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美好,華燈初上。他站在將軍澳一棟鬧鬼的公寓裏,卻仿佛立在了情人的掌心上。
再沒有更甜蜜,再沒有更安心。
“我倒有個比找老白更好的主意。”方嵐換了話題,緩緩說,“你記不記得溫碧芝和阿mark出事的消息,是誰第一個知道並且報警的?”
詹台揚揚眉毛:“狗仔?”
方嵐說:“不錯。從溫碧芝和阿mark進入公寓樓,一直到他們從樓裏出來,狗仔連著倒班,也沒有斷過守在他們樓下,甚至還有物料留下。如果同一棟公寓裏麵曾經有搬家或者異常,狗仔很有可能第一時間知道。我們現在既然查不到監控,不如去詢問一下盯著他們的狗仔?”
詹台沉吟片刻:“可以是可以。但是,狗仔這個身份很敏感。”
“阿嵐,你有沒有想過,從溫碧芝和阿mark遇害,一直到他們二人被爆出死亡,這個三天的時間段,其實很微妙?”
“三天時間,既可以滿足阿mark潛逃和隱藏的時間,從而保證阿mark身上的嫌疑一直存在,從而轉移公眾的視線。”詹台說,“又可以保證阿mark的屍體從樓內轉移,且案發現場的所有證據都被清理幹淨。”
“如果比三天時間更長,屍體腐化嚴重會有屍臭引起其他人的懷疑。死後三天發現屍體的這個時間,從哪方麵想,其實都非常完美。”
“而三天這個時間裏麵阿mark和溫碧芝究竟出沒出過公寓這個說法,都是來自於狗仔的一家之言。”詹台深吸一口氣,緩緩說。
方嵐抿起唇,臉色也嚴肅下來:“不僅僅是這樣。阿mark和溫碧芝相戀的消息,是狗仔最初爆出來的。而阿mark和溫碧芝各自的家庭背景,脈絡甚厚自成體係的香港狗仔也會比其他普通人知道得更清楚。”
“如果真的有人能夠挖出來阿mark和溫碧芝是母子關係的話,香港狗仔的嫌疑比毫無人脈的普通人大得多。”
詹台微微一笑:“更何況,狗仔在警方和醫院都有線人。而且,維多利亞公園那座鎮魂棺,狗仔不可能不知道。”
“如果一個狗仔,曾經在多年之前報道過維多利亞公園廁所內的凶殺案,並且知道血鍾的存在。那麽這次他勒索不成,將阿mark和溫碧芝雙雙絞殺。”
“他在母親麵前絞殺親子,做下滔天大惡,又擔憂溫碧芝報複,便想起多年以前曾經手過的凶殺案和當年曾參與血鍾鎮魂的神婆。”
方嵐下意識地敲了桌子:“所以溫碧芝和我們在公園裏麵看到的無名女鬼,足心才都有一朵白雲,對嗎?”
詹台皺緊眉頭,說:“目前看來嫌疑最大。但是我們手頭沒有證據,是與不是,都還不能確定。”
方嵐輕笑:“想這麽多,還真不如和狗仔見一麵。”
她歪了頭,指了指自己的臉,難得俏皮地與他玩笑:“你看看我這張臉,像不像曾與哪位大明星有過一夜情?劉德華?張學友?梁朝偉?你覺得哪個更勁爆些?能讓狗仔一聽就有興趣的?”
詹台臉色一沉:“說自己跟人一夜情,就這麽不看顧名聲的嗎?我看,倒不如說你是誰的私生女。賭王何生怎麽樣?夠不夠有料?”
