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任傑說的m記不是警局門口這家,而是高速收費口附近那家。這天值班的收營員不是上次的那位陳小姐,店長倒還是原來那個。俞任傑抬頭搜索著牆上的菜單,確定與警局門口那家一致。m記是大型連鎖快餐店,菜單為全市統一管理。得到這些信息後,他又確認了一遍:“早上有牛肉漢堡賣麽?”店長笑著說:“我們的早餐裏不含牛肉,但如果兩位需要,我可以額外讓廚房給你們做一份。”他這麽說俞任傑反而覺得心裏不踏實:“平時如果有客人在早上提出要購買牛肉漢堡,你們會單獨為他製作麽?”店長的嘴角僵了僵,承認:“不會,肉還沒解凍呢。”“我看這附近也沒什麽牛肉煎包,便利店什麽的賣早飯吧?”“沒有,這兒就我們一家店,您想吃什麽就在這兒吃。”“太好了,”俞任傑說:“那麽能幫忙查到下上次視頻裏的男人點了什麽餐麽?”店長給那位陳小姐打個電話確認,又從曆史賬單中找到那天的單據。早上往來的人不多,還算好找。“那位身穿風衣的男子點的是豬柳蛋漢堡套餐。”店長說,豬柳蛋漢堡是銷售量最高的一款早餐,在菜單上占了最大篇幅的畫麵。這就耐人尋味了,程龍海的肚子裏有雞肉成分與牛肉成分,唯獨沒有豬肉成分。也就是說,在早餐店出現的男人,雖與穿著相同的服裝,卻不是程龍海這是碰巧了呢,還是有人刻意為之呢?“穿同樣款式顏色的風衣還有可能,連帽子的顏色和商標都一樣,根本說不過去。”程斌點了兩杯汽水,遞給俞任傑一杯,作為早餐的補償:“一定是有人故意在快餐店停留,刻意提到自殺聖地,好讓別人以為程龍海在那時出現過。”俞任傑接過汽水,臉上寫著明顯的嫌棄:“你的結論真是發人深省,獨樹一幟。”程斌知道他在諷刺自己做了顯而易見的推測,他轉頭看向菜單:“別老暗地裏說我摳,要不我再給你買對雞翅?”“不要。”俞任傑說,低頭吸了一口汽水,發出呼嚕呼嚕的聲音。程斌悻悻:“冒牌程龍海進入快餐店時,真正的程龍海可能已經服下安眠藥昏睡在車裏,凶手以此製造他自殺的假象。”“或者那時程龍海根本不在車裏。屍體是在5月18日發現的,拋屍也可以在5月15日之後…”俞任傑做出更大膽的假設:“凶手折騰一番是為了做假的時間證明把程龍海的死亡時間往後調,給自己爭取時間做不在場證明。”程斌與俞任傑相互看了一眼,都覺得這個假設有幾分可能。法醫報告中,程龍海的死亡時間範圍較大,最可能的幾個小時落在半夜。如果出現在漢堡店的人壓根不是他,那麽他死亡時間就不再是早晨的那一個小時,範圍大大變寬。但有兩個問題隨之而來:第一,早上7點13分通過高速收費口的人,是不是程龍海?既然漢堡店裏灰衣人另有他人,有沒有可能在收費口留下記錄的人也不是他?第二,程龍海是究竟是什麽時候死的?之前因為高速收費口的通過記錄與快餐店證詞,程龍海的死亡時間被判定於5月15日上午8點至9點之間,現在這些都站不住腳了,還引出另一個關鍵問題,周靜送出家門的究竟是不是死者本人?他是從一開始就被掉包了呢,還是在出門後不久被人殺害的?從周靜鄰居家的老婆婆口中得到的信息,她看見的是黑色奧迪與一個男人的背影,按過往的經驗,她判斷他為程龍海。有沒有可能這時她看到的已經是凶手了呢?或許就是為了製造這個不在場證明他才刻意在6點30分的時候出門?周靜究竟是失去了丈夫的受害人,還是殺死丈夫的劊子手?兩人回到警局後更新了案件的狀態,大家投入了激烈的討論中。程斌提出了一條新的線索:“程龍海和奧迪車被留在了山腳下,但凶手隻要是這個城市的公民,就一定會原路返回那條路是唯一的通道。5月16日下了一場雨,5月17日雨停了,之後並無腳印留下…算上凶手在15號之後拋屍的可能性,他返回的時間為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間。”俞任傑點頭:“如果凶手是晚於5月15日進行拋屍,就有兩種可能。第一種,15日那天凶手確實將死者的奧迪開到了山腳下的樹林裏,但死者並不在車裏凶手是在事後將屍體運去車裏的。這隻是一種可行性方案,即可以操作的,但這麽做對凶手沒有意義,得不到任何好處,你們聽聽算了,不用在意。”大家先是點頭又是搖頭,發現他說了一堆都是廢話。