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江黎夕在我這裏,我建議你,過來一趟。”
“地址。”
他順理成章地,把地址告知給了我。
一個酒吧。
我看著那段我記錄下來的地址,忽然心有餘悸。我不知道他把她帶去那種地方,是何用意。但我知道,我現在心急火燎。她出於不安定中,我必然也無法平靜。
在所有人麵前,我都可以平靜自若。但惟獨,有關於她的,我都像是一隻無頭蒼蠅,不知去向。
**
我如約去了那所酒吧。
明晃晃的五色燈光,在牆壁上投射下曖昧的影子。而黎夕,則是被塞在了沙發的一角。
我沒說話,走過去,抱起她就走了。
還沒走幾步,就有好幾個混混圍了上來。我本來也知道,許豫旬叫我來,不可能那麽簡單。但是,想到黎夕還在水深火熱裏,我就容不得一會的彷徨。
他一臉挑釁地走到我麵前,說:“江聿琛,你不是很在乎她嗎?你覺得,如果我當著你的麵,讓他們把她給輪/奸了,怎麽樣?”
“你敢!”
如果許豫旬敢這麽對她,我絕對會不惜一切代價——把他弄死。
許豫旬笑著諷刺:“你看我敢不敢。”
他話音落下的時候,那群混混也一起圍了上來。我跟他們扭打在一起,原本我從不屑用這種暴力方式解決問題。但隻要關乎她,所有的原則,都不是原則。
混亂中,有人打傷了我的手臂。骨骼碎裂的聲音,回蕩在身體裏,疼到難以自抑。我沒吭一聲,愣是強忍住痛將那些混混一一打倒在地,但那時候,我也已經精疲力竭。
許豫旬說讓我帶她走,前提是喝了桌上的那一杯酒。
我明明知道,那杯酒不簡單。但我卻還是像個傻子一樣,一飲而盡。我想,或許是因為有關她的安慰。所以想都不用想,我就會放肆地去做。
她對我,永遠是比命還重要的。
那杯酒被下了藥,我也是在踏出酒吧包廂的那一刻起才知道的。
後來,我被那一群混混蜂擁而上,一同推進了狹窄的包廂裏。包廂裏,隻有我跟她。
我大約懂了許豫旬的意思,他知道我愛她,所以要用一種極其慘烈的方式,讓她從骨血裏開始恨我。
我並不打算讓他得逞,所以在持續了漫長的時間後,我依然保持著冷靜。隻是,在最後藥力上來的那一刻,我終究忍不住,對她做了不該做的。
本來,想要給她最好的求婚,最浪漫的婚禮。在她最幸福的時候,能夠把一切交給我。隻可惜,一切提前,要委屈她在這麽個窩囊的地方,把自己交給我。我真的,心疼。
藥力足矣讓人瘋狂,但是我的神智卻依舊是清醒的。我知道,她可能醒來之後會恨我。但是,我卻固執地不願放手。
能讓她成為我的所有物,真好。
以至於,當一切不該發生的都發生後,我也沒有絲毫悔改之心。
因為,我篤定。她會成為我的,隻是一個提早與延遲的事情。
而我也是後來才知道,有些甜頭,往往一嚐嚐到,就再也情難自已了。
番外:江小乖的出生
江聿琛先生不僅是個老婆奴,還是個女兒奴。這一點超乎常人的特性,也是在江小乖出生之後才暴露出來的。
江小乖是個不安分的女孩,從她從媽媽肚子裏蹦出來的那時候起,就注定了她調皮的個性。
八月末,帶著點夏日的炎炎,又攜了些秋日的爽朗。江小乖就是出生在這個時候的。
黎夕的預產期是九月,結果,江小乖在八月的末尾就蹦了出來。