方嵐哈哈一笑,也不和他爭,翻出早上看過的蘋果日報找下方的電話。
“喂?您好?我找阿sam先生。”方嵐軟下聲音,她會說粵語,此時卻甜美無雙地講普通話:“不,我隻能找他。我有料要爆。”
“你知道衛帥嗎?前兩天來紅磡開演唱會的……嗯,我是他的前女友。我有他的全裸豔照……不,不僅僅是我的。還有一些香港女明星的。”
“不……我不能告訴你。”方嵐溫柔地說,“我隻告訴阿sam先生。我要見他。”
“證據?”方嵐又帶了幾分霸氣,“阿sam先生見了我就知道了。”
“我的臉就是證據。”
第73章 馬頭角
接近淩晨三點,他們才在彌敦道的太子酒店旁邊堵到剛剛收工的阿sam。
阿sam因著最近溫碧芝的案子大出了一番風頭,時間緊迫。他狹長的眼睛滴溜溜地在方嵐的臉上轉了一圈,緩下方才還不可一世的神情,耐心地問:“你在電話裏講,你是衛帥的女朋友?”
詹台側身將她半遮在身後,擋去阿sam打量她的審視的眼光說:“阿sam先生有沒有興趣,知道殺害溫碧芝和阿mark的真凶是誰?”
阿sam臉色一變,上上下下將詹台看了幾秒鍾,才問:“後生仔,話不好亂講。什麽人告訴你阿mark已經死了?”
詹台微微一笑:“阿mark自己告訴我的。”
他伸出左手三指並攏,指尖小簇火焰跳躍不定,掌心一攥糯米,下麵一圈紅字,壓著阿mark的生辰八字。
若說信,阿sam自然不信。但是做狗仔原本就講究信息充沛渠道廣泛,到底還是耐下性子找了家茶餐。
阿sam臉上仍是疑慮:“非親非故,你們二人為什麽要費心思查這麽多?”
詹台隨意地擺擺手:“粉絲,粉絲懂不懂?粉絲對明星的愛多偉大多執拗,傾家蕩產來見一麵的都有,我替她報仇雪恨算什麽?”
阿sam被他這麽一噎,便點點頭,說:“有什麽問題,你問吧。”
時隔半年,阿sam記憶已不比當初清晰,但他狗仔多年觸覺極為靈敏,見微知著,隻聽到詹台和方嵐問出的問題便聯想到問題所在,挑起眉毛看著他們說:“阿mark身材高大,放得下他整具屍體的搬家,別說那三日,就是兩人交往的半年裏我都沒有見過。”
詹台笑得雲淡風輕:“放得下全屍的你沒有見過,那放得下零碎屍塊呢?你見過沒?”
阿sam聽到此刻,臉上驟然變色,終於慢慢坐直身子,正眼看著詹台和方嵐。
他臉上神情變幻沒有避諱他們,半晌也沒有說話。
方嵐看到阿sam的表情,心裏倒漸漸有些摸不準。他們直截了當來找狗仔,多少也存了些試探的心思,可是直到此時,阿sam表現得又確實像是完全不知情。
甚至在她和詹台以言語試探的此時,還滿身戒備地在桌下拿出手機捏在手裏,像是摸不準是否立時報警。
方嵐有些啼笑皆非:“……我和詹先生的通行證簽注,都是今年第一次使用。凶手確與我們無關,您就是報警也隻是浪費時間。”她笑著提醒他。
阿sam一語不發看著她,掂量了片刻,才終於開口:“能放得下屍塊的……那就多了。”
清晨九點多,就有代購推著大號的旅行箱從公寓內離開,中午到晚上,又曾有幾波出差的商旅客或度假出門的一家人,推著大包小包的行李,從公寓中離開。
詹台伸手敲著桌麵,神色凝重:“出差和度假的商旅客,都在公寓前麵搭乘了計程車。可以直接排除。如果真的是拋屍,不太可能選擇計程車這種太容易留下痕跡的交通方式。”
“代購出門雖然帶著32寸的行李箱,但是他一個人能夠同時推三個箱子,從公寓出門之後像是朝地鐵的方向走去,顯而易見箱子全部都是空箱子,是為了買好東西方便人肉運輸到深圳去的。”方嵐沉吟,“如果箱子裏麵放了屍塊,會很沉的,他肯定拿不了三個。更何況還要拎著有屍塊的箱子去地鐵站。逆天的心理素質也難做得到啊。”
方嵐低頭看著阿sam回憶出的幾位有嫌疑的住戶,抿緊了嘴唇,挨個將人選一一劃掉。
詹台煩躁地扔開了筆:“不是,這幾個都不是。”
“分屍需要時間,何況那樣大一具屍體,所以當天晚上並不可能,肯定要拖到第二天白天。”他目光灼灼,盯著狗仔阿sam,“無論心理素質多牛逼,拖著帶屍塊的箱子都希望避人耳目,所以,要麽就是當天清晨五點到六點之間這段時間,要麽就會再隔一個整天。”
“運送屍塊避人耳目,搭乘公共交通的概率不高,搭的士也是下下之選。不打眼的私家車,甚至是運貨的小麵包車,全香港都經常能見到的那種,直接停到公寓的門口可以讓他們上車便走,這種才是最好的選擇。”詹台說,語氣有些咄咄逼人。
“這些條件都符合的,的確有一個人。你知道是誰嗎?
