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昭和二十七年(一九五二年。——譯者注)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七點半鍾左右,複蓋著劄幌市內的雪,被那剛剛降臨的黑夜呑沒了。


    兩輛自行車在南六條西十六丁目一帶奔馳著,忽然發出了槍聲,其中的一輛倒在雪地上了。另一輛自行車照舊奔馳,過了三百來米就消失在黑暗中。這時收音機正在廣播著《三支歌》。


    這條大街行人稀少,冰凍的道路上,隻零零落落地點著幾盞街燈。


    接到行人的報告,警察署的車立刻開到了,警察抱起被槍擊的人一看,吃了一驚。從臉容認出那正是劄幌市中央警察署警備科長白鳥一雄警部,原來騎的那輛自行車倒在鮮血淋淋的屍體旁邊。


    行人雖然稀少,還是有人目擊到出事以前疾駛著的那兩輛自行車。其中一個人是北海道廳的職員,他走到附近被燒毀的郵局的遺址時,看見一個人騎著自行車以普通速度從他右首經過;相隔大約六丈遠,另一個人從後麵也騎著自行車馳來,趕過頭一輛自行車。


    那個職員並沒有特別加以注意,所以事後也想不起騎車的人穿的是什麽衣服。他哼著小調,不緊不慢地走著。快到西十六丁目的街上時聽到前麵發出砰的一聲近乎自行車輪胎放炮的巨響。


    隨著聲響,他看到兩輛自行車的後影,其中一輛朝西邊筆直地馳去,另一輛倒在那裏。他急忙走去一看,倒在雪上的人穿著黑大衣,頭戴滑雪帽,戴著眼鏡,身子俯臥著,嘴和鼻孔裏流出了大量的鮮血。


    另一個目擊者是個五十二歲的婦女。她剛走到十六丁目的半中腰,就看見兩輛自行車從身旁過去。其中一輛稍微趕前一點,另一輛在它右邊馳著,像是要追過去似的。後麵那輛自行車的前輪幾乎挨著前一輛的後輪。由於兩輛自行車貼得這麽近,這個女人還以為他們是一夥兒的呢。


    兩輛自行車趕過了她,大約騎過去六尺光景。這時隻聽到啪啪的響聲,刹那間,前一輛車上的人,腰下邊閃出小爆竹般的火光,隨後那人猛然一嗞溜,就像從自行車上滑落下來似的栽倒在路上了。


    另一個目擊者是個二十六歲的男子,他也是市公所的職員。下麵是他的證詞:


    “我走到十六丁目的半中腰,無意之中回過頭去朝左邊望了望,隻見離我後邊二三十米光景,靠左側的路上,有兩輛並行的自行車朝我馳來。我想:當心自行車來了,得躱開啊,就又把頭掉過來,朝西走了五六步。


    “過一會兒,就接連聽到砰砰兩聲,我一邊走,一邊回過頭去朝左後方發出聲音的方向望去。隻見剛才那兩個騎自行車的,左邊的那個好像從車上掉下來倒在路上,右邊的那個也不去管倒下來的人,以普通的速度朝我駛過來。


    “我又把臉掉過去。走到肉鋪附近時,微微聽到後邊嘶的一聲——這是自行車騎得相當快時發出的聲音。我就掉過頭去朝右邊望了望那輛自行車。那個人平伏著腰蹬車,以猛烈的速度從我身邊騎過去。他在十七丁自臨街的一家當鋪犄角上拐了個九十度的彎,越過雪堆,往前一竄就向南邊拐去了


    “我聽見自行車在後邊嘶的一響,回過頭來一望,從側麵瞥見了騎車人的臉。他平伏著腰蹬車時,我又清清楚楚看見了他的身形,所以大致知道他的麵容和裝束。他有二十七八到三十歲光景,沒戴帽子,長頭發,蓬蓬鬆鬆的沒有修剪,鴨蛋臉,沒戴眼鏡,臉色是白是黑可沒看清。從背後看來,個子不算小,雖然不胖,我覺得他的體格卻是魁梧的。”(旁證人記錄)


    此外,還有個目擊者。那是住在現場附近的一位家庭婦女,《北海道日日新聞》(昭和二十七年七月十二日〉上曾登載過她的談話:


    “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七點鍾光景,我站在南六條西十五丁目的書店前麵。這時,從東邊駛來兩輛自行車。我走到路當中,望了望靠我這邊的那個人的臉。他的臉色非常蒼白,穿著黑大衣,戴著黑帽子。記得另一個人穿的好像也是黑衣服。那時,右邊並行的那個人朝著靠我這邊的人(白鳥)說了些什麽話,但是他沒有回答。附近有電燈,我記得照得相當亮。我問那家書店有沒有我要的那本書,說沒有,我就徑直走到十一丁目去買了。


    “回來的路上,剛走到十五丁目,就聽見酒館的收音機在大聲播送《三支歌》。又走了一段路,看見一個男人躺在地上,自行車就倒在他身旁。


    “那裏還有兩三個人,說:‘大概是喝醉了。’住在角落上第三家的三上大媽這時來了,說剛才砰砰響了兩聲。有個穿黑大衣的人把手放在那個人的肩膀上,問道:‘怎麽啦?’那人回答了一聲‘嗯’。那時他還活著。”


    在這裏簡單談談被殺害的白鳥一雄警部的經曆。


    這個警部當時年三十六歲。十五年前,他在北海道當上了警察,在外事股一直工作到停戰,在職時還曾被派到哈爾濱學院去學習俄語。


    日本戰敗後,他在警備股任職,被提升為市警察署的警備科長,兼管批準開業的工作。


    白鳥以前從事過以鎮壓左翼運動為目的的特高警察的活動。從昭和二十六年八月到十月,日共一通過“軍事鬥爭”方針並做好準備,擔任警備科長的白鳥就將黨員一一逮捕起來,關入監獄。日共黨員確實憎恨白鳥,把他看成是鎮壓他們的最凶惡的敵人。


    關於白鳥,有著種種傳說。被害的那天下午,他的行蹤是這樣的:他隻在警察署裏露了一下麵,就到市內南四條西四丁目的酒吧間“紫浪”去,接著又到過兩家窯子。由於負責管理風紀的關係,在這一帶他很吃得開。


    “‘白鳥事件’對策委員會”所出版的《白鳥事件》上有如下一段話:


    “說到酒吧間‘紫浪’,直到事件發生的頭一年,共產黨地方委隻會的辦事處還設在這家酒吧間附近。共產黨的這個辦事處曾幾次遭到成夥持手槍的強盜的襲擊。‘紫浪’原是個複雜的地方,強盜的頭子們經常在這裏和‘反間諜隊’裏的二世碰頭,接受指示。白鳥大概不僅每天和美國的特務機關取得聯絡,想來他當天還跟這類強盜和右翼特工人員見過麵,但是當局對這些情況都加以隱瞞,避免從這一點來追究白鳥的行動。”


    “白鳥事件”發生之前,劄幌附近曾接連發生共產黨員所造成的險惡事件。小樽廟會的前夕,曾經發生有人往擔任該地警備的警察隊扔火焰瓶(在瓶子裏裝上易燃物,拋擲後可引起火災。——譯者注)的事件。所謂“紅燈事件”也暴露了。這個計劃是要用紅信號燈把運煤的列車停下來,讓市民去搶車上所載的煤。接著又發生了這麽一件事:由於在市公所前麵舉行“給我們年糕!”的靜坐示威,自由勞動者(指沒有固定職業的工人,一般都打零工。——譯者注)的黨支部和北海道大學學生中時幾個活躍的黨員被拘留,日共黨員展開釋放鬥爭,把幾百張威脅性的明信片寄給了白鳥警部以及劄幌市長和負責公安的檢察官鹽穀。


    當局認為日共黨員的這種“暴力行為”恰好配合了日共中央所提出的“軍事鬥爭”。根據黨員的這一係列活動,當局估計槍殺白鳥警部這件事也是他們當中的什麽人幹的。


    偵查當局認為槍殺白鳥警部的凶手是日共黨員,決定首先拿自由勞動者支部開刀。


    一個在職的警備科長被槍殺了。警察當局感到異常緊張自是不必說了。為了搜捕凶犯,偵查總部鬧騰得沸沸揚揚。從事件發生後第三天(二十三日)的早晨起,就像嘲笑他們似的,共產黨員也印著《看吧,天誅地滅!》這樣一個標題的傳單在市內到處散發。


    傳單的第一句是:“自由的凶惡敵人,白鳥市警科長的可恥下場正是全體法西斯警察注定要遭到的命運。”還說,要正視白鳥被殺害的事件,指出全體市民必須以此為契機,奮起從事革命鬥爭。傳單上署著“劄幌委員會”。這就是所謂“天誅傳單”。


    根據從屍體裏取出來的子彈,查明白鳥警部致死的原因。據鑒定,子彈是從三十二口徑的一九一二年型勃朗寧左輪手槍發射的。屍體所在的現場附近還落著一隻彈殼。


    從子彈射穿狀態以及沾在衣服和皮膚上的硝煙痕跡也能夠推測出凶手是從極近的距離向該警部開槍的。


    從這種狀況來推想,正如目擊者所說,兩輛自行車幾乎是並行著的;剛騎到現場,後麵那輛自行車上的人就從背後狙擊了騎在前麵那輛車上的白鳥警部。


    二


    事件發生的第二天(一月二十二日),日共北海道地方委員會的村上由就到北海道廳的記者俱樂部來,以談話的方式發表了聲明。內容要點是:


    “黨和‘白鳥事件’無關。這個事件是與黨毫不相幹的過激分子任意幹出來的。黨不讚成這樣的個人恐怖行為。關於傳單,我們毫無所知。傳單內容是些毫無政治性的莫名其妙的東西,黨會不會發出這樣的傳單是值得懷疑的。”


    村上是全北海道日共合法組織的代表和發言人。


    “但是第二天村上又在記者俱樂部出現了,他收回了前一天的聲明,並宣讀了聲明書,大意如下:


    “我不知道‘白鳥事件’的凶手究竟是誰。關於黨和本案的關係,我也無可奉告。但是殺害白鳥是出於愛國者抵抗警察當局的鎮壓的英勇行為,而不是個人的恐怖行為。”


    這與其說是修正了前一天以談話方式發表的聲明,不如說是把它全盤推翻了。不知道他為什麽要這樣收回前言。


    偵查當局檢舉不到嫌疑犯,正在焦灼萬分時逮捕了自由勞動者支部的靑年黨員吉田哲。他是作為“民靑”(日本共產黨領導的日本民主靑年同盟)中央的組織幹部而到北海道來的。


    當局獲悉“天誅傳單”是吉田散發的,就根據這個嫌疑逮捕了他。這時還檢查了吉田的指紋,想知道它與落在現場上的彈殼麵上依稀可辨的指紋是否一致。彈殼上的指紋有一部分並不清楚,但據說與吉田的指紋相仿佛,因此就開始對他嚴加審問。


    可是在劄幌高等檢察廳會議室把吉田的指紋和彈殼上所沾的指紋映照在銀幕上研究的結果,認為並不像,於是,吉田的嫌疑就減少了。吉田曾做過假供詞,檢察官查明那不是真實的,就將他釋放了。


    同時,檢察廳的有關方麵收到了幾百張威脅性的明信片,偵查總部就把這些收集在一起,仔細加以研究。從明信片上去檢查指紋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但當局假定威脅信與槍殺白鳥事件有關,打算從筆跡來追查犯人。於是,根據筆跡鑒定,查出有寫明信片嫌疑的共產黨員的名字。自當年四月起,以寫威脅性明信片的嫌疑而被逮捕的公開黨員達十二名;其中有一個是北海道大學的學生,名叫鶴田倫也。在這些黨員當中,他是唯一屬於地下黨組織的,但這時當局還不知道這一點。


    偵查當局方麵的中心人物是高木一檢察官,在“帝國銀行事件”中他曾作過主任檢察官。


    被捕的黨員以絕食鬥爭來進行抵抗,當局也找不到關於他們的可靠線索。因此,三個月以後,全體就被釋放出獄。


    被害者是在職警部。不論從事件背景的嚴重性,或是從維持警察威信來說,偵查當局都必須全力以赴地搜捕犯人。但是偵查班連一點線索也得不到,他們的焦躁心情是可以想象的。


    就這樣,偵查當局針對“白鳥事件”而展開的活動一開始就走進了死胡同,老早就傳說已經迷失方向了。


    但是事件發生後過了約莫四個月的某一天,碰了壁的偵查班突然看到了一線光明。那是從遙遠的西方射過來的。關於這段經過,可以從追平雍嘉(被告之一)所著《白鳥事件》這本書裏引幾段:


    “偵查班自不用說,連共產黨本身也想不到的一件事,使‘白鳥事件’急轉直下地有了解決的頭緒。原來劄幌的一個共產黨員倒在溫泉區伊東市(靜岡縣)的街上,受到警察的保護。


    “最初收到這一情報的是劄幌方麵的國警隊。經過多番調查,才知道這個黨員是北海道廳支部的n靑年,由於散發傳單,誹謗美國占領軍是偷煤賊而被起訴的。後來他在保釋期間失蹤了,當局正在追查他的下落。不料他喝得爛醉如泥,倒在溫泉區的海灘上了。


    “命運是很奇怪的。恰好在那天晚上值班的巡查部長s是個心腸格外軟的人。s從n靑年的態度中感到他不像是個純粹為了自殺而出走家庭的人,就拍著他的肩膀鼓勵他,並把他介紹給伊東的醋魚飯卷店‘蛇目鮓’,在大師父下邊學徒。‘蛇目鮓’的老板把n當親兒子般地照看,敎給他做飯卷的技術。


    “n拚命幹活,從采購材料到洗桶,什麽都幹。揑醋魚飯卷的手藝也越來越高了。但是他這段太平日子並沒有維持多久。過了一個時期當局就查明n的曆史,了解到他是與‘白鳥事件’有關的刑事被告(作為嫌疑犯被檢察官起訴,尚未審判者。——譯者注)。這時,劄幌方麵的國警隊就派老練的赤阪警部補去把n拘押起來。


    “被帶到劄幌去的n,決心與共產黨脫離關係,就主動寫了備忘錄,交給赤阪警部補。正是在這份備忘錄裏,他具體地記述了劄幌委員會指揮下的共產黨地下組織的概況。當局這才知道劄幌地區三十個地下支部屬於七個地下總支,這七個地下總支又是由劄幌委員會領導的。


    “偵查總部拿到這份重要情報就忽然活躍起來。”


    n就是靑年共產黨員成田。成田所提供的情報使直到那時為止對地下組織差不多是一無所知的當局為之愕然,而且備忘錄的每一條似乎都可以成為解決“白鳥事件”的重要線索。大體說來,他提供的情報有這樣幾條:


    一、北部總支領導著包括北海道廳支部在內的幾個支部。組織幹部是被人稱作“老直”的佐藤直道。


    二、與劄幌委員會的委員長村上國治等人一樣,佐藤直道也是屬於禮幌委員會地下組織的重要黨員之一。


    三、在“白鳥事件”發生時,“音川”(化名)是直接隸屬劄幌委員會的聯絡員,他騎著自行車在重要黨員之間進行聯絡。事件發生時,向第五總支散發“天誅傳單”的也是他。


    四、他們似乎還組成了“核心自衛隊”。“白鳥事件”發生時,以隊長身份進行活動的是使用“花井五郞”的化名的宍戶均。


    五、n也受過以“核心自衛隊”為中心的幹部訓練。


    訓練地點在惠庭村新建立的小居民點的一個農民家裏,敎導員紺野與次郞是當時潛入地下的八名幹部之一。


    六、根據“白鳥事件”剛發生後村上國治、佐藤直道等人的言行來看,“白鳥事件”的策劃者是共產黨。“天誅傳單”的起草者是村上,佐藤對“白鳥事件”持反對或是懷疑態度。


    七、n也和支部裏的其他黨員們一起參加了昭和二十六年年底在鹽穀檢察官的住宅貼傳單的事件。


    八、n曾經看見佐藤直道把武器——土製手榴彈藏在秘密住所的炭箱裏。


    由於n透露了這些重大事實,偵查總部這才確定了偵查的基本方向。他們馬上就將地下黨組織的成員依次逮捕起來。


    佐藤直道原是日本供電廠的職員,“赤色整肅”(一九五〇年六月麥克阿瑟命令日本政府當局非法“整肅”二十四位日本共產黨中央委員,接著又大批解雇共產黨員與進步人士。——譯者注)的時候被開除。共產黨提拔他當了劄幌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接著又任代理委員長。共產黨提出“軍事方針”後,他就在村上委員長下麵作為劄幌委員會指導部的成員,專心一意地從事組織活動。


    當時年四十二歲的佐藤被偵查總部逮捕之後,在審問官執拗的盤訊之下,終於屈服,開始供述重要事實。


    在獄中脫黨的佐藤,向偵查總部提供了有關“白鳥事件”內情的材料。這裏再摘錄一下追平的《白鳥事件》中的要點:


    一、劄幌委員會的指導部(根據日本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會議的組織方針而成立的地下組織指導機構)是禮幌地下組織的最高領導機關,委員長是村上國治(化名k)。指導部成員有佐藤直道(化名y)和追平雍嘉。


    二、劄幌委員會的軍事部解散,軍事委員會並入指導部。軍事委員長由k(村上)兼任,宍戶均擔任副委員長。北海道大學學生鶴田倫也是軍事委員之一。昭和二十六年十月左右,軍事號員會直屬的“核心自衛隊”成立,隊長為宍戶,副隊長為鶴田。殺害白鳥警部的計劃是作為劄幌委員會軍事委員會軍事行動的一環而執行的。


    三、昭和二十六年年底,k(村上)與y(佐藤)協商公開襲擊白鳥警部的計劃。y表示反對。他說:“應該悄悄地把他幹掉,”——暗示應該采取暗殺的辦法。


    四、自昭和二十六年十月左右起,劄幌委員會就四出奔走,搜集武器。搜羅到手槍和彈藥,還製造了手榴彈。


    五、昭和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前後,佐藤正在南八條街上走著,隻見宍戶挺著胸脯也在那裏走。他覺得宍戶那副樣子有點奇怪,一問,宍戶就拍拍口袋裏的手槍說:“我要拿這個家夥幹掉美國兵。”佐藤要求k監視宍戶的過激行動。


    六、槍殺白鳥警部的凶手叫佐藤博,他是佐藤直道曾經領導過的共產黨員,是個抽水機安裝工人。


    七、劄幌委員會的朕絡員是音川(化名),他擔任重要黨員之間的文書聯絡。此人現在已脫黨,下落不明。


    八、此外,佐藤直道還供出入黨以來他接觸過的約莫一百名之多的黨員的姓名、履曆及活動狀況,其中格外引人注意的是指導部的第三個成員追平雍嘉。追平原是北海道大學黨支部的領導人,不僅與加入“核心自衛隊”的大部分北海道大學學生過從甚密,而且還領導西部總支丸山支部。殺人事件的現場就在這個支部分工的地區以內,而被斷定為凶犯的佐藤博正是丸山支部的成員,從追平的指導下轉移到軍事方麵的。


    九、起草“天誅傳單”的是k(村上)。y(佐藤)認為這樣做很危險,就發出特別指示,要各支部把它燒掉。k聽到這事,吃驚地說:“哦,怎麽?”顯出不滿意的樣子。


    十、劄幌委員會上麵有北海道委員會。委員會主席是吉田四郞,軍事委員長是川口孝夫。“白鳥事件”是未經該委員會許可而幹出來的。事後,吉田四郞會嚴厲批評“白鳥事件”,說那是“小資產階級的、流氓地痞式的急躁行為”。


    十一、發生事件的那個晚上,y(佐藤)偶然站在現場附近的十字路口上。這時,他聽見像放花炮般的啪啪的響聲。事後他才知道那是行凶的手槍聲。


    三


    敘述這個事件的經過時,除了審判方麵的記錄之外,我大致上還參考了“‘白鳥事件’對策委員會”發行的種種傳單、追平雍嘉著的《白鳥事件》、高安的筆記,以及村上國治的“控訴申辯書”等等。


    其實,我對追平所著的這本書是大不以為然的。盡管如此,這本書編得還是很得要領。


    就這樣,根據成田的供詞,劄幌委員會地區委員長村二治,指導部成員佐藤直道、追平雍嘉,軍事副委員長宍戶均,軍事委員(北海道大學學生)鶴田倫也,聯絡員音川等都暴露到偵查麵上來了,偵查班就集中全力來逮捕他們。


    由於村上國治是指導部的最高負責人,又是地區委員長兼軍事委員長,就成為首先逮捕的目標。正當他為杉之原舜一競選眾議院議員,到處活動的時候,被十幾名警察包圍並逮捕了。


    村上出生於旭川近郊的貧農家庭,隻念到小學畢業。他父親早已亡故,由母親一手撫養成人。靑少年時代他給地主家當長工,戰敗後農村發生混亂,為了實踐自己一向學習的馬克思列寧主義,他加入了共產黨。昭和二十四年前後他當上了日共留萌委員會的委員長,展開農民運動,進行抗稅鬥爭。


    昭和二十六年,日共北海道委員由子看中村上的鬥爭能力,就任命他為劄幌委員會的委員長。這時,日共在第五次全國代表會議之後提出了“軍事方針”。


    看來這種形勢最適合於村上委員長了。他在每一個總支下麵都布置了地下支部網,委派“軍事委員”,並組織了“核心自衛隊”。


    被帶到警察署去的村上頑強地行使沉默權,對任何盤訊一概拒絕回答,充分表示出委員長的氣概。


    另一方麵,偵查總部專心一意地調查朕絡員“音川”的下落。“音川”正是地下組織與合法組織之間的聯絡員,凡是共產黨的機密,他全部都知道,因此也了解“白鳥事件”的真相。根據這種看法,偵查總部拚命搜捕他,但是白白耽誤了兩個星期,下落完全不明。


    後來好容易才找到“音川”,原來他自從辭去黨的專職聯絡員的職務後,就脫離了黨的工作,正在某人壽保險公司跑外勤。


    不僅如此,在這以前,“音川”還會被國警北海道方麵的警備情報部門逮捕,在該情報部門所屬機關的庇護下,提供了很多有關日共的情報。也就是說,他其實是國警方麵的密探。


    偵查總部竟粗心到不知道這些情況,為了查明他的下落,白白地耗費了兩個星期的時間。


    從這裏可以看出國警和市警雙方的派係鬥爭。市警在拚命追查“音川”的下落,國警則冷眼旁觀,一點也沒有把“音川”的情況透露給偵查總部。


    美軍總司令部情報部(國警的上司)和民政局(自治警的上司)之間相互傾軋的形勢在日本警察的基層裏也同樣表現出來。


    還有這樣一樁事實:偵查總部對國警的做法深為憤慨,決定逮捕“音川”;國警警備科長卻到高木副檢察官那裏去哀求說,暫時不要逮捕他。


    國警馬上把“音川”所提供的情報向國警總部匯報,但對“白鳥事件”偵查總部則嚴加保密。


    “音川”的情報是準確的。在當局對日共地下組織的全貌幾乎一點都不了解時,這個人是寶貴的。


    但是就“白鳥事件”而論,市警與國警之間的鬥爭就到此為止。後來當局決定叫國警的警備科在地方檢察廳安倍檢察官的指揮下,到“音川”家裏對他進行訊問。


    “音川”脫離專職聯絡員的地下活動,回到十勝地方的鄉下去,是三月底的事——“白鳥事件”發生後已經過一個時期。他辭職的理由是:要結婚了,婚後得養家,不想再當聯絡員了。


    指導部會議決定對“音川”進行查問,但到了那天,他托人帶來口信說:“我沒臉見大家。”接到這個報告後,黨給他以“停止黨內活動”的處分,並同意他把戶口遷到十勝。


    黨以為他確實回鄉下去了,誰知這位“音川”聯絡員還待在劄幌,而且與警察保持密切聯係,向警察提供情報。


    “音川”被傳到警察署去,受到審問,這才第一次把日共地下組織的全貌供述出來。豈但如此,他還繪製了地下黨組織的圖表以及黨員秘密住所和聯絡站的分布圖,接著又談了“白鳥事件”發生前後各負責黨員的行動以及隨著軍事方針的發展,劄幌委員會搜集並製造武器的情況。


    負責的黨員們就這樣陸陸續續地被捕了,其中佐藤直道是在昭和二十七年八月、追平雍嘉是在昭和二十八年四月被捕的。不過有兩個重要人物躲起來了。


    那就是宍戶均和佐藤博。


    前麵已經說過,宍戶是軍事鬥爭的副委員長,他又是“核心自衛隊”隊長。他來自全國電報電話工會支部,“赤色整肅”時當上了劄幌委員會的常務委員,隨著軍事方針的推行,被選為“核心自衛隊”隊長。他為人勇猛,會在口袋裏暗帶手槍,尾隨美國兵,想伺機狙擊。另一方麵,他又有細膩的感情,常把工作場所的靑年男女召集起來指揮他們合唱啦,油印同人的新詩雜誌什麽的。