俞任傑不急不慢地抽了張紙,擦了擦鼻子繼續道:“第二種可能,是凶手在15號路過收費口之後,並沒有直接去山腳,而是立刻繞了回來,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即第一次隻是製造死者‘自殺’的證據和他‘沒殺人’的證明,並未真的到達目的地。那麽在5月17日前,他需要再去一次山腳,把死者和車留在那裏。當然,我們假定的情況是,5月15日,7點13分通過高速路口時,坐在死者車裏的已經是凶手了。”郝晉陽拿筆記著:“所以在5月15日7點13分到5月17日雨停之前會在同一收費口留下兩次一回一去的記錄,其中5月15日的兩次間隔時間很短。”“是的。”程斌補充:“該收費口是途徑鬱山的唯一通道。我們已經核實,隻要是經過收費口,一定會留下記錄。”郝晉陽已經被繞暈了:“等等等等,他這麽大費周章做什麽,直接一步到位不好麽?”俞任傑歎了口氣道:“你覺得為什麽凶手要這麽折騰呢?”“你剛才說了,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還有什麽要問的麽?”郝晉陽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但是怎麽製造不在場證明呢?這裏我還不是很明白。”程斌轉過頭瞪了郝晉陽一眼,頗有嫌棄之意。俞任傑給他使了個眼色,轉過頭來溫和道:“泡菜,你仔細想想,程龍海明明沒有進漢堡店,凶手為什麽要假扮他呢?”郝晉陽咬著筆杆道:“為了讓我們相信他是自殺?”“能想到這點已經不錯了,我一開始也這麽認為。”俞任傑話鋒一轉:“但他怎麽知道我們會去漢堡店調查呢?如果沒有被發現疑點,這宗案子會被當成自殺處理,十分順理成章,我們去漢堡店問話可以說是個意外。所以對凶手來說,進不進快餐店在他的計劃裏不是重要環節,隻是他的雙重保險。收費站的記錄才是他關注的重點。”“這麽說來確實是,要不是胖…潘師兄說死者吃過漢堡,我們也不會去查。”“那麽,為什麽刻意留下奧迪通過收費口的記錄呢?”見郝晉陽張著嘴巴答不上來,俞任傑決定直接告訴他答案:“是為了讓我們確信死者在那時候還活著,所以那時程龍海八成已經見閻王了。”程斌咳了一聲:“注意用詞。”“行,那時程龍海八成已經被害了…”俞任傑敷衍地又說了一次:“他真正被害的時間段裏,凶手沒有不在場證明,所以他要改寫死者的死亡時間,好讓自己在那時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郝晉陽先點頭後搖頭:“但凶手不是開著車麽,從頭到尾帶著死者,程龍海在路上死,或是在山腳下死,不是一樣沒有不在場證明麽?”“是的,如果5月15日當天凶手連人帶車將死者送去山腳的話…如果沒有同伴來接,他還得步行40分鍾到最近的公交車站才能回城,車留下了嘛。況且還可能遇到不可控的因素,比如被人目擊,一個在荒野徒步的人一定會引起注意。”俞任傑吸了吸鼻子,鼻音有些濃重:“那麽我們換個方向,有沒有可能凶手在5月15日早上並沒有真正到過鬱山,而是在下了高速後掉頭去了別的地方,並在那裏留下了不在場證明?比如見了誰,被哪裏的攝像頭拍到…因為收費口的記錄,我們一直以為奧迪是在當天8點左右到達的山腳,沒錯吧?但它也可能是之後的時間裏到達,任何時候都可能,我們沒有查過收費口反方向的通過記錄吧?”郝晉陽終於恍然大悟:“我懂了,臥了個槽!這凶手真聰明!”程斌再次提醒:“注意用詞。”郝晉陽連忙捂住嘴巴,過了會兒他又大徹大悟一次:“所以說最符合這些條件的人就是…上了火車的周鵬!鬱山與火車站方向相反,要是下了高速直接趕去火車站,能在八點左右到達火車站,他還在候車大廳裏故意與人起了衝突!”俞任傑終於滿意地點了點頭,覺得這徒弟也不算太笨。於是接下來的偵查方向便放在監控錄像的調查上。之前隻看了5月15日早晨從市區通往郊區的收費口記錄,這次不僅將時間拉長至5月17日,還一並查看從郊區回市區的記錄。隻要凶手施以上述詭計,一定會留下點蹤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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