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學生比出ok的手勢,說:“既然你說她不是你女朋友,那我是不是可以邀請她和我一起去音樂會。”


    “當然。”他是這麽回答來著。


    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答案。


    但就是這個聽起來非常正確的答案卻讓他一個下午的心思都不在課堂上,一放學,飛快敲響那位亞裔學生的公寓房間門。


    “你不可以邀請她去看音樂會。”和那名亞裔學生說。


    “為什麽?”


    啊?為什麽?


    “她脾氣太壞,我保證不出十分鍾,你就會受不了她。”這理由連他聽著無法信服,繼續“總之,她脾氣很壞。”又!繼續“總之,你們不適合。”這理由聽著尚可。


    尚可嗎?


    “總之,她脾氣很糟糕,總之……你們不合適,總之……你們很不合適。”


    見鬼!


    戈樾琇我唾棄你。


    讓宋猷烈思路如此混亂,語言如此匱乏,口齒如此的笨拙。


    戈樾琇,我唾棄你。


    最讓宋猷烈唾棄地是,你的姓氏。


    第129章 戈樾琇,我唾棄你(番.下)


    (番.下)


    那戴在戈樾琇耳朵上的桔梗花耳環是宋猷烈打算送給鮮於瞳的生日禮物,那天他和飲水機男孩一起去了學校附近的飾品店,那家夥去飾品店所為為何目的再清楚不過.


    過幾天就是鮮於瞳的生日。


    最近,飲水機男孩在談起心愛的女孩不再和以前那般充滿無窮無盡的能量,偶爾,還會忽然間冒出“我覺得安娜貝兒有喜歡的人了。”


    所謂安娜貝兒有喜歡的人就建築在“她老是朝著一個方向瞧,瞧著瞧著就笑了,我猜她是在想著誰。”“有一次,我打電話到她家裏,她媽媽說貝兒去看音樂會了。”這些細節上。


    飲水機男孩向他求助,宋你是學校腦子最好使的人,你能幫我分析安娜貝兒是不是在和別的男孩約會。


    那一刻,他很想告知“和安娜貝兒一起去看音樂會的人是我。”但,他目前還想繼續享受飲水機男孩逐漸暗淡的眼神。


    飾品店裏,飲水機男孩在發夾和筆盒間糾結不已,安娜貝兒有一頭烏黑的頭發,墨綠色的發夾戴在她頭發上一定很古典,但是筆盒更實用,安娜貝兒的筆盒應該換了。


    在飲水機男孩糾結於是送安娜貝兒發夾還是手工筆盒間,宋猷烈看到了那雙吉梗花耳環。


    踏進飾品店前,飲水機男孩說給安娜貝兒買生日禮物的錢是他打工賺的,用自己打工賺的錢給心愛的女孩買生日禮物是一件特別有意義的事情。


    用自己打工賺的錢給自己心愛女孩買禮物是一件特別有意義的事情,前一分鍾,宋猷烈對這話嗤之以鼻。


    這一分鍾,他想起自己兜裏有點錢,錢是他打工賺到的。


    看了一眼桔梗花耳環的價格,十四點五美元。


    他現在兜裏有十五美元,那十五美元也不知道怎麽的被他拽在手掌裏,把十五美元放在櫃台上。


    店主問他:同學,你看中那一款?


    目光落在放著桔梗花的櫥櫃上。


    店主來櫥櫃,順著他的目光找到桔梗花耳環:“同學,你是不是要這個?”


    鬼使神差,點頭。


    桔梗花耳環放在他麵前,看也沒看連同十五美元往店主麵前推:“就這個。”


    最終,飲水機男孩選了手工筆盒,而他兜裏放著裝有桔梗花耳環的小禮盒,飲水機男孩問他,你也給安娜貝兒買生日禮物了?


    一怔。


    桔梗花耳環自然不是買來自己戴,那般粉嫩的色彩媽媽戴也不適合,除了鮮於瞳宋猷烈想不出任何合適人選。


    那麽,耳環應該是他打算送給鮮於瞳的。


    “嗯。”淡淡應答一聲。


    回到房間,打開小禮盒,淺色含苞待放的吉梗花泛著柔和的光澤。


    戈樾琇很喜歡吉梗花。


    不,不不,壓根不關戈樾琇的事情。


    吉梗花耳環是他想送給鮮於瞳的,再有,戈樾琇也瞧不上十五美元的玩意;更有,戈樾琇沒有打耳洞。


    所以,吉梗花耳環是送給鮮於瞳的沒錯。


    是的,吉梗花耳環是送給鮮於瞳的。


    店家還在小禮盒裏放了便簽。


    為了證明耳環是送給鮮於瞳的,拿來筆,在便簽上寫下:瞳,生日快樂。


    他打算用來送給鮮於瞳的桔梗花現在卻戴在戈樾琇耳環上。


    沒經他的同意,戴著桔梗花耳環,背後是蔚藍海岸,腳踩價格千萬美刀的動力艇,笑得得意洋洋。


    每一縷笑意都在彰顯著財富和權利。


    和那個清晨,戈鴻煊從媽媽房間走出時的背影有著異曲同工之處。


    太可惡了。


    在這之前,戈樾琇砸了鮮於瞳的家,綁架了鮮於瞳,再肆無忌憚把鮮於瞳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圖片發送到他手機上。