    他又是“紅燈事件”的主謀者。他製定了這樣一個計劃:當載煤的列車經過石狩平原時,就搖紅燈叫火車停下來。事先在線路旁邊埋伏下的數十名共產黨員一齊竄上貨車,將煤翻在地下,讓沒有煤燒的民眾撿起來,然後一逃了事。這個計劃三次都失敗了。


    關於宍戶的性格,追平這樣寫道:


    “但是我們親愛的宍戶隊長絕不是個喜歡幻想的、非現實派的黨員。誰懷疑這一點,就請看看他作為組織者的活動吧。一小批沒有力量的工人和農民,一旦和他接觸,不是立即就變為一隊精神抖擻的革命尖兵了嗎!昭和二十七年春天,他一文不名,除了身上穿的衣服以外什麽也沒有。他就那樣跑到被日高海麵的海嘯襲擊過的海岸上的村子裏去。他一下子就發展了四五十個黨員和同情黨的人,並把他們組織起來。有時他在農忙時期到農家去,利用支持農民的運動來發展黨的力量。他的活動引起全黨的重視。”


    當其他黨員被逮捕時,宍戶均卻失蹤了,至今下落不明。


    六月九日,在離北海道旭川不遠的名寄近郊的一家農戶裏,北海道大學學生,“核心自衛隊”隊員高安知彥被捕了。


    他馬上被押到劄幌去。據說他“被捕後滿不在乎,態度非常灑脫,負責的官員們一致深為感動”。


    幾天之後,他突然向審問官要紙筆,寫了“退黨申請書”。引人注目的一點是這個事件牽連到北海道大學的許多學生。據追平的記述,他們又都是所謂“核心自衛隊”隊員,以鶴田、大林、高安、村手、門脅等為中心進行了軍事鬥爭。


    軍事鬥爭計劃的第一步就是要把從旭川被押送到大村去的朝鮮籍黨員奪回來,以及截住運煤列車的“紅燈事件”。鬥爭十分尖銳,為了把農民組織起來,進行抵抗自衛鬥爭,還準備了手榴彈。


    那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這些隊員被召集到民主科學家協會北海道大學分會,委員長村上要求他們分擔軍事行動的任務。他說:


    “在奪回被逮捕的黨員的同時,要對以下三人——負責談判的劄幌市市長高田、逮捕他們的白鳥警備科長以及經手此案的鹽穀檢察官——展開反法西斯鬥爭。要往鹽穀和高田家裏扔石頭。至於白鳥,等過了年再慎重而徹底地來對付他。”


    從當天晚上起他們就開始行動,寫了一百多張威脅性的傳單,在鹽穀檢察官住宅的牆上貼了五六十張,還往他家裏扔了石頭。又以同樣的手段襲擊了高田市長的官邸。


    昭和二十七年一月四日那天,村上又召集了隊員,吩咐他們說,“要用手槍打死白鳥。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你們要去調查他的行動。”以上就是所謂的“共謀”,而當局就是根據這一點來判村上以殺人罪的。


    隊員們一致表示讚成。追平這樣記述他們的行動:


    “隊員分成兩班,一班守在中央警察署附近,另一班守在白鳥的住宅附近,從第二天起開始行動。這時,不知由於什麽緣故,除了鶴田、大林、門脅、高安、村手之外,佐藤博也被列為隊員。他和鶴田、大林一起組成在中央警察署附近守望的那個班。


    “其餘三個人在白鳥住宅附近負責監視。他們一早一晚在公共汽車站和電車站上守望。這期間,共見到白鳥三次,但因他騎著自行車,追著追著就不見了。就在這樣朝朝暮暮從事調查活動的同時,他們還繼續進行非常嚴格的訓練。乘午間有空,就由宍戶率領,到圓山深處去練習射擊。高安隻去過一次。


    “穿過圓山公園,就來到瀧澤,沿著通往幌見嶺的小路爬去。爬到半路,又踩著沒有人跡的二尺多厚的積雪,再走五六十米,就是一道長著一棵大菩提樹的斜坡。以雪上的落葉為目標,隊員們每人打了一槍。


    “‘當’的一聲,那震撼肺腑的槍響使人感到說不出有多麽痛快。


    “他們還作了兩次投手榴彈的練習。是朝著溪流裏的石頭和堅硬的路麵上扔的,但是真正爆炸的也不過兩顆而已。因為手榴彈上隻有一根觸針,要是落的不是地方,就不會爆炸。練習之後,他們認為這東西沒有什麽實際的用途。


    “除此以外,鶴田、佐藤和宍戶還曾屢次一起去練習手槍射擊。在調查白鳥行動的期間,隻有這兩個人帶著手槍。


    “當時進行調查活動的人們都以住在南二條西二十一丁目的佐藤家為集合點。大家曾在這裏研究手槍的構造,進行拆卸擦拭的實習。


    “這種從早到晚的訓練,一方麵非常嚴格,同時也是一種恐怖行為。一月二十一日晚上,他們的目的終於達到了。宍戶、鶴田和佐藤三個人一直堅持到最後,終於達到了目的。高安也高興得仿佛是自己幹的一樣。第二天(二十二日)早晨,他和鶴田相見時,兩人熱烈地握手。


    “從那天起,隊員們繼續展開活動,他們起草並散發了那個膾炙人口的傳單——‘看吧,天誅地滅!自由的凶惡敵人,白鳥市警科長的可恥下場正是全體法西斯警察注定要遭到的命運。’同時還郵寄了以阻撓偵查工作為目的的明信片。”


    四


    昭和三十二年五月,劄幌地方裁判所舉行第一審。由檢,官高木一、澤井勉、小杉武雄出庭,宣告將村上國治和村手廣光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三年。他們是以違反“禁止使用爆炸物罰規”、觸犯脅迫傷害罪及幫凶罪被直接問罪的,槍擊白鳥警部的真凶則被斷定為佐藤博。


    證據是以所謂追平雍嘉的證詞為基礎的。


    佐藤博這個人是抽水機廠的工人。他負責為住戶安裝抽水機,大家都管他叫老博。他在圓山支部的負責人追平的領導下當上了常務委員。下麵我從追平的著作中引用關於佐藤博在事件發生後的行動的部分——也就是所謂“追平證詞”。


    “‘白鳥事件’發生後不久,我就到槍殺白鳥科長的佐藤博君家去,見到了他,並向他詳細打聽了事件的經過。我拉不開門,就咚咚地砸。隻聽老博說:‘誰呀?’我說:‘是我。’等了一會兒,他才慢騰騰地走來替我開門。他打開鎖以後,就徑直回屋去了。我像往常那樣脫了鞋,走進他那六鋪席的裏屋。


    “這時,老博好像把腳伸進熏籠(日本的一種取暖設備。——譯者注)裏看報來著。熏籠上邊或是旁邊的席子上攤開著報紙,上麵似乎刊登著槍殺白鳥科長的消息。


    “老博好像新近理的發,頭發梳得很整齊。也許正因為這樣,他的臉色就越發顯得蒼白。我記得他眼神嚴峻,表情很可怕。


    “我有點半信半疑。心想:如果老博是凶手,他總不會待在家裏吧。我就站在熏籠旁邊,說了聲:‘幹啦’‘老博帶著嚴肅的神情說:‘你認為是誰幹的?’我說:‘是你吧?’他就說:‘嗯,你怎麽知道的?’——他好像很慌張,多少存著些戒心的樣子,又好像在納悶我怎麽會知道的。我聽了就放下心來,心想:凶手果然是他哩。我就說:‘這種事馬上就會知道的。’——口氣之間仿佛表示:‘這種事我當然會知道嘍。’於是他說:‘是嗎?可是高津靠得住嗎?’我就說:‘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會說出來。’——其實,我並沒有把握。


    “我提到彈殼的事,問他:‘那是怎麽回事?’‘你開了幾槍?’老博說:‘我扣了扳機,但是隻打出一顆。’‘另一彈殼留在包手槍的手巾(也許他說的是布)裏了。’我問他:‘彈殼會給裹住嗎?’記得他好像還說過:‘應該是嘭的一聲射出去的。’


    “‘你為什麽偏在那樣的地方下手?會給我惹麻煩哩!這麽一來倒好像我是凶手啦。’後一句話我是像開玩笑似的說的。老博說:‘起初本想等他走到更靠街心一點再下手,但是怎麽也辦不到。後來以為沒希望了,就跟xx(他的確說了個名字,很可能是老倫(鶴田倫也))也分了手。可我又不肯就此罷休,就跟蹤了來。如果過了那個地方,就下不了手啦。因此,盡管有幾個過路的人,我還是幹了。’記得在這段談話中,他好像還說過:‘我本想在芒野一帶下手,好讓人家覺得是流氓幹的。’


    “我以前聽什麽人說過,要是用兩隻手攥住手槍,扣扳機,一定會百發百中。我又對騎在自行車上怎樣打手槍非常感興趣,就問老博:‘你是怎麽打的?’他說:‘我腳下不再蹬車了,把包在手巾(?)裏的手槍掏出來,從後麵打出去的。打完之後又照舊騎了一陣子車,隻覺得一點氣力也沒有了。’


    “我們還說過下麵這樣的話:


    “我問他:‘敵人會不會知道?’他說:‘來不及領到自行車,我借了音(也許他說的是弟弟(日語裏“音”(oto)與“弟”(oto-oto)發音相近。——譯者注),但當時我聽成是指劄幌委員會的聯絡員音川了)的自行車,也許將來會被查出來的。’——像這樣,他直嘀咕自行車的事。我心想,如果騎的是音(音川)的自行車,明天要是再滿街騎,讓警察發現了,會不會被查出是黨幹的呢?這可糟了。我就問他:‘有誰看見了你沒有?’他好像說:‘剛幹完之後,不知跟什麽東西迎麵錯過去了。’(他也許是這樣說的:‘不知跟什麽人迎麵錯過去了。’)”


    筆者在這裏長篇大論地引用了追平的文章,因為當局判定佐藤博為槍殺白鳥警部的凶手,實際上是以這段話為根據的。此外,關於追平的《白鳥事件》這部書,筆者也想按照自己的想法來作一番探討。


    照追平說來,佐藤博會像這樣一五一十地談了槍殺白鳥警部的經過,不久就躱起來了。當局還不知道地下組織的情況,“白鳥事件”偵查工作尚不摸頭緒時,他在二月二日到北海道大學學生鶴田那裏去,接著又由村上替他聯係,到苗家山車站的工地飯堂去幹活,還到北見枝幸去捕過鯡魚。以後他又返回千歲的門馬,接到“留在千歲太危險,轉移到十勝來”的指令:他就潛入到柏倉村裏。


    不久,村上被捕,佐藤博由黨組織掩護到東京去,以後就杳無消息了。


    關於佐藤博的下落,有人傳說他已到中共地區去了,但並不確鑿。


    村上國治委員長被關在旭川監獄裏。從劄幌派來的審問官對他進行盤訊時,他一開始就行使沉默權,一言不發。他曾把審問他的檢察官的文件一腳踢開,又掄起拳頭砸門,進行抵抗。審問結束之後,他就轉過身去,把背朝著檢察官,嚷道:“***!”


