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掉一位男爵領主,這事情說大也不大,說小也不小,假如這位男爵先生在郡省官員那裏有著什麽過硬的關係,可能就會有軍隊前來緝拿殺人犯,可是,從這位康納瑞男爵的表現中就知道,他不可能有後台,否則他也不會住在那間“呼嘯山莊”裏,一派窘困的樣子還非得擺譜。


    既然沒軍隊出動,剩下的就沒什麽好擔憂的了,頂多是有男爵先生的幾位親戚,聯名發布一個通緝命令,或是動用自己的私人武裝,或是雇傭一些冒險者,可是,這通緝行動也僅僅限於那麽一片地方,到別的領主地盤上通緝,旁人可不認為他們能夠享有這份囂張的權利。


    況且,在世道稍顯混亂的艾而多,這樣的事情發生的也不在少數,強盜會洗劫地方領主,有時,凶悍的新教徒也會光顧領主的家門。對此,最大的領主頭子,也就是國王陛下,也沒一次為這些倒黴鬼申過冤,這位一貫背負著窮困名聲的國王陛下巴不得有領主死了,又沒有後嗣,自己就好將倒黴鬼的封地收回自己的囊中。


    所以,除了奧斯科心裏有些惴惴之外,另外的三個團員根本就不將這當成是一回事,不過,他們還是得盡快離開這片是非之地,省得碰上些什麽攔路雜魚。


    他們一路南行,想去塔洛希爾郡的幾位領主那裏碰碰運氣,要實在沒有生財門路,聽說近期塔洛希爾郡一位尊貴的侯爵正在招兵買馬,想要跟另一位世仇伯爵結算一下幾年累積滿的仇恨值,這也是個不錯的機會。


    這行程與奧斯科原本的打算一致,反正是越來越接近首都耿納。在上路了幾天之後,奧斯科一直預想著與追兵撕殺的場景,他覺得他應該得盡量為之做充足的準備,所以,他就時不時的鼓起勇氣,去與沉默寡言的女士露娜搭話,好能讓這位劍技高超的女士給予他些戰鬥的指導,這搭話裏,十次有九次露娜都是不發一言,隻是用實際行動表演了幾招劍擊技巧,奧斯科就全然會意的用木棍加以苦練。


    看著傑克小夥子是如此上進的一個小夥子,善談的維爾也時不時教授奧斯科一些閃躲的技巧,這些技巧都極為實用,乃是實戰中保命的不二法門。維爾是不指望這傑克短時間內就能與他們並肩做戰,他隻希望,這個小夥子能夠在戰鬥中自保,就是冒險者最先應具有的本領了。


    至於祖賓,他那奇怪的單刃斧兵器與他身材完全相稱,他倒是也熱心的教授過奧斯科,可是,他的戰鬥套路與奧斯科完全不相符合,他最後唯一教授給奧斯科的隻是簡單的一句話:“當別人的利劍刺中你時,無論多麽疼痛,隻要你還沒死,就得忍住,因為敵人隻奪走了你半條命,而你要能趁著對手一時的疏忽而給予他致命的一擊,你就奪走了他整條命。”


    對此凶悍的戰鬥經驗指導,奧斯科深深認同。


    然而,奧斯科做了萬全的準備,預想中的戰鬥卻一次也沒有到來,他們一行人幾乎要走出當地省郡的範圍,越過前方的小鎮,再過一條河,就是塔洛希爾郡的土地了。


    可是,事情總不會一帆風順,當他們抵達邂逅小鎮時,這裏明顯正發生著一場騷亂。隻見婦女都朝著街中心跑,又聽到孩子在門口叫喊,好幾位富裕的有產者急忙披上鎧甲,操起一把長矛或是梭鏢,用來支撐不大安穩的心神,大家都跑向了相同的方向,那裏露著一塊招牌,昭示著騷亂的來源之地——自由磨房主旅店。


    奧斯科幾個人也一時好奇,就隨著人流湧了過去,旅店門前人越聚越多,圍的裏三層外三層,大家都想爭先瞧瞧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這年頭人心惶惶,常出亂子,差不多每天都有人把這些事記錄在檔,好能為後世文人編纂曆史提供些材料。有領主之間的衝突,也有國王與國王之間的衝突。除了這些明爭暗鬥,明火執仗或是暗中進行的戰爭,還有盜匪、乞丐、新教徒、惡狗和悍仆,也向所有人開戰。城鎮居民都長備不懈,隨時準備對付盜匪、惡狗和悍仆,也時常對付領主與新教徒,還時而對付國王。