阿sam閉上眼睛,剛想搖頭否認,一顆心沉到穀底,直覺今天來和他們吃著一頓飯是上了賊船了。
詹台輕輕嗬了一聲,點點頭說:“你猜的沒錯,全部滿足這些條件的,就是你。”
阿sam勃然大怒,砰地一聲將手裏的塑料杯丟了出去,茶水潑在桌麵上,濺了方嵐和詹台滿身。
他噌地站起身,轉身想走,卻又覺得不甘心,壓低聲音對詹台說:“你有證據,就去報警!跟我玩這些陰招……”
他話還沒說完,就被詹台揮手打斷:“我知道並不是你。”
詹台伸出手,將阿sam打翻的茶杯慢慢扶正:“凶手也識得奇門遁甲風水堪輿。你若是凶手,看到阿mark的生辰八字的時候就會跟我談條件,萬不會等到現在才發火。”
“可我這麽想,不代表別人也能這麽想。阿sam哥,你要不要坐下來多回憶一下,腦海中還有沒有其他人選?”
阿sam漸漸冷靜下來,此時越發摸不準詹台和方嵐的來意,隻能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應對,手裏拿起筆,又按著當日的時間段回憶了起來。
“學生仔女搬新屋,都去銅鑼灣宜家買家私返來的啦。宜家的家私你知道的,運回來都是返來的,也不見什麽能藏人的舊家私。”阿sam喃喃道。
“維景灣畔離地鐵站不遠,來租屋的學生多是港大的大陸生。香港大學的大學生,高材生來的,又怎會和這樣血腥的案子有關係?”阿sam仍是不敢相信,聲音越來越低,又慢慢高了上來。
“你說停在公寓前的白色麵包車,我倒真的在案發翌日見到過。不過,是在人來人往的大中午。”
“十幾個箱,被四個學生模樣的男孩子搬上一輛白色van仔。”阿sam緩緩說,“van仔上寫著利進貨倉四個字。”
“我想,應當是要送去土瓜灣的儲物倉。”阿sam說。
詹台還未聽明白,方嵐卻霎時豁然開朗。
家住在外地的內地生,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租約臨時到期之後,需要重新尋找新的租屋。
正值假期房源不足,又或者幾位同學相約回家,等寒假結束之後再重新尋找房源,也可以省下這大半月的房租。
可是他們人雖回家,身邊東西眾多,來回托運既麻煩又費錢。更方便便捷的做法,便是在物流業極為發達的香港租一間儲物倉,將東西放進去,等找到新屋,返回香港之後再從儲物倉將行李搬回新屋,既省時,又省力。
“很便宜。”方嵐拿出手機隨意掃了一眼,“四個人合買幾個立方米的儲物空間,均攤下來一個人隻需一兩百塊錢,所以如果真的是學生,在假期前叫倉儲公司的人上門取行李,也並沒有可疑的地方。”
詹台卻沒有接話,皺著眉頭思索。
狗仔阿sam說得對,幾個毫無利害關係的港大才子,絕對不可能是這樣一件敲詐勒索又涉及隱私的血腥案件的凶手。
能到香港讀書的內地大學生,寒窗多年苦讀成績優異不提,家境也起碼是小康以上。四個足以稱得上優秀的男孩子聯手,棄學業於不顧挖出溫碧芝和阿mark的陰私,還要敲詐勒索,還要殺人分屍。
更何況,他和方嵐已經清楚地知道,凶手就算不是他們同道中人,起碼也知曉風水堪輿奇門遁甲。
四個香港大學的內地學生,做出這樣的事情?