    不久,他被引渡到劄幌,進了中央警察署的拘留所,在那裏他曾兩次試圖逃走。當時負責審問的是高木檢察官。


    檢察官和村上之間的鬥爭開始了。村上正是自始至終行使了沉默權的人。他被轉移到苦小牧的監獄之後,也沒有停止頑強的抵抗。一到法庭上,他就不再沉默了,將這個事件全盤加以否定。從此他在獄中整整進行了九年(到目前昭和三十七年(即一九六二年。——譯者注)為止)的鬥爭。他可以說是真正有戰鬥性的共產黨員。從他的筆記看來,他在警察署裏曾經受盡種種折磨。


    本案中唯一的物證是從被槍殺的白鳥科長身上取出來的一顆子彈。據高安的供詞,案件發生之前,“核心自衛隊”隊員會在圓山公園上方的幌見嶺作過手槍實彈射擊演習。檢察官指示偵查員將那一帶搜索了一番,結果,發現了兩顆子彈。


    關於五個隊員在村上和宍戶的指揮下進行射擊演習的情況,高安的證詞大致上是這樣說的:


    “當時五個人每人各試了一槍。大家都朝一個方向射擊,並且全把胳膊直直地伸到前麵,站著射擊。子彈都紮到四五米前方的雪裏了。我們是以落在前邊四五米的雪上一些枯葉和小樹枝為目標的。五個人都是這樣射擊的,因此,子彈應該落在直徑三米的範圍之內,不會太分散。當時彈殼蹦到發射地點旁邊的雪裏了。大家就讓它掉在那兒沒管,不記得有誰曾經把手伸進雪裏去拾過。”


    搜查隊按照這個供詞來搜查現場,找到了兩顆子彈。


    搜查隊在清除幹淨的地麵上排成一排,用耙子或木棍仔細翻著土往前推進。過了兩三個鍾頭,跟大家排在一起的中垣內巡查部長說:“檢察官先生,子彈找到了,是不是這個?”並指給他看了。


    果然,在落葉和草葉腐爛透了而構成的蓬蓬鬆鬆的腐葉土和攙著小石子的土上,有個鎳色的亮東西。中垣內巡查部長把它揑起來放在掌心上,托過來。高木檢察官和高安望了望。據說高安一看見就說:“嗯,就是這樣的。的確是像這樣鍍成銀色的。”一邊說一邊還感慨頗深地盯著它。


    問題在於從白鳥警部身上取出的子彈和在幌見嶺的演習場上發現的兩顆是否一致——也就是說,如果膛線在子彈上留下的痕跡是一致的,那就說明使用的正是射擊白鳥警部的那把手槍。


    這項鑒定是由東京大學工學院的應用物理化學研究室磯部敎授做的。敎授用比較顯微鏡將這三顆子彈放大,拍攝下來。他舉出子彈穿過槍口時,膛線在子彈上留下的十幾處痕跡類似這一點,根據膛線痕跡的一致和相對位置的一致來計算,做出用不同的手槍發射的可能性隻有一兆分之一的鑒定。這個鑒定就是說:子彈絕對是從同一把手槍射出來的。對磯部這個鑒定提出疑問的人也不少。


    可疑的是從幌見嶺發現的兩顆子彈。一顆是事件發生後一年零八個月找到的,另一顆是兩年零三個月之後進行第二次搜查時找到的。也就是說,盡管在離幌見嶺的地麵下僅僅一二厘米的落葉腐蝕土裏埋了這麽久,子彈卻並沒怎麽生鏽;據說上麵還留著鍍鎳的光澤呢。


    辯護團方麵正是根據這一點來進行反駁的。他們認為在幌見嶺那樣嚴寒的自然條件下經過了兩三冬,子弾竟然一點也沒生鏽,是很奇怪的事(按照一般情況,鎳與水分接觸後,過不了多久就會產生氧化膜,變成灰色)。


    檢察官方麵反駁說,現場是朝南的斜坡,地麵幹燥,所以子彈不會生繡。但是據辯護人方麵說,這個地帶樹木繁茂,背陰,處於容易腐爛的環境。首先,就不能說兩三冬以來幌見嶺上連一次雨或是雪也沒下過——根據這一點,他們認為檢察官方麵所持的“幹燥”的論點是荒謬的。


    “白鳥事件”中幾乎沒有物證。此方說,子彈是在白鳥警部身體裏,但是並沒有找到發射的手槍。凶手可能騎過的自行車也沒有發現。而且在現場上也沒有發現可以認為是凶手留下的東西。檢察官方麵所掌握的幾乎全部都是狀況證據,他們就根據這些認定已經構成犯罪了。


    如果根據在幌見嶺發現的子彈與從白鳥警部身上取出的子彈上麵膛線留下的痕跡是一致的這一點,來斷定是從同一支手槍裏發射出來的話,那當然就是說,槍擊白鳥警部的那支手槍是在那裏進行射擊演習的“核心自衛隊”的某個隊員所有的。


    然而被斷定是直接槍殺白鳥警部的凶犯佐藤博並沒有參加那次射擊演習,這就奇怪了。


    關於在幌見嶺發現的子彈,是有不同的看法的。


    五


    以上是所謂“白鳥事件”的大致經過。劄幌地方裁判所在第一審中作了如前所述的判決。以後,昭和三十五年五月劄幌高等裁判所又作了這樣的判決:“取消原判(無期徒刑),將被告村上處以二十年徒刑。”(罪名有十一條:殺人、傷害、違反“禁止使用爆炸物罰規”等)。被告方麵立即向最高裁判所上告。估計昭和三十八年內,最高裁判所將作出最後判決。


    關於劄幌高等裁判所判決書中的幾個要點,後麵還要談到。


    因受到“白鳥事件”的牽連而自殺的人中間,有劄幌賞用合作社的理事長佐藤英明。他性格非常乖僻,為人似乎很險詐。據說手下的人跟來訪者談生意時,他都用錄音機把他們的話錄下來,事後私下裏再加以分析。所謂《原田情報》說明了他是為什麽而自殺的,這一點留待下文再談。另一個自殺者是岡進——即朝鮮人閔炳一。所謂於劄幌軍事委員會的兩支手槍當中,那支小型的(伯納第手槍)原是他的——不過在事件中並沒有使用。昭和二十六年底,閔炳一曾告訴佐藤直道說,他有支手槍。軍事方針公布後,佐藤直道正在設法把武器弄到手。他對閔炳一說:“我替你保存吧,”就向他要來,交給軍事委員會了。但是“白鳥事件”發生後,這支手槍落到警察的偵查網裏。因此,日本當局要把閔炳一強製送回朝鮮去。他是為這事感到苦惱才自殺的。據推測,他是服了大量安眠藥而死的。


    此外,據說與“紅燈事件”有關的一個高中學生也自殺了。


    “白鳥事件”是一樁極其複雜而離奇的案件。


    這裏要談談前麵已經提到過的、說明劄幌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為劄信)理事長佐藤英明自殺原委的《原田情報》。


    寫這份情報的人叫原田政雄,過去是劄信的社員,與佐藤英明等人交往很密切。他原是日共黨員,後被開除出黨。


    關於這份情報的內容,現從“‘白鳥事件’對策委員會”發行的《白鳥事件》中引述如下:


    “‘白鳥事件’發生時,偵查當局最初假定了兩種情形。一種設想是日共方麵幹的,另一種設想是右翼暴力團的家夥們幹的。暴力團就是劄幌信用合作社理事長佐藤所雇用的一批從黑龍會(創立於一九〇〇年的一個日本法西斯團體,對日本軍國主義者侵華政策起過幫凶作用。日本戰敗後解散。——譯者注)裏解散出來的人。


    “殺害白鳥的是佐藤的暴力團,這一推測的根據何在?原來有如下的情況。


    “佐藤利用理事長的職權,從非法貸款到挪用公款,幹了種種壞事。白鳥和市警察署的另一個警部畠山,抓住了佐藤的把柄,找種種借口向他勒索。事件發生前大約三年,他倆和佐藤勾結起來。


    “畠山警部更是積極和佐藤接近。通過畠山,佐藤向警察署領導部門大量行賄。毫無疑問,一部分錢也入了白鳥的腰包。但是白鳥要的不僅是錢,他還有濃厚的升官思想。以前他也曾由於偵知北海道拓植銀行方麵的不法行為,毅然決然加以檢舉,因而受到了提拔。這次對佐藤也是一樣,白鳥越是設法接近佐藤、掌握佐藤所幹的非法勾當的證據,就越想要揭發佐藤及其手下的一幹人。


    “白鳥曾經悄悄地對身邊的人說過:‘不久就要讓佐藤坐牢了。’這話不知打哪兒傳進佐藤耳裏了。


    “佐藤早就患了嚴重的菲洛本(一種類似嗎啡的毒劑。——譯者注)中毒症,常服這種興奮劑。他知道白鳥一直在釘他的梢,似乎想了種種對付的辦法。他同時還有菲洛本中毒者常患的那種被迫害狂症狀。當時他曾跟親信們說過:


    “‘如果我被捕,我的身體非垮不可。到那時際我就幹脆死掉了事。’


    “當時佐藤會對我(原田)透露過,他衣服裏藏著毒藥,以防萬一。


    “昭和二十六年十一月,佐藤在市區圓山的白鳥家附近蓋了一所新房,並叫自己手下的人住進去。他手下的人都不是一般的流氓地痞,而是以高人一等的右翼分子自居的。


    “老大哥當中有個a,他是個身材魁梧的打手,是黑龍會的嫡係,以前還犯過殺人案,在反共流氓當中頗吃得開。


    “這些流氓在圓山所住的是座二層樓房,比白鳥家突出去六尺左右,一眼就可以看到白鳥家裏人來人往的情況。二樓上還特製了從外麵看不出來的了望窗,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可以從那裏守望。


    “佐藤感到危險迫在眼前,曾央求a把白鳥幹棹。a假裝離了婚,已經在十一月裏把老婆送回家鄉去了。這大概是為了怕佐藤所托之事萬一失敗而作下的準備吧。佐藤給了a六千萬圓。


    “白鳥被殺害的那天,a和白鳥見過麵。大約是在四點到七點之間。還有一個人說,凶殺事件發生的七八分鍾前,他曾在南六條街西五丁目親眼見到白鳥和另外一個人邊談話邊騎著自行車馳過距現場六丈遠的地方。有人曾經把a的相片拿給這個目擊者看,他說:‘沒錯兒,正是這個人。’這個目擊者也是a這夥流氓當中的一個,當時他向一個靠得住的人證實了這件事。


    “事件發生後,佐藤會被逮捕,拘留在北警察署。逼問的結果,他說;‘過兩三天就都說出來。’可是當天晚上他就企圖自殺。後來當局把他從警察署轉移到大通的看守所去,由岩澤等十位名律師出麵,將他保釋出獄了。


    “a好像也曾被審問過,但當局對他幾乎沒怎麽追究,不知怎地就把他釋放了。


    “從事件發生後第二天起,‘反間諜隊’的二世——太田、向井等人就與反共聯盟的由本弘一起,幾乎每天都擁到檢察廳去,威脅道:‘犯人是共產黨,整共產黨去!’這兩個二世總是乘著劄幌信用合作社的自用汽車到處跑,還把車停在檢察廳的大門前。


    “檢察廳內部起初也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是日共幹的,另一派認為是劄信幹的。‘反間諜隊’的壓力加強了,不認為是日共幹的那些檢察官隨即被排擠出去了。


    “服從‘反間諜隊’指示的檢察官以高木為首,又添上另外兩個檢察官,偵查總部的大權就由他們掌握了。


    “新川和村岡——兩位打算徹底盤訊佐藤和a的檢察官,分別被攆到大阪和福岡去了。


    “過了三個月,好容易才在昭和二十七年的五月初搜查了畠山的住所。畠山不在家,到警察大學去了。當場搜出一支勃朗寧手槍。這是停戰後美國借給日本警察用的,後來都收回去了;據說畠山沒有交還,卻私藏起來。


    “緊接著又搜查了市區南六條西四丁目開當鋪的佐藤久(佐藤總檢察官的哥哥)的住宅,從那裏也發現了三支手槍。


    “在負貴官員的會同之下,用搜到的手槍於市區北五條3七丁目的日本冷藏公司倉庫作了試驗射擊。


    “彈痕鑒定的結果,查明從畠山家裏搜出來的子彈與射擊白鳥時用的完全相同。就在查明這一點之後,吉田哲的起訴被撤消了


    “事隔兩年多之後,當局又說從幌見嶺的深山裏找到了所謂‘核心自衛隊’在昭和二十六年秋天發射的子彈——其實,這正是在日本冷藏公司的倉庫裏試射時射出去的子彈。


    “還有這樣一件事:那年五一國際勞動節那天,他們計劃在劄幌縱火燒掉藻岩派出所並殺死警察。有個夥伴不慎泄露了這個計劃,讓中央警察署知道了。警察署著了慌,當即報告高木檢察官,由高木向某方麵掛上鉤,在縱火計劃執行的前一分鍾,從某方麵下達了停止執行的指示,計劃就流產了。


    “佐藤保釋出獄後不久就去世了。記得那是十月左右的事。當局隻是從形式上驗了驗屍,作為服毒自殺處理;不知怎地,甚至沒有解剖。


    “誰是‘白鳥事件’的真凶,其實擺得清清楚楚,用不著去說。當局隻不過故意歪曲事實,企圖利用這個事件來搞政治陰謀罷了


    “我沒有受任何人的委托,我隻不過是,為了讓真相大白於世而奮鬥罷了。”


    以上就是《原田情報》的摘要。


    《原田情報》的內容很有趣。這今情報也可以說是使“白鳥事件”更加複雜起來了。這一點留到後文再談。


    六


    形成“白鳥事件”背景的是當時日本共產黨的“軍事鬥爭”策略。檢察當局說,日共在第五次全國代表會議以後曾通令各地區組織所謂軍事委員會,從其中挑選出積極活動的黨員,建立了所謂“核心自衛隊”。