    等奧斯科一行人跑到那裏一看,才明白了這騷動的起因。


    原來是來了個年輕小夥子……一身短打扮,藍呢子緊身衣嚴重褪色,變成了一種難以描摹的葡萄酒渣和碧空的混合色。他長一張長臉,成棕褐色,顴骨略高,是精明的標誌;嘴部的肌肉極為發達,眼睛睜的圓圓的,顯得極有精神,直挺的鼻梁倒是挺秀氣;看那個頭兒,說是小青年,未免太高,說是成年人,又顯矮了點;如果沒有掛在皮肩帶下的長劍,缺乏眼光的人會認為他是個趕路的鄉家子弟;他那把劍,步行時拍打小腿,騎馬則拍打他坐騎倒豎的長毛。


    這樣一個小夥子,千言萬語的描述都能用一句話來代替——他就是一個活脫脫惹禍精的樣子。


    這位年輕人有一匹坐騎,那坐騎就是引發騷亂的真正原因。可是,維爾與祖賓,就連露娜女士都包括在內,三人都顧不上向那惹人注意的坐騎多瞧上一眼,他們隻是呆滯的看著這個小夥子的那張臉,又轉過頭去看了看傑克?湯森先生的那張臉,這兩張臉,就跟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一樣。


    要說命運的偶然真是讓人吃驚,奧斯科在海外新造的那張臉就恰巧與麵前這位小夥子的臉一模一樣!他瞅著這個還未知姓名的小夥子,眼珠差點瞪出眼眶。


    “你的孿生兄弟?傑克?”維爾發問了這麽一句。


    奧斯科堅決的搖了搖頭,這回答讓維爾三個人更是疑惑不以,這世界上還有如此的巧合嗎?不但臉長的一模一樣,就連身穿的衣服都大差不差,唯一的區別恐怕是,傑克?湯森缺少一匹引人注目的馬,更缺少一把嚇唬人的長劍。


    他們這麽驚異了片刻,就終於開始關注起那匹坐騎。那坐騎特別引人注目,也的確惹人注意了。那是一匹貝亞恩矮種馬,看牙口有十三四歲,一身黃皮毛,馬尾巴脫了毛,腿短還長了瘡,走路時腦袋低垂到膝蓋以下,因此,韁繩就完全多餘了,即便如此,一天它還是能走上三十公裏路。不過,這匹馬僅有的優點就全然被怪異的皮毛、別扭的步伐給掩蓋了,又恰逢來到人人都自認為會相馬的年代,因此,這匹馬剛剛進入邂逅小鎮一刻鍾,就引起了轟動,貶抑之詞由馬殃及騎手。


    這個年輕人不管騎術多麽高明,也不能無視這種坐騎給他帶來的滑稽可笑之處,因此,他聽到旁人評頭品足的議論,就感到格外難堪。他一路精神緊繃,到了後來,他把每個微笑當成侮辱,把投來的每一個眼神都視為挑釁。他一路上拳頭始終攥的極緊,右手也時常按上劍柄,每天不下十來次,不過,拳頭始終也沒能擊在誰的腮幫子上,劍也從沒有出過鞘。這是因為小馬上有一把大劍啪啪做響,長劍上麵還有一雙炯炯發亮的眼睛,而那眼神露出的凶光多於傲慢,行人也就憋住了笑聲,如果實在憋不住,他們也至少像古代麵具一樣,盡量用半邊臉笑。就這樣,這個小夥子一路走來,保持凜然難犯的神色,倒安然無恙,直到邂逅小鎮這個倒黴的地方。


    他在自由磨房主旅店門前下了馬,卻不見有人招呼,無論老板、夥計還是馬夫,都沒有到下馬石來扶馬鐙。他從一樓半開的一扇窗戶裏望進去,看見一位身材魁梧,雖然眉頭微皺但神態十分高貴的紳士,正對著兩個洗耳恭聽的人談論著什麽。這位小夥子處於一貫的精神緊張,自然而然的認為自己正是被談論的對象,於是,他側耳細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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