這不可能。太匪夷所思了。他們甚至未必能聽得懂講得出粵語!
何況方嵐說的也不錯,幾個孩子在假期之前把行李存在方便快捷的存儲倉裏,方便輕裝上陣回家,省錢省力,再加上他們乖乖學生的身份,並沒有半點可疑的地方。
可是,正因為這樣,正因為他們光明正大的身份,正因為他們理所當然的理由,恰恰使得他們成為運屍藏屍這一過程中,最佳的掩護!
正因為壓根不會有人懷疑失蹤的阿mark已經被剁成了數十大小不一的屍塊,藏在四個內地大學生回家前寄存的箱子裏,才能讓凶手大搖大擺地大中午運輸藏屍的箱子,甚至將藏好屍塊的箱子運送到土瓜灣的公眾存儲倉中去!
可是,不是學生,又有誰能接近他們,並且把放了屍塊的箱子混跡在學生寄存的行李中去呢?
詹台閉上眼睛,想到學生退租,寄存行李,回家,找房子,取行李的一連串過程,拚命回憶自己到底錯漏了哪裏。
“他們退租當天,需要交付房子。他們回家之後,需要再找房子。退租當天,除了學生,房東也會來。除了房東,還有誰呢?”詹台焦躁地自言自語,眉頭皺得越來越緊。
“除了房東……還有,還有……還有中介!”詹台驀地睜開眼睛,眼底一片清明。
“是中介。”詹台轉過眼,平靜地對方嵐說,“凶手是中介。”
作者有話要說:
再度恭喜前期分析凶手的小天使們,全軍覆沒。
我其實覺得自己寫得挺明白了……撓頭。下章掲秘。
另外,講一下節奏這個問題。
寫《問米》的時候很隨性,基本就是按案情隨心寫,所以節奏很快,很多讀者很喜歡這樣的節奏。
我也挺喜歡這樣的節奏,因為不用動腦子,寫什麽案子就誰來敲門就好了,再簡單不過了。
但是這樣的寫法也有弊端,第一,當然是男女主角淪落成了吧npc,也比較少情感互動,會很難和讀者產生情感共嗚。那整篇文就隻能打上純劇情流的標簽。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弊端,就是在寫後期一些情節的時候,會比較缺乏張力。比如《問米》最後一個案子裏犧牲的幾位npc,如果我在前期能有大量筆觸去描寫他們的性格生平,相信他們“犧牲”的時候會更能撩動讀者的心弦和情感。但是因為,《問米》極快的節奏,讓我幾乎沒有任何機會去鋪墊人物和感情發展,所以他們死了就死了,並沒有勾起大家的情感波動。
這對我來說,是一種遺憾和不足。
我希望我是一個能讓我的讀者痛哭流涕(偶爾)或者幵懷大笑(經常)的作者。
所以寫到《有鬼》的時候,我特意多加了一些情感和人物的鋪墊,力爭配角(老白小狐狸)的性格也能更加分明,這樣萬一出現《問米》這樣需要犧牲npc (並不會!)的情節,大家能更心潮澎湃更投入一些。
當然,有得必有失。鋪墊了情感和人物,案情的進展就會相對《問米》慢一些,所以很多讀者讀起來會說為什麽不像《問米》一樣唰唰唰推案情。
我可以做到拚命推案情。
再沒有更甜蜜,再沒有更安心。
“我倒有個比找老白更好的主意。”方嵐換了話題,緩緩說,“你記不記得溫碧芝和阿mark出事的消息,是誰第一個知道並且報警的?”
