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他不能就這樣便走了,留下一個被刨開的墓穴,和一具爛得一塌糊塗的屍體。  殷嘉茗收起濕透的便簽紙,又折起紙鈔,打算把它們放回司徒英雄的襯衣口袋裏,再將人原樣埋回去。  ——這樣他家阿睿就能在三十九年後找到這具白骨,並發現死者身上的線索了。  但下一秒,殷嘉茗又忽然想到自己已經拿走了那張便簽,這樣一來,葉懷睿豈不是理應不知道還有便簽這件事了?  這年頭還不時興時間旅行類的小說電影,殷嘉茗自然也就不知道還有“祖父悖論”這等時髦的邏輯思辨,但這不影響他敏銳地察覺到其中似乎存在的矛盾。  可要是把便簽放回去,那他的證據就沒有了,單憑口述,殷嘉茗又擔心會錯過重要的細節。  “……”  他蹙起眉,冥思苦想了半分鍾。  “我x!”  殷嘉茗忽然用力一拍大腿,“我怎麽這麽笨!”  語畢,他不顧滿手贓汙,從褲袋裏掏出了自己的錢包,又在裏麵一通翻找,翻出了一張不知放了多久的購物小票。  這是他過年前在百貨公司給他爸買禮物時開的收據,大小與便簽差不多,折一折剛好可以夾進鈔票裏。  殷嘉茗記得葉懷睿說過,過了三十九年後,鈔票裏的紙片已經爛到無法分辨了——既然如此,那張紙是能指示凶徒身份的便簽,還是一盒印尼燕窩的收據,本質也沒有任何差別吧!  殷嘉茗一邊將夾帶著收據的鈔票放回到死者的襯衣內袋裏,又忍住衝鼻的惡臭,將衣扣重新扣了回去,再將塑料篷布蓋上,將屍體狀態盡可能還原成他剛剛挖出來時的樣子。  “呼!”  他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殷嘉茗現在就隻能祈禱司徒英雄的遺骸真的能在地裏安安生生躺上三十九年,等他的收據爛光了才被阿睿給挖出來了。  要不然收據上明晃晃的時間地點購物內容,隻要警方到百貨商店一調查,他的嫌疑便是跳進橫琴港都洗不清了。  殷嘉茗一邊自我吐槽,一邊開始一鏟子一鏟子地往坑裏填土。  填土比挖土來得容易,速度也快得多。  不多久,殷嘉茗便將司徒英雄的屍體重新埋好了。  有了收據的顧慮,他簡直不敢想象這具腐屍要是被警察提前找到了會如何,同時深深共情了凶手當日埋屍時的滿心顧慮。  填好土後,他又用鏟子在土坑上使勁兒拍打了一番,把浮土都夯結實了,才稍覺安心一些。  剩下的便是向天祈禱,這具屍體當真能在土裏埋上三十九年,直至爛成枯骨為止了。  這時已是淩晨三點十五分,再過兩個小時,差不多就該天亮了。  殷嘉茗不敢猶豫,迅速收拾了東西,不顧自己滿身髒臭,一路疾走,離開芙蘭村的後山,準備趕往“那個人”的住處。  夏季的金城向來天亮得很早。  8月11日,淩晨五點十五分,東方地平線處已朦朧泛起了魚肚白。  晨光微曦,金城東側,靠近港口的一處別墅區,某棟三層小樓的花園裏,忽然傳來了“碰”一聲脆響,聽動靜,像是什麽東西打破了。  女主人聽到動靜,抱著被子從床上坐起來,豎起耳朵聽了一會兒,再無其他動靜,但她仍覺得不放心,伸手推醒了睡在她身邊的丈夫:  “老公,院子裏有聲音呢,你去看看吧!”  “沒事的,可能是風把花盆吹倒了呢……”  男人不情不願地爬出被窩,隨手披上搭在床尾的睡衣,趿拉著拖鞋下了樓。  女主人忐忑地等了一會兒,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了,便推開窗戶,往花園中看去。  她看到自己的丈夫站在院子裏,袖手攏住鬆垮垮的睡衣,麵朝院內,不知道在幹些什麽。  “老公,發生了什麽事?”  女人半身探出窗戶,擔心地叫道。  “沒事,親愛的。”  男人抬起頭,朝妻子笑道:  “隻是花園裏掛的風鈴掉下來了,你回去繼續睡吧。”  “什麽!?”  女人一聽,頓時心疼了:  “風鈴摔碎了嗎?”  那可是她很喜歡的一件旅遊紀念品,還特地等台風過後才再掛出去的,怎麽才一天就掉下來了!  “嗯,確實摔裂了。”  男人果真從地上撿起一件藍白相間的陶瓷製品,朝二樓窗前的妻子輕輕晃了晃:  “你先回去睡吧。我等會兒去書房看能不能修一下。”  女人於是縮回身去,順便還關上了窗戶。  男人輕輕吐了一口氣。  “到我書房去。”  他目不斜視,對著空無一人的花園,壓低聲音,輕聲說道:  “小心點,別讓你嫂子發現了。”  “碰。”  