江小乖是淩晨出生的,夜半的空氣,比起白天來清涼了許多。而江先生卻急的像是熱鍋上的螞蟻,渾身都燥熱,甚至於不知覺間,連背心上都濡濕了一大塊。
等手術室的紅燈褪下,醫生抱著江小乖從門縫裏出來的時候。江先生的腳下,已經積了一灘香煙灰和枯黃色的煙頭了。因此,江先生和江小乖的第一次見麵,是籠罩在濃濃的煙草氣息中的。
以至於後來,每次江先生回家,一把英勇地托起江小乖的時候。她都喜歡湊在爸爸的襯衣上,聞聞有沒有煙草的味道。她不喜歡這種味道,幹枯枯的,像是被燒焦了一樣。
由護士把江小乖抱去了嬰兒室,江小乖被抱走的時候。江先生還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努力記住江小乖的小鼻子小眼睛,等下好跟黎夕匯報。
緊接著,黎夕也被推了出來。那時候,她的臉看起來煞白煞白的,連頭發都像是浸透了水漬,垂在了耳朵旁。但她的臉上卻堆著笑,閃耀著一種名曰母性的光輝。
她被推出來的時候,已經睜開了眼。她朝著江先生笑了笑,江先生也心滿意足地朝她笑了笑。就好像是完成了人生的一場巨大典禮一樣。
江先生俯下身子,吻了吻她微濕的麵頰,說:“黎夕,辛苦了。”
黎夕沒說什麽,隻顧著甜甜地朝他笑。腦袋還不自覺地偏了幾下,像是在尋找著什麽。
“別找了,她被護士帶去嬰兒室了。放心好了,是個女孩,眉毛像你,眼睛鼻子像我。”
她有些吃力地朝他撒嬌:“明明是我辛辛苦苦生的,怎麽反倒像你了,不合算……肯定是你眼花了。”
“好好好,就是我眼花了。”
“那才差不多。”
**
黎夕是順產的,所以比起別人來,好的要快些。
江小乖是個健康的孩子,有像蘋果一樣紅紅的小臉蛋,還有想櫻桃一樣的小嘴唇。之前她發育的晚,可是操碎了黎夕的心。後來,她告訴江聿琛孩子之前發育晚的時候,江先生愣是二話不說,扛起黎夕就跑去了醫院。
給黎夕徹徹底底的檢查一次還不夠,江先生不知道從哪裏搞來了數十位專家。硬是把黎夕按在了會議桌前,聽了整整一個多小時的講座。江先生一一用筆記下來,而黎夕卻忍不住在座位上打起了瞌睡。
自那以後,黎夕所有的飲食起居都被江先生包攬了。所有,生下江小乖的時候,黎夕覺得就像是脫了千金的鎧甲一樣輕鬆。
要說江小乖的名字來源,是這樣的。
那天,是江小乖第一次被抱到爸爸媽媽的麵前。初為人父和初為人母的江先生和江太太,給江小乖想好了一大堆名字。隻是在見到江小乖的時候,都覺得這些名字配不上自己的女兒。
第一次當爺爺的江霖老先生,可是看不過去了。從兒子手裏搶過寶貝孫女就往自己懷裏塞,一邊還說著:“這可是我們江家第一個寶貝孫女,沒名字可不行。”
江爺爺把江小乖,放在胳膊裏輕幽幽地晃動著。江小乖開心似的砸吧砸吧嘴巴,江爺爺一激動,就說了:“我家小寶貝要笑了。”
江先生和黎夕也不由自主地,湊上來看了看。果不其然,孩子咧開小嘴真是像在笑的樣子。
最終,還是由江爺爺拍案定奪:“我覺得吧,就叫小乖好了。古話不是說,賤名好養活嗎?我們江家的女孩兒,不需要多有成就,隻要安安樂樂就好了,那就叫江小乖好了。”
說完,江爺爺還不忘抖了抖懷抱裏的江小乖說:“江小乖,爺爺說的對不對呀?”