    日共方麵則駁斥說,這是無稽之談。所謂軍事鬥爭和“核心自衛隊”是當權者肆意揑造的莫須有的東西。


    但是第五次全國代表會議以後,日共中央會下令展開所謂軍事鬥爭,恐怕是接近事實的。在第六次全國代表會議上,這一點受到了批判,被斥為“‘左’傾冒險主義”的過火行動。


    為了在公審中進行鬥爭以及由於其他種種原因,如今日共才否定軍事組織;然而在“白鳥事件”中,這一連串背景卻給檢察當局構成了有力的狀況證據。


    第一審的判決書裏,對被告行動的根本動機是這樣提的:


    “被告村上國治根據所謂軍事方針,組織了‘核心自衛隊’,同時搜集勃朗寧手槍等武器,指導了所謂‘紅燈事件’等活動……”


    判決書裏緊接著記載了關於這一事件經過的調查和實際罪行——一切都以這一點為基礎。


    “白鳥事件”的真相之所以難以追究,正是由於其背景與政治思想有關,另外還涉及治安當局和日共方麵就有沒有指示過軍事鬥爭這一點雙方說法的矛盾,因此不能作為單純的凶殺案來解決。這一點使它不同於“八海事件”、“幸浦事件”(“八海事件”指一九五一年山口縣熊毛郡八海地方的一對老夫婦被殺害案。“幸浦事件”指一九四八年靜岡縣盤田郡淺羽町(舊幸浦村)萩原幸太郎一家四口被殺害案。——譯者注)那樣單純的、可以作為一般社會新聞材料的凶殺案。這是個複雜的政治性案件。


    但是世人所說的火焰瓶鬥爭以及被說成是日共發行的小冊子——講述火焰瓶和手榴彈等爆炸物的化學調劑法的《球根栽培法》和《營養菜單》——曾在基層組織中流傳,也是眾所周知的事。


    而且,日本共產黨在第六次全國代表會議以後關於“‘左’傾冒險主義”所作的自我批評指的正是這種軍事鬥爭,如今也已經成為人所共知的事了。


    不管怎麽說,“白鳥事件”的被告被檢察當局認作真凶的最主要的狀況證據,大概就是這個“軍事委員會和‘核心自衛隊’的存在”。


    這裏再來看看據說曾對劄幌的共產黨進行過彈壓的白鳥一雄的性格吧。白鳥警部當時正任警備科長,是搜集日共方麵的情報並製定對付日共辦法的負責人。一句話,從性格上來說,他對工作非常熱心,又是個極端喜歡單獨保守機密的人。


    日共劄幌委員會的成員們曾尾隨白鳥,監視他的行動,但是無論如何也摸不清他究竟到哪兒去。科長多半晚上七點鍾左右回家。他不坐電車,總是騎自行車跑來跑去。了解到的情況隻有這些。對方騎著自行車,而委員會的這些成員們卻沒有自行車,因此無法釘他的梢,隻好作罷。正因為如此,盡管全體成員曾監視白鳥警部好幾天,終於打消了這個念頭。


    不僅日共方麵,連白鳥供職的劄幌中央警察署都不大知道白鳥的行動。還有這樣一樁事實:白鳥生前究竟做的是什麽樣的調查,他死後人們絲毫不知道底細。因此,市警察署方麵並不了解當前日共的情況,感到很為難。


    白鳥是日共最憎恨的人。日共曾寄威脅信給他,或是跟蹤監視過他的行動。這也正說明他的工作做得好。但是他連對警備科的科員都絲毫不透露自己工作的內容,這大概是因為他采取的是極其徹底的單獨偵查主義。目前做偵查工作並不采取所謂單獨偵查。現代的偵查方法是所謂綜合偵查,由各班協力進行。白鳥采取的是舊辦法,是所謂名警察經常使用的偵查法。但是白鳥的職責並不是對單純的強盜或凶手進行偵查,他的對象卻是共產黨。估計他是用極其秘密的辦法弄到情報的,因此,他單獨一個人進行隱秘活動也不足為奇。然而,他所探聽和偵查到的成果,在科內竟一點也沒有留下來,這倒是件奇事了。


    正如以前日共黨員跟蹤白鳥時沒把他的行動搞清楚,市警察署方麵也不大了解白鳥的行動。事實上,在白鳥死的那一天,直到下午五點他離開中央警察署時,還是有人知道的。但從那時起直到他變成死屍在現場上被人發現,他在這兩個多鍾頭當中的行動,警察署則完全摸不到頭腦。當然,盡管偵查總部是知道的,但因不能發表,所以故意說不知道——這樣看也未嚐不可。


    但是白鳥在被殺害的那天下午的行動,公開發表的審判記錄上是有記載的。按照這個記錄,那天下午他隻在警察署露了一麵,就到市區南四條四丁目的酒吧間“紫浪”去,接著又到過兩家窯子。


    正因為白鳥擔任過風紀股的工作,大概他在幹這種營生的人們當中很吃得開。“‘白鳥事件’對策委員會”出版的《白鳥事件》中是這麽說的:


    “據檢察官對窯子裏的老扳、老板娘和妓女們進行調查時他們所提出的證詞,警備科長離開警察署後好像就到窯子裏去了。他每天在一定的時間都和什麽人在警察署外麵會麵。也可以估計,會麵的地點是幾家窯子。


    “‘紫浪’是會麵地點之一。這是個酒吧間,不是窯子。但據這裏的老板、見習廚師和清潔婦們對檢察官說,白鳥幾乎每天都到這裏來。他總是悄悄地從後門進來,到二樓去休息一下;有時把自行車存放在這裏,有時騎著走。根據酒吧問老板等人的證詞,可以推斷白鳥離開‘紫浪’後就到與什麽人約好的窯子去了。


    “可見白鳥離開警察署後,並沒有馬上到會麵的地點去,卻采取先到‘紫浪’、然後再從那裏赴約的這樣一種謹慎的辦法。他的行動為什麽要這樣謹慎呢?既然沒有什麽噯味關係,光是說因為有日共黨員在尾隨,恐怕也不足以說明吧?”


    這裏令人聯想到,這一事件中的朝鮮人岡進(即閔炳一)曾呑服大量安眠藥,死得很離奇。他是獅子咖啡館的老扳。使人得出這樣一種印象:“白鳥事件”中不知怎地處處可以看到賣淫業方麵的影子。也應該考慮到,做這種生意的人一般都是和暴力團勾結在一起的。


    總之,不妨認為白鳥警部很能幹,很有野心。他的行動所以顯得令人莫名其妙,大概是因為他親自出馬搜集秘密情報的原故。這種野心是和升官思想分不開的。白鳥多半掌握了日共方麵的情報,然而他一點也沒有把它留給自己所屬的中央警察署,他一定是獨自牢牢抓住這些情報,卻沒有和警察署通氣。


    但是不能料想白鳥曾一直獨自保持這些情報。他的升官思想也許不是與市警、而是直接與國警有聯係吧?也就是說,似乎可以做出這樣的推測:他沒向自己所屬的市警提供情報,卻直接向國警提供了。


    市警自不用說,國警更想知道日共的情報。隻要聯想到當時北海道的形勢,就可以理解國警對這方麵的興趣有多麽大了。


    關於白鳥曾把親自搜集的情報提供給國警的推測,從前麵所舉過的這個例子似乎也可以得到證明:盡管國警早就拿到了關於“音川”的情報,卻長期沒有通知偵查總部。可不可以把這一點看作是國警的保密主義與白鳥警部的升官思想的結合呢?


    國警當時把全部力量都集中在形勢緊張的北海道的警備方麵。不僅日本方麵,當時連美國的“反間諜隊”也把幹練的隊員派到北海道去。那時朝鮮戰爭剛剛結束,美國同蘇聯、以及同中國的關係正處於非常緊張的時期。


    我想在這裏分析一下所謂槍殺白鳥的真凶——佐藤博的罪行。


    首先,佐藤博槍殺白鳥警部的客觀證據是沒有的。隻有追平雍嘉在證詞中提過此事。但那並不是佐藤博直接向當局供認的,也不是從追平以外的第三者聽來的,當然更沒有物證可言。根據這一點,辯護人認為追平的證詞是所謂間接證詞,也就是傳聞證詞,不足為憑。


    正如拙文開頭處所提到的,照追平證詞所說,這是他到佐藤博家去,從佐藤口裏聽來的話。追平據此就斷定佐藤博為真凶。


    追平還寫道,佐藤博把這事向村上報告的結果,村上並沒有吃驚等等。但是村上本人對此全盤否定。


    當局僅僅根據傳聞證詞就下手逮捕人,這一點與“鬆川事件”的做法類似。


    再稍微分析一下這個事件的內容吧。讀者讀到上述引文,當會想起本文開頭出現的目擊者講的話。有一種證詞說當時手槍“砰砰地響了兩聲”,另一種說“砰的響了一聲”。事實上,把當時目擊者的話綜合起來看,可以分為“響了兩聲”和“隻響了一聲”的兩種說法,而且都不約而同地說是“像放花炮似的啪啪響的”。


    但是使用的是勃朗寧手槍。勃朗寧手槍所發出的聲響絕不是砰砰的,而要更大一些,震撼肺腑。用文字難以描述,勉強找兩個字就是“嗞一嘭”般的響聲,絕不是啪啪那樣一種輕脆的聲音。


    那末,槍聲為什麽會有響了兩次和隻響了一次的不同的說法呢?我傾向於認為凶手一開始就隻打出一顆子彈,而且出色地命中了白鳥警部的後背,打破了他的動脈,要了他的命。


    為什麽呢?因為檢驗白鳥警部屍體的結果,已經推測出凶手是從極近的距離射擊的——估計是從大約一米開外射擊的。事實上,白鳥的大衣背上還沾著硝煙痕;要不是距離極近,是沾不上硝煙痕的。既然距離那麽近,而且一發就準確地打穿了他的動脈,如果開了兩槍,即便有一槍沒有打中,大衣背上估計也會沾上一點硝煙痕的。也就是說,除了打中的那顆子彈的硝煙痕外,還應該沾著沒有打中的那顆子彈的硝煙痕。然而一點痕跡也沒有。


    其次,搜索現場的結果不曾找到沒有打中的那顆子彈,地上也隻有一個彈殼,這似乎也能夠證明凶手隻開了一槍。如果開了兩槍,現場上當然應該掉著兩個彈殼。


    從這裏,事情就有點兒意思了。


    當時搶先報道這一事件的報紙采納了目擊者的開了兩槍的說法,於是報道說,砰砰地響了兩聲,凶手開了兩槍。


    佐藤博也許在報上讀到關於這一案件的報道,才對追平說自己開了兩槍。也就是說,因為這是追平的證詞,也可以說是追平自己讀了報紙上的報道,才說是開了“兩槍”的。


    阪本勝廣(目擊者之一)在檢察記錄裏說:


    “我聽到兩聲。頭一聲砰和第二聲砰相隔隻有一刹那的工夫——大約隻有五分之一秒或是十分之一秒。”


    但是,其他證人的供述記錄中,說隻聽到一聲的也很多。事件發生後,最初的新聞報道中卻沒提到這一點。


    如果說佐藤博讀了報之後告訴追平他開了兩槍,那末就和現場上隻掉著一個彈殼這一點不符合了。因此就得在那一顆子彈的彈殼上作文章。於是想出這麽個主意:讓追平在根據間接傳聞而作的供述中說手槍是用手巾包著的。原文如下:


    “我提到彈殼的事,問他:‘那是怎麽回事?’‘你開了幾槍?’老博說:‘我扣了扳機,但是隻打出一顆。’‘另一個彈殼留在包手槍的手巾(也許他說的是布)裏了。’我問他:‘彈殼會給裹住嗎?’記得他好像還說過:‘應該是嘭的一聲射出去的。’”


    這段話是要說明,因為手槍是用手巾或是布包著的,一個彈殼掉在地下了,另一個則被手巾裹住了。


    但是第二顆子彈並不是隔了一會兒才射出的,而是像阪本證人所說的那樣,幾乎是緊接著就射出去的,相隔隻有五分之一秒或十分之一秒。因此不可能設想一個彈殼掉下來,另一個卻被手巾裹住了這樣的事。再說佐藤博為什麽特意把手槍包在手巾裏,而給射擊帶來不便呢?


