戶吃,朝廷要稅,地頭裏是毛都收不到一根,他們可還是要賠本的。


    總得來說,隻要朝廷把土地丈量清楚,繪圖準確,不管土地如何流轉,賦稅都要落實在新地主上。隻要朝廷的稅,收的公平合理,那富戶的利潤就薄了。與做生意的道理是一樣的,如果利不大,還容易賠本,那就沒什麽人幹了。而因此,富戶失去了與百姓爭奪土地的興致,土地兼並的問題便可得到大大的緩解。


    “那官員勳貴?”


    官員勳貴,依據國法自然是不需要納稅的。但朝廷也有製,他們擁有的土地是有定數,公爵侯爵應該擁有多少,幾品官員應該擁有多少。


    如果覺得不夠用,非要再買,也可以。但多出了的土地,那就是依律納稅了。如果出現官官相護逃避賦稅的情況,那便是三法司的事。


    李世民捋了捋胡子,長歎一句:“卿之所奏,有私無私者,皆無可挑剔。”


    “朕算是明白了,高明為何將卿一日連遷九級,卿之才,可為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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