詹台揚揚眉毛:“狗仔?”
方嵐說:“不錯。從溫碧芝和阿mark進入公寓樓,一直到他們從樓裏出來,狗仔連著倒班,也沒有斷過守在他們樓下,甚至還有物料留下。如果同一棟公寓裏麵曾經有搬家或者異常,狗仔很有可能第一時間知道。我們現在既然查不到監控,不如去詢問一下盯著他們的狗仔?”
詹台沉吟片刻:“可以是可以。但是,狗仔這個身份很敏感。”
“阿嵐,你有沒有想過,從溫碧芝和阿mark遇害,一直到他們二人被爆出死亡,這個三天的時間段,其實很微妙?”
“三天時間,既可以滿足阿mark潛逃和隱藏的時間,從而保證阿mark身上的嫌疑一直存在,從而轉移公眾的視線。”詹台說,“又可以保證阿mark的屍體從樓內轉移,且案發現場的所有證據都被清理幹淨。”
“如果比三天時間更長,屍體腐化嚴重會有屍臭引起其他人的懷疑。死後三天發現屍體的這個時間,從哪方麵想,其實都非常完美。”
“而三天這個時間裏麵阿mark和溫碧芝究竟出沒出過公寓這個說法,都是來自於狗仔的一家之言。”詹台深吸一口氣,緩緩說。
方嵐抿起唇,臉色也嚴肅下來:“不僅僅是這樣。阿mark和溫碧芝相戀的消息,是狗仔最初爆出來的。而阿mark和溫碧芝各自的家庭背景,脈絡甚厚自成體係的香港狗仔也會比其他普通人知道得更清楚。”
“如果真的有人能夠挖出來阿mark和溫碧芝是母子關係的話,香港狗仔的嫌疑比毫無人脈的普通人大得多。”
詹台微微一笑:“更何況,狗仔在警方和醫院都有線人。而且,維多利亞公園那座鎮魂棺,狗仔不可能不知道。”
“如果一個狗仔,曾經在多年之前報道過維多利亞公園廁所內的凶殺案,並且知道血鍾的存在。那麽這次他勒索不成,將阿mark和溫碧芝雙雙絞殺。”
“他在母親麵前絞殺親子,做下滔天大惡,又擔憂溫碧芝報複,便想起多年以前曾經手過的凶殺案和當年曾參與血鍾鎮魂的神婆。”
方嵐下意識地敲了桌子:“所以溫碧芝和我們在公園裏麵看到的無名女鬼,足心才都有一朵白雲,對嗎?”
詹台皺緊眉頭,說:“目前看來嫌疑最大。但是我們手頭沒有證據,是與不是,都還不能確定。”
方嵐輕笑:“想這麽多,還真不如和狗仔見一麵。”
她歪了頭,指了指自己的臉,難得俏皮地與他玩笑:“你看看我這張臉,像不像曾與哪位大明星有過一夜情?劉德華?張學友?梁朝偉?你覺得哪個更勁爆些?能讓狗仔一聽就有興趣的?”
詹台臉色一沉:“說自己跟人一夜情,就這麽不看顧名聲的嗎?我看,倒不如說你是誰的私生女。賭王何生怎麽樣?夠不夠有料?”