    供述裏沒有提到這一點,隻好由我們來推測了。他大概是想說:為了不引人注目才把手槍包在手巾裏的。但是既然犯那樣膽大包天的罪行,單單藏起手槍不讓人看見,聽起來倒不自然了。何況又是在下午七點半這樣一個天黑以後的時刻幹的,如果用白糊糊的手巾包起來,反而更顯眼。把黑色槍身赤裸裸地露出來,在黑暗中倒更便於隱蔽呢。而且包在手巾裏,就好像故意要在扣扳機時給自己帶來不便。


    關於手巾的這個說法,隻能認為是由於現場上隻掉著一個彈殼,在供述中卻又說開了兩槍,為了解決這個矛盾,迫不得已而耍的一個花招。


    前文中已經說過,關於槍聲我也有自己的看法,這一點留待後麵再談。


    實際上隻開了一槍,卻說開了兩槍——追平這種證詞是用來圓這個謊的。如果像辯護人方麵所斷言的,追平證詞是根據傳聞得來的,同時又是他捏造出來的,那末就隻得說以上全都是追平的杜撰了。


    七


    這一點似乎連劄幌高等裁判所也無法放過,它不同意第一審判決書上所載追平供述中的以下兩部分,並予以否定:“用手槍打了兩槍,但第二顆子彈的彈殼裹在包手槍的手巾裏了。”“佐藤博曾說,他行凶後,馬上就到村上那兒去匯報。村上說:辛苦啦,今天就喝杯酒睡覺去吧,並且給了他錢。”——高等裁判所對這兩點批駁說:“難以置信。”


    但是盡管高等裁判所否定了這個具體事實,卻斷定:就整個氛圍而論,“大致可以相信”佐藤博是直接槍殺白鳥警部的犯人。


    那末,既然隻射出一顆子彈,為什麽會聽見兩聲槍響呢?


    是不是由於附近房屋密集,引起了回聲,聽上去就像是兩聲槍響,因此證詞才有一聲和兩聲的不同說法呢?這樣看也未嚐不可:報紙上采納了兩聲的說法,因而報道說開了兩槍。追平詭稱是從左藤博那裏聽來的,就襲用了這種說法。


    此外,還有旁證足以證明凶犯不是佐藤博。


    那就是本文開頭提到的目擊者的談話,其中有一個是住在佐藤家附近的婦女。


    她說:“這時,從東邊駛來了兩輛自行車。我走到路當中,望了望靠我這邊的那個人的臉。他的臉色非常蒼白,穿著黑大衣,戴著黑帽子。記得另一個人穿的好像也是黑衣服。那時,右邊並行的那個人朝著靠我這邊的人(白鳥)說了些什麽話,但是他沒有回答。附近有電燈,我記得照得相當亮。”


    這個目擊者在相當亮的地方把其中一個人看得很清楚,甚至看出了他的臉色非常蒼白。如果她看到的另一個人是自幼就住在附近的佐藤博,她應該馬上會認出來的。但她卻把那個人完全當作陌生人,隻輕描淡寫地說“記得另一個人穿的好像也是黑衣服”,這就是說,實際上他並不是佐藤博。


    再者,就犯人的心理來說,他難道會在自己家附近行凶嗎!即便遇到機會,也會想到地點不合適,而另尋離得遠一些的地方去下手吧——我認為這才是正常的犯罪心理。


    不管怎麽說,這段話並不是佐藤博自己供述的,而是追平“從佐藤嘴裏聽來的”。根據這段話,佐藤博就被當作槍殺的凶手,村上國治則由於“共謀”而被控以殺人罪。


    關於追平的這份筆記,還有件奇怪的事。據說,追平在東京被捕、由偵查員押送到劄幌之後,並沒有馬上被送入拘留所,卻在月寒派出所拘禁了一個來月,接著又轉移到市區的道農俱樂部(旅館)去,被解除了拘禁,受到優厚的待遇。安倍檢察官和負責警部經過協商,叫他以《到“白鳥事件”為止的劄幌委員會的動向》為題,寫了一份長達五百五十頁的筆記。


    於是,這份筆記就一字不改地成了他的供狀,已出版的《白鳥事件》的梗概所根據的也就是這份材料。共產黨方麵指控這個筆記不是追平自己寫的,而是由檢察官方麵幫忙,以追平的名義寫出的。


    總之,在本案中,自始至終隻有狀況證據。


    無論是重要的凶器——手槍,還是犯人所騎的自行車,都沒有被發現。


    為了這輛自行車,偵查當局大概也曾煞費苦心。


    追平起初說,他曾問過佐藤博:“自行車是向誰借來的?”佐藤回答說,是“向oto(音)借來的”。但經警察一訊問,追平又改口說:“也許當時佐藤說oto不是指音川君,而是指‘弟弟’。”然而警察署對佐藤的弟弟進行調查的結果,查明他的自行車已經殘舊不堪,完全不像是目擊者所說的“聲音輕而速度快的比較新的車”。警察又就這一點對追平進行了盤訊,結果他又改了口:“也許佐藤說的是‘omote’(意思是表麵。——譯者注)吧。”omote指的就是公開的黨,意即那是共產黨劄幌委員會所使用的自行車。對這一點也作了調查,但是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關於這一點,追平的證詞含糊不清,也受到了辯護人方麵的抨擊。


    唯一的物證是在幌見嶺的演習場找到的子彈。盡管膛線在這兩顆子彈和從白鳥身上取出來的子彈上留下的痕跡不同的可能性隻有一兆分之一,大概是從同一支手槍裏射出去的,然而從科學角度來看子彈的腐蝕程度,那無論如何也不是當初演習時所使用的子彈。關於這方麵的爭論,前文已經交代過了。


    但是有高安在場的第二次搜尋時也就是說,第二顆子彈出現時一一跟著高安的警察在現場上一下子就拾到了它。高安瞧了瞧說:“就是它,就是它,就是像這樣鍍著鎳的。”


    看見找到的子彈,特意說什麽“喂,就是這樣的,的確是像這樣鍍成銀色的”——這種辯解般的說法似乎有點不自然。這令人覺得是為了事後在記錄中強調這一點而搗的鬼。高安在昭和二十八年八月十六日曾對高木檢察官說:“我確實記得我們是在村手家裏集合後一起去練習射擊的。集合的時候,花井拿來一支勃朗寧手槍給大夥兒看——那是我第一次看見這支手槍。記得子彈大約有三厘米長,是黃銅色的,跟步槍子彈一樣。”(第三次供述記錄)這兩顆子彈是在完全不同的方向發現的。據高安和追平的證詞,那是“長著一棵大菩提樹的斜坡。以雪上的落葉為目標,隊員們每人打了一槍”。那末子彈就應該落在一個地方嘍,然而卻是在相離甚遠的地方拾到的。供詞裏又說是“以雪上的落葉為目標”,但幌見嶺的雪是很深的,難道雪上麵還會露著頭年秋天落下來的葉子嗎?


    再說,從白鳥身上取出來的子彈是黃銅製的,而從幌見嶺的演習場找出來的子彈是鍍鎳的。關於這一點,檢察當局說子彈既然是四下裏搜集來的,就是不一樣也不足為奇。


    但是這次演習時“隊員們每人打了一槍”。隻“打了一槍”,果真能說是“嚴格的”演習嗎?而且追平的筆記裏並沒有寫明射擊時使用的是什麽樣的手槍。


    他還說什麽那次的訓練“非常嚴格”,“同時又是一種恐怖行為”,但究竟嚴格到什麽程度?所謂的“恐怖行為”究竟指的又是什麽呢?——像這樣的具體內容,他始終也沒有提到。


    這種射擊演習被說成是由宍戶提出來而由村上指使隊員們舉行的。據說村上以前就經常跟劄幌地區的黨員們說:“必須幹掉白鳥。”原是追平、高安和佐藤直道等在證詞裏提到村上說過這話。值得注意的是,他們個個都是在獄中脫黨的人。


    究竟是什麽人促使村上采取這一步驟的呢?有沒有人在他背後指引他朝這個方向去做呢?


    在這一案件中,成為關鍵性狀況證據的是村上的這番話。尤其在沒有物證的案件中,狀況證據的分量必然會大大增加。


    據說,特意被日共派到“北海道”去的、被稱作誌田重男的得力助手的吉田四郞,曾在“白鳥事件”發生後批評過村上,說這是“小資產階級的、流氓地痞式的急躁行為”,但有沒有別人唆使村上采取這一步驟呢?


    吉田是當地黨組織的最高負責人,和村上同在劄幌,竟然沒有留意到村上的行動,過後又批評了他,這也是不可思議的。


    在這裏,我無意中想起了昭和六七年左右曾潛入日共內部的荖名特務m(即鬆村升)的一段插曲。


    風間丈吉在《日本共產黨的地下工作》一書中這樣寫道:


    “據說早在昭和三年的‘三·一五事件’時,日本就有特務了。昭和六七年左右,m(或稱鬆村)在黨裏占著最重要的地位。黨的財務、房產、秘密工作、國際聯絡等,但凡可以說是地下活動的關鍵自全都掌握在他手裏。這表示當時的中央委員——尤其是我,多麽沒有知人之明。鬆村從蘇聯回來後,先在田中清玄等人領導下工作。田中等黨中央的成員被捕後,他就當上了黨的領導骨幹。我在昭和七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十一點二十分左右被捕,他隨即隱蔽起來。”


    這個姓鬆村的人剛從莫斯科回來就當上了日共的中央執行委員,負責國際部的工作。


    第二年(昭和五年〉,全國有一千五百人被捕,中央各機關幾乎全部被摧毀。鬆村這次又逃脫了。


    昭和六年八月,鬆村設立了組織部,成立之後就把組織部部長的位置讓給紺野與次郞。鬆村本人則先後當過國際部、軍事部、財政部以及其他各部的部長,又作了房產資金局局長。就在這時,他派人襲擊了大森川崎第一百銀行。


    由於擔任這樣的職務,他對日共內部的情況了如指掌。又由於地位的關係,他不曾把自己的秘密住所告訴任何人。但是反過來,全體黨員的秘密住所他都知道。當日共的領導人到某處來會見他時,他通知警察逮捕了他們。結果把日共毀滅得除了監獄之外,幾乎沒有其他活動餘地了。


    日共方麵群情激昂,曾要求公開審判鬆村,但是盡管官司一直打到當時的大審院(最高裁判所的舊稱。——譯者注),鬆村的名字卻始終也沒有出現。


    鬆村的目的是什麽?他不僅要使日本共產黨的組織遭到毀滅,還借口籌措資金,派人去襲擊大森的銀行,搶了當時的三萬圓。從這件事也可以看出,他的一個目的是叫各家報紙閉口不談共產黨的宗旨和綱領,而向人民大肆宣傳共產黨是個恐怖主義者的陰謀組織,專門使用殺人、搶劫,欺詐、美人計等強盜般的手段,為了獲得資金而瘋狂地奔走。通過搶劫事件,深深使一般人民對共產黨產生了可怕的印象。不管共產黨方麵事後怎樣提到躲得無影無蹤的鬆村的名字,也無法否認像在“大森事件”中幹過強盜行為的那幫人是共產黨。因此,從特務工作這一個角度來看,這個事件可以說是製造得很出色。


    我不能斷言“白鳥事件”中確實有鬆村那樣的人,但是這種可能性是可以設想的。


    前麵已經說過,在本事件中辯護人方麵會要求吉田四郞出庭作證,結果他突然從住所出走,不知下落了。檢察官方麵對這個重要證人一碰也不去碰,從常識上來判斷,這一點令人感到有些奇怪。


    目前公開了的有音川和成田的情況。


    成田的情況是這樣的:正當“白鳥事件”的偵查總部對日共地下組織一點不摸底細,偵查班的工作陷入困境,感到苦惱的時候,成田忽然在西邊出現了。如果這是偶然的,那他可實在出現得太及時了,活像是“到來了神風”一樣。


    成田倒在伊東街頭被警察收容時,“最初獲得這個情報的是劄幌方麵的國警隊”(據追平的筆記),但究竟劄幌的國警隊最扨是怎樣把這情報弄到手的,筆記中卻沒有交代。筆記上還說成田散發搶煤的傳單被捕後從拘留所回來時,“他遇到的不是同誌們的熱烈擁抱和敬意,而是猜疑、冷淡和輕蔑”。筆記上還寫著:“上級機關也認為他不正常。”


    這段文章寫得很含蓄。也許成田是因為被捕才變得“不正常”的,由於某人的暗示他才在靜岡縣那經常有人自殺的錦浦徘徊,“倒在”伊東街頭的呢!