男人回身,輕輕關上書房門,還特地落了鎖。  “你……”  他回頭,皺起眉,神色凝重:  “你到底怎麽回事?這些日子你在哪裏?這滿身的泥巴又是幹了什麽?”  殷嘉茗被對方一連串的問題砸得有些懵,一時間竟然不知該從哪裏開始解釋。  “哥……”  他隻得委委屈屈、可憐兮兮地低低叫了一聲:  “這事說來話長……總之,我沒搶銀行,更沒殺人!”  聽到對方的保證,男人深深擰起的眉心不自覺地舒展了開來。  他雙眼在殷嘉茗的身上上下掃視了一番,看到衣服褲子上的泥土汙漬,以及空氣中彌散開的那股一言難盡的熏人欲嘔的惡臭,嫌棄地撇了撇嘴,轉身拿了自己搭在椅背上的襯衣。  “先把你那身髒衣服換掉。”  男人對殷嘉茗說道:  “然後將你這些日子到底幹了什麽事統統告訴我。”第50章 11.挖掘-03  殷嘉茗麵前的男人, 年紀比他大個十來歲的樣子,麵容也有四五成相似,都是五官深邃, 輪廓分明的大帥哥。  隻是男人的身高比殷少爺要略矮上數公分, 身材也沒那麽壯實,總體而言少了一些風流不羈, 氣質更成熟、更穩重, 眉心淺淺的褶皺更是令他平添了幾分嚴肅和威勢。  果然,殷嘉茗在他麵前乖巧得很,一個命令一個動作, 將身上又髒又臭的衣服脫了下來,換上了幹淨的襯衣和臀部稍有些緊繃的休閑褲。  “哥。”  殷嘉茗乖乖地將換掉的髒衣服塞進垃圾袋,袋口打個結封好,又低低地叫了一聲。  “嗯。”  男人臉上的神色稍舒緩, 抿唇點了點頭。  他名叫何誌聰,確實是殷嘉茗的哥哥, 或者更準確的說,是同父異母的兄長。  二人的生父何偉堂是金城有名的實業家。  在他們那個年代, 三妻四妾是金城大老板們的標配, 誰沒有兩三房老婆, 再包幾個美貌情婦, 簡直都不好意思出門見人。  與殷嘉茗這個情婦生的私生子不同, 何誌聰的生母是何老板明媒正娶的夫人,也就是正兒八經的“何太太”。  何太太一共生了四個孩子,三男一女, 都是打一出生就記入族譜的何家正統繼承人。  何誌聰是次子。  他本來該跟他的大哥一樣, 從小讀貴族名校, 成年後留學鍍金幾年,回來後接手家族生意,在金城商圈中當一個赫赫有名的紈絝公子,照季度換女朋友,成為八卦雜誌競相追逐的對象。  但何誌聰本人對這樣的生活沒有半分興趣,甚至應該說,他厭惡何家這些黑白灰摻雜的生意,更討厭燈紅酒綠的商場應酬。他從他媽媽那兒繼承了一個極優秀的腦袋,最喜歡的就是念書,並立誌成為一名曆史學家。  何誌聰聰明、勤奮、努力,自然成功實現了理想。  中學畢業後,他考入了東歐某所著名學府,在許多地方遊學,一直念到博士,學成後悄悄回到金城,在沒有動用任何家族關係的情況下,應聘進入金城大學,成為了一名講師。  何老板管不了次子,爭執過幾次,皆不歡而散,於是也懶得管他,幹脆就當自己沒生過這個兒子,愛咋咋的。  反正他不缺繼承人,外頭還有半打私生子女,多一個少一個,其實也沒那麽在乎。  至此,何誌聰成為了何家的異類,走上了跟兄弟們截然不同的道路,跟家裏人也幾乎再無交集。  逢年過節,長輩壽誕,何誌聰都甚少回何家,甚至去年他跟同為大學老師的愛妻結婚的時候,都沒跟何老板提前報備。  隻不過何誌聰雖然跟何家的關係不好,卻肯認殷嘉茗這個異姓弟弟。  原因很簡單,因為何誌聰一直覺得,殷嘉茗對自己有救命之恩。  當年何誌聰剛剛學成歸國,進入金城大學。多年的遊學讓他幾乎已經忘了自己在金城多多少少算個名人,還是家裏特別有錢,容易被盯上的那種。  而盯上他的除了八卦雜誌,還有膽大包天的法外狂徒。  某日,何誌聰下班回家晚了一些,在獨自路過無人的暗巷時,就被幾個男人用刀頂住後背,硬塞進了車裏,然後綁到了一間舊公寓中。  何誌聰在公寓裏過了幾天不見天日,提心吊膽的日子。  他不知道綁匪們會怎麽對他,何家又會有什麽反應,就這樣煎熬了整整三天,才終於等到了救兵。  然而來救他的不是警察,也不是何家人,反而是當時才剛剛接手了酒店經營的殷嘉茗。  殷少爺通過自己的人脈得到了線報,竟就帶著他那幾個兄弟闖進劫匪老巢,救出了他這個其實根本連見都沒見過麵的“二哥”。  獲救後,何誌聰驚懼交加,既心寒於何家人的冷漠,又難免覺得殷嘉茗或是別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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