方嵐哈哈一笑,也不和他爭,翻出早上看過的蘋果日報找下方的電話。
“喂?您好?我找阿sam先生。”方嵐軟下聲音,她會說粵語,此時卻甜美無雙地講普通話:“不,我隻能找他。我有料要爆。”
“你知道衛帥嗎?前兩天來紅磡開演唱會的……嗯,我是他的前女友。我有他的全裸豔照……不,不僅僅是我的。還有一些香港女明星的。”
“不……我不能告訴你。”方嵐溫柔地說,“我隻告訴阿sam先生。我要見他。”
“證據?”方嵐又帶了幾分霸氣,“阿sam先生見了我就知道了。”
“我的臉就是證據。”
第73章 馬頭角
接近淩晨三點,他們才在彌敦道的太子酒店旁邊堵到剛剛收工的阿sam。
阿sam因著最近溫碧芝的案子大出了一番風頭,時間緊迫。他狹長的眼睛滴溜溜地在方嵐的臉上轉了一圈,緩下方才還不可一世的神情,耐心地問:“你在電話裏講,你是衛帥的女朋友?”
詹台側身將她半遮在身後,擋去阿sam打量她的審視的眼光說:“阿sam先生有沒有興趣,知道殺害溫碧芝和阿mark的真凶是誰?”
阿sam臉色一變,上上下下將詹台看了幾秒鍾,才問:“後生仔,話不好亂講。什麽人告訴你阿mark已經死了?”
詹台微微一笑:“阿mark自己告訴我的。”
他伸出左手三指並攏,指尖小簇火焰跳躍不定,掌心一攥糯米,下麵一圈紅字,壓著阿mark的生辰八字。
若說信,阿sam自然不信。但是做狗仔原本就講究信息充沛渠道廣泛,到底還是耐下性子找了家茶餐。
阿sam臉上仍是疑慮:“非親非故,你們二人為什麽要費心思查這麽多?”
詹台隨意地擺擺手:“粉絲,粉絲懂不懂?粉絲對明星的愛多偉大多執拗,傾家蕩產來見一麵的都有,我替她報仇雪恨算什麽?”
阿sam被他這麽一噎,便點點頭,說:“有什麽問題,你問吧。”
時隔半年,阿sam記憶已不比當初清晰,但他狗仔多年觸覺極為靈敏,見微知著,隻聽到詹台和方嵐問出的問題便聯想到問題所在,挑起眉毛看著他們說:“阿mark身材高大,放得下他整具屍體的搬家,別說那三日,就是兩人交往的半年裏我都沒有見過。”
詹台笑得雲淡風輕:“放得下全屍的你沒有見過,那放得下零碎屍塊呢?你見過沒?”
阿sam聽到此刻,臉上驟然變色,終於慢慢坐直身子,正眼看著詹台和方嵐。
他臉上神情變幻沒有避諱他們,半晌也沒有說話。
方嵐看到阿sam的表情,心裏倒漸漸有些摸不準。他們直截了當來找狗仔,多少也存了些試探的心思,可是直到此時,阿sam表現得又確實像是完全不知情。
甚至在她和詹台以言語試探的此時,還滿身戒備地在桌下拿出手機捏在手裏,像是摸不準是否立時報警。
方嵐有些啼笑皆非:“……我和詹先生的通行證簽注,都是今年第一次使用。凶手確與我們無關,您就是報警也隻是浪費時間。”她笑著提醒他。
阿sam一語不發看著她,掂量了片刻,才終於開口:“能放得下屍塊的……那就多了。”
清晨九點多,就有代購推著大號的旅行箱從公寓內離開,中午到晚上,又曾有幾波出差的商旅客或度假出門的一家人,推著大包小包的行李,從公寓中離開。
詹台伸手敲著桌麵,神色凝重:“出差和度假的商旅客,都在公寓前麵搭乘了計程車。可以直接排除。如果真的是拋屍,不太可能選擇計程車這種太容易留下痕跡的交通方式。”
“代購出門雖然帶著32寸的行李箱,但是他一個人能夠同時推三個箱子,從公寓出門之後像是朝地鐵的方向走去,顯而易見箱子全部都是空箱子,是為了買好東西方便人肉運輸到深圳去的。”方嵐沉吟,“如果箱子裏麵放了屍塊,會很沉的,他肯定拿不了三個。更何況還要拎著有屍塊的箱子去地鐵站。逆天的心理素質也難做得到啊。”
方嵐低頭看著阿sam回憶出的幾位有嫌疑的住戶,抿緊了嘴唇,挨個將人選一一劃掉。
詹台煩躁地扔開了筆:“不是,這幾個都不是。”
“分屍需要時間,何況那樣大一具屍體,所以當天晚上並不可能,肯定要拖到第二天白天。”他目光灼灼,盯著狗仔阿sam,“無論心理素質多牛逼,拖著帶屍塊的箱子都希望避人耳目,所以,要麽就是當天清晨五點到六點之間這段時間,要麽就會再隔一個整天。”
“運送屍塊避人耳目,搭乘公共交通的概率不高,搭的士也是下下之選。不打眼的私家車,甚至是運貨的小麵包車,全香港都經常能見到的那種,直接停到公寓的門口可以讓他們上車便走,這種才是最好的選擇。”詹台說,語氣有些咄咄逼人。
“這些條件都符合的,的確有一個人。你知道是誰嗎?