    幸而成田被一個好心腸的警察收容下來,又有個醋魚飯卷鋪的慈祥的老板救濟了他,敎了他三年捏飯卷的手藝。那末成田是否當上了飯卷鋪的師父呢?沒有。三年之後,他又還鄉務農去了。這不免使人感到在那三年中間,原是有人讓他獨自離開北海道,把他隔離在伊東溫泉的。


    然而我並不是說吉田、成田和音川都是“鬆村那樣的人物”——他們還不是那樣的“大人物”。尤其成田和音川,我認為他們經不起黨員生活的嚴峻考驗,是基層黨耝織的犧牲者。


    八


    讓我們想想追平寫了些什麽:


    “村上剛就任劄幌委員長,就對這些知識分子出身的黨員發生惡感。他把形同共產黨生命的工廠支部的領導工作交給了有著濃厚的工聯主義思想的佐藤直道去管,他自己則讓北海道大學優秀的學生黨員離開學校,把他們和打零工的組成‘核心自衛隊’,在這兩者上麵找到了自己感情的寄托。就這樣,不管願意不願意,劄幌的黨組織注定被拖進了‘白鳥事件’中去。”


    意思就是說,是村上的方針把黨拖進這個事件的。不管願意不願意——這話是什麽意思呢?這種宿命論的說法並不是偶然的措詞。是不是有什麽人把劄幌的黨組織引到這個方向去呢?


    佐藤博就是在這個“有著濃厚的工聯主義思想”的佐藤直道下麵工作的。倒在靜岡縣伊東街頭的靑年成田被發現之後,佐藤直道才出現在當局麵前。然後當局才開始對日共劄幌地區的地下組織進行全麵搜捕。


    在偵查班的突襲下,村上被捕了。中川、石川、清水、村手等人也相繼被捕。追平在東京被捕,押到劄幌來,然後當局就確定佐藤博為真凶。也就是說,順序是這樣的:


    發現成田——逮捕佐藤直道——(逮捕村上國治)——逮捕追平雍嘉——確定佐藤博為真凶。


    從這裏大概就可以看出,靑年成田倒在伊東的街頭,被一個“好心腸的巡查部長”收留一事,有著多麽重大的意義。其實,發現成田是讓佐藤直道上場的序幕,而佐藤又成為破壞地下組織的導火線。而且當局又是以“收留倒在街頭的人”這樣一種足以迷惑旁人的、極其自然的形式發現了佐藤,並和他發生接觸的。


    這就是說,由於佐藤直道被捕,追平才被捕,從他口裏說出“按照村上君的指示,佐藤博殺了白鳥科長”這番話。看了這個順序,我也感到有些奇怪。


    前麵已經談到由於村上由更正了聲明,社會上才開始形成“‘白鳥事件’大概是共產黨幹的”這樣一個印象。


    村上是日共北海道地方委員會的發言人。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二天(一月二十二日),他說:


    “黨和‘白鳥事件’無關。這個事件是與黨毫不相幹的過激分子任意幹出來的。”


    但是他隨即又更正說:


    “我不知道‘白鳥事件’的凶手究竟是誰。……但是殺害白鳥是出於愛國者抵抗警察當局的鎮壓的英勇行為,而不是個人的恐怖行為。”


    這一更正是個謎。事實上,是佐藤直道迫使村上由這麽更正的。這一點在佐藤的筆記裏也提到了,


    “我在報上讀了村上由的聲明,鹹到非常憤懣。我讀的時候覺得,那個聲明所持的立場似乎是說,黨與此事完全無關。現在必須考慮的是:怎樣在政治上發展這一事件,而照這樣的說法,就等於掐斷革命的萌芽。我自己感到滿腔憤怒。這時在街頭遇到了委員長。委員長也有同感,說希望我從下麵徹底予以批製。因此後來召開支部書記會議和支部會議時,我就以激烈的語氣批判了村上聲明。記得我說過這樣的話:‘那家夥不懂得做實際工作的人的甘苦,隻知道像個大老爺似的遊手好閑。年糕鋪也好,日用品商店也好,看了招牌就可以知道它賣的是什麽貨。可他那塊招牌是模模糊糊的,什麽也看不出來。’在地方委員會上,村上由君大概也狠狠地挨了批評,所以後來重新發表了地方委員會的聲明。”


    經過就是這樣。由此可見,佐藤曾迫使村上由把聲明更正為“殺害白鳥是出於愛國者的英勇行為”。一旦發出這樣的聲明,那末誰都會認為殺害白鳥的是共產黨組織了。


    這也造成了把“白鳥事件”與共產黨聯係起來的濃厚氣氛。


    佐藤在筆記裏一口咬定自己與這個案件無關,卻說出自己沒幹,是某人幹的,並且明確地指出促使自己說是某人幹的原因。(暗指是警察迫使佐藤說是某人幹的。——譯者注)而且,盡管他這麽辦,實際上卻不會受到任何刑事處分。


    總之,如今被說成是“凶犯”的人們,雖然處在看來是犯人的狀況中,但是沒有任何因素足以肯定他們是真凶。盡管他們處在仿佛是真凶的狀況中,不論是看斷定他們為真凶的證據,還是仔細聽所謂證人們所講的話,都使人感到他們並不是真凶。


    例如,村上國治在發言中說他與這個案件無關,聲辯他當時不在現場,否定了高安和追平的證詞。村上的申辯看來是真實的。高安在證詞中說村上會發出這樣的指示:“用手槍把白鳥幹掉。馬上開始調查白鳥的行動。”但是村上究竟是哪一天的幾點鍾、在什麽地方發出命令的?高安的證詞在這一點上談得很含糊,追平的證詞就更使人強烈地感到是編造出來的。


    判定村上國冶有罪的一個根據是昭和二十七年一月四日他會與人共謀殺人,也就是說,當局認定他們從這一天的上午九點起共謀了半小時。關於這一點,佐藤直道作證說:“一月四日上午十點鍾左右,地區的全體常任委員在我家集合,舉行了‘組織和戰術’的學習會。村上君一向都是提前來的,這一天他也沒有遲到,一直待到傍晚。”另一方麵,高安的證詞卻是這樣說的:“一月四日或五日進行的那次共謀,連吃晌午飯大約用了兩個鍾頭。”再說,從上午十點鍾起在佐藤直道家召開的學習會還有另外許多人參加,就證明開這會是真實的。


    但是,劄幌高等裁判所判決書上說:“認可村上自上午十點鍾起參加了學習會。但是沒有證據足以證明他不會參加上午九點左右開始的共謀。如果是從九點開始的,那末他用半小時來共謀殺人,又用半小時從共謀的地點(門脅家或村手的公寓)前往佐藤直道的家去參加從十點開始的學習會,可以假定,這並非不可能。”但是隻憑這樣瞹昧不明的臆測就將村上判處二十年的重刑,審判官大概畢竟感到有些理虧。他們預料到會受到責難,就製造出下述牽強附會的判決理由:


    “坦率地說,作這樣的假定,也許會受到非難,說判決隻采用了對本身有利的數據。然而這樣的假定並非不能成立。……”


    法庭根據這一點,再加上前麵所提到的佐薛博用手巾包著手槍射擊的部分,就以“個別部分難以置信,但整個說來大致可信”的理由判決村上有罪。


    但是,對上述具體事實的否定,必然就是對追平證詞的全盤否定。將事實否定之後,再憑著事件的整個氣氛來斷定為“大致可信”——簡直不能認為這是著重核對事實而作出的判決,不能不說這是憑著概念或想象而作出的判決。也就是說,這是單憑氣氛而進行的審判。


    在幌見嶺發現射擊演習的子彈時,高安也在場。但是追平明明寫著高安隻到演習場去過一次,原文如下,“就在這樣朝朝暮暮從事調查活動(指監視白鳥的行動)的同時,還繼續進行非常嚴格的訓練。乘午間有空,就由宍戶率領,到圓山深處去練習手搶射擊。高安隻去過一次。”


    參加射擊演習的隻有以北海道大學學生為中心的幾名“核心自衛隊”隊員。那末到現場去查看時,為什麽僅僅叫隻參加過一次演習的高安到場作證呢?


    既然找人到場作證,檢察當局為什麽不把去過好幾次的其他黨員帶去呢?比方說,為什麽不把高安被捕後五六個月才被捕的村手等人帶去作證呢?難道是因為這樣做會給檢察當局帶來不便嗎?——頭一年,偵查隊員們像打零工的一樣整天在那裏找子彈,連草根樹根都刨了,也沒有找到;而高安在場的這一次怎麽一下子就找到了呢?我在這裏隻提一下這是件奇怪的事。


    高安是被單獨分開來審判的。辯護人方麵對此提出過抗議,因為如果對高安隻以單獨審判就判罪,則村上等其他被告的罪狀就會自動成立了。


    在幌見嶺找到的子彈和從白鳥身上取出來的子彈是從同一支手槍裏發射的——證實這一點的經過,前麵已經交代了。但是不知怎地,無論是追平證詞或高安證詞,都沒有明確地談到在演習場上使用的是什麽類型的手槍。


    “‘白鳥事件’對策委員會”出的《單身監房》裏說:


    “實際上,這兩顆作為物證的子彈是不是由與高安君的證詞無關的什麽人(自然,盡管這麽說,除了偵查當局的官員之外誰也做不到)悄悄帶到山上去,再裝作找到的呢?”


    這個懷疑是從《原田情報》裏下麵這段話得到啟發的:“當局說所謂‘核心自衛隊’在昭和二十六年秋天射擊的子彈,過了兩年多之後在幌見嶺的深山裏找到了。實際上這是在日本冷藏公司的倉庫裏打靶時射出的子彈。”據說共產黨根據這個情報,“經過自行調查後,證實了這一點。”


    這一點非常重要。如果在幌見嶺找到的子彈實際上是從練習射擊時就埋在那裏的,那末白鳥係被某黨員槍殺的可能性就大了;相反地,如果那是警察在日本冷藏公司打靶時射出的子彈,那就是當局為了誣告日共黨員是凶犯商策劃的陰謀。《原田情報》還說,在日本冷藏公司倉庫打靶時使用的手槍是從“畠山警部家裏搜到的警察專用手槍?”。


    我並不完全相信所謂《原田情報》,其中確實也有些不可理解的地方。然而它又給我這樣一種印象:它的一部分內容或許接近真實情況也未可知。從上述情況來看,警察隊進行現場搜查時找到的子彈,究竟是不是昭和二十六年秋天演習時射出的子彈,我是抱有懷疑的。


    白鳥被殺害的時刻,佐藤直道竟偶然站在現場附近,這也是不可思議的。


    他說這是因為他當時在等候追平,以便對某黨員進行查問。他的筆記裏有下麵這樣一段話:


    “七點四十分,我在南六條車站下了電車;我看了看鍾,記得是這個時刻。我站在車站上,半朝著藥房,半朝著北麵,等候追平。我站了一會兒,發覺自己一個人待著時就浸沉在奇妙的聯想中。這時聽到了手槍聲。記得我抬頭望了望藥鋪南邊拐角處那座房屋的房頂,想到:唔,由於是晚上,小鳥和鴿子都不起飛了。那時我還沒有意識到是槍聲。追平君隨即騎著自行車從南六條大街電報局那邊過來了。”


    發生凶殺案的時刻佐藤恰巧站在距現場不到一百米的地方,過了一會兒追平就來了。也許這是出於偶然,但是這卻給人以莫名其妙的印象。


    而且佐藤站的地方是南六條車站,從芒野方麵騎著自行車來的白鳥警部和凶手兩個人曾從那裏經過。佐藤直道從七點四十分左右就站在那裏,跟他麵熟的白鳥警部和佐藤博路過時,他不可能沒有注意到。


    那正是行人稀少的時刻,而且街頭的燈光也相當亮。佐藤直道說是在等待追平,那末他一定會四下裏張望。他說他不知道有這兩輛自行車經過,這才是咄咄怪事。難道他因為耽入了這樣的冥想:“唔,由於是晚上,小鳥和鴿子都不起飛了”,才沒注意到嗎?


    再來談談同佐藤博一起失蹤了的宍戶均。


    正如追平所說,宍戶是個出色的組織者。剛一開始貫徹軍事方針,他就被選為“核心自衛隊”隊長。他為人“精悍”,曾把手槍揣在口袋裏尾隨美國兵,準備予以狙擊。率領隊員到圓山深處練習手槍射擊的也是宍戶。從某種意義上說,使劄幌的日共戰鬥化,鼓動他們采取實際行動的恐怕就是宍戶均吧?


    事件發生後,他“不知是上了天還是鈷進地裏去了,下落完全不明”,但是如今看來,檢察當局並不熱中於追查他的下落,這是為什麽呢?


    檢察當局也好,共產黨方麵也好,為什麽不進一步把宍戶當作一個問題來追究呢?