江小乖感應似的揮舞了一下小手掌,這下可把爺爺高興壞了:“你看,我家小乖也喜歡這個名字。”
江先生和江太太都滿臉的黑線,最終還是給女兒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江緋心。但是不知道怎麽的,就跟江爺爺一起學舌了過去,江小乖,江小乖的叫著。
以致於,後來的二十幾年裏,當別人叫她江緋心的時候,她還會猶豫一下,這到底是不是在叫自己。
**
從江小乖出生以後,江先生每天回家後的第一件事情,是抱自己親愛的老婆。第二件事情,抱江小乖。
江小乖比起的小朋友,展現出了無與倫比的語言天賦。在八個月的時候,就會巴著江先生叫爸爸,巴著江太太叫媽媽了。但是,江小乖會走路卻很晚。等到一歲的時候,才會別別扭扭地走路。
江太太把江小乖學會走路很晚的原因,歸咎於江小乖的爸爸,江聿琛先生。為什麽呢?因為江先生每次看見江小乖摔倒就會舍不得,然後就心疼似的把江小乖抱進懷裏,再也不準她學走路了。
不從摔倒的地方站起來,又怎麽能夠學會走路呢,江太太就是這麽想的。
別人說,慈母多敗兒。看在江太太的眼裏,則是慈父多敗女。
而江先生呢,似乎在江小乖的感染下,連幼時那一點點自閉症的影子都不見了。
有時候,江太太總喜歡嘲笑他,對著江小乖的時候,智力簡直就是負數。
**
江小乖三歲的時候,到了要上幼兒園的年紀了。
某日,江小乖聽爸爸媽媽說,幼兒園有很多的小朋友可以陪她玩的時候。她激動地在小床上蹦來蹦去,蹦個不停。
“江緋心,該睡覺了!”黎夕敲了敲門,一臉嚴肅地警告江小乖。
江小乖很調皮,就像以前在黎夕肚子裏的時候一樣調皮。黎夕有時候會覺得很奇怪,明明自己跟江聿琛都是些個安靜的人,卻獨獨生出了江小乖這麽頑皮的女兒。
她想,大約是自己和江聿琛那些小小的活潑因子,全都悉數送給了江小乖吧。
江小乖最怕黎夕叫她全名,因為這個時候,就預示著,她的媽媽要生氣了。
江小乖瑟瑟縮縮地看了黎夕一眼,之後,再朝房門外大喊一聲:“爸爸,快來救救小乖!媽媽要罵我了!”
黎夕已經習慣了江小乖這種賴皮的腔勢,隻是把手圈在胸前,一臉正經地等著江聿琛出現。黎夕在心裏默數123,果不其然,在數到第十秒的時候。江聿琛已經一瞬不瞬地站在了她的麵前。
男人的眉眼還是像以前一樣英挺,就像是少年時初遇的時候,隻是多了幾□□為慈父的穩重。
江先生抄手把黎夕摟進懷裏,把額頭貼在她的額頭上,說:“黎夕,小乖怎麽會又惹你生氣了?”
語氣是對著黎夕的,但口氣卻是向著江小乖那一方的。
黎夕嘟唇不理他:“你去問問江小乖……”
江先生知道老婆得罪不起,於是一臉正經地問江小乖:“江小乖,到底又做了什麽事惹媽媽生氣了?”
江小乖盤腿坐在卡通娃娃的被單上,扭扭捏捏地說:“明天要去幼兒園,媽媽要我睡覺,但是我不想睡覺。”說完後,江小乖也像黎夕一樣賭氣唇來,裝作不開心。
母女倆嘟唇的樣子極為相似,就好像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
江先生看著這一大一小兩個人兒,都是別扭地不肯服輸的樣子。江先生無奈,隻能半抱起黎夕,然後順帶將江小乖的房門闔上。
臨走時,他還不忘朝女兒使了個眼色,警告她早點睡。
江小乖心滿意足地看著爸爸媽媽離開,然後繼續一個人在床上蹦躂。
江先生把老婆拐走後,也是學著江小乖的樣子,巴著不放了。結果,卻被黎夕瞪了一眼:“江聿琛,你就這樣寵著她真的好嗎?”