阿sam閉上眼睛,剛想搖頭否認,一顆心沉到穀底,直覺今天來和他們吃著一頓飯是上了賊船了。
詹台輕輕嗬了一聲,點點頭說:“你猜的沒錯,全部滿足這些條件的,就是你。”
阿sam勃然大怒,砰地一聲將手裏的塑料杯丟了出去,茶水潑在桌麵上,濺了方嵐和詹台滿身。
他噌地站起身,轉身想走,卻又覺得不甘心,壓低聲音對詹台說:“你有證據,就去報警!跟我玩這些陰招……”
他話還沒說完,就被詹台揮手打斷:“我知道並不是你。”
詹台伸出手,將阿sam打翻的茶杯慢慢扶正:“凶手也識得奇門遁甲風水堪輿。你若是凶手,看到阿mark的生辰八字的時候就會跟我談條件,萬不會等到現在才發火。”
“可我這麽想,不代表別人也能這麽想。阿sam哥,你要不要坐下來多回憶一下,腦海中還有沒有其他人選?”
阿sam漸漸冷靜下來,此時越發摸不準詹台和方嵐的來意,隻能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應對,手裏拿起筆,又按著當日的時間段回憶了起來。
“學生仔女搬新屋,都去銅鑼灣宜家買家私返來的啦。宜家的家私你知道的,運回來都是返來的,也不見什麽能藏人的舊家私。”阿sam喃喃道。
“維景灣畔離地鐵站不遠,來租屋的學生多是港大的大陸生。香港大學的大學生,高材生來的,又怎會和這樣血腥的案子有關係?”阿sam仍是不敢相信,聲音越來越低,又慢慢高了上來。
“你說停在公寓前的白色麵包車,我倒真的在案發翌日見到過。不過,是在人來人往的大中午。”
“十幾個箱,被四個學生模樣的男孩子搬上一輛白色van仔。”阿sam緩緩說,“van仔上寫著利進貨倉四個字。”
“我想,應當是要送去土瓜灣的儲物倉。”阿sam說。
詹台還未聽明白,方嵐卻霎時豁然開朗。
家住在外地的內地生,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租約臨時到期之後,需要重新尋找新的租屋。
正值假期房源不足,又或者幾位同學相約回家,等寒假結束之後再重新尋找房源,也可以省下這大半月的房租。
可是他們人雖回家,身邊東西眾多,來回托運既麻煩又費錢。更方便便捷的做法,便是在物流業極為發達的香港租一間儲物倉,將東西放進去,等找到新屋,返回香港之後再從儲物倉將行李搬回新屋,既省時,又省力。
“很便宜。”方嵐拿出手機隨意掃了一眼,“四個人合買幾個立方米的儲物空間,均攤下來一個人隻需一兩百塊錢,所以如果真的是學生,在假期前叫倉儲公司的人上門取行李,也並沒有可疑的地方。”
詹台卻沒有接話,皺著眉頭思索。
狗仔阿sam說得對,幾個毫無利害關係的港大才子,絕對不可能是這樣一件敲詐勒索又涉及隱私的血腥案件的凶手。
能到香港讀書的內地大學生,寒窗多年苦讀成績優異不提,家境也起碼是小康以上。四個足以稱得上優秀的男孩子聯手,棄學業於不顧挖出溫碧芝和阿mark的陰私,還要敲詐勒索,還要殺人分屍。
更何況,他和方嵐已經清楚地知道,凶手就算不是他們同道中人,起碼也知曉風水堪輿奇門遁甲。
四個香港大學的內地學生,做出這樣的事情?