    九


    這裏還要考慮一下所謂《原田情極》裏談到的劄幌信用合作社理事長佐藤英明的事。照原田的說法,佐藤性格非常乖僻,經常注射菲洛本。他為人陰險——例如把來訪者的談話錄下音來,事後加以分析等等。據說他又是個變態性欲者,同時他還患有菲洛本中毒者常患的被迫害狂般的症狀。


    照原田的說法,佐藤還舉辦過某種猥褻的展覽,從而使他在劄幌市的知名之士當中頗吃得開。原田還說,他利用理事長的地位非法向外貸款,還挪用公款。原田本來是劄幌信用合作社的職員,因此,就這一點來說,他的話在一定程度上大概是信得過的。


    無從查明佐藤非法貸出的款項和挪用的公款究竟用在什麽地方了。照原田說來,佐藤讓當地的暴力團自由出入他的家門,當他們的後台。


    為什麽佐藤要和暴力團站在一邊?原因是不大清楚的。


    從“反間諜隊”的家夥們總是乘著劄幌信用合作社的汽車到處跑這一點來看,他們大概平日間就與佐藤有著某種聯係。


    事件發生後,佐藤被捕,拘留在北警察署裏時,他曾說:“過兩三天就都說出來。”當天晚上他曾企圖自殺。以後被移到看守所,由十名律師出麵將他保釋出獄,但不久就呑服大量安眠藥自殺了。


    佐藤自殺的原因是什麽呢?難道是像人們所說的那樣:由於他非法向外貸款和挪用公款的事被揭露,這會使他喪失社會地位,因而感到苦惱,才尋短見的嗎?


    《原田情報》說:“他才是‘白鳥事件’的元凶,是他慫恿曾經用手槍犯過一次人命案的流氓a槍殺白鳥警部的”,並且認為他是“由於眼看這事要敗露,才自殺的”。


    a過去在東京某處參加地痞的群毆,用手搶打死過對方的頭子。他還當過自行車競賽選手,據說車騎得很好。目擊者果然說過這樣的話:“像是凶犯的那個人騎著自行車逃走的時候是平伏著腰疾駛的。”大家都知道,自行車競賽選手騎車疾駛時總是平伏著腰的。


    一方麵殺過人,另一方麵又有這種職業上的習慣,看起來犯人的確像是a,似乎可以讚同原田的說法。盡管《原田情報》說“由於佐藤英明托付a槍殺白鳥,a才幹下殺人勾當的”,卻不能斷定佐藤沒有同樣委托別人槍殺白鳥。


    佐藤為什麽要豢養一個暴力團呢?據說他有著獨特的梅特涅(梅特涅(一七七三——一八五九),奧地利政客,以專橫暴戻著稱,在他任首相時,曾鎮壓民族運動。——譯者注)式的性格,然而難道他隻是出於異常的性格癖好才養著一個暴力團嗎?不然的話,他的實際目的又是什麽呢?


    這裏就令人想起那夥持手槍的強盜們闖進劄幌和北海道其他地方的共產黨辦事處的事。二十幾名成群結隊的強盜把值班人綁起來,搶劫了文件和錢財。劄幌的共產黨辦事處接連三次遭到襲擊。雖然報了警,警察卻不理睬。後來由於共產黨提出抗議,市民也群起責難,警察才不能再置之不理,就抓了五六個人,但都是些小流氓。


    共產黨方麵說,搶劫案是當時“反間諜隊”雇用的當地右翼分子幹的。這種讓強盜侵入民房的事件,事實上是為了把放在辦事處內的共產黨文件弄到手而策劃的。但是當局並沒有追查到實際背景就罷手了。不,也許警察不敢去碰,因為說不定這就是當地“反間諜隊”所幹的一部分勾當。


    這麽看來,如果把佐藤英明支持右翼並且與“反間諜隊”下級特工人員過從甚密這兩個事實聯係起來,是可以看出一些苗頭的。據說佐藤理事長曾盜用劄幌信用合作社的公款並且非法貸放。但是這筆錢究竟到哪兒去了呢?實際情況是不清楚的。說不定是充作這兩方麵的經費了。現在還有這樣的實例:某著名銀行過去被“反間諜隊”的下級特工人員敲詐過,拉的虧空至今還沒有補上。


    “反間諜隊”本身的預算並不寬裕。這與戰前日本軍部沒有公布所謂軍事機密費有很大差別。因此,這些機關就本著經費不足就地籌措的方針辦事。尤其是下級特工人員,胡做非為的似乎居多數。


    最初,這些特工人員大概刺探到佐藤英明的違法行為,就以不揭發為代價敲詐了他吧?


    但是有跡象表明,在升官思想支配之下白鳥警部打算揭發佐藤英明的違法行為。白鳥曾經由於揭露北海道拓殖銀行的非法行為而立過功。


    白鳥的情報工作本來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但是他究竟做到了怎樣的程度,人們一直完全不摸底細。他死後市警當局對共產黨的情況一無所知,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無論是對日本的治安機關來說,還是對“反間諜隊”來說,白鳥大概都是個重要人物。


    但是要搜集警備方麵的情報,勢必就得加強與走私分子的接觸。白鳥科長偵查的結果,發現佐藤英明正在幹這方麵的勾當。白鳥起初隻是向佐藤和他那一夥人提出警告就算了。大概隨著接觸和偵查的進展,他就越發看出佐藤向“反間諜隊”提供資金、替“反間諜隊”的骨幹分子墊付經費,並且給他捫介紹冶遊的地方等等並不單純是反對共產黨的活動。這時他大概終於考慮要斷然行使職權,揭發佐藤和他那一夥人了吧。但是白鳥太粗心大意了,他不知道佐藤和“反間諜隊”特工人員之間的關係多麽密切。他了解局部的情況,但不了解全貌。這就是白鳥警部的悲劇。


    白鳥警部一方麵搜集日共方麵的情報,一方麵負責管理芒野(當時的冶遊區)的風紀,在那一帶他頗吃得開。他似乎從那方麵也搞到了情報。此外,他還擔任著一項重要的工作;替從東京來的美軍總司令部人員物色女招待。那些從東京到北海道來的所謂“大人物”,每到冬季就必然去獵熊。他們要找個“旅伴”,據說拉皮條的工作就落在白鳥警部頭上。大概這種女招待是專門從芒野方麵“征召”來的,不過那些被迫陪伴美國人的可憐蟲隻是白白遭到蹂躪而已,拿不到相應的報酬,聽說無論老板還是女招待都把白鳥恨之入骨。然而幹這種營生的人都怕警察,如果違抗白鳥的命令,不知事後會遭到怎樣的報複(比方說,從此事先再也得不到警察要來抽查的通知了)。因此,他們大概萬般無奈,隻好任憑白鳥擺布。此外,暴力團和這些花街柳巷有著密切關係一事,也是值得注意的。


    發生事件的那天,白鳥曾到酒吧間“紫浪”去過。這說明他常到“紫浪”去。這裏是他做偵查工作時經常落腳的地方,又是“反間諜隊”的聯絡站——“反間諜隊”總部在劄幌的“大飯店”。


    日共辦事處就在酒吧間“紫浪”附近,我認為正如日共所指責的,強盜闖進去搶劫文件是“反間諜隊”幹的,而且事先一定在附近暗中放了哨。白鳥警部準知道這些內情。


    當時設在劄幌的民間出版審查部的主要任務是審查出版物和報紙,首先是共產黨的機關報,連油印的印刷品和小傳單都想方設法搜集到手。民間出版審查部的部長是名叫葛特的二世(文職人員),與“反間諜隊”隊長坪田格外親密。據說他們有著密切聯係,每天晚上不是在這家就是在那家邊打橋牌邊商談工作。劄幌市警察署的白鳥警部和畠山每星期也冷不防到民間出版審查部來三四次,在葛特的房間裏談公事。據說白鳥警部總是板著麵孔,沒有露過一絲笑容。突然襲擊日共在圓山的宣傳站和苗穗的也是民間出版審查部,日本警察並沒有隨行,估計“反間諜隊”的隊員參加了搜查工作。“追平證詞”裏提到的姓向井的中士也是個二世,他是“反間諜隊”的骨幹分子。據說他還負責驗收卸在小樽港的占領軍物資。


    但是當時占領軍的物資大批被盜賣到小樽市內的黑市上。據估計,那是“反間諜隊”隊員為了搞到冶遊費用而指使朝鮮籍的黑市商人幹的。這種盜賣越幹規模越大,還發生過這樣的事:有一次在小樽港的鐵道支線往貨車上陸陸續續裝貨時,把幾車貨物連車皮一起盜賣了。


    幹這種勾當的以二世居多,據說品行最惡劣的也是二世。白鳥警部大概與“反間諜隊”裏的有些隊員也結了仇。原因是,由於風紀太壞,據說占領軍領導會暗中命令他揭發“反間諜隊”隊員中不良分子的行為。


    如果確實是這樣的話,那末由於當時“反間諜隊”的二世隊員與暴力團在盜賣軍用物資方麵也是互相勾結的,就可以推斷出也許是被白鳥盯上的“反間諜隊”隊員指使暴力團槍殺白鳥的。據謠傳,出現在前麵所提到的《原田情報》裏的a,也與“反間諜隊”有聯係。


    寫到這裏,我的推理不得不慎重了。胡亂猜測的輕率做法是不能允許的。當然,我無法說出實際下手槍殺白鳥警部的究竟是誰。


    但是根據現狀,以下兩點大概是可以說的。


    一點是手槍的聲音。前麵已經說過,有兩種證詞:一種說聽見了一聲,一種說聽見了兩聲。聽見的人覺得聲音很輕。正如拙文開頭處所說的,勃朗寧手槍的聲音要大得多,多半是“嗞——嘭”一聲震撼肺腑的轟鳴。


    聲音聽起來很輕,會不會是因為那支手槍有著特殊的消音裝置呢?按說當時隻有美軍使用的勃朗寧手槍才有那樣的裝置。


    再說,兩輛自行車沿著南六條的雪道。行進時,有個目擊者說:“其中一個人(指凶手)跟另一個人(白鳥)說了些什麽話。”他還說,像是白鳥的那個人“臉色非常蒼白”,也許是犯人在行凶前威脅了白鳥,因此白鳥的臉色才變得蒼白的吧?但是他也許對這種威脅半信半疑,隨後半信半疑的事真的發生了,一刹那之間他的背被子彈射穿,就倒在路上了。說不定就是這樣的。


    如果這是個經過周密策劃的陰謀,槍殺白鳥時就不會由跟他麵熟的人出麵。凶手大概是跟白鳥連一麵之緣也沒有的人,卻以某種方式認出了那就是白鳥。


    比方說,可以設想有個人告訴他那就是白鳥,於是他就靠近了正騎車行進的白鳥,先問清楚“您是白鳥先生嗎?”然後再行的凶。說不定他把會成為物證的手槍暗地裏處置掉了,把自行車也拆開,澆上汽油焚毀了。但是以上隻是我的推想,沒有任何根據。


    如果犯人是佐藤手下的流氓,那就不是普通的暴力分子了。《原田情報》裏提到了從黑龍會裏解散出來的一個人的名字,我估計不是這樣的人,而是某方麵經過正規的射擊訓練的日本人。這樣的組織和骨幹分子都在潛伏著,而且這又是邊騎自行車行進邊射擊的。


    總之,盡管距離非常近,從一槍就擊斃白鳥這一點來看,幹這事的大概是個槍法極好的人。在幌見嶺上每人隻打了一槍的所謂“核心自衛隊”隊員決沒有這種本領。似乎也可以斷言,更不會是連幌見嶺的射擊演習也沒有參加過的佐藤博。


    那末佐藤博為什麽要潛入地下呢?假如真像檢察當局所說的那樣,他受到日共組織的庇護,由人民艦隊機關經由海上送到國外躱避去了,那末日共為什麽又要這樣做呢?誰都會想到,如果他沒有行凶,他就應該光明磊落地到法庭上進行辯護。


    然而這隻是局外人的想法,如果根據實際情況來考慮一下這個事件中被告的處境,也許這一點是辦不到的。


    “白鳥事件”與“下山事件”等等不同,它並不是個一開始就安排好了的、有計劃的陰謀,而一半是偶然發生的。但是,在事件發生之前就已經製造出即便日共的地下組織犯這樣的罪也不足為奇的氣氛。這種氣氛一方麵可以說是從“外麵”對日本共產黨內所進行的勾當造成的,另一方麵,在黨內也有所滋長。


    槍殺白鳥的案件是偶然發生的,然而它的背景卻是老早就準備好了的。即便把它作為“日共幹的勾當”而加以利用,輿論界也不會覺得奇怪。不僅“白鳥事件”是如此,如果另外發生了一樁完全不同的震撼人心的事件,結果一定也會同樣變為“劄幌的共產黨幹的勾當”。


    這樣的背景隨時都是準備好了的。看吧,“白鳥事件”發生之後,北海道最強大的、形成整個北海道中心的、劄幌地區日共地下組織不是已經被破壞得一塌糊塗了嗎?這不正是製造“白鳥事件”的人們所要達到的目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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