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賈的槍被磨得鋥光瓦亮,在方如今開槍還擊的一刹那,就覺察出這把槍有問題,膛線應該是磨損嚴重,故而導致精度下降。


    而且他在浙警的射擊成績一直在拖班級後腿,這點檔案上也有所記載,想必吳劍光早有所了解。


    至於他當時舉槍還擊,本意是要射向長衫男人的手腕,並非想將其擊斃。即便老賈的槍準頭不足,但這麽近的距離,也不至於從右臂偏到左胸去。


    吳劍光的嘴一抽:“你在眾目睽睽之下開槍,這不假吧?即便槍支老舊、槍法很差,但這麽近的距離,也總有瞎貓碰上死耗子的時候吧?”


    再次向張鑫華征詢意見:“老張,你覺得呢?”


    張鑫華道:“原則上有這個可能。”


    方如今暗中歎氣,“原則上不可能的都是可能,原則上可能的都是不可能”這句話了解一下。


    難道你們覺得,我一個“射擊學渣”這輩子的高光時刻就是一槍幹掉你們要找的重要目標,然後再領一顆你們獎勵的子彈走人?


    我不要你們覺得,我要我覺得!


    下一刻,他假裝哭喪著臉:“兩位長官,卑職是幾斤幾兩,我自己最清楚不過了,我那一槍肯定是脫靶了!”


    講真,脫靶對我來說是件很容易的事兒!


    不靠演技,完全憑實力。


    “脫靶?”張鑫華忽然雙眼圓瞪,猛地走近方如今。兩隻銅鈴一般的大眼死死盯著他,臉上漸漸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一個剛入職不久的小警察受人指使殺死了“鷂子”,如果不是出於案件無法偵破、需要有人背鍋的考慮,他根本就不認同這個說法。


    當時方如今和“鷂子”的距離有七八米,一槍擊中“鷂子”心髒的概率不是沒有,但是很小。


    此前,張鑫華冥思苦想了良久卻一無所獲,他潛意識裏已經感覺偵破方向可能走入了誤區。但正確的方向在哪裏,一時又找不到,隻好隨著吳劍光明哲保身的思路。


    方如今剛才一語驚醒夢中人,他才想起來,剛剛到達現場的時候,也就是在槍聲響起的同時,曾經聽到過一個奇怪聲音,當時沒有注意,沒想到問題竟然出在這裏……


    吳劍光也從辦公桌後走出,坐到了沙發上,狐疑道:“老張,你覺得有這個必要嗎?”


    “有!”張鑫華篤定地回答。


    吳劍光有些詫異地看著方如今和自己的副手,這兩人一個“嗯?”一個“哦!”就跟猜謎似的,到底是唱得哪出?


    好在他的臉色本來就有些發紅,也看不出內心的羞愧。


    方如今感激地看向張鑫華,還是老張入戲早,老吳你要加油了。


    吳劍光和張鑫華兩人這種組合也符合人事安排的一般規律,如果正職能力差一點,上級就得給他安排一個能力較強的副職。


    張鑫華不待請示吳劍光,一把抓起電話就打給自己的手下,讓他們再去一壺春的門口附近搜索一遍,務必將兩枚彈頭找回來。


    吳劍光聽了十分詫異:“怎麽是兩枚?”


    張鑫華這才興奮地道:“沒錯,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應該是兩枚!因為我在現場好像聽到了一種奇怪的聲音,當時太過嘈雜,我就沒有注意。現在想起來,應該就是消音手槍的射擊聲。”


    槍口消音器的基本工作原理就是讓火藥燃氣不是突然噴發膨脹,而是逐級膨脹逐漸消耗,減小燃氣最後衝出的壓力,也就減小了槍聲,但這並不能讓聲音完全消失。


    對於一個熟悉槍械的人來說,還是很容易分辨出來的,而張鑫華就是這方麵的高手,之前隻是大意了而已。


    方如今終於鬆了一口氣,張鑫華雖不大可能知道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但劇情走得不錯。


    吳劍光倒吸了一口冷氣:“你的意思是現場還有另外一個槍手?”


    這絕對是一個重磅消息,如果這個假設成立的話,案件將會走向另一個方向。


    張鑫華眉頭舒展開來:“組長,方如今開槍,那人中彈身亡,咱們都先入為主認定方如今就是凶手,自然不會做彈道分析。現在,拿死者身上的彈頭做個彈道分析,真相自然明了。”


    每把槍的膛線就像人的指紋一樣不會相同,哪怕是槍型號一樣,但每一把槍射出的子彈,根據彈頭磨損的情況,也能區分出來是那支槍發射出來的。


    方如今隨即附和道:“卑職也讚同張長官的提議!吳長官,卑職在看偵探小說時,經常會看到這一樣一句話——都說眼見為實,可有時候眼睛也會欺騙我們!咱們的眼睛雖然被人騙過了,但張長官的耳朵還是捕捉到了真相,比書裏那些大偵探還厲害!”


    張鑫華無心聽他拍馬,而吳劍光盡管心存懷疑,但方如今和張鑫華的思路顯然是都是奔著追查真相去的,這也正是他想要的,便答應進行彈道分析。


    而這時,沒想到方如今又蹬鼻子上臉了,因為他提出要看看現場的照片!


    既然已經不可避免地蹚了這渾水,索性把這件事當作一個跳板。


    方如今堅信一條定律: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


    犯罪行為人隻要實施犯罪行為,必然會在犯罪現場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被侵害客體及其周圍環境,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遺留下痕跡。而找到痕跡最好的辦法就是回到案發現場,從頭找起。


    當然,現在的條件不允許,但是現場照片也許可以幫助他佐證自己的推斷。


    “長官,我能看看現場的照片嗎?”方如今試探著問道。


    剛才推斷出另一名殺手的存在,已經讓吳劍光再次看到了一絲希望,他略微考慮一下,便從抽屜裏拿出一疊照片扔給方如今。


    “鷂子”的身份極其情報是絕密,但現場的照片對方如今這個第一當事人卻沒並無秘密可言,能夠解開謎團最好,否則即便看了這些照片,這個倒黴的小警察也隻能將這些秘密帶去另一個世界。


    方如今迅速地翻看了一遍,找出了五張從不同角度拍攝的屍體照片,拍攝不算專業,但勉強能用。


    比較了一下,他最後將第三張照片挑了出來,這是一張拍攝者站在死者腳前俯拍的,方如今的目光掃了一眼,便停留在死者的右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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