江先生把江太太按在床上,嗓音微啞:“你該不會是連女兒的醋都吃了吧……”
“你亂想什麽呢?”黎夕推開他在她身上遊走的手掌。
“我看就是的。”江先生不放棄,把手從她的上衣下擺伸進去。
黎夕的聲音也變得有氤氳,她帶著些慵懶地喘息,問他:“江聿琛,你說你跟江叔就這麽寵著她,都快把她寵上天了。要是以後遇到了什麽小事,我真怕她一個人撐不過來。”
“別想了。現在應該……專心投入現在該做的事。”江先生的吻,附在黎夕的脖頸處,輕柔舔舐。
黎夕偏過腦袋,想支起身子跟他認真談談小乖的事情,卻被他重新按了下去。黎夕不死心地說:“女孩子就該學的堅強些,你這樣寵著,總也不是個辦法……”
“江黎夕在我這裏,我建議你,過來一趟。”
“地址。”
他順理成章地,把地址告知給了我。
一個酒吧。
我看著那段我記錄下來的地址,忽然心有餘悸。我不知道他把她帶去那種地方,是何用意。但我知道,我現在心急火燎。她出於不安定中,我必然也無法平靜。
在所有人麵前,我都可以平靜自若。但惟獨,有關於她的,我都像是一隻無頭蒼蠅,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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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約去了那所酒吧。
明晃晃的五色燈光,在牆壁上投射下曖昧的影子。而黎夕,則是被塞在了沙發的一角。
我沒說話,走過去,抱起她就走了。
還沒走幾步,就有好幾個混混圍了上來。我本來也知道,許豫旬叫我來,不可能那麽簡單。但是,想到黎夕還在水深火熱裏,我就容不得一會的彷徨。
他一臉挑釁地走到我麵前,說:“江聿琛,你不是很在乎她嗎?你覺得,如果我當著你的麵,讓他們把她給輪/奸了,怎麽樣?”
“你敢!”
如果許豫旬敢這麽對她,我絕對會不惜一切代價——把他弄死。
許豫旬笑著諷刺:“你看我敢不敢。”
他話音落下的時候,那群混混也一起圍了上來。我跟他們扭打在一起,原本我從不屑用這種暴力方式解決問題。但隻要關乎她,所有的原則,都不是原則。
混亂中,有人打傷了我的手臂。骨骼碎裂的聲音,回蕩在身體裏,疼到難以自抑。我沒吭一聲,愣是強忍住痛將那些混混一一打倒在地,但那時候,我也已經精疲力竭。
許豫旬說讓我帶她走,前提是喝了桌上的那一杯酒。
我明明知道,那杯酒不簡單。但我卻還是像個傻子一樣,一飲而盡。我想,或許是因為有關她的安慰。所以想都不用想,我就會放肆地去做。
她對我,永遠是比命還重要的。
那杯酒被下了藥,我也是在踏出酒吧包廂的那一刻起才知道的。
後來,我被那一群混混蜂擁而上,一同推進了狹窄的包廂裏。包廂裏,隻有我跟她。
我大約懂了許豫旬的意思,他知道我愛她,所以要用一種極其慘烈的方式,讓她從骨血裏開始恨我。
我並不打算讓他得逞,所以在持續了漫長的時間後,我依然保持著冷靜。隻是,在最後藥力上來的那一刻,我終究忍不住,對她做了不該做的。
本來,想要給她最好的求婚,最浪漫的婚禮。在她最幸福的時候,能夠把一切交給我。隻可惜,一切提前,要委屈她在這麽個窩囊的地方,把自己交給我。我真的,心疼。
藥力足矣讓人瘋狂,但是我的神智卻依舊是清醒的。我知道,她可能醒來之後會恨我。但是,我卻固執地不願放手。
能讓她成為我的所有物,真好。
以至於,當一切不該發生的都發生後,我也沒有絲毫悔改之心。
因為,我篤定。她會成為我的,隻是一個提早與延遲的事情。
而我也是後來才知道,有些甜頭,往往一嚐嚐到,就再也情難自已了。
番外:江小乖的出生
江聿琛先生不僅是個老婆奴,還是個女兒奴。這一點超乎常人的特性,也是在江小乖出生之後才暴露出來的。