    甚至於——


    此時此刻,不忘提醒他:“鮮於瞳比尼基塔小一歲。”


    叫尼基塔的女孩死了,就死在戈鴻煊家的遊泳池裏,可笑地是,壓根沒人知道那叫做尼基塔的女孩已失蹤多日的消息,一些人的生命在某些人眼中像一粒塵埃。


    宋猷烈沒告訴戈樾琇的是:鮮於瞳的生日幾天前就過完了,而他打算送給鮮於瞳的吉梗花耳環卻一直躺在他抽屜裏。


    那女孩,要存下十美元得需要一個月時間,而十美元於戈樾琇而言,隻是一次給服務生的小費。


    憤怒席卷而來。


    他不願意用打工賺到的錢買下的吉梗花耳環戴在戈樾琇的耳朵上,一秒鍾都不想。


    吉梗花是送給鮮於瞳的,吉梗花不是送給戈樾琇的。


    不是,不是!


    狠狠扯下吉梗花耳環,隨手一拋。


    這個晚上,戈樾琇沒回到比弗利山,管家說她去紐約陪外公了。


    這很好,但願,戈樾琇不要和以前一樣三分鍾熱度,沒兩天就嚷嚷著“老頭子太煩人了,我不是那種適合學書法的人,讓我每天寫一百個漢字,這太為難我了。”嚷嚷著,提著大包小包回來。


    次日中午,宋猷烈打開公寓房間門。


    做題做到一半,回頭看了一眼,床墊空蕩蕩的。


    繼續做題,背後響起細碎的聲響,皺眉,叱喝“戈樾琇,安靜點。”那聲聲響回蕩於不大的空間裏,讓宋猷烈瞬間從座位上站起。


    緩緩回過頭去。


    床墊空蕩蕩的,沒有一邊翻漫畫一邊吃零食的戈樾琇。


    撫額,一定是他做題做得太關注,導致於他忘了戈樾琇現在在紐約。


    戈樾琇現在在紐約,擱下筆。


    兩天後,戈樾琇還在紐約。


    麵對那扇黑漆漆的窗戶,宋猷烈想,最多也就三四天那扇窗就會亮起燈光來,要知道,戈樾琇總是很沒有耐心。


    一個禮拜過去,戈樾琇還是沒回來。


    這很好。


    不……不怎麽好,戈樾琇一直不出現,這導致於他總是花很多時間對著公寓房間那張空蕩蕩的床墊發呆,要知道,他沒多少時間可以浪費。


    這天,宋猷烈往紐約打了一通電話。


    在電話裏,賀知章先生以愉悅的語氣告知:坨坨最近很乖,每天都按時完成他布置的作用,慢跑和寫完一百個漢字。


    “阿烈,坨坨說不定真要變成一個淑女。”


    戈樾琇要變成一個淑女?得了吧,十天就會被打回原形,讓潔潔提著大包小包跟在後麵,嚷嚷著回來。


    十天後,戈樾琇不僅沒回洛杉磯,還和外公去了柏林。


    難不成,她打算當一回乖孫女不成。


    不,不不,當一名乖孫女很不好玩,戈樾琇,你不是說讓你天天寫一百個漢字是在為難你嗎?快把筆丟進紙簍裏,回房間拿行李箱。


    戈樾琇離開的兩個禮拜後,宋猷烈逃離了學生公寓房間。


    真要命,在他做題時,戈樾琇翻漫畫和嚼零食的聲音嚴重幹擾到他學習了,不,不,確切說,是戈樾琇翻漫畫和嚼零食的聲音一直沒有出現,讓他覺得煩躁。


    得承認地是,他有點想那些聲音,希望那些聲音再次出現在那個公寓房間裏。


    然,每次回過頭去,床墊都是空蕩蕩的。


    戈樾琇,你……你還是回來吧。


    再打電話,這次是往柏林打的電話。


    電話彼端依然是賀知章先生,說不清楚是什麽樣的心態,豎起耳朵傾聽,說不定從電波裏會忽然間蹦出一個叫“外公”的聲音,不耐煩的撒嬌的生氣的不經意的都可以,隻要是戈樾琇發出的聲音都可以。


    但,電話彼端,除去那位老先生的聲音之外,再無其他。


    通話結束。


    手機狠狠往地上一摔。


    這個晚上,宋猷烈被莫名的聲音驚醒,打開房間門沿著花園小徑,爬上樓梯上了陽台,輸入密碼,打開戈樾琇房間門。


    沒有,戈樾琇沒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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