這不可能。太匪夷所思了。他們甚至未必能聽得懂講得出粵語!
何況方嵐說的也不錯,幾個孩子在假期之前把行李存在方便快捷的存儲倉裏,方便輕裝上陣回家,省錢省力,再加上他們乖乖學生的身份,並沒有半點可疑的地方。
可是,正因為這樣,正因為他們光明正大的身份,正因為他們理所當然的理由,恰恰使得他們成為運屍藏屍這一過程中,最佳的掩護!
正因為壓根不會有人懷疑失蹤的阿mark已經被剁成了數十大小不一的屍塊,藏在四個內地大學生回家前寄存的箱子裏,才能讓凶手大搖大擺地大中午運輸藏屍的箱子,甚至將藏好屍塊的箱子運送到土瓜灣的公眾存儲倉中去!
可是,不是學生,又有誰能接近他們,並且把放了屍塊的箱子混跡在學生寄存的行李中去呢?
詹台閉上眼睛,想到學生退租,寄存行李,回家,找房子,取行李的一連串過程,拚命回憶自己到底錯漏了哪裏。
“他們退租當天,需要交付房子。他們回家之後,需要再找房子。退租當天,除了學生,房東也會來。除了房東,還有誰呢?”詹台焦躁地自言自語,眉頭皺得越來越緊。
“除了房東……還有,還有……還有中介!”詹台驀地睜開眼睛,眼底一片清明。
“是中介。”詹台轉過眼,平靜地對方嵐說,“凶手是中介。”
作者有話要說:
再度恭喜前期分析凶手的小天使們,全軍覆沒。
我其實覺得自己寫得挺明白了……撓頭。下章掲秘。
另外,講一下節奏這個問題。
寫《問米》的時候很隨性,基本就是按案情隨心寫,所以節奏很快,很多讀者很喜歡這樣的節奏。
我也挺喜歡這樣的節奏,因為不用動腦子,寫什麽案子就誰來敲門就好了,再簡單不過了。
但是這樣的寫法也有弊端,第一,當然是男女主角淪落成了吧npc,也比較少情感互動,會很難和讀者產生情感共嗚。那整篇文就隻能打上純劇情流的標簽。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弊端,就是在寫後期一些情節的時候,會比較缺乏張力。比如《問米》最後一個案子裏犧牲的幾位npc,如果我在前期能有大量筆觸去描寫他們的性格生平,相信他們“犧牲”的時候會更能撩動讀者的心弦和情感。但是因為,《問米》極快的節奏,讓我幾乎沒有任何機會去鋪墊人物和感情發展,所以他們死了就死了,並沒有勾起大家的情感波動。
這對我來說,是一種遺憾和不足。
我希望我是一個能讓我的讀者痛哭流涕(偶爾)或者幵懷大笑(經常)的作者。
所以寫到《有鬼》的時候,我特意多加了一些情感和人物的鋪墊,力爭配角(老白小狐狸)的性格也能更加分明,這樣萬一出現《問米》這樣需要犧牲npc (並不會!)的情節,大家能更心潮澎湃更投入一些。
當然,有得必有失。鋪墊了情感和人物,案情的進展就會相對《問米》慢一些,所以很多讀者讀起來會說為什麽不像《問米》一樣唰唰唰推案情。
我可以做到拚命推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