江小乖是個不安分的女孩,從她從媽媽肚子裏蹦出來的那時候起,就注定了她調皮的個性。
八月末,帶著點夏日的炎炎,又攜了些秋日的爽朗。江小乖就是出生在這個時候的。
黎夕的預產期是九月,結果,江小乖在八月的末尾就蹦了出來。
江小乖是淩晨出生的,夜半的空氣,比起白天來清涼了許多。而江先生卻急的像是熱鍋上的螞蟻,渾身都燥熱,甚至於不知覺間,連背心上都濡濕了一大塊。
等手術室的紅燈褪下,醫生抱著江小乖從門縫裏出來的時候。江先生的腳下,已經積了一灘香煙灰和枯黃色的煙頭了。因此,江先生和江小乖的第一次見麵,是籠罩在濃濃的煙草氣息中的。
以至於後來,每次江先生回家,一把英勇地托起江小乖的時候。她都喜歡湊在爸爸的襯衣上,聞聞有沒有煙草的味道。她不喜歡這種味道,幹枯枯的,像是被燒焦了一樣。
由護士把江小乖抱去了嬰兒室,江小乖被抱走的時候。江先生還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努力記住江小乖的小鼻子小眼睛,等下好跟黎夕匯報。
緊接著,黎夕也被推了出來。那時候,她的臉看起來煞白煞白的,連頭發都像是浸透了水漬,垂在了耳朵旁。但她的臉上卻堆著笑,閃耀著一種名曰母性的光輝。
她被推出來的時候,已經睜開了眼。她朝著江先生笑了笑,江先生也心滿意足地朝她笑了笑。就好像是完成了人生的一場巨大典禮一樣。
江先生俯下身子,吻了吻她微濕的麵頰,說:“黎夕,辛苦了。”
黎夕沒說什麽,隻顧著甜甜地朝他笑。腦袋還不自覺地偏了幾下,像是在尋找著什麽。
“別找了,她被護士帶去嬰兒室了。放心好了,是個女孩,眉毛像你,眼睛鼻子像我。”
她有些吃力地朝他撒嬌:“明明是我辛辛苦苦生的,怎麽反倒像你了,不合算……肯定是你眼花了。”
“好好好,就是我眼花了。”
“那才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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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夕是順產的,所以比起別人來,好的要快些。
江小乖是個健康的孩子,有像蘋果一樣紅紅的小臉蛋,還有想櫻桃一樣的小嘴唇。之前她發育的晚,可是操碎了黎夕的心。後來,她告訴江聿琛孩子之前發育晚的時候,江先生愣是二話不說,扛起黎夕就跑去了醫院。
給黎夕徹徹底底的檢查一次還不夠,江先生不知道從哪裏搞來了數十位專家。硬是把黎夕按在了會議桌前,聽了整整一個多小時的講座。江先生一一用筆記下來,而黎夕卻忍不住在座位上打起了瞌睡。
自那以後,黎夕所有的飲食起居都被江先生包攬了。所有,生下江小乖的時候,黎夕覺得就像是脫了千金的鎧甲一樣輕鬆。
要說江小乖的名字來源,是這樣的。
那天,是江小乖第一次被抱到爸爸媽媽的麵前。初為人父和初為人母的江先生和江太太,給江小乖想好了一大堆名字。隻是在見到江小乖的時候,都覺得這些名字配不上自己的女兒。
第一次當爺爺的江霖老先生,可是看不過去了。從兒子手裏搶過寶貝孫女就往自己懷裏塞,一邊還說著:“這可是我們江家第一個寶貝孫女,沒名字可不行。”
江爺爺把江小乖,放在胳膊裏輕幽幽地晃動著。江小乖開心似的砸吧砸吧嘴巴,江爺爺一激動,就說了:“我家小寶貝要笑了。”
江先生和黎夕也不由自主地,湊上來看了看。果不其然,孩子咧開小嘴真是像在笑的樣子。
最終,還是由江爺爺拍案定奪:“我覺得吧,就叫小乖好了。古話不是說,賤名好養活嗎?我們江家的女孩兒,不需要多有成就,隻要安安樂樂就好了,那就叫江小乖好了。”
說完,江爺爺還不忘抖了抖懷抱裏的江小乖說:“江小乖,爺爺說的對不對呀?”
江小乖感應似的揮舞了一下小手掌,這下可把爺爺高興壞了:“你看,我家小乖也喜歡這個名字。”
江先生和江太太都滿臉的黑線,最終還是給女兒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江緋心。但是不知道怎麽的,就跟江爺爺一起學舌了過去,江小乖,江小乖的叫著。
以致於,後來的二十幾年裏,當別人叫她江緋心的時候,她還會猶豫一下,這到底是不是在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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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江小乖出生以後,江先生每天回家後的第一件事情,是抱自己親愛的老婆。第二件事情,抱江小乖。
江小乖比起的小朋友,展現出了無與倫比的語言天賦。在八個月的時候,就會巴著江先生叫爸爸,巴著江太太叫媽媽了。但是,江小乖會走路卻很晚。等到一歲的時候,才會別別扭扭地走路。
江太太把江小乖學會走路很晚的原因,歸咎於江小乖的爸爸,江聿琛先生。為什麽呢?因為江先生每次看見江小乖摔倒就會舍不得,然後就心疼似的把江小乖抱進懷裏,再也不準她學走路了。
不從摔倒的地方站起來,又怎麽能夠學會走路呢,江太太就是這麽想的。
別人說,慈母多敗兒。看在江太太的眼裏,則是慈父多敗女。
而江先生呢,似乎在江小乖的感染下,連幼時那一點點自閉症的影子都不見了。
有時候,江太太總喜歡嘲笑他,對著江小乖的時候,智力簡直就是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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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乖三歲的時候,到了要上幼兒園的年紀了。
某日,江小乖聽爸爸媽媽說,幼兒園有很多的小朋友可以陪她玩的時候。她激動地在小床上蹦來蹦去,蹦個不停。
“江緋心,該睡覺了!”黎夕敲了敲門,一臉嚴肅地警告江小乖。
江小乖很調皮,就像以前在黎夕肚子裏的時候一樣調皮。黎夕有時候會覺得很奇怪,明明自己跟江聿琛都是些個安靜的人,卻獨獨生出了江小乖這麽頑皮的女兒。
她想,大約是自己和江聿琛那些小小的活潑因子,全都悉數送給了江小乖吧。
江小乖最怕黎夕叫她全名,因為這個時候,就預示著,她的媽媽要生氣了。
江小乖瑟瑟縮縮地看了黎夕一眼,之後,再朝房門外大喊一聲:“爸爸,快來救救小乖!媽媽要罵我了!”
黎夕已經習慣了江小乖這種賴皮的腔勢,隻是把手圈在胸前,一臉正經地等著江聿琛出現。黎夕在心裏默數123,果不其然,在數到第十秒的時候。江聿琛已經一瞬不瞬地站在了她的麵前。
男人的眉眼還是像以前一樣英挺,就像是少年時初遇的時候,隻是多了幾□□為慈父的穩重。
江先生抄手把黎夕摟進懷裏,把額頭貼在她的額頭上,說:“黎夕,小乖怎麽會又惹你生氣了?”
語氣是對著黎夕的,但口氣卻是向著江小乖那一方的。
黎夕嘟唇不理他:“你去問問江小乖……”
江先生知道老婆得罪不起,於是一臉正經地問江小乖:“江小乖,到底又做了什麽事惹媽媽生氣了?”
江小乖盤腿坐在卡通娃娃的被單上,扭扭捏捏地說:“明天要去幼兒園,媽媽要我睡覺,但是我不想睡覺。”說完後,江小乖也像黎夕一樣賭氣唇來,裝作不開心。
母女倆嘟唇的樣子極為相似,就好像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
江先生看著這一大一小兩個人兒,都是別扭地不肯服輸的樣子。江先生無奈,隻能半抱起黎夕,然後順帶將江小乖的房門闔上。
臨走時,他還不忘朝女兒使了個眼色,警告她早點睡。
江小乖心滿意足地看著爸爸媽媽離開,然後繼續一個人在床上蹦躂。
江先生把老婆拐走後,也是學著江小乖的樣子,巴著不放了。結果,卻被黎夕瞪了一眼:“江聿琛,你就這樣寵著她真的好嗎?”
江先生把江太太按在床上,嗓音微啞:“你該不會是連女兒的醋都吃了吧……”
“你亂想什麽呢?”黎夕推開他在她身上遊走的手掌。
“我看就是的。”江先生不放棄,把手從她的上衣下擺伸進去。
黎夕的聲音也變得有氤氳,她帶著些慵懶地喘息,問他:“江聿琛,你說你跟江叔就這麽寵著她,都快把她寵上天了。要是以後遇到了什麽小事,我真怕她一個人撐不過來。”
“別想了。現在應該……專心投入現在該做的事。”江先生的吻,附在黎夕的脖頸處,輕柔舔舐。
黎夕偏過腦袋,想支起身子跟他認真談談小乖的事情,卻被他重新按了下去。黎夕不死心地說:“女孩子就該學的堅強些,你這樣寵